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酒駕倡議書

各位機動車駕駛員:

拒絕酒駕倡議書

您好!

多年來,酒後駕車已經成爲頭號馬路殺手,嚴重危害駕駛者自身以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爲社會和公衆所不容,是法律嚴厲打擊的對象。酒後駕車所引發的一幕幕血淋淋的場景給予我們慘痛的教訓,也給予我們極大的啓發——珍愛生命,拒絕酒駕。如今,醉酒駕車已經寫入《刑法》,對於在道路上醉酒駕車的,將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並處罰金,如果同時構成其他犯罪,擇一重罪處罰。這一規定將自2011年5月1日起開始施行。在此,我們呼籲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共同參與到拒絕酒後駕車行動中來,努力做到:

一、增強法制意識。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等法律,認真遵守交通法規,嚴格按照規定行車,做一名知法守法的駕駛員。

二、增強責任意識。時刻牢記酒後不開車是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對他人負責、對社會負責。

三、增強安全意識。養成文明駕駛的好習慣,不超速、不超載、不搶道、不闖紅燈、不疲勞駕駛,文明行車,安全禮讓。同時摒棄勸酒、逼酒、拼酒等不良風氣,杜絕飲酒駕車的隱患。

四、增強宣傳意識。多一份宣傳,少一份悔恨。要讓家人和朋友都知道酒後駕車的危害,共同遠離酒駕。

駕駛員朋友們,爲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爲了家人的幸福生活,讓我們共同行動起來,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珍愛生命,拒絕酒後駕駛,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有序、和諧的交通安全環境

拒絕酒駕倡議書 [篇2]

廣大市民和駕駛員朋友們

近年來,隨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我市機動車逐步增多,酒後駕車現象時有發生,釀成了諸多事故。酒後駕車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造成巨大人身財產損失。按照《伊春公安分局創建平安城區開展警務大巡防行動方案》的具體要求,爲了進一步深入推進平安城區建設,確保市區廣大人民羣衆在平安祥和的`氣氛中歡度2011年元旦、春節和元宵節,切實保證節目期間良好暢通的交通安全環境,按照伊春公安分局的統一部署,從2015年12月17日至2011年2月17日,伊春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將以“抓整治、保暢通、共創和諧交通”爲工作目標,在全區範圍內開展打擊涉牌涉證、酒後駕駛、駕駛報廢車輛上路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專項治理行動。爲此,我們倡議:

一、廣大駕駛員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做到飲酒不開車,開車不飲酒。

二、如果您是駕駛員的朋友,請提醒他們駕車前不要飲酒,更不要對他們勸酒、逼酒。

三、駕駛員朋友的家人,請隨時提醒他們不要酒後駕車,發現後要及時勸阻。

四、餐飲行業應主動放置禁酒提示牌,發現駕駛員酒後駕車,請及時提醒,如不聽勸阻,請及時向公安部門舉報。

駕駛員朋友們,爲了自身的安全,爲了家人的幸福,爲了他人的幸福,讓我們共同行動起來,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珍愛生命,拒絕酒後駕駛,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有序、和諧的交通安全環境!

伊春公安分局交-警大隊

2015年12月24日

拒絕酒駕倡議書 [篇3]

廣大市民和駕駛員朋友們:

經 濟的快速發展,城市的日趨繁華,越來越多的車輛匯入到滾滾車流中。鑑於酒後駕車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造成巨大人身財產損失,修正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 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一杯酒,在餐桌上是感情的催化劑;然而在公路上,它卻是奪走生命的魔爪。

一個個鮮血凝成的教訓,一曲曲殘缺的生命悲歌。生命的珍貴在於永不重來,而血淋淋的事故時時刻刻都在警示我們:決不能酒後駕車!

在此,金壇市金沙高級中學義工服務隊向車友們發出倡議:珍愛生命,拒絕酒駕!

一、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做到飲酒不開車,開車不飲酒。

二、如果您是駕駛員的朋友,請提醒他們駕車前不要飲酒,更不要對他們勸酒、逼酒。

三、如果您是駕駛員朋友的家人,請提醒他們不要酒後駕車,發現後要及時勸阻。

四、餐飲行業應主動放置禁酒提示牌,發現駕駛員酒後駕車,請及時提醒,如不聽勸阻,請及時向公安部門舉報。

駕 駛員朋友們,生命是寶貴的,家庭是幸福的,生活是美好的,所有這一切對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無價的!讓我們共同行動起來,學會自律,提高車德,遠離酒駕,珍愛 生命!讓我們的生命中不再出現難以追悔的傷害,讓我們的社會唱響文明的樂章,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有序、和諧的交通安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