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羣讀書筆記

當閱讀了一本名著後,相信大家的視野一定開拓了不少,不能光會讀哦,寫一篇讀書筆記吧。你想好怎麼寫讀書筆記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重返狼羣讀書筆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1

1894年,美國新墨西哥州有一匹名叫洛博的狼王警戒心極強,不但從不上獵人的當,還領着狼妻布蘭卡和其他四隻灰狼襲擊牛羊充飢。他們似乎具有逃脫死亡的超自然力量,神出鬼沒地遊竄在大草原上。他們像是嘲笑人類般,不斷破壞獵人精心設計的陷阱,並在其上留下糞便。洛博的智慧和冷靜,換來了懸賞千金的獵殺令。

終於有一天,布蘭卡落入了陷阱,被獵人殺死。痛苦的洛博爬上山嶺,對月哀嗥着,彷彿在祭奠他的亡妻。獵人們無比緊張,害怕在洛博的復仇烈火中無人可以倖免。沒想到幾天後,洛博憤然踏進了佈置在牧場周圍的鋼夾陷阱中,而且連踩四個,一隻腳爪一個狼夾,就那樣神情冷漠地被鎖在原地,淡然地望着夕陽下他曾經統治過的山脈……隔天早上,獵人們發現洛博已經斷氣,沒有掙扎,沒有外傷。就爲了追隨他摯愛的伴侶,洛博解散了他的另外四個夥伴,孤傲地死在布蘭卡的身邊。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2

《重返狼羣》看了前面十來章,我就有非常深的感觸,非得掩卷寫下來不可。

也許因爲我的書尚未看過半,還沒踏入後面的催淚彈區域。相比起作者和小狼之間的深厚感情,讓我感觸非常深刻的卻是作者這位“狼媽媽”對小狼天性的尊重和理解。用書裏的原話說,那叫“尊重狼道”。

作者寫道:野生動物有自己的生存法則,和人類身邊的寵物不一樣。因此無論小狼是報復心強,自私護食,淘氣搗蛋,還是表現出它兇殘嗜血的一面,“狼媽媽”雖每次都被嚇到,但很快就能理解那是狼的天性。不但不責備小狼,還爲他保留了自己的天性而高興。在她還沒有對小狼的將來要何去何從做出決定之前,她就不以養寵物的方式去馴化小狼。放他咬東西,教他狼嚎,他護食的時候讓着他。

作者不是沒有養過寵物,她家裏的另一隻小狗就被教得很聽話,能很好地和人相處。但對小狼,她卻用了完全不同的養育方式,只因她明白小狼和小狗的天性不一樣。

“獠牙之下出政權”那一章,寫小狼對着“狼媽媽”齜牙咧嘴地叫板。若是換做別人恐怕早顧着心涼了,喂他養他照顧他這麼多天,回頭怎麼竟對自己這麼兇呢?“狼媽媽”卻理解他那是在窩裏的同伴之間確立地位,她尊重他的天性,按照他的方式和他鬥了一回。即使在自己的脖子被狼爪抓傷之後,她也不忍心剪去他的利爪。她知道那是他賴以生存的武器,那是他的驕傲。

那時她還沒確定能不能放他回草原,這也許是一匹終身要在城市,要在她身邊生活的狼。而她從來就沒有選擇過要寵物化他。

這是人對人都難有的尊重和理解。人是多麼善於對異類的生活方式指手畫腳,在能力所及的範圍內,甚至忍不住要出手糾正。每次讀到作者爲小狼展現的天性半憂半喜,我總是想起我們人類之間的互相“馴化”:長輩對晚輩的,情人之間互相的,一代人對下一代人的。說馴化可能過分了些,那其實是同化。很多人難以接受別人和自己不一樣。因而什麼都能被要求同化:用錢的方式,對任何微小事情的見解和態度,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方法。

對大的觀念,比如政治,人權這些大題目,人習慣的做法是:既然知道觀念不同,對這話題避而不談就好了。對小事情卻不大遵循這樣“退後一步,給各自一點空間”的規則。人很習慣把手所能及的一個個想法都扭到自己順眼的方向。其實這只是讓自己舒服,不一定是“爲別人好”。

我越長大越說不清楚想不透徹一個“好”字的確切定義。也許人就是會越長大說不清楚想不透徹所有東西的確切定義。既如此,那就更難說清到底什麼是正確的,值得的,應該的,所以我不再因爲順口就說誰錯了,誰傻了蠢了笨了,也不再說誰活得很可悲,更不自作多情地爲別人擔憂。因爲也許每個人的生活,放在旁人的放大鏡下,都會被認爲在某方面錯了,在另一方面傻了蠢了笨了,在某些時刻活得很可悲;但一個人既選擇了自己的活法,那就是他在做自己認爲值得的事。既值得,就是應該,又何必再追究絕對的對和錯。

人如果要擔憂,何不擔憂自己;如果要監督,何不監督自己。自己是最需要鞭笞和進步的,其他人、其他事、其他動物,他們只求包容。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3

“狼媽”教子

您會愛嗎?會愛您的孩子嗎?

