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讀書筆記範文

讀完一本書以後,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東西,需要回過頭來寫一寫讀書筆記了。那麼你真的懂得怎麼寫讀書筆記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孔乙己》讀書筆記範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孔乙己》讀書筆記範文

《孔乙己》讀書筆記範文1

魯迅小時候在飯店做過幾年工,他因爲年齡小,伺候不了在店內穿長衫的客人,老闆就安排他在櫃檯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魯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個穿長衫又在店外吃飯的。、

孔乙己小時候讀過幾年書,所以說話時總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時一般都給的是現錢,偶爾沒帶錢時賒賬,欠的錢都會在一個月內還完。

因爲孔乙己小時候讀過幾年書,字又寫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書的工作。可是他這個人平時太懶,抄書的工作做不了幾天便卷着筆墨紙硯逃之夭夭了,漸漸地,就沒人再敢僱他了。

他有時生活困難時,就忍不住去偷東西。

有一次,他偷東西時被人發現了,就被打斷了腿。打斷腿之後他又來了這個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後再也沒有見他來過,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這篇故事,我深切的體會到舊社會的不平等——有錢人可以在店內吃飯,普通人只能在櫃檯外面吃飯。

我還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爲本——一個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須勤勞,像孔乙己那樣替人抄了幾天書就卷着筆墨紙硯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這個社會上立足的。

魯迅先生的小說寓意深刻,看過之後令人受益匪淺。我以後還要多找一些來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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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科舉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靈,受害者不計其數。周進,範舉——只要我們樂意,可以把這個名單拉得很長,很長。而魯迅先生筆下的孔乙己,就是這些可憐考生的全權代表這一。

他,幾乎包含了所有進學者的特徵。一身破舊單薄的許久不洗的長衫。熟讀詩書畢生之志是考舉功名,平步青雲。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頭。如果說范進還是幸運的,因爲他最終還是考上了。即使沒考上,他也有一個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個勢利的岳丈,不至於餓死。而孔乙己則不同,他沒有家,性格好盜,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註定是一個悲劇人物,永遠也無法翻身。

作爲一個讀書人,熟讀詩書是孔乙己本領,對那些粗魯的短衣幫說上兩句‘之乎者也’,看着他們呆滯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的樂趣了吧!對了還要算上他教孩子時的樂趣。一個‘回’字四種寫法,除了我還有誰知道。‘回’,‘回’——其實無論在短衣幫還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個無能的讀書人。是大家的笑料。雖然他認識四種‘回’字,這種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罷了。人們向他樂,他只知道人們尊敬他,心裏定是高興的。還是不要告訴他了,讓他保留屬於自己的的點樂趣好了。

《孔乙己》讀書筆記範文3

作爲經典,很多大師在各個級別上過《孔乙己》示範課,有人拉着《孔乙己》的長衫,有人瞄準《孔乙己》的笑,還有人咬住《孔乙己》的“半”字大做文章……於是,一般的教師便視這些經典如“洪水猛獸”不敢觸碰,以免遭遇“被比較”的尷尬。

九年級的團隊課,上課的老師居然大膽的選擇了它,令我十分吃驚。她向“大師”發起了挑戰!或許,她更注重於將它作爲挑戰自己教學能力的對手,希望在這樣的課文中創設出屬於自己的教學設計,在課堂中綻放自己的精彩。我不禁感嘆於她挑戰他人,挑戰自己的勇氣。

在閱讀文本中她細心地發現了一個解讀《孔乙己》的全新的入徑,併成功的鎖定它——《孔乙己》的“手”。在教學中,她以魯迅是“畫手的高手”引入,領着學生在課文中賞析品味“手”的描寫,從排、敲到摸,到走,自然而然將孔乙己炫富、炫才、迂腐到自慚形穢、黯然離去、可笑而可憐的人物形象深深刻進了學生的記憶,也讓學生感悟到經典的每一個細節都是那樣耐人尋味。這種不沿襲他人積極創新的精神令人欽佩。

