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必修二政治政治生活知識點

必修二的政治學習,需要同學們一邊學,一邊習。在學習新知識的同時,也要經常回顧學過的內容,加強複習,溫故而知新。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高中必修二政治必備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

高中必修二政治政治生活知識點

  高中必修二政治知識

政治權利和義務:參與政治生活的準則

一、政治權利與自由

1、 政治生活的全部內容,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權利、履行政治義務爲基礎。

2、 權利和自由的含義:公民依法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表達意願的權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

3、 政治權利和自由: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基本民主權利,行使這個權利是公民參與國家管理的基礎和標誌。

(2) 政治自由——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

(3)監督權——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

二、政治義務

1、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國家統一、民族團結是我國順利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根本保證,也是實現公民的政治權利和其它權利的重要保證。

2、遵守憲法和法律——憲法和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相統一的體現,公民根本的行爲準則。

3、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的重要保證,是愛國主義的體現,是公民義不容辭的職責。

4、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三、公民參與政治生活基本原則

1、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

2、堅持權利與依法統一原則。

(1)我國權利與義務是統一、二者不可分離。相對應而存在,都是實現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徑。

(2)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權利的主體又是義務的主體。

(3)權利與義務統一的原則:樹立權利意識、珍惜公民權利;樹立義務意識,自覺履行公民義務。

(4)堅持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國家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高中必修二政治基礎知識

民主選舉:投出理性的一票

1、 各種選舉方式的區別

選舉方式

含義

優點

缺點

直接選舉

由選民直接投票選舉被選舉人的方式

每個選民都有直接表達自己意願的機會

在選民較多、分佈較廣的情況下不適用

間接選舉

由選民選出的代表選舉產生商以及代表機關的代表或政府領導成員的選舉方式

在選民較多、分佈較廣的情況下適用

每個選民不能直接投票選舉自己心目中的當家人

等額選舉

正式候選人名額的應選名額的選舉方式

可以充分考慮當選者結構的合理性

限制選民自由選擇,選民易受誤導,積極性受影響

差額選舉

正式候選人名額多於應選舉名額

位選民行使選舉權提供於低,在被選舉人之間形成競爭

可能影響當選者結構合理性;被選舉人間的競爭易導致假宣傳,金錢交易

2、 採取什麼樣的選舉方式,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區,要根據社會經濟制度、物質生活條件、選民的文化水平等具體條件決定。

3、 選舉方式選擇依據:社會經濟制度、國家性質、社會進步、經濟發展狀況,符合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物質生活水平,公民文化水平

4、 選民參加民主選舉的素養,即參加選舉的態度和能力,是影響選舉效果的重要因素

5、 是否積極參加選舉、認真行使這項權利,是衡量公民參與感、責任感的重要尺度。

6、 怎樣行使選舉權,是公民政治參與能力的體現,也是表明公民政治素養高低的重要標誌。

7、 只有每個人都在周全考慮、理性判斷的基礎上,鄭重投出自己的一票,才能選出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人,真正實現民主選舉的預期目的。

  高中必修二政治易錯知識

1、人民民主專政的本質是公民當家作主。

(人民民主專政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公民與人民不能等同。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凡人民一定是公民,但公民不一定是人民。 )

2、民主是全社會的民主。

(民主具有階級性。民主總是統治階級的民主,對被統治階級來說,不是民主而是專政。 )

3、我國人民是國家權力的直接行使者。

(我國的政體是人民代表大會制,由人民選舉代表組成國家權力機關,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權力。因此,人民是間接行使國家權力,人民代表纔是國家權力的直接行使者。)

4、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堅持人民當家作主。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 )

5、政治自由權,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權利。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權利 )

6.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立法平等和守法平等。

(法律具有階級性,不能反映被統治階級的意志,立法平等的說法錯誤 ,守法平等正確。)

7.選舉權就是選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權利。

(選舉權是指選舉權力機關代表的權利,即選舉人大代表的權利 )

8.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可以放棄 。

(公民的權利可以放棄,但義務不能放棄,只能履行。不能因爲放棄了權利而不履行義務,不管放不放棄權利,都應履行義務。)

9.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作爲我國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其主體是全體公民。

(並不是所有公民都有。憲法有規定,要年滿18週歲,而且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10.享受權利纔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體現。

(人民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都是當家作主的體現。)

11.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公民,享有公民的權利就越多。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受教育程度的高低不影響公民享有的權利的多少 。 )

12.選舉與我無關”“選誰都可以”。

(錯。這是公民意識不強、主人翁意識不強的表現 。 )

13.決策是少數精英的事,讓公民參與決策過程,只會干擾決策的形成 。

(錯。不是少數精英的事,公民參與決策,反映公民的意願,集中公民的智慧,有助於形成科學的決策 。)

14、在我國,公民享有的權利都是一樣的 。

(全國人大代表享有的人身特別保護權和言論特別保障權,並非人人都有 。年滿18歲才能享有選舉權)

15、等額選舉就是當選者已事先“內定”。

(不是,如果候選人的選票達不到法定的票數也是不能當選的。)

16、公民應先履行義務,後享受權利 。

(權利和義務作爲法律關係是同時產生而又相對應存在的 。)

17、村民委員會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務的國家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