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挑錯難道不是一種榮幸嗎抒情散文

——寫在《你連的地得都用錯,還談什麼寫作》之後

被挑錯難道不是一種榮幸嗎抒情散文

由於太多人亂用的地得,甚至成爲了一種習慣,我才前前後後花了大概8小時完成了這篇文章,滿心期待着能被更多人看見,卻因不符合專題要求而被拒稿,主編也沒有將其推至首頁。

無奈,我只得自己投首頁,經過幾小時後首頁投稿通過了,但在首頁上依然看不到我的文章,過了一天之後,我無意中點進簡書,首頁第二!

我欣喜若狂,連忙點開評論,很多讀者都表示這篇文章很贊,他們看到亂用的地得的情況也會很難受,都認爲應該嚴格區分三字的使用。

當然也有一小部分讀者認爲時代在改變,很多人都用錯那用着用着就算對了,語言是在不斷變化的,其最大功能就是表達情意,只要能表達清楚意思,人們用得順心和方便就可以了。

但我不贊同這種觀點,我當即舉了一個很簡單的例子:我首先第一個發言。這句話你看了肯定知道是什麼意思,但你肯定會覺得很彆扭,因爲這是個病句啊!如果人們都只是爲了能表達出意思而亂用一通,那語法規則還有什麼存在的必要呢?

所幸我在結尾聲明該文必有不全不妥之處,還望大家指出,共同交流進步。我感到最榮幸的就是有一些機智的讀者爲我的文章指出了錯誤,雖然我檢查了很多遍,也詢問了一些人,但錯誤還是不可避免的。

比如我第一段的但是手機上的文章太多了,而且參差不齊。參差不齊形容水平不一或很不整齊,但我起初用的是魚龍混雜,看起來好像也是這個意思,但其實是我用錯了。魚龍混雜比喻好人和壞人混在一起,在此處使用必定是錯誤的。

緊接着後面的讀者們又大多是淺閱讀,因此沒多少人會在意作者的錯別字。我起初寫的是沒人會在意,一位讀者說:誰說沒人會在意,我就會在意。此處確實是我考慮不周。

還有一個大錯誤就是用錯了標點符號,起初我寫的的地得之間是加了頓號的,但引號和書名號本身就起着分隔作用,因此此處的頓號是多餘的,去了之後果真看得非常舒服。

有位讀者很可愛,分點給我提了一大串錯誤,有的確實是我用錯了,但有的就是屬於他沒看懂而無理取鬧了。這位大兄弟這麼可愛還想套路我,但還是謝謝他給我這麼長的`評論和打賞哦。

該文雖然較長時間佔據首頁第一,但閱讀量卻不是很高,我這標題明明還算比較有吸引力啊!

講真,被挑錯真的是一種極大的榮幸,絕對不要怪給你挑錯的任何人,因爲你是真的錯了,錯了就應該採納別人的正確觀點並致謝然後改正。

然而,有些人即使錯了還死不認賬,就比如我偶爾給一些作者挑的地得的錯誤,結果人家根本不鳥我。算了,他想錯就繼續錯下去吧。

有一次印象比較深的是我在微博上給大明星吳彥祖挑錯,他發了一條微博,全英文。

我一看,哎呦,還敢秀英文,我就來好好給你挑一下錯誤。

最明顯的,最後面的think起碼得有ing吧,而且句子都沒說完最後就加了一個網頁鏈接,我試着點進去,結果加載不了。

但有網友說這是從ins分享過來的,ins有很多國的人在用,所以他才用英文,最後的ing可能是沒顯示出來,後面還是有內容的。

隱藏着的看不到也就算了,但機智的我還發現一個錯誤,就是按照語法規範out和window之間必須加of!

然而,有腦殘粉還在爲偶像辯解,說人家可是在美國長大的,畢業於俄勒岡大學,我有什麼資格評論呢!

對啊,人家是影帝,是男神,是在美國長大的,我那時只是剛剛高中畢業,才學了幾年英語啊,我又有什麼資格說他錯了呢?

但是,我還就是在微博上和腦殘粉們撕逼了,因爲吳彥祖確實是用錯了,of是不應該不加的!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看到錯誤我會指出來,這是我的原則。別人給我挑錯,我將會感到很榮幸很開心。因爲,在挑錯與被挑錯之中,在與他人爭論的時候,我們能學習到很多,這遠比我們麻木對待錯誤來得更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