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拆遷補償標準

房屋拆遷,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拆遷由於涉及到補償問題,因此時常發生金錢糾葛,以下一些拆遷補償標準僅供參考,避免動遷糾紛的發生。

國家拆遷補償標準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週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注:

1、如果拆遷人提供週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爲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爲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三)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1、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2、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範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爲(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十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

房屋拆遷各補償費種類及計算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週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爲: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國家拆遷補償標準 [篇2]

農村房子是有房產證的,農村房產證辦理流程規定於《房屋登記辦法》中,在蓋房子的時候要獲得《集體土地使用證》和《建設規劃許可證》。房屋蓋好之後,用這兩個證去房管所換取房產證。農村房屋拆遷主要涉及拆遷政策以及拆遷補償,具體規定於《農村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彙總測定並公佈。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

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上述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定依據,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後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築面積爲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產權置換分爲兩種形式:

異地安置:是指由於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於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儘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附:目前我國各大城市在拆遷補償上都有設定人均最低面積,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積爲22㎡,所以拆遷安置。

結合型補償

顧名思義,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由於我國城市化進程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核心內容:房屋拆遷法補償法律規定有哪些?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針對拆遷補償與安置做出了具體的規定,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法律快車編輯將爲您整理相關內容,歡迎查閱。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國務院頒佈的條例)關於拆遷補償的規定如下:

第三章 拆遷補償

第二十二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二十三條: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除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外,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第二十四條: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條: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第二十六條: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

第二十七條: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係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

予補償。

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第二十八條:拆遷人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用於拆遷安置。

第二十九條:拆遷產權不明確的房屋,拆遷人應當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審覈同意後實施拆遷。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第三十條:拆遷設有抵押權的房屋,依照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執行。

第三十一條: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

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週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二條:拆遷人不得擅自延長過渡期限,週轉房的使用人應當按時騰退週轉房。

因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對週轉房的使用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

第三十三條: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拆遷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價格:

因地方、地段不同,標準也有所不同,以下僅供參考,具體諮詢當地拆遷辦。農村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原則和補償安置標準

產權確定辦法及補償安置界限:

1、凡經政府批准或已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拆遷,給予補償安置。

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關手續,但權屬清楚,作爲歷史遺留房產處理,拆遷時按合法房產以實際建築面積給

予補償安置。

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憑“土地審批手續”或“土地使用權證”給予補償安置。

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憑“土地審批手續”或“土地使用權證”和當地鄉(鎮)政府建房手續給予補償安置。無上述手續的,而且被拆遷人住房確有困難,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酌情處理。

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後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已有“土地審批手續”或“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村鎮建設許可證”(具體時間以當地鄉(鎮)實施“一書兩證”或“一書一證”起始時間而定)給予補償安置。除此之外,無手續一律視爲違法違章建築物,一律限期無償拆除,不給予補償安置。

6、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物,按30元/m2至50元/ m2給予補償,但不列入安置範圍;超過批准期限或未經批准擅自建造的臨時建築物,應在規定期限內一律無償自行拆除。

7、上述1—6項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積以有關證件上載明的內容爲準。如實際的土地及房屋面積與有關證件上載明的建築面積不符的,經拆遷當事人申請,由縣國土資源、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調查覈實後進行裁決。

九、建築、構築物拆遷補償標準 房屋拆遷補償根據結構年限而定,建築面積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規則》計算,補償費包括

人工費、材料損失費、裝飾費等,具體拆遷補償標準如下:

(一)房屋拆遷補償重置價格標準詳見附表1。房屋拆遷重置價格房 屋類 別價格(元/㎡)主 要 條 件框架610鋼筋砼結構、鋁合金門窗、內外抹灰、鋼砼樓地面、水電衛設施、室內裝修齊全,每缺一項扣除10元/㎡。局 部框 架550底層框架或內部框架結構、鋁合金門窗、內外抹灰、鋼砼樓地面、水電衛設施、室內裝修齊全,每缺一項扣除10元/㎡。磚 混460磚混結構、鋁合金門窗、內外抹灰、鋼砼樓地面、水電衛設施、室內裝修齊全,每缺一項扣除10元/㎡。磚 木310磚木結構、鋼(木)門窗、內外抹灰、木樓地面、水電衛設施、室內裝修齊全,每缺一項扣除10元/㎡。木220木結構、鋼(木)門窗、木樓地面、水電設施、室內裝修齊全,每缺一項扣除10元/㎡。簡 易結 構70簡易磚、木(竹)結構、木門窗、內外抹灰、其他樓地面、水電設施,每缺一項扣除10元/㎡。備註一、由於農村一般無小區配套,因此上述房屋重置價格不包括小區配套設施費,若確實有則應加上100元/㎡。二、房屋具體價格按評估確定。三、房屋成新率:1.有合法建房審批手續的或者被有關部門認定爲合法的房屋,折舊評估根據房屋使用年限給予折舊,年折舊率1.4%,最大折舊率爲50%。2.1978年之前無合法建房手續的房屋重置價格按實際折舊計算,並給予地基安置;1979年之後無合法建房手續的房屋按實際折舊率(同1)給予補償,但不予地基安置。 (二)構築物拆遷補償標準詳見附表2。補償標準編號項 目等 級規格標準單 價備 注1地基一等已澆砼地樑35元/平方米指宅基地二等已砌基礎和回填20