我知道您的答案是肯定的,希望文末的您也能驕傲的說:“我會愛。”

“狼媽”薇漪帶回小狼時,第一次是用奶瓶給小狼餵食鮮奶的。結果,奶嘴被小狼生生咬斷,奶瓶也摔碎了。兇猛如狼,豈會如此斯文飲食,薇漪想到老牧民曾說過,哺乳的母狼沒有一個乳房是完好無損的。

這份堅持,這份忍耐,如果不是無私的愛還能做何解釋?這一點,每個親身哺乳的準媽媽都有體會。我亦曾,親眼目睹,一朋友的小孩一口吮吸的那朋友瞬間滿眼淚水打轉。這個時候,每個媽媽都會愛,每一份愛都偉大。

小狼稍長點時,有次“狼媽”把小狼單獨留在了家中。結果,回來打開房門的瞬間,驚呆了:

【米粉撒了一地,地板的壓腳線被摳了出來,陽臺上的植物成了殘枝敗葉,衛生間的捲紙被拖出來老長……洗衣機、電冰箱的電線被咬斷了……寫字檯上全是狼爪印,蜂蜜罐倒翻,滾在桌邊上,一罐蜂蜜所剩無幾……】

面對四仰八叉的挺着大肚子在沙發上睡着安穩覺的小狼,“狼媽”無奈又溺寵的搖搖頭,然後埋頭整理。整理之後,已是深夜,精疲力盡,卻還是費心的爲格林準備着可口的愛之晚餐。

這樣的事情,很多準媽媽都有經歷。她們閃着聖潔之光的母性,指引着她們會有和“狼媽”如七年級轍的做法。這時候,愛是天性,這份愛是那麼的順其自然而讓人愉悅。

終於,隨着時間的流逝,小狼一天天的長大。它能見到的活物,只有“狼媽”這個人,它狼的天性是它永遠只忠於強者,攻於弱者。所以,它露出了鋒利的爪牙,選擇攻擊這個救她、養它的母親。“狼媽”是怎麼做的呢?她知道這是狼的天性,她要讓它成爲狼,就不能用人性來要求狼性。所以,她沒有罵它是白眼狼,沒有剪掉它鋒利的爪牙,而是把自己逼的像個正真的母狼一樣,去戰鬥,去爭奪,她狠狠的咬住狼的嘴筒,咬的一嘴狼毛,卻也引得了這個狼子的俯首帖耳。

您呢?可曾想到您處於叛逆期的孩子。當您的孩子,第一次挑戰您作爲父親或者母親的家長權威時,您是火冒三丈,訓斥打罵,口口聲聲念着:“豎子無禮”呢?還是冷靜的分析、學習,在知道這是孩子成長的必經階段時,耐心的開導,用心的等待呢?

有多少的父母,打着家教的幌子逃避着自己懶惰的事實。他們可以用心的教會牙牙學語的孩子喊出並不怎麼真切的“爸爸”、“媽媽”,卻無法接受孩子成長中的必經階段。只因爲,前一種愛,自然、輕鬆而不需要習得。後一種愛,卻需要克服懶惰去學習,去摸索。

當“狼母”發現,小狼已經迫切到了需要交流的時候,她知道自己喚子的“嗚嗚聲”已經不能再滿足小狼了。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呢?就讓他順其自然吧,活着已經很難得了。我想我會這樣想,也會這樣做的。可“狼媽”不啊,她找來狼谷狼山的現場錄音,結合自己的已有知識比照分析,再反覆的聽,反覆的學,反覆的練習、實踐,直到她這個人“狼媽”發出的`狼嚎與音頻曲線幾乎一致。意料之中的,她的狼子驕傲的發出了第一聲正真的狼嚎。

您呢?當每一次看着孩子極低的測試成績,您是怎麼做的呢?訓斥、打罵、抱怨?還是無奈的拉着臉,嘆口氣,已不自知的語言暴力道:“你就這個能耐了。”或者,虛僞的無所謂的笑笑,說句連自己都不相信的:“沒事,下次一定能考好。”又或者,拿出一塌錢,立馬風風火火的去給孩子報各種輔導班呢?這些都太容易去做了,因爲多麼順其自然,合乎本性啊。

如果一個弱女子,能教會一隻狼發出標準的狼嚎。那麼您,又怎麼好意思說自己不能幫助同爲人的孩子提高一門成績呢?你可曾,仔細翻翻孩子的課本,而不是以已經忘了,不會了來搪塞呢?你可曾,有認真看過孩子的試卷,仔細引導着孩子分析每一處的失分點呢?你可曾,心平氣和的坐下來,耐心的聽孩子分析自己失敗的原因?你又可曾,爲了孩子,願放下你手中的手機,放棄你無用的社交,陪着她重新溫習一遍自己已快要忘完的功課呢?

這些可曾,您多半沒有吧,因爲您總有無數的理由來反駁每一個可曾。比如,您需要賺錢,您沒有時間,您沒有那個能力那個精力;又比如,您認爲您的錢大可以讓輔導班的老師來爲您工作,您以爲分析試卷那種事都該是學校老師的職責。可您是否想過,您的一個孩子您都可以找到這麼多不去努力,逃避懶惰的原因,管着五六十甚至更多孩子的老師會不會找到更多的原因呢?

