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雙向承諾書

一、 “雙向承諾”是指村級黨組織向鄉鎮黨委、村黨員、羣衆承諾,黨員向村級黨組織、黨員、羣衆承諾。

黨員雙向承諾書

二、每年年初村黨組織和黨員就自身和本村存在的問題研究提出整改事項,向上級黨組織、黨員、羣衆公開承諾;每年年底,村黨組織和黨員要將一年來承諾落實情況向上級黨組織和黨員、羣衆公開,接受監督和評議。

三、黨組織的承諾事項要在徵求黨員、村民代表和羣衆的意見基礎上認真研究,報上級黨組織確定;黨員的承諾事項要在充分考慮自身的`特點和優勢的基礎上提交村黨組織審查通過。

四、承諾事項確定後要填寫承諾書,並召開大會公開承諾,同時要通過廣播和公開欄等形式向羣衆公開。

五、村黨組織和黨員要嚴格按照承諾書的內容履行承諾。每年年底,村黨組織要召開大會,進行測評,對羣衆滿意率較低的村黨組織和黨員要認真整改,必要時,採取一定的組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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