元/平方米指宅基地2水泥路地面砼完好30元/平方米3水泥道坦一等地面砼完好15元/平方米二等地面砼有裂縫破損達20%以下12元/平方米三等8元/平方米4圍牆一等磚砌20元/平方米二等塊石15元/平方米三等亂石10元/平方米5門臺400元/個6電話移機200元/臺7有線電視遷移200元/臺8臨時棚一等瓦屋面50元/平方米二等鐵皮屋面40元/平方米三等油氈屋面30元/平方米9蔬菜、花圃大棚一等鋼製6元/平方米二等竹製2元/平方米10豬欄50元/個11牛欄80元/個12廁所150元/個13墳墓300元/穴14糞坑一等條石結構70元/立方米二等塊石結構60元/立方米三等磚石結構50元/立方米15水井一等大500元/個二等中300元/個三等小200元/個

樹木果竹補償標準 種 類單 位生 長 情 況每株補償(元)備 注樹木雜 木株樹木中徑小於3釐米1樹木中徑小於3釐米的,按每畝不超過600株計算株樹木中徑3—5釐米(含3釐米)2株樹木中徑5—10釐米(含5釐米)4株樹木中徑10—12釐米(含10釐米)5株樹木中徑大於等於12釐米8杉 樹柏 樹株樹木中徑小於8釐米15樹木中徑小於8釐米的,按每畝不超過300株計算株樹木中徑8—15釐米(含8釐米)20株樹木中徑大於等於15釐米30鬆 樹株樹木中徑小於3釐米1樹木中徑小於3釐米的,按每畝不超過600株的計算株樹木中徑3—5釐米(含3釐米)3株樹木中徑5—8釐米(含5釐米)5株樹木中徑8—15釐米(含8釐米)8株樹木中徑大於等於15釐米15竹林毛 竹50千克20水 竹50千克12果樹柑樹、桔樹、枇杷樹、梨樹、桃樹等株幼齡期10按畝補償,柑樹每畝不超過130株,桔樹

不超過70株,桃、枇杷、梨樹不超過45株株始果期30株盛果期50株衰老期25楊梅樹株幼齡期15按畝補償,每畝不超過40株株始果期50株盛果期100株衰老期50板栗樹株幼齡期20按畝補償,每畝不超過40株株始果期75株盛果期150株衰老期50柿樹柿樹補償標準參照楊梅樹按畝補償,每畝不超過40株其他樹木、果樹根據年產值和生長情況,參照本表中相近林木樹種予以酌情補償十、被拆遷的單位和個人,均自行解決臨時週轉房,搬家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按以下標準發放

(一)房屋建築面積小於100平方米的每戶一次性補助600元;

(二)房屋建築面積大於等於100平方米,小於200平方米的每戶一次性補助700元;

(三)房屋建築面積大於等於200平方米的每戶一次性補助800元。

搬遷戶以土地、房屋權屬登記爲準。

(四)被拆遷房屋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爲每平方米一次性補助25元。

(五)拆遷非住宅用房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給予一次性補償,補償費計算公式爲:3.5元/月X建築面積X24個月。

國家拆遷補償標準 [篇3]

爲了適應經濟建設的需要,爲人民建設更美好安寧的家園,方便交通,充分發揮現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時間縮小邊遠地區的距離,實現城鄉一體化,希望廣大人民羣衆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條例。

(一) 徵地補償

1、 徵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 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徵收空閒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其他稅費

1、耕地佔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徵地管理費,按徵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佔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三)徵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徵地情況。

2、確認徵地調查結果。

3、組織徵地聽證。

4、簽訂徵地補償協議。

5、公開徵地批准事項!

6、支付徵地補償安置費。

(四)、房屋地上物補償標準

1、房屋補償標準

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

搗(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

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補償標準

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

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

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300元。

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補償180—330元。

磚石牆每延長米補償190元。

格柵(含工藝格柵欄)每延長米補償450元。

大門樓每個補償2400元。

飲用水井(含壓水設備)每眼補償1000元。

農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設備)每眼補償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設備)每眼補償3萬元。

排水管(塑料管、鑄鐵)每延長米補償80—150元。

電話移機補助費每戶200元。

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300元。

墳每座補償5000元。

3、異地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每戶2萬元。

(五)、徵佔林木補償標準

1、林木補償標準

⑴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

⑵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

⑶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⑷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後林木補償標準

一般林木(楊柳榆槐等)

幼齡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35-65元;

中齡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50元。

3、森林植被恢復費

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苗圃地每畝120000元;

未成林每畝86600元;

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每畝63360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畝50000元;

宜林地、採伐跡地、火燒跡地每畝43340元。

4、林業設計費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總和的3%收取.