課後,我忽然想到,我們學生、老師的手不也像孔乙己的手一樣悄悄地發生變化,原本充滿光澤而富有彈性的手不知什麼時候竟然遠遠離去,逝者如斯。我們又該怎樣珍惜自己的手,珍惜自己的時間?我們還要繼續傳說“人生就是一個蒼涼的手式”這句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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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周大作家的短小說《孔乙己》被編入中學語文課文,孔乙己的形象便深爲大家所熟知。按照通常的說法,該小說抨擊的是封建的舊學制度,對讀書人荼毒不淺。誠然周大作家是中國現代文學史上有名的大憤青,但仔細地分析一下該小說的情節安排,這種解釋真是牽強的很。新近聽到北師大某教授的另一種解釋,謂孔乙己便是天下讀書人的剪影,甚至包括當代。或許還有其他人對此另有新解,不過我想,因角度不同,衆人各自都是霧裏看花,無甚麼是非對錯。作者寫作時到底是何初衷,已不得而知,也不重要,正如同《哈姆雷特》一樣,一千個人得出一千種看法,也算是到了一種境界吧。

故事所處的年代,大概是十九世紀末,新學已然興起,但科舉尚未廢除。那時的讀書人若想光宗耀祖,出相入仕,靠的還是土功名。中國那時的知識分子也是識別度奇高,只穿長衫,不着短衣,以表身份。當然,朝廷頒發的功名分三六九等,也不是所有的讀書人都抱着榮登高科,爲帝王師的動機而讀書的'。他們大多無甚大志,只求博一舉人,甚至秀才之名,爲鄉里所敬仰,亦是成功之標誌。人想要穿長衫,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請塾師,買書本加上脫產式寒窗苦讀耗費頗高,這一切並不是什麼家庭都能夠承受的起的。所以,能夠穿上長衫的人,即使未有任何功名在身,也是出自小康之家,若無中道敗落,平常生活花費大抵不致過於寒酸。可見,穿長衫的人在一般人的眼裏,過的都是小資生活,喝酒都是要坐包間的,而一般人卻只能站吧檯。一般人也是不會亂穿長衫,因爲這樣只能換來"豬八戒戴眼鏡,冒充大學生"的恥笑。

那麼,孔乙己是個什麼樣的人呢?他簡直就是個異類,身穿長衫且站着喝酒,這在當地的小民看來,幾乎更古未有。常言道:萬端皆下品,惟有讀書高。讀書人天生就沒有是窮人的道理。孔乙己畢竟也是讀過書的,可是爲什麼搞得窮困潦倒,以致於誰都不把他放在眼裏?其實,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不懂營生。身無功名,也就罷了,畢竟不是誰都能夠過得了考場那關的。但是,他讀過書,也寫的一手好字,照理說,怎麼樣也不至於淪落到失業的地步。他曾經爲人家抄書,雖說只是個臨時工,但好歹也是個技術活,不說能掙多少,衣食保暖總沒太大問題吧。若是平常收支有度,偶爾在酒店開個包間,瀟灑一回,也不算是奢望。更重要的是,這樣的生活也對得起自己身穿的長衫,不至引來嘲諷,有個人樣。要是人再機靈點,搞好人際關係,爲大戶人家的幼童做做文化啓蒙,繼續發展自身,奔向小康,也不是什麼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孔乙己卻不懂得這些營生之道,幾乎要成乞丐了。

古人云:開卷有益,更別說會禍害人的,如堂吉訶德一般走火入魔者是少之又少。中國舊的科考制度雖然死板,但靠考試來提拔官員在當時也算是世界領先水平,爲西方現代國家的文官挑選提供了借鑑。中榜者雖然鳳毛麟角,也斷不至於到沒有功名便不能生存的地步。相反,正是孔乙己的生活落魄,人們反倒認爲他是個冒牌貨。可見,孔乙己的悲慘人生不是讀書鬧的,與科考制度也無關,而是自己不能適應社會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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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是看了好幾遍了,這印象卻是不可磨滅的。

