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他人信仰,做出無法評價和無法平等的尊重和見解,是不是同時也是對自己信仰的深刻蔑視。畢竟,同樣的邏輯,別人拿來直接攻擊自身的環境,也是同樣成立的。
從此擴散。
如果宗教信仰中的向善引導,是爲了後世的積澱。那麼爲什麼沒有宗教信仰的的人,還要堅持保持純良呢。
有時候我想想馬哥說得是真對啊,有信仰會讓人的內心充滿敬畏。
無神論的.個體,內心沒有吃齋唸佛,沒有禮拜彌撒,沒有心中的真主,也沒有達摩克里斯利劍。所以我們內心深處的準則有時候會潛移默化爲法律,有時又會爲道德,有時又會爲其他。
當我們內心沒有至高的敬畏時候,沒有束繩的規約的時候,是誰在監督着個體的所作所爲,又是誰在引導着固溶體的所作所爲。就像每次坐在教堂,看着人們花盡心思,用盡禮節,聲情並茂,讚美上帝。所以是一定要找到可以讚美的事物麼,纔會形成最真最善的標準麼。
我們大概率陷入這樣的怪圈。社會天生的不平等性,但是要求我們一定要保證平等地看待別人;社會大規模的陰暗墮落,但是要求我們一定要保持內心的心境純良。
但是爲什麼一定還要善良呢。
這個詞彙的的形容詞性每次默唸,都會讓人心軟。
有神論能從後世來想,無神論能從人性來想。
我覺得它是對的,但是論證過程我其實還在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