(六)、果樹補償標準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七)、電力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1、低壓線路改移(0.4KV)每公里補償30000元;線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線、佔地、稅金等費用)。

2、高壓線路改移(10KV)每公里補償47000元;線路加高砼單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線、佔地、稅金等費用)。

3、高壓線路加高(66KV):砼單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鐵塔平均每基10萬元(含金具、線、佔地、稅金等費用)。

4、高壓線路加高(220KV以上):砼雙杆平均每基2萬元,鐵塔平均每基20萬元(含金具、線、佔地、稅金等費用)。

(八)、郵電通訊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1、電話線路

木杆平均每根(含話線橫擔瓷瓶等)1000-2000元;

砼杆平均每根(含話線橫擔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電)纜

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光(電)纜每米50-150元。

3、地下電纜

電纜、光纜每米100-200元。

(九)、農田灌溉水利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採取工程修復和補償相結合的原則,按成本價適當補償。

1、農村小型水庫

水庫水面(灌溉與養殖兼用)每畝補償19000元;

水庫水面(灌溉)每畝補償16000元;

水庫荒灘每畝補償300元。

2、農田灌溉水利設施

小型閘門(砼結構)每個補償15000-20000元;

排灌乾渠堤壩每延長米補償80元。

(十)、廠礦企事業單位動遷補償標準

國有和集體所有制的廠礦企事業單位的動遷,考慮實際損失給予適當的補償。辦公用房參照民房動遷標準;廠房等生產設施按重置折舊計算,適當考慮停工搬遷損失費用。

(十一)、施工運輸道路補償標準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鄉村運輸道路,施工期間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養護,工程竣工後按補償標準由各市組織修復。鄉村道路(瀝青路面)視取料難易、路面寬度情況,每公里補償20-35萬元。

鄉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9萬元。

鄉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補償4萬元

(十二)、鄉村道路和田間作業道補償標準

考慮農民羣衆生產和生活需要,確需修建的鄉村道路連接線和田間作業道,按補償標準由各市組織實施。

村道路連接線(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12萬元(含徵地費用、簡易構造物)。

鄉村道路連接線、田間作業道每公里補償8萬元

(十三)、徵地及動遷不可預見費

按簽訂的徵地和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覈定總費用的5%計算。不可預見費由建設單位負責使用,主要用於因工程設計變更引發的擴大徵地和地上附着物動遷的補償;

工程設計時沒有發現,徵地動遷協議中沒有列入的不可預見的地下構造物動遷補償;因國家政策性調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災害等不可預見項目的補償。涉及徵地的不可預見項目,由省交通廳和省國土資源廳共同覈定。

(十四)、各市動遷辦公室管理費

按省市簽訂的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覈定的總費用的3%計提。

各市動遷辦公室爲臨時性機構,主要負責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拆遷地上、地下附着物和地方協調工作。市動遷辦公室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包乾使用,不得超支。

(十五)高速公路佔地賠償——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一苗圃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苗圃地補償費=該苗圃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苗圃地面積(公頃)補償倍數

注:補償係數=臨時佔地(指佔用期二年以下,下同)爲每年2.5--5倍;永久佔用(指佔用期三年以上,下同)爲10--25倍。

二國有其它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其他林地補償費=所在鄉(鎮)農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林種補償係數

三集體其它林地永久佔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體其他林地永久佔地補償費=所在鄉(鎮)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補

償倍數(6至10)

四集體其它林地臨時佔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體其他林地臨時佔地補償費=所在鄉(鎮)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補償倍數(佔用期一年爲1.5- 3倍,

佔用期二年爲5倍)

(十六) 對拆遷特困戶和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的房屋,由拆遷人按以下規定給予照顧:

1、對拆遷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住戶,其拆遷貨幣補償款低於5.5萬元的,按5.5萬元給予貨幣補償。

2、對拆遷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住戶中的殘疾人,其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標明殘疾標準

程度爲一級、二級的聽力、語言、肢體殘疾的和標明視力、智力、精神殘疾的,在第一條的基礎上,再給予補助1萬元照顧。

(十七)對於特殊情況參照有關規定,依照現行當地物價市場,由省市主管部門舉行聽證會,與業主協商處理。

(十八)經濟建設是民生工程,要徵得人民理解與支持,掀起全民建設家園的氛圍,不得強制進行,若有對羣衆有威脅,恐嚇甚者暴-力行爲,直接追究負責官員責任。

國家拆遷補償標準 [篇4]

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房屋拆遷如何賠償?補償標準是什麼?

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計算公式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週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爲: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週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注:

1、如果拆遷人提供週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爲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爲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三)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1)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2)被徵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範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並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爲(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十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