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有愛也有痛愛情散文

艾小姐我和他是中專同學,還是一個縣的,但我很內向,長得又不起眼,在學校我們幾乎沒說過話,後來一起分回縣誠。我倆的單位只隔一條馬路,低頭不見擡頭見,記不起是誰先開口說話的,慢慢地有了來往,又慢慢地談了戀愛。一切都順其自然。然後有一天我去他宿舍,天黑時他對我說:太晚了,今天不走了吧。我說不出拒絕的話,半推半就地,把自己交到了他手上。他說反正要結婚的,我想想也是,就桃了好日子搬了過去,我們還約定等結婚年齡到了,也在這一天去領證。當然我父母是堅決反對這事的。 最初的日子很新鮮,他對我也很照顧。同居滿一年時,我倆還上街照了相,吃了飯,慶祝“紙婚”。就在我認爲我倆的關係鐵定了的時候,事情來了:我們像一對夫婦一樣生活,也像一對夫婦那樣有了各種各樣的矛盾,家務活誰做得多誰做得少啦,出門看朋友誰的舉止有欠妥當啦,給誰父母的`錢多錢少啦,總之一點兒小事都可能成爲爭吵的原因,原來在戀愛時彼此還能相互剋制,現在都有恃無恐似的。在“紙婚”兩週年這一天他送我一枚戒指,我給他買了一條領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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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第二天,他就跟我說:咱倆分手吧。我覺得一桶涼水當頭澆下,問他爲什麼,他說不合適,他不想就這樣吵吵鬧鬧過一輩子。我用幾近哀求的聲音對他說別人也是這麼過的。他說別人是別人,他是他。我也惱了,對他大吵大鬧,還打了他一個耳光。然後怒氣衝衝地收拾了自己的東西,回到單位裏我那間小房子。但我還存點希望,或許他會來找我呢?

我也反思自己在這兩年裏的所作所爲,於是去找他談,但他的態度總是淡淡的。直到有一天我發現自己懷孕了。我對他說,要麼結婚,要麼我去他單位找領導。他說還是做了吧,都年輕,要個孩子拖累。我哭了。他說實話說吧,咱倆已經不可能了,孩子的事拖一天你就多受一天罪,我陪你去做了,誰也不知道,還不影響你以後的生活。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離開他那裏的。再然後,他考上了外地一所大學的研究生。走前他來找我,對我說,他要走了,很對不起我,希望我能原諒他,孩子,還是做了吧,比起以後幾十年的幸福,這幾年不算什麼。我的淚水流了下來,我恨他無恥,也恨自己無能。

事情的最後結果是,他走了,我獨自一個人去了醫院,把肚裏已有六個月的胎兒做了引產。我生活的這個小縣城就這麼大,不認識的兩個人都能拐彎抹角地搭上關係,認識的人都知道我和他的事兒,自然再給我介紹對象條件也好不到哪兒,我想出去,可離了這個縣城我還能去哪兒?我真希望生命能重新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