當小狼的身體急速增長,“嗷嗚———喔——嗚—”的狼嚎夜夜在城市的上空響起時,“狼媽”的眉頭再次皺緊。她知道,那個始終藏在心裏的問題必須得面對了,鋼筋水泥鑄成的城市已經無處安放狼自由的靈魂,她必須得選擇了。她找了動物保護組織,我們偌大的中國居然沒有野狼救助和保護區,小狼要得到保護,必須漂洋過海送往英國;她去了動物園,刻當她看到那隻被圈禁在小小牢籠中的老狼,一刻不停的在狼牢中跑着狼圈,厚重的玻璃上全是它的抓痕時,老狼悲哀、絕望、身不如死的眼神狠狠的刺痛了她的心,狼身可囚,狼心難困。她絕對不能懶惰的,將小狼送進這個集中營而一了百了。所以,她選擇了那條最艱難的路,第三次遷徙:帶小狼重歸故土,助小狼重返狼羣。

您呢?當孩子提心吊膽又小心翼翼的告訴您,自己無法適應所在的班級,所在的學校時,您是怎麼做的呢?無所謂的一番無用的安慰,道之:“適應,你要適應環境,適應了就好了”呢?還是,認真的聆聽孩子的內心,仔細分析孩子的行爲,再去學校拜訪孩子的老師,諮詢孩子的同學,考察孩子所處的環境,然後再做出最正確最適合孩子發展的決定呢?

我們總說適應,可如果讓一匹狼來適應人的生活,不說根本就適應不了,就算真的適應了,狼也已經不再是狼。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狼和藏獒這對天敵,總算是能和平共處了。茫茫草原,小狼再也不孤獨。但這世間最大的問題,就是總會有層出不窮的問題。

不久之後,“狼媽”悲哀的發現,本已能夠嫺熟捕食鼠兔的小狼,居然突然捉不到鼠兔了。原來,小狼生活在藏獒羣中,耳濡目染的都是狗的行爲習性。在捕食的關鍵時刻,本應屏住呼吸,禁聲突襲之時,小狼卻模仿着狗的做法,威懾罵陣,虛張聲勢,豎起狼毛大吼一聲:“花”(狗叫聲)。這哪裏是捕食,根本就是報警嘛。

“狼媽”再次心情沉重的考慮到小狼的未來。她意識到:

養在獒羣的小狼對自己的身份定位是模糊的,狼具有天才的學習和適應模仿的本領,小狼學了,卻學歪了,適應了,但適應的不是它該面對的環境。現在,陪它脫離人羣脫離獒羣,進入嚴酷的草原,共同承擔生存的壓力,接受大自然的篩選已經迫在眉睫。

於是,強悍的“狼媽”再次選擇了危險重重的一條路“孤身攜子投狼羣。”這是“狼媽”的第四次遷徙——荒無人煙的嚴寒草原。

您呢?想到什麼了呢?您的孩子是否也曾在接受和模仿能力最強的時期,身邊聚集了很多不被您看好的狐朋狗友,沾染了很多抽菸、酗酒、沉迷網遊的不良習慣呢?您又是怎麼做的呢?是粗暴簡單的暴力鎮壓呢,還是如“狼媽”一樣透徹的分析問題,直面問題,刨根問底後再陪着孩子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呢?古有孟母三遷,今有“狼媽”四遷,您可會,爲了您孩子的優秀和未來而選擇一遷嗎?

鳥兒翅膀硬了,總要離巢。小狼長成了大狼,也要回歸狼羣。一路走來,“狼媽”攜帶着小狼躲父母、躲車輛、躲警察;離開小屋,離開天台,離開城市,離開人羣;一起學習狼嚎,學習捕食,學習適應大自然優勝劣汰;更是一起忍凍捱餓,忍受病痛和環境的各種考驗。要說不捨,“狼媽”最是不捨放小狼離去,要說不捨,小狼最是不捨離去“狼媽”。

然而,“狼媽”是這樣說的:

“捨不得也要舍……狼不是寵物,人的陪伴絕不能取代它真正的同類,而且狼有自然交給它的使命……只要它能活的快樂,我有什麼捨不得。”

這一段,我讀哭了,看的是別人的故事,哭的是自己的心酸。

我知道,有很多如我這個年紀的同齡人讀到這裏,都會哭的。曾幾何時,我們也如長大的小狼一樣,夢想在自由的原野馳騁,可總有無數的捨不得,無數的各種道德框架,無數的人倫孝義,無數的哭泣,無數的恐嚇,無數的示弱死死的將我們纏繞。直到,我們再也喘不過氣;直到,我們疲憊的收起那顆自由的心,收起已經準備遠行的腳步。然後,心知肚明的,以愛的名義圈禁自己的快樂,恰如離去又返回的小狼一樣,收起鋒利的爪牙,將自己的頭顱擺正,等待愛的項圈來禁錮。只是,小狼“格林”多麼幸運,她的“狼媽”最後還是忍痛割愛,收起了那已愛的名義編制的鐵鏈,而給了它更無私的愛——自由。即使,一轉身已是思念成災;即使,一轉身已知是永別。

