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資商品質量承諾書

(徵求意見稿)

農資商品質量承諾書

爲淨化農資市場,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市場繁榮,打造誠信經營的市場環境,本人承諾誠實守信經營,遵守農資經營相關制度,嚴格執行“兩帳兩票一卡一書”制度,一旦發生以下農資產品質量問題,向從本企業(戶)購買農資或接受服務的消費者予以先行賠付:

1.銷售假冒僞劣產品的;

2.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或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

3.銷售沒有標籤或者標籤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農資商品的;

4.銷售的農資商品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

5.銷售的商品有瑕疵而未能明確向消費者告知的;

6.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與消費者的約定承擔包退、包換、包修或者其它責任的;

7.提供的農資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或者對農資商品服務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

8.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做、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農資商品質量責任書

爲確保農民購買放心農資,保護廣大農民羣衆的根本利益,農資經營者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簽訂農資商品質量責任書:

一、農資經營者銷售的農資產品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在銷售產品中不摻雜、摻假,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不經銷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二、不銷售僞造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及認證標誌的產品。不銷售失效、變質的產品。對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要向農民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標明正確的商品使用方法。

三、建立健全進銷貨臺賬,銷售 農資商品向農民出具購貨發票。

四、農民對農資商品質量或服務不滿意,提出賠償要求合理的,不拖延、不拒絕,負責包賠、包修、包換、包退。

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履行義務和承擔責任。

六、自願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

監管部門(蓋章) 責任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責任人(簽字或蓋章)

農資商品質量安全責任書

爲了認真貫徹國家工商總局《紅盾護農實施方案》,保護廣大農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確保農資交易市場的規範、有序,特與轄區內的農資經營戶簽訂《農資商品質量安全責任書》。

一、農資經營者的責任

1、嚴把商品准入關,進貨應從有農資經營資格的生產、經銷處進貨,並向該生產、經銷商索取資格證明(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複印件等),有效進貨發票和能證明商品質量合格的有效證明文件;

2、建立進、銷明細臺帳,向消費者發放“紅盾護農服務卡”或“農資商品銷售跟蹤卡”,並出具有效銷貨憑證;

3、對購進的每一批次農資均應通知工商所現場採樣並按規定留樣備案;

4、向消費者如實、詳細介紹商品的現狀,使用條件、禁忌狀況及有關“三包”責任服務;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

二、嚴禁銷售無登記證(或推廣許可證),批准文號、品種審定、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農資商品;嚴禁生產、銷售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僞劣農資商品。

三、製作張貼的標語、橫幅、廣告牌等內容應真實可靠,

嚴禁利用各種廣告或媒體對農資產品質量、服務、功效、適用範圍等作虛假宣傳。

四、經營戶經營的農資商品如有過期、失效和標籤不全、不合格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禁用的農資產品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管重罰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各農資經營戶要誠實守信,自覺履行上述責任,守法經營。

六、工商所要認真履行農資市場的監管職責,摸清轄區內農資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個體戶的情況,指導農資經營者建立健全規範性的經營臺帳,嚴厲查處無照經營和生產銷售假冒僞劣產品、仿冒他人註冊商標等違法違章行爲。

七、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經營戶留存一份,工商所備案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實行。

工商所(章) 單位名稱(章)

負責人: 負責人:

二○一二年 月 日

農資商品質量承諾書

爲了實現農資市場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法治化,確保農民用上放心農資,在經營過程中,根據有關要求,我向廣大消費者鄭重作出承諾:

一、必須持照經營,積極配合並接受工商部門的監管。

二、不銷售假冒僞劣和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農資商品。

三、按要求建立健全進銷貨臺帳,進貨來源、銷貨去向、時間地址、規格、數量、發票等如實記載。

四、建立不合格農資商品退市制度,發現不合格的農資商品,及時停止銷售並負責召回退市,接受工商部門的處理。

監督單位:襄陽區工商局石橋分局

監督負責人:

農資經營戶: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農資經營質量承諾書

爲了淨化農藥市場,促進其規範、有序健康地發展,讓廣大農民用上安全、優質、高效的農藥,我單位鄭重承諾:

一、農藥經營人員必須參加有關農藥法律、法規及知識培訓,並經縣農業局考覈合格,取得上崗資格,持證上崗。

二、遵紀守法。認真執行《農藥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購有憑證、銷有記錄,合法經營,自覺接受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和檢查,以及社會的監督。

農藥經營實行臺賬管理制度。農藥經營實行“兩賬兩票”制度,即進貨、銷貨票據,進貨、銷貨臺賬。臺賬、票據要保存完整、記錄清楚。

三、保證質量。堅持“質量第一,信譽至上”的宗旨,建立健全購銷保障體系,保障農藥質量。

經營的農藥必須是依法取得登記並符合農藥標籤管理規定的農藥,不得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

四、優質服務。建立規範的購銷服務體系,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不銷售假、冒、僞、劣農藥。如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因農藥質量原因造成損失的依法負責賠償。

承諾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