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承諾書

我公司已依法辦妥一切必要的進口手續,茲謹請貴行爲我公司依照本申請書所列條款開立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並承諾如下:

信用證承諾書

一、同意貴行依照國際商會第600號出版物《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等辦理該筆信用證業務,並同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二、信用證項下人民幣和外幣結算均通過貴行辦理。

三、根據貴行要求,及時提供有關貿易合同等文件及資料。

四、我公司承諾對貴行所負債務履行償付義務。本條所稱債務包括但不限於信用證項下應付貨款、有關手續費、電訊費、雜費、因貴行發生信用證項下墊款我公司應付的逾期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國外受益人拒絕承擔的有關銀行費用及貴行實現債權的費用。

五、如信用證需修改,由我公司向貴行提出書面信用證修改申請書,由貴行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能否辦理修改,我公司確認所有修改當由信用證受益人接受時才能生效,我公司保證支付因信用證修改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國外受益人拒絕承擔的有關銀行費用)。

六、在貴行信用證單據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內,書面通知貴行辦理對外付款/承兌/確認遲期付款/拒付手續。若我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書面通知貴行,則貴行有權自行決定辦理對外付款/承兌/確認遲期付款/拒付手續,我公司願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後果。

七、我公司如因單據有不符之處而擬請求貴行拒絕付款/拒絕承兌/拒絕確認遲期付款時,將在貴行單據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內,向貴行提出書面拒付請求及理由,一次列明所有不符點,同時將貴行交給我公司的資料全部退回貴行。對單據存在的不符點,貴行有獨立的最終認定權和處理權,貴行有權確定是否對外付款/承兌/確認遲期付款。

八、如我公司申請開立的爲即期信用證,且貴行認爲單據無不符點時,我公司承諾在貴行發出信用證單據通知書後三個銀行工作日內,向貴行付清所有款項及有關費用。

如我公司申請開立的爲遠期信用證,則我公司在付款到期日前,向貴行付清所有款項及有關費用。

九、對外付款時,貴行有權從我公司在貴行開立的保證金帳戶直接劃收或從我公司在中國進出口銀行系統開立的其他帳戶劃收,如我公司未付清應付款項,則貴行有權行使擔保權或採取其他措施實現債權。

十、我公司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變更等事項,將及時通知貴行。

十一、我公司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貴行債權實現的情形,將提前書面通知貴行,徵得貴行同意,並按貴行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擔保。

十二、我公司發生停產、歇業、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情形,足以影響貴行債權實現的,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貴行,並按貴行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擔保。

十三、不與任何第三方簽署有損於貴行權益的合同。

十四、由於開立信用證所基於的基礎合同發生糾紛或由於第三方原因造成貴行損失的,我公司同意承擔賠償責任。

十五、貴行對由於任何文電、信函或單據傳遞中發生延誤、遺失所造成的後果,或對於任何電訊傳遞過程中發生延誤、殘缺或其他差錯,概不負責。

十六、我公司在收到貴行開出的信用證、修改書副本後,保證及時與原申請書覈對,如有不符之處,保證在接到副本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通知貴行。如未通知,當視爲正確無誤。

十七、信用證開立申請書應當用英文填寫的部分及信用證修改申請書一律用英文填寫。如用中文填寫而引起的歧義,貴行概不負責。

十八、因信用證開立申請書、信用證修改申請書字跡不清或詞意含混而引起的一切後果由我公司負責。 十九、貴行已應我公司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我公司已全面、準確地理解本申請書的各項條款。我公司特作出上述承諾,並嚴格遵守。

二十、是否接受本公司的開證申請,由貴行根據有關規定辦理。

二十一、本承諾書與正面信用證申請書爲一份完整文本,我公司在正面開證申請書上的簽字蓋章對本承諾書同樣有效力。

開證申請人

(公章及有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銀行出口信用證業務承諾書

致:xx-xx銀行 分(支)行

我公司因在貴行辦理出口信用證業務,爲方便操作,特向貴行明確以下事項:

