消防承諾書範文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名稱:

消防承諾書範文

我單位嚴格按照消防法規及消防技術標準,對 項目的建築、水、電、暖通、內裝修進行消防設計,並對消防設計質量終身負責。

如該工程消防設計違反消防法規及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我單位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不良信用評估後果。

特此承諾!

設計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商鋪消防責任承諾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雲南省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簽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爲警示,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每個商鋪使用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物業安保部門將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完好有效。

三、各商鋪經營者要建立內部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對生產、儲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放射性等化學危險物品的場所要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裝備,要指定熟悉各種物品性能、由掌握防火滅火知識的人員負責管理。

四、商鋪使用人要自覺接受物業服務中心安保的管理,落實安全防火工作。

五、商鋪使用人要本商鋪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全部責任,並制定相關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六、每日商鋪經營結束前應有專人檢查安全,做到斷水、電、關窗門;各種用電設備、儀器必須保證正常運行,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設備、儀器帶病作業

七、安裝和修理用電設備應由電工或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室內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經物業處工程部批准。

八、未經物業處安保部同意,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線,以防火災。

九、商鋪使用人不得超過原設計裝表容量和擅自用電。

十、對臨時有用火要求的,須報物業服務中心安保批准,在有一定防範措施的情況下,開具《動火證》後方可使用。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品時,必須提前向物業服務中心安保部申報備案,不經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二、商鋪使用人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點,不準隨意移動或作其他使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十三、商鋪使用人要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性能。

十四、改造、裝修,凡涉及變動用電、用水管線的,或安裝新路線的,應事先向物業處申請,並提供改造、裝修的線路佈置圖,以備日後檢查、維修。

十五、凡違反本規定而引起火災或其他事故,由肇事人負責全部刑事責任及經濟損失。 十六、根據實際需要,物業服務中心安保部將對本《消防安全責任書》做進一步修改或補充。

十七、物業服務中心安保部在巡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第一次將以《整改通知書》的形式要求整改並給予期限,若到期未整改第二次將進行罰款500元的處理,不交罰款第三次將以書面的形式上報騰衝縣公安消防大隊進行處理。

十八、此責任書一式三份,商鋪使用人一份,物業服務中心一份,存檔一份。 十九、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消防安全承諾書

爲確保消防安全,嚴防火災事故發生,我單位承諾依法履行以下職責: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統一懸掛,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並在重點部位設置警示標誌。

二、嚴格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三、制定消防教育培訓計劃,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化消防安全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單位達到:具備檢查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期火災能力,引導人員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傳教育培訓能力的建設要求。

四、加強對現有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五、在本單位公衆場所做到:提示公衆所在場所火災危險性;提示公衆所在場所安全逃生路線、安全出口的`具體位置,遇到火災等緊急情況如何正確逃生、自救;提示公衆所在場所內滅火器、逃生設備器材具體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的“三提示”。

六、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的內容及頻次對本單位重點部位進行巡查並做好記錄;落實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人員確保24小時在崗在位。

七、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完善滅火疏散預案,利用現有消防設施,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演練。

八、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全體員工對消防法進行系統學習,提高法律意識和消防安全知識。

九、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監督檢查及本單位自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明確專人負責,積極投入資金,組織人力物力,嚴格按要求落實整改,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十、發生責任火災事故,依法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單位名稱:

法人代表簽字(章):

陶瓷品市場經營戶消防安全承諾書

爲了確保安全,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實施細則和《溫州市企事業出租廠房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和規定,本着“消防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原則,特作如下承諾: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規定,加強防範意識,保證消防安全,

二、建立防火責任制度,由法人代表(或委託一名行政領導)擔任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對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三、把消防工作列入生產、經營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崗位責任制。

四、定期不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五、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維護市場消防設施,並指定專人管理消防器材,保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和完整使用。

六、嚴格遵守執行出租方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用火、用電、值班巡邏等各項防火安全制度,接受出租方的消防管理。

七、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不佔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等,貨物、推車、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

八、不使用明火和電熱器具,如確因經營需要,須

經出租方同意,並定點、定人、定措施進行管理。

九、對上級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無條件消除。

十、參加財產,確保財產安全。

消防安全承諾書

爲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自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確保消防安全,我單位鄭重承諾如下: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二、落實消防投入專項資金,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完善消防設施,並設專人負責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完好有效;營業、工作時間,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無阻;

三、組織內部防火檢查,對存在的火災隱患,確定整改措施、期限和責任人,及時整改。確定防火巡查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並填寫巡查記錄;對易發生火災事故和易造成羣死羣傷或重大損失的部位進行重點監控;

四、將消防安全培訓列入日程安排,定期組織與員工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保證每名員工熟知“四個能力”建設主要內容、“三懂三會”及本崗位消防安全常識;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和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持證上崗;

五、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我單位將嚴格按照相關消防法律法規做好消防工作,若有違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江西省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單位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切實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接受監督。

承諾單位(公章) 消防安全責任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