您呢?但願,您在孩子需要展翅翱翔的時候,能不以愛的枷鎖,使他負重前行;能不已愛的美名,冠名自己的懶惰。

已是文末,您,還能驕傲的說“我會愛”嗎?您,可也是,愛着愛着,就懶了呢?願您不是,願所有的父母都不是。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4

這是我讀的最快的一本書,因爲它的故事情節一直都深深吸引着我。讀完後它深深震撼了我。是因爲他們之間的愛。我覺的這種愛是美好、純粹的,是感人、質樸的。

我讀這本書的時候不知道留了多少淚,但這些淚有高興的,也有傷心的,總之是悲喜交加。我被李微漪以命相搏和她身上所散發的母性,被亦風雪中送炭、捨命相陪,被格林捨命救主所感動。格林不是普通的小狼,它是通人性的,它是智慧、勇敢的。他們之間的愛很單純,很乾淨,就像那白雪就像小孩子的心靈那麼單純,沒有任何雜念。這中愛已經超越了生命,是任何東西都無法衡量的。我已經找不到任何詞語來形容它。他們之間的愛讓我看到了這個世界如此乾淨的一面。

李微漪到若爾蓋草原寫生,碰巧聽到當地人說起了格林的故事,狼爸被獵人殺死,狼媽也吃毒肉自殺了,狠心的獵人也把狼窩掏了,好心的牧民救下了這五隻尚未睜開眼的小狼。李微漪的內心的善良驅使她去找小狼們,不管是死是活,也要看一看那者無辜小狼。於是一個漢族女孩,獨自一人踏上了尋找小狼的征途。當她終於找到時,牧民卻告訴她“你來晚了”。當時她的內心是非常傷心的。她急忙跑過去,因爲不管是它們是生是死,她都要看一看,她也不相信小狼會死。李微漪看到那隻小狼一動不動地躺在地上,李微漪就學狼叫想喚醒小狼,小狼好像以爲是狼媽便正睜開了眼。李微漪救活了小狼,她的善心驅使着她將小狼帶回了成都。

小狼很聰明,一聞到不熟悉的氣息或聽到什麼聲音它就會裝死。但它也很頑皮,很愛玩,經常偷偷跑出畫室。有一次,小狼偷偷跑出去把李微漪爸爸種的菜地弄的亂七八糟,糟蹋了許多菜,李微漪的爸爸非常生氣。李微漪擔心以後會藏不住小狼,於是向亦風求助,搬進了一個公寓,但它還是很愛玩。

有一天,李微漪出去買東西,回來時小狼滿嘴吐白沫。以爲是狂犬病,又想到自己被咬過,於是又想起最近的一系列反應和狂犬病很像,甚至有了留遺囑的想法,後來才發現是牙膏,我當時便大笑起來。小狼也是看見什麼就咬什麼,經常咬電線。於是李微漪就想了一個辦法,在電線上塗了芥末,辣得小狼四處亂躥,一頭扎進了水盆裏。

後來小狼在城市不能再待下去了,李微漪便帶小狼一起去了若爾蓋草原,決定將它野化、放生。但在草原生存並不是那麼容易的,有一次小狼不小心被一隻藏獒緊緊咬住,李微漪冒着斷臂之險從藏獒口中救下出了小狼。李微漪生病時,小狼便每天守在李微漪身邊,還把自己唯一的兔肉拿出來給李微漪,但李微漪不得不回去治病。15天他們沒有相見。當李微漪回來時,它不顧割破肚皮的危險跳過裝有玻璃的高牆來見主人。

一人一狼一起上狼山,在這裏尋找狼羣,讓小狼迴歸狼羣,將它放生。當小狼走時,他們心裏是多少麼難過,多麼不捨,可李微漪知道小狼是自由的,她不得不這麼做。放生後,李微漪沒有走,因爲她還想再看一看小狼,最終她看到了,小狼很好,還成爲了狼王。

二人、一狼他們之間多麼單純,多麼純粹,沒有任何目的。如果有目的,那目的就只有一個就是將小狼放生。他們做到了。他們之間的愛是偉大的,已經超越了任何東西,包括生命。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5

《重返狼羣》講的是有一隻小狼生活在若爾蓋草原,它的爸爸媽媽都被盜獵者給殺害了,有一個叫李微漪的畫家尋找到了小狼,把它帶回了成都。她有個朋友叫亦風,亦風當爸爸,李微漪當了媽媽,他們給小狼兒子取了個名字叫格林。李微漪陪它長大,格林陪她玩耍。小狼在成都生活不下去了,所以李微漪想把它放回它真正生活的地方:草原。於是有了接下來的故事《重返狼羣》。