我公司今後向貴行提交的信用證交單申請書及信用證轉讓申請書均將使用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預留的印章及簽字(如有)。

我公司今後向貴行提交的信用證交單申請書及信用證轉讓申請書將使用以下籤章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公司在貴行辦理的出口信用證業務均受本承諾書背面條款的約束。

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

進口信用證業務承諾書

致: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我公司因在貴行申請辦理進口信用證業務,爲方便操作,特向貴行明確以下事項:

我公司今後向貴行提交的跟單信用證開立申請書及信用證修改申請書均將使用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預留的印章及簽字(如有)。

我公司今後向貴行提交的跟單信用證開立申請書及信用證修改申請書將使用以下籤章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公司在貴行申請辦理進口信用證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信用證開立、信用證修改等), 均受本承諾書背面條款的約束。

公司

中國銀行開立信用證申請書

中國銀行:

我公司已辦妥一切進口手續,現請貴行按我公司開證申請書內容開出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爲此我公司願不可撤銷地承擔有關責任如下:

一、我公司同意貴行依照國際商會第600號出版物《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辦理該信用證項下一切事宜,並同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二、我公司保證按時向貴行支付該證項下的貨款、手續費、利息及一切費用等(包括國外受益人拒絕承擔的有關銀行費用)所需的外匯和人民幣資金。

三、我公司保證在貴行單到通知書中規定的期限之內通知貴行辦理對外付款/承兌,否則貴行可認爲我公司已接受單據,同意付款/承兌。

四、我公司保證在單證表面相符的條件下辦理有關付款/承兌手續。如因單證有不符之處而拒絕付款/承兌,我公司保證在貴行單到通知書中規定的日期之前將全套單據如數退還貴行並附書面拒付理由及對單據的處理意見,由貴行按國際慣例確定能否對外拒付. 如貴行確定我公司所提拒付理由不成立,或雖然拒付理由成立,但我公司未能退回全套單據,或拒付單據退到貴行已超過單到通知書中規定的期限,貴行有權主動理對外付款/承兌,並從我公司賬戶中扣款。

五、該信用證及其項下業務往來函電及單據如因郵、電或其它方式傳遞過程中發生遺失、延誤、錯漏,貴行當不負責。

六、該信用證如需修改、由我公司向貴行提出書面申請,由貴行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能否辦理修改。我公司確認所有修改當由信用證受益人接受時才能生效。

七、我公司在收到貴行開出的信用證、修改書副本後,保證及時與原申請書覈對,如有不符之處,保證在接到副本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通知貴行。如未通知,當視爲正確無誤。

八、如因申請書字跡不清或詞意含混而引起的一切後果由我公司負責。

開證申請人

(簽字蓋章) 14-1-15

國內信用證開證申請人承諾書

我單位與××單位簽訂購銷合同,現請貴行按我單位開證申請書內容開出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爲此我單位願不可撤銷地承擔有關責任如下:

一、我單位願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及國家有關法規,同意貴行依照《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辦理該信用證項下一切事宜,並同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二、我單位保證按時向貴行支付該信用證項下的貨款、手續費、利息及一切費用等。

三、我單位保證在單證表面相符的條件下,貴行有權主動辦理對外付款,並從我單位帳戶中扣款。

四、貴行對由於任何電報、信函或單據郵寄過程中發生延誤、遺失所造成的後果,或者電訊傳遞過程中發生的差錯,不承擔責任。

五、我單位在收到貴行開出的信用證通知後,保證及時與原申請書覈對,如有不符之處,保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通知貴行。如未通知,視爲正確無誤。

六、如因申請書字跡不清或詞意含混而引起的一切後果由我單位負責。

開證申請人簽章

年 月 日

委託代開信用證承諾書

致: 先生:

因我司(以下稱:委託人) 的需要,茲授權委託你們(以下稱:受託人)爲我司代開信用證 人民幣。爲順利有效地開展工作,現就有關事項承諾如下:

