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戀早婚帶來的尷尬散文

小明今年才二十四歲,但看上去卻是少年老成,說起話來滔滔不絕,咋一看口才極好,然而大部分都是廢話。他長得很精緻,身材瘦削,不高不矮,滿臉帶着喜氣,再加上髮型、穿戴都很時尚,任誰一看就會認爲是一個小帥哥。他有一個好朋友叫小蒙,和他年齡一般大,也是一個很酷的小夥子。兩人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都非常聰明,可就是用錯了地方,上學不好好學習,經常去網吧上網玩遊戲,結果學業成了不可逾越的鴻溝,好像電線短路一樣,家長無可奈何,就同意孩子提早輟學,而當時國中還沒上完。

早戀早婚帶來的尷尬散文

兩人就是在網吧認識的,玩遊戲的成績在整個網吧出類拔萃,敲起鍵盤來一個個小手機靈、利索,好像永遠不會停止一樣,因爲不存在障礙,一路暢通。時間長了,老闆像伯樂發現人才一樣,頻頻讚許。當知道兩個小夥兒都輟學的消息之後,老闆毫不猶豫地提議他倆在網吧裏做網管。正好兩人也沒正事可做,除了玩遊戲還是玩遊戲,就高興地答應了。兩人的家長也沒反對,於是兩人就愉快地做起了網管。那年兩個小夥子纔剛剛十五歲。

兩人在網吧做網管,一晃三四年過去了,從幼稚的少年變成了風華正茂的青年,兩人的關係保持得非常親密,也屬於最好的工作搭檔。

突然有一天,一個年幼的、漂亮的女孩走進了網吧,以後又逐漸成了網吧的常客。這個女孩也是玩遊戲成癮,幾乎每晚都會過去,並且都是第二天凌晨才離開。兩個男孩對這個女孩都是非常熱情,問了女孩的名字叫小柔,性格也的確格外的溫柔,當時她的年齡才十五歲,好像小妹妹一樣,所以都搶着爲她服務,私下還都樂意接近。隨着時光的延續,三個人就成了好朋友。

慢慢地,三人的關係微妙起來。兩個男孩已經是十九歲多點,二十歲不足的年齡段,男女之間的曖昧之意隱隱約約地產生了。小柔呢,雖然年齡很小,卻也是在附近一家店鋪打工,不用說也是從小輟學,及早進入了社會,對於男女之間的這種曖昧關係,雖然是朦朦朧朧,但並不怯場。相比之下,小明說話特別甜,特別招女孩的待見,所以兩人相比之下關係親密一些;小蒙呢,雖然說話不及小明甜,但形象及其他方面也很吸引女孩的目光,這樣三人一直保持着這樣的關係。三人工作之餘還一起出去玩,一起逛街,一起到歌廳唱歌,一起吃飯。

一次,三人在一起喝酒,喝着喝着都喝多了。小明和小柔就互相攙扶着回了小明的宿舍,跟在旁邊的小蒙半路上自己回家了。第二天醒來,小明才發現和小柔赤身裸體地躺在一起,兩人已經在無意識之中發生了男女性事。於是,在以後的.一個月之內兩人就同居了。小蒙知道後,醋意頓生,雖然沒見他和小明大吵大鬧,但明顯兩人的關係疏遠了。一個月之後,讓小明意外的是,不知怎麼地,小柔又和小蒙好上了,把他卻拋棄了。

過後才知道,小蒙發現小明和小柔好上了,心裏承受不了,下班回家後就躺在牀上,一連幾天不吃飯,也不上班,媽媽問他發生了什麼事,他就如實地告訴了媽媽。媽媽也是愛子親切,就找到小柔的家裏,當面替兒子向小柔的父母求婚。小柔的父母一聽女兒在縣城打工發生了這種事,害怕影響名聲,就糊里糊塗地答應了。小柔的父母把小柔叫到家裏,讓她和小明分開,和小蒙談戀愛。

小柔呢,因爲年紀太小,根本分不清到底愛誰不愛誰,也就糊里糊塗地同意了。兩人在雙方父母的操辦下,很快舉行了婚禮。按說這樣的結婚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但按農村的習俗,就算是結婚了。兩人結婚後,小蒙也不在網吧上班了。聽說幾年之後,小蒙父母託人爲他倆補辦了結婚證。