通過這本書我感受到了狼很少了,羊越來越多了,草越來越少了,羊快活不下去了,盜獵者捕獲了很多幼狼,整個草原變得生氣又焦慮。

在我心中狼是一種有感情的動物,它很勇敢、機智,沒有好奇心有戒備心,是一種能力很強的動物。

李微漪表現了媽媽對孩子的感情,她教格林捕食,教它狼嘯,躲避危險,幫她成長,就像我們的媽媽教我們吃飯,吃飯一樣。格林也像個孩子一樣,因爲她感受到了李媽媽的愛。我也被她們感動到了。

我希望我們不要像盜獵者一樣,大家都像牧民一樣尊重生命,尊重大自然這個法官給世界的規律,不要去破壞它,保護越來越少的野生動物。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6

這是一個悲歡離合,而又樂觀向上的故事。

一隻名爲“格林”的小狼,身世淒涼,而被畫家李微漪收養。但因種種原因,格林不得不重返狼羣。就這樣,一狼一人,便經歷千辛萬苦,踏破鐵鞋,格林終於重返狼羣。譜寫了一個美麗的篇章。讀了這個故事後,我怎能不感動,並且我還學到了許多東西。

一、不忘初心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李微漪與格林的初心,便是重返狼羣。之所以格林成功重返狼羣,是因爲任何困難都不能讓他們忘記初心,因爲這是一個堅定的初心。我們也因懷有一顆堅定的初心。無論何時,無論何地,披荊斬棘,只爲初心。

孔子的“居之不倦,行之以忠”,包拯的“清心爲治本,直道是身謀”。初心純潔、熱烈、美好。她是迷途困挫時的責任與擔當,是鉛華盡染時的恪守與堅持。不忘初心,方得始終。

我不去想,是否能夠成功,既然選擇了遠方,便只顧風雨兼程;我不去想,身後會不會襲來寒風冷雨,既然目標是地平線,留給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二、堅持不息

爲了初心,我們就要堅持。李微漪與格林爲了初心,即便被野狗咬,即便遭遇饑荒,他們也不怕,堅持了下來。正因他們的堅持,才使格林重返狼羣。我們應向他們學習,無論初心有多難,都應堅持。堅持就是勝利,勝利貴在堅持。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堅持要鍥而不捨、要頑強不息。變,纔是命運;忍,纔是歷練;做,纔是擁有;堅持,纔有機會成功!

狼行千里吃肉,馬行千里食草,活魚逆流而上,死魚順波逐流。堅持不懈,鍥而不捨,金石可鏤。

三、團結與你

格林單憑一己之力能重返狼羣嗎?難於上青天。李微漪與它合作,無論發生了什麼,他們都很團結,合作挺了過去。

有這麼一個故事:兩個飢餓的人在荒漠上走着,他們遇到了一個人,他給予了兩人一根魚竿和一條魚。他們兩人各拿一物,朝着不同方向走。結果,拿魚的人往回走,他吃了魚後,沒過幾天,就餓死了。而拿魚竿的人,向大海走,當他看見大海準備釣魚時,卻餓死了。但如果他們一起合作去海邊的話,或許結局會有所不同。可見,團結合作是多麼重要。

孟子說:“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軍民團結如一人,試看天下誰能敵。”是啊!人心齊,泰山移,團結的力量纔是最大的!

四、愛護環境

南山阿爸說:“草原有草原的法度,大災一起只會越來越壞,你不明白。草原要變天了,變天了!”書中不止一次提到關於環境的話題。儘管格林成功重返狼羣,但它的孩子們卻因環境問題而相繼死去。狼皮、狼牙、樹木,書中人們爲了過上奢侈的生活,而瘋狂的破壞環境。他們的行爲,令人費解、令人髮指、令人憤怒,更多的,是令人惋惜。

大自然是善良的慈母,同時也是冷酷的屠夫。數次自然災害後,人們也意識到了環境的重要性,許多地方都得到了綠化。也許多少年後,將有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地球的環境,成功“重返狼羣”。

寫到這兒,我仍然回味無窮。這是一個令人感動的故事。這個故事給我留下了很大的印象,同時,也教了我許多人生哲理。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7

每日午後,斜倚桌邊,桌角放一杯淡淡的茗,氤氳着熱氣,散散幽幽的清香。窗外的暖陽溫柔地灑在一頁頁精彩的書頁上,我摩挲着頁角,伴着周圍美好的一切靜靜地品味着那本令我神往的,人與動物真實情感的——《重返狼羣》。

本書的作者是李唯漪,一位畫家主人公則是一隻名叫“格林”的小狼,作者在草原遊玩時偶然聽說了一個悽美的狼故事,並努力尋找到了那對狼夫婦留下的一窩小狼崽,其中唯一的倖存者便是格林並與作者結下了不解之緣。

作者把格林帶回了城市,那時的格林只有半個月大,作者就象母親一樣撫養着它,餵它食物,教它狼嚎。但那畢竟是城市,由於被多次舉報,作者終於作出了一個重大決定,讓格林重返狼羣。