一、受託人爲委託人代開信用項目的介紹方,並參與有關方面的協調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6條及有關法律規章,對居間和顧問諮詢人員,應本着有償服務的原則。爲此,委託人承諾:委託代開信用證成功,即給出人民幣 元整(稅後)一次性計付爲該委託融資勞動報酬,並且在融資到位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現金方式給付,或者將此款項匯到受託人指定的國內銀行帳戶,做到批進批結批清。

二、委託人承擔給付受託人代開信用勞動報酬的納稅義務。本《委託開信用證承諾書》受託人所獲得的勞動報酬爲稅後的合法收入,並擁有永久性支配權和使用權,承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回收本《委託開代信用證承諾書》受託人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否則委託人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三、委託人對代開信用證所涉進賬資金將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受託人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同時,委託人和資金方雙方將來發生何種糾紛,或者任何一方違約都與受託人無關;本次業務如有經濟和法律責任也均由委託人和資金方承擔,不牽涉到受託人。

四、委託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文件等是真實、合法、有效,且爲可查詢、可驗證的,是合法的資產所有者和項目經營者。委託人將遵守icc500/600條款中不可逾越、不可泄漏的條款規定。

五、委託開信用證成功後,委託人應在規定期限內給付受託人足額的勞動報酬。如違約,則每遲延一天,願按該實際委託代開信用勞動報酬總額的1%計付違約金。受託人可憑本《委開信用證承諾書》向委託人追索,受託人有選擇管轄法院的權利,委託人應無條件放棄一切抗辯和反訴權利。並按貸款到賬批次同臺交割,直到清償爲止,並承擔由此所引起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公證費、違約金、罰金、差旅費等),委託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對此無任何異議。

六、本《委託代開信用證承諾書》經委託人蓋章、法人代表簽字後即生效,並不可撤銷、不可更改,且不因法人機構的變更或法人代表的更迭而滅失。同時,此《委託代開信用證承諾書》可代替合同並具有居間合同美女圖片的法律效力。

七、本承諾書的掃描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承諾!

委託人:(公章) 受託人:(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進口信用證業務承諾書

我公司特承諾如下:

一、 同意貴行按照開立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之日國際商會有效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最新修訂本辦理信用證項下一切事宜,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義務和責任。

二、 自本承諾書出具之日起,我公司申請並經貴行同意辦理的任何一筆進口信用證業務均受本承諾書的約束,我公司因申請辦理進口信用證業務所出具的相關申請書(包括對其的任何修改)均是本承諾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三、 在申請開立每一筆進口信用證前,保證已依法履行和辦妥一切必要的進口手續。

四、 信用證項下人民幣和外幣結算均通過貴行辦理。

五、 根據貴行要求,及時提供有關貿易合同等文件及資料。

六、 及時向貴行償付如下款項,包括但不限於信用證項下貨款、手續費、電訊費、雜費、因貴行發生信用證項下墊款我公司應付的逾期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國外受益人拒絕承擔的有關銀行費用及貴行實現債權的費用。貴行有權從我公司賬戶中扣劃上述款項。

七、 如信用證需修改,由我公司向貴行提出書面信用證修改申請書,由貴行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能否辦理修改。我公司保證支付因信用證修改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國外受益人拒絕承擔的有關銀行費用)。

八、 在收到貴行開出的信用證副本或信用證修改書副本後,保證及時與相關申請書覈對,如有不符之處,保證在接到副本之日起(含該日)兩個銀行工作日內書面通知貴行。如未通知,視爲我公司接受該信用證或信用證修改書。

九、 在貴行信用證單據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內,書面通知貴行辦理承付(付款/承兌/承諾延期付款)/拒付手續。若我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書面通知貴行,則貴行有權自行決定辦理承付/拒付手續,我公司願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後果。