一位衣髒不洗,滿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這篇小說的主人公。在魯迅先生的筆下,其形象被表現得淋漓盡致。

他身無分文,卻長衫終日,這是要面子,還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還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們的諷笑中度過了那昏暗的時光。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這多麼矛盾呵,可見孔乙己對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讀過書。儘管是老童生,這也是他唯一有尊嚴的地方。

“‘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孔乙己竟天真地以爲旁人不曉得他這些錢是偷來的,相當自信地掏錢,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嚴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毀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東西了!”“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着打。”“孔乙己,你當真認識字麼?”“你怎的連半個秀才也老不到呢?”

這種惡狀他還能厚着臉皮待下去?這不是逼他往絕路走麼?他的自尊沒了,也沒人憐憫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沒有物質上的享受,吃不飽,穿不暖,睡不香。餓得不行只好偷書,一旦被抓就嚐到苦果——腿被打折了。這下好了,他真走到絕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後一次酒,然後在衆人的譏笑下離去。

就這麼的結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誰造成的呢?

在人們的眼中,他是一個可悲、可笑、可憐、可氣、可有、可無的人。

作爲當代中學生,一名青少年,應該從這裏去吸取教訓,不能碌碌無爲而終生,更不可見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樂活。孔乙己被科舉制而迫害,成爲當時社會的犧牲品。在現在這個社會中,中學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時候,而社會卻又如此的複雜。中學生—稚氣未脫而又渴望長大。在這個社會中,更得有一雙慧眼,去尋找正義與前進,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時,控制好心靈小窗的敞開大小,理性選擇信息,取其精華而又要棄其糟粕。

放眼2世紀這個社會,不正之風無時無處地不在如傳染病似地肆意傳播。而這一類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會更應該聯合起來,掃除一切不正之風,排除一切隱患,淨化空氣,淨化人類的心靈。

《孔乙己》讀書筆記範文6

《孔乙己》是由中國血性的文人魯迅先生寫的。《孔乙己》諷刺了封建社會頑固思想害死人的道理。

《孔乙己》講了在過渡的年代裏,孔乙己因沒有考上功名,自暴自棄,不思進取,自甘墮落,成爲一個混吃混喝的小偷,最後導致死亡。

讀了這篇課文,我不禁爲生活在那個年代的文人感到可憐。同時,我也爲自己能生活在現在這樣和諧開放的社會感到慶幸。

有人說,孔乙己即使是考不上科舉,那麼,他也不會自己去謀生?不一定非得靠偷養活自己。然而孔乙己在沒有考上科舉時,仍不肯放下讀書人的顏面,仍穿着破爛不堪的長衫,渾渾噩噩的過一天是一天。因爲他骨子裏認爲讀書人高人一等,其他職業都非常低賤。孔乙己因爲自己的腐朽頑固不懂變通的思想害了他自己。

如果僅僅因爲孔乙己不努力,好吃懶做,那麼他的命運也不一定會那麼悲慘。假如孔乙己生活在我們這個年代,那他身邊的朋友一定會給他吃喝,照顧他,絕對不會看着他死去的。正是由於那個年代的人非常冷漠,毫不關心他的死活,麻木不仁,沒有同情心。

有這樣一則新聞:一位作者爲了考驗中國人,和朋友扮演了一對情侶,作者假裝喝醉了倒在人很多的購物中心,他的朋友大聲嚷:“請你們幫幫忙,我的男朋友昏倒了。”然而,幾分鐘過去了,除了耳邊的嘈雜聲始終沒人來幫他,直到最後。

這個故事證明了有些人是多麼冷漠自私,我們不要做一個自私、麻木的人,要有同情心,對自己身邊的人給予幫助和關心,要做到幫助別人快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