小蒙和小柔結婚了,小明也沒說啥,自己也不敢到家給父母說,但心裏感覺很不是滋味。然而時間一長,也就逐漸淡忘了這種怨氣。

一晃三年多過去了。一天小明正在值班,接到一個電話,感覺對方說話聲音很熟,仔細一聽原來是小柔。小柔在電話裏說她和小蒙之間出事了,要約小明見面。對於小柔的要求,小明感覺沒有理由拒絕,就隨口答應了。

兩人在一家咖啡廳見了面,小柔詳細訴說了她的苦楚。小柔說和小蒙結婚後就發現自己懷孕了,幾個月後生下一個男孩,當時婆婆就吵鬧着咋不足月就生了?但也沒多說啥。可是孩子長到快三歲時,小蒙偶然發現了一個祕密,說孩子和小明長得很像。小柔當然不承認,但從此兩人就發生了矛盾,時間越長,小蒙的怨氣越大,動不動就和小柔大吵大鬧。迫不得已,小柔才找小明,要求小明和孩子作一下親子鑑定。小柔意思很清楚,如果孩子真的是小明的,就和小蒙離婚,然後和小明結婚。小明呢,正好心裏還想着小柔,就同意小柔的說法。這個事小柔做得很理智,主動告訴了小蒙。

第二天,小柔抱着孩子,約上小明,就到了一家醫院進行檢測。幾天過後,鑑定結果出來,孩子確定就是小明的。

小柔就按約定要和小蒙離婚,小蒙也同意,但提出要小柔給他補償幾萬元這幾年孩子的撫養費,在各方父母的參與下,經過討價還價,由小明出了這筆錢,小蒙給小明打了一張收條。之後小蒙和小柔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

接下來,小柔就帶着孩子搬到了小明家裏,和小明住在了一起。憑空得了個這麼大的孫子,小明的父母心裏雖然覺得很彆扭,但總體還是很高興。到小明的父母找小柔的父母,協商怎樣給小明和小柔補辦婚禮時,雙方父母卻發生爭執。

小柔的父母認爲,小柔和小蒙結婚時,因爲那時小柔年齡太小,怕影響不好,所以辦的很簡單,一分錢的彩禮都沒收。這次給女兒補辦婚禮,一定要按當地習俗索要數萬元的彩禮,否則不同意兩人結婚。

因爲彩禮的數額,一來二去,協商了三個多月,最後小明的父母很委屈地答應了小柔父母的要求。這期間,小明、小柔和孩子,一家三口可是盡享天倫之樂,幸福無比,因爲花錢的事不歸他倆負責。

然而,當兩個家庭正在按計劃補辦婚禮時,小明卻又發現了小柔和小蒙藕斷絲連,一次兩人在酒店開房約會,竟被小明逮個正着。爲此小明和小蒙還打了一架,並報了警。

這事的發生,則讓兩家的婚事擱淺了。據小柔的說法,小明雖然很好,但總忘不了和小蒙幾年的夫妻情義,所以才和小蒙約會。小明則是後悔答應娶她。這樣一鬧,小柔自然地抱着孩子住到了孃家。於是,他倆之間的事倒成了次要的,孩子的歸屬問題,倒成了兩家的頭等大事。

小明和父母,無疑都想要孫子。至於小柔,小明的父母的意思是絕對不可能娶進門。而小柔的父母最爲難,也最丟臉。本來說得好好的,想不到女兒又鬧出這麼一出,人家不願接收了,女兒也不願嫁了,可收到的彩禮則還不想退回。彩禮不退回,小柔還不撒手孩子。小明這邊得不到孩子,要不回彩禮,就找到小蒙家裏給跟小蒙要幾萬元的撫養費。小明還揚言要到法院起訴,要求孩子的撫養權。

這樣還不算,因爲人財兩空,所以小明以看孩子爲名,多次跑到小柔家裏,每次總要大吵大鬧一場,報警處理也是沒法說得清楚,嚇得小柔護着孩子不敢出門;小明和小蒙兩個人也不能見面,一見面就會動手,嚇得小蒙也儘量躲着小明。

這個事糾糾纏纏,簡直成了一團亂麻。到底會怎樣得到處理,卻不得而知。但有一點,處理不得當,幾個家庭都不得安生,讓人尷尬的場面隨時都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