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出生就生活在城市的格林本就亦狼亦狗,況且找到狼羣並重返,其中劫難與危險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但李唯漪爲了格林決定試一試。她帶着格林在獒場住下,慢慢尋找狼羣,在獒場,格林結識瞭如父親般慈愛威嚴的頭獒“皇帝”,打敗了高傲的泰桑並與它成爲患難與共的好兄弟,用了三天生擒了頭羊,在這個過程中,格林的意志力得到增強,野性漸漸地被激發。爲了讓格林更好的捕獵,作者親自學習狩獵技巧並教給格林,作爲人類,李唯漪做到了她所能做到的一切。

之後作者帶着格林尋找狼羣,狼羣是鬼詭而兇惡的存在,但作者爲了格林明知前方是危險卻甘之若飴,我不禁對她產生深深的敬佩之情,在尋找狼羣的過程中作者跌倒在冰湖裏腳扭傷了,格林拽來了一匹馬牽着作者回了家,中途糧食斷絕的時候,格林每天打來了一隻野兔,埋在淺雪中故意不吃,是爲了留給李唯漪……

這一幕幕感人的故事不禁讓我熱血沸騰,熱淚盈眶。作爲一匹狼,格林做到它所能做到的一切,它把最好的都回報給了作者。我想這就是人和動物最真摯最純粹的感情吧。作者用愛撫育了格林,格林用全部回報了作者。都說狼是冷血的,但我想在李唯漪眼中,格林就像她的孩子是可愛的、勇敢的吧。讀後感。作者說如今高原草場正在快速沙化,狼羣就快沒有家了,人類捕殺狼羣,破壞它們的家園卻責怪它們冷血殘酷,難道人類不需要反省自已的所作所爲嗎?

故事的最後,格林安全地返回了狼羣。作者是一位奇女子,她做了別人不敢想做的事。她用最美好的愛給了格林一個只屬於它的格林童話。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8

“從前,有一隻大灰狼出沒在一片森林裏……”小時候睡覺前,媽媽總會給我講一個故事,就比如小紅帽。我想,大家都是聽着這故事長大的吧!故事中體現出了狼的狡猾,陰險,惡毒。使我們對狼產生了錯誤的認識。

下面,就請我向大家推薦一本書《重返狼羣》吧!裏面講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隻狼生活了八個多月的經歷。怎麼樣?很期待吧!

讓我想想:書中寫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於是,作者便把小狼帶回家餵養,並給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長,沒過多久,小狼格林便開始學會狼嗥了!這讓作者惶恐不安,最後決定,要把格林帶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羣重返狼羣讀書筆記重返狼羣讀書筆記。他們在草原呆了將近半年的時間,一起找狼的蹤跡。食物一天比一天緊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來的肉食。最後,在朋友亦風的幫助下,終於讓格林重返狼羣。

讓我最感動的,就是書上寫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當小狼格林聽到李微漪的咳嗽聲時,便關切的趴在窗口往裏探望着。可當李微漪下牀走到窗口時,格林卻正在不遠處挖掘着什麼東西,果然,不到一分鐘,格林就叼着個東西來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發現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飢餓折磨着,便把自己僅有的存糧,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給了李微漪。

我認爲,狼身上有許多我們人身上沒有的優點,他們團結一致,還很聰明。或許你們會問我,《小紅帽》這個故事中就出現過狼,而裏面的狼惡毒,陰險,這又怎麼解釋呢?我可以很明確的回答你,小紅帽它只是人們編的一個故事,並不是真正發生過,而且,小紅帽裏的狼形容的是我們人,形容的是我們人的陰險,敲詐。

啊!狼,令人畏懼,又令人敬佩。最後,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羣》這本書,或者看看視頻,改變一下對狼的認識!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9

我喜歡讀動物小說,特別是關於狼的。我三年級自己讀的第一本書,就是《狼王夢》。後來我又了許多關於狼的小說,《蒼狼》《狼王洛波》《狼圖騰》。狼在我心中是一個集智慧、勇敢、愛家、機靈於一身的形象,卻始終蒙着一層神祕的面紗。

不過,當我翻開《重返狼羣》,看到小狼格林的可愛照片,作者用發自內心的文字配以圖片,向我描述了她的親身經歷時,我從未知此真切地與書中的人、狼有那樣近的接觸。我彷彿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亂跳、活潑可愛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養這樣一隻小狼。

作者帶着小狼,從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終讓小狼回到了狼羣中重返狼羣讀書筆記二年級作文。最讓我感動的,不是她對小狼的傾心照顧,也不是她爲小狼千辛萬苦尋找狼羣,而是那一刻,最後一刻的放手。原來,有一種愛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帶大的,可以說,他們之間已經不單單是朋友,更像是母親與兒子。他們的感情紐帶早就超出了物種的差別。當作者用鐵鏈拴住格林時,格林並未反對,文中寫道:“鐵鏈困不住狼,留下是因爲我愛你”。但她最終仍選擇了放手,讓格林回到了他應屬於的地方。的確,正如她哽咽的話:“誰都不能爲誰鋪一輩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該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愛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實,真正的愛不是一輩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後適當時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經歷,才能悟出或是領會到一份獨一無二的滋味與感受。

父母們,學會放手吧,讓孩子自己走將來的路。因爲,有一種愛,叫放手。

重返狼羣讀書筆記10

愛你,小狼“格林”

到底一本好書的標準是什麼?