十、 如我公司認爲信用證項下的交單不構成相符交單,而擬請求貴行拒絕承付時,將在貴行單據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內,向貴行提出書面拒付請求及理由,一次列明所有不符點,同時將貴行交予我公司的資料全部退回貴行。貴行有獨立審查單據的權利,有權自行決定信用證項下的交單是否構成相符交單。貴行獨立審查單據後認爲不構成相符交單的,貴行有權自行決定接受或拒絕接受不符點。貴行認爲信用證項下的交單不構成相符交單的,貴行有權自行決定處理不符單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自行決定是否聯繫我公司接受不符點)。我公司決定是否接受不符點,並不影響貴行最終決定是否接受不符點。只要貴行認爲信用證項下的交單構成相符交單,即可對外承付,我公司不提出任何異議。

十一、 如我公司申請開立的爲即期信用證,且貴行認爲構成相符交單或貴行根據我公司的要求接受不符點時,我公司承諾在貴行發出的信用證單據通知書所規定的期限內向貴行付清所有款項及有關費用。

十二、 如我公司申請開立的爲遠期信用證,且貴行認爲構成相符交單或貴行根據我公司的要求接受不符點時,貴行已據此作出承兌或承諾延期付款,則我公司在付款到期日前,向貴行付清所有款項及有關費用。

十三、 對外付款時,貴行有權從我公司在貴行開立的保證金賬戶直接劃收或從我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系統開立的其他賬戶劃收。如我公司未付清應付款項,則貴行有權行使擔保權或採取其他措施實現債權。

十四、

十五、

十六、 不與任何第三方簽署有損於貴行權益的合同。 由於開立信用證所基於的基礎合同發生糾紛或由於第三方原因造成貴行損失的,我公司同意承擔賠償責任。 信用證涉及的基礎合同出現任何糾紛或發生信用證欺詐時,如果貴行的指定行、授權人已按照貴行的指令進行了付款,或者貴行或貴行的指定行、授權人已對信用證項下票據作出了承兌,或者保兌行已履行了付款義務,或者議付行已進行了議付,無論上述基礎合同糾紛或信用證欺詐是否解決,我公司承諾按貴行要求支付信用證項下所有款項及有關費用。

十七、 貴行對由於任何文電、信函或單據在傳輸或發送過程中發生延誤、中途遺失、殘缺或其他錯誤所造成的後果,或對於任何電訊在傳輸或發送過程中發生延誤、殘缺或其他錯誤所產生的後果,概不負責。

十八、

責。

十九、

二十、 因信用證開立申請書、信用證修改申請書字跡不清或詞義含混而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我公司負責。 貴行已應我公司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我公司已全面、準確地理解信用證開立申請書、修改申請書及本承諾書的各項信用證開立申請書及信用證修改申請書應當用英文填寫的部分一律用英文填寫。如用中文填寫而引起的歧義,貴行概不負條款。我公司保證嚴格遵守我公司對貴行做出的承諾。

二十一、 如果我公司與貴行簽訂的《信用證開證合同》及/或《貿易融資額度合同》與本承諾書的內容不一致,以本承諾書的內容爲準,除非雙方另有明確約定。

信用證修改申請書承諾書

× × 銀 行

請貴行按我單位信用證修改申請書內容修改原證,爲此我單位原不可撤銷地承擔下屬責任:

一、我單位同意貴行依照中國人民銀行《國內信用證結算法》辦理信用證項下的一切修改事宜,並同意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二、我單位保證支付本修改項下的貸款和一切費用。

三、辦修改對由於郵遞過程中發生延誤、遺失所造成的後果,或者電訊傳遞過程中發生的差錯,貴行不負責任。

四、我單位在收到貴行開出的信用證書通知後,保證及時與原修改信用證申請書內容及時覈對。如有不符之處,保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在兩個工作日內通知貴行。如未通知,視爲正確無誤。

五、如應信用證修改申請書字跡不清或詞意含混而引起的一切後果有我單位負責。

修改信用證申請人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