最愛的一位女作家,三毛說:“讀書多了,容顏自然改變,許多時候,自己可能以爲許多看過的書籍都成過眼煙雲,不復記憶,其實它們仍是潛在氣質裏、在談吐上、在胸襟的無涯,當然也可能顯露在生活和文字中。”

按照三毛的理論,書,倒是真沒有好壞了。但是,不知您是否留意?這裏有個前提,那便是“讀書多了”。如果僅僅是一本書呢?我們又能從中受益什麼呢?

我以爲,最好的書,莫過於你讀過之後,心靈有所觸動,行動有所改變。而《重返狼羣》就是這樣一本好書。

1.

整個閱讀的過程中,有太多次的震撼,太多少次的開懷大笑,亦有多次的皺眉、咬牙切齒,更有太多次的心如刀絞、潸然淚下。這哪一次,又不是心的觸動呢!

我震撼於“前些日子,一匹大公狼鑽進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隻羊。丟羊的消息一傳開,打獵的人就去下了狼夾子,沒幾天,狼夾子居然不見了!後來找到夾子,但上面只有一隻咬斷的狼爪,狼竟然跑了。 ”這樣自殘活命的勇氣,處於食物鏈最頂端,有最高級之美稱的我們,又有幾個人具備呢?

我震撼於,公狼死後,母狼發瘋般的報復,夜夜泣血的哀嚎,無能爲力、心焦力竭卻只能忠貞不渝的自戕;

震撼於,狼在戰鬥中的每一次殊死一搏,他們的身上的每一處傷口都讓人尊敬,都讓狼引以爲傲,因爲那每一道傷口,換來的是食物、尊嚴、家庭和領地;

震撼於,小狼“不自由,毋寧死”“愛你,纔跟你走,但絕不放棄骨氣與尊嚴”的作風;震撼於,狼強大的模仿與學習能力;

震撼於,他們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所鑄就的自強獨立的狼性;震撼於……太多太多,每一個震撼都鋪灑在100萬字的每一個字裏行間,等待你去感受去發掘。

當五天未吃奶,已奄奄一息的小狼“格林”,在作者悲痛的長嘯中悠悠轉醒,作者笑了,笑出了淚。文字後面的我,也笑了,笑開了那團揪着的心;當作者帶小狼入市時,“小狼一聲不吭的躲在箱子裏裝死,即使車子再顛簸,即使有人敲拍紙箱他也悄無聲息”我又笑了,爲小狼的“合作”,爲小狼的聰明和強大的忍耐力;

當小狼“格林”口吐白沫,滿身都沾滿吐出來的白泡泡,嚇得作者魂不守舍,以爲是狂犬病,卻後發後覺原來是牙膏時,我再次的笑出了聲,爲小狼的調皮可愛;當小狼,挖好只有自己能鑽進去的洞穴,然後看準時機,自己喝飽水之後,將飼養員給所有藏獒的水全部掀翻倒掉,再看着恨不得將其碎屍萬段的藏獒們,優哉遊哉的跑回避難所時,我驚呆了,隨後哈哈大笑。這傢伙,雖然做的好不地道,卻是將“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完美演繹了一遍;

2

皺眉時,咬牙切齒時,我真的寧願自己是一隻狼,因爲正如作者所述:“狼和狼一個樣,人和人不一樣。”

小狼“格林”身上的第一道傷疤,是在對我們人類表示友好時留下的,也成了它終生的印跡,它的一個足趾從此缺少了一塊。我不明白,那個穿高跟鞋的女子,她是如何狠心踩下去的,又想起了網上那些踩碎小貓腦袋的高跟鞋視頻,一陣陣的反胃,痛時才驚覺,自己已經雙拳緊握,手心已是滿滿的掐痕。

當作者發現一頭死掉的羊,想拖回去給格林吃時,她禮貌的徵求牧場主人的意見。結果,牧場主人出爾反爾的從不要錢,到要賣給作者,再到要賣的比活羊還貴,再到活羊不賣。還特意叫來幫手,道是作者弄死了他的羊,再到爲了勒索作者的望遠鏡硬是將公羊信口雌黃的說成有身孕的母羊,終於恬不知恥又沾沾自喜的達到了自己猥瑣的目的。農場主那張醜陋,令人作嘔的嘴臉,真的讓我好想反駁:他不是我的同類。可我,再清楚不過,這樣的嘴臉又豈止這一個呢!除了咬牙切齒的恨意,除了不讓我自己及周圍的朋友變成這樣,卑微渺小的我,又能做什麼呢?似乎,還可以警示正在閱覽本文的你,不要變成那令人討厭的樣子,願你我始終是同一類人。

而每一次的心如刀絞、潸然淚下,我都好想說:“我願成爲一隻狼。”

當藏獒羣戰時,作者將剛剛受傷還未痊癒的格林關在了籠中。格林將堅硬的狼頭,在鐵欄杆上碰的“當、當”作響,它的“頸毛根根樹立……眼睛裏透出殺戮之前的綠光和與此極不相稱的痛苦、絕望、羞憤與悽然決絕。”那一刻,我也恨作者,格林的感情彷彿移情於我,我願化身爲一匹狼,即使粉身碎骨又何妨,尊嚴無價,情義更無價。但我亦能理解作者的痛快,沒有哪個母親會眼睜睜看着自己的孩子去送死。所以,我也只能如作者般無奈、心痛的流淚;

“格林安靜沉默的,爬在受傷的藏獒黑虎的籠子旁邊,警覺的看着門口……我小心翼翼的給黑虎去掉頭皮上的血水,抹着消炎藥和白藥……格林抱着黑虎的頭,用暖暖的舌頭一遍一遍溫柔地爲他舔舐傷口,舔化上面的冰渣……”

看到這段,我再次淚崩。誰說最是狼狠?誰道最是狼無情?腦中再次浮現出作者的獨白:“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敵’,卻被人造就成了‘宿敵’”

作者因爲嚴重的肺水腫,不得不暫時離開草原,離開格林回成都治病時,格林紅着的眼圈,咬的咯咯作響的牙齒,以及掙脫鐵鏈在公路上發瘋般的拼命追趕,這哪一個情景想來不讓人潸然淚下?心如刀絞般的離別,或親身經歷或從書中讀來,早已逐漸習慣、麻木,唯獨這人狼之間的情誼來的太過猛烈而震撼。不知中,已是淚雨闌珊。

從小便聽膩了這個成語“狼子野心”,更是口口聲傳着東郭先生的故事,狼來了的故事,早已根深蒂固的以爲狼就是最可怕、最可惡的動物。

結果,作者以身犯險,向我們呈現出的真實卻是:當作者以爲格林被捕,回草原營救時,找了那麼久,久到已到了快要放棄的極限。而大狼格林從未露面,卻是帶着妻女,日復一日的將自己搏命獵取的食物,放在作者每日必經的路口。突然就想到了,當大狼格林還是小狼時,正逢冰天雪地,食物匱乏之時,當發現自己藏的肉食被作者掉包成壓縮餅乾時,捨命護食的小狼格林,沉思許久。之後,他居然每一次獵食之後,都將獵物藏在那個已經被發現的藏食點,然後默默吃着作者放下的y壓縮餅乾。

這樣狼和狼一樣的狼,真的是“狼子野心”嗎?這個狼子格林,爲何讓我看到了人性都不完全具備的愛之心呢?即使他的母親是人,是那類要將他們趕盡殺絕,讓他們退避三舍的人類。試問,如果換換角色,如果是狼將我們逼到絕境,我們會是怎樣的反應?不用問了,我們多少人不就已是見之怕之殺之了呢。

3.

真的好想化身爲一匹狼,隨着狼的族羣,奔走在自由的荒野或雪原。也能夠“不自由,毋寧死”,也能夠爲每一次的尊嚴和義氣而拋頭顱、灑熱血,也能“滴水之恩,當以涌泉相報”,也能多情如格林,決絕如格林。

夢醒,我還是我,格林卻早已遠去。但這個我,又已不是之前那個我。

曾經,我討厭一切貓狗,我不會殘害他們,卻也從未親近。格林之後,每次看到街上的流浪狗、流浪貓,趕時間時我會對他們笑笑,閒暇時,我會買一些狗糧或者貓食,靜靜的蹲在一旁看他們進食。我甚至第一次,沒有狂叫着扔掉跳入自己懷中的小貓;第一次,打車去看望一條狗,第一次抱了我家那條陪伴了我們十年,離別五年的大狼狗,虎子。五年未見,見面那一刻,虎子搖着尾巴衝向我,不斷用舌頭舔着我裸露的胳膊。他居然還記得我——我,這個冷漠的,從未撫摸過他的主人。我的淚,滴滴答答的掉在了虎子的毛髮上,有悔恨,有感動。

曾經,我熱衷於給母親買皮草,熱衷於那毛茸茸大領子。格林之後,我將格林的故事講給所有家人聽,並祈求他們和我一樣從此拒絕皮草。我們能做的實在有限,但我依然相信,少一分買賣,少一分殺戮。

曾經,我的課堂只有考試會考到的應試內容,從不講廢話。如今,只要涉及到動物、環保的內容,我都會講很多廢話,講格林的故事,講《重返狼羣》。領導不認可又怎樣,不是優質課堂又如何,我自覺問心無愧。我爲我是一名教師而自豪,因爲我的學生愛我,他們願意聽我說,更會按照我說的去做。他們的背後有多少家庭呢?小手拉大手,總有一天,我相信,再讀《重返狼羣》我不會再皺眉,不會再有咬牙切齒的恨。

所以說,美女作家李微漪,爲我們呈現的記實小說《重返狼羣》,真的是一本難得的好書。值得我,值得你,值得我們每個人去閱讀,這本書會讓你重新定義狼這個聰慧的物種。我已讀過,已感受過,已被觸動,也已有所改變,有所行動。願你,走進那個世界,去看看,歸來之日,你講,我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