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農業大學招生簡介

甘肅農業大學是教育部本科教學評估優秀學校、農業部和甘肅省政府共建大學。下面是小編爲你整理的甘肅農業大學招生簡章,希望對你有幫助。

甘肅農業大學招生簡介
  甘肅農業大學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爲甘肅農業大學,英文譯名爲GansuAgricultural University,部標代碼爲10733,上級主管部門爲甘肅省教育廳,培養層次以本科、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爲主,學校地址爲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營門村1號,郵政編碼爲730070,學校網址爲,學校招生諮詢電話爲0931-7631109。

第三條學校爲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農業部和甘肅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設大學、甘肅省重點建設大學、甘肅省國內同類院校高水平大學建設單位、教育部本科教學水平評估優秀高校。學校前身爲1946年10月創建於蘭州的國立獸醫學院。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我校2017年面向全國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招收本科學生,有58個招生專業方向,涉及經濟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等八大學科門類。學校統籌考慮各省考生數量、生源質量等因素,結合近年來計劃落實情況,確定分省招生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佈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甘肅農業大學招生工作委員會和年度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和規則,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的各項規定,在學校監察處的監督下開展工作。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七條我校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教育廳有關規定。2017年普通本科收費標準爲:

1.英語(翻譯方向、商務英語方向、英語語言文學方向)、材料化學、中草藥栽培與鑑定、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農村區域發展、農林經濟管理、農林經濟管理(基地班)專業4300元/年·生。

2.其他專業:農學類、理學類專業4300元/年·生;工學類4500元/年·生;管理類、經濟類、文學類、法學類3800元/年·生。

3.住宿費:900元/年·生。

4.收費標準若有變動,以最新相關部門批文爲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我校招收的本科學生須符合教育部頒佈的有關考生報名資格的規定。

第九條我校所有招生專業只錄取應試外語語種爲英語的'學生。

第十條我校各專業對男女比例、往屆生均無特殊要求。

第十一條提檔比例按照甘肅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規定,經與各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協商後,根據大學聯考成績、專業志願及是否服從專業志願調劑等情況由我校確定。

第十二條我校執行教育部有關政策性加分規定,原則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的有關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後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專業分配。

第十三條按志願優先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第一次投檔後計劃未完成時,可參加所在省份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時則將剩餘計劃調整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以投檔成績作爲主要依據,採取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相關科目成績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綜、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語文、外語。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參考考生成績、所報專業傾向等調劑到其它按志願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第一志願實施平行志願的省份如投檔考生服從專業調劑一般不予退檔。

第十五條我校對考生的單科成績原則上要求在60分以上,工科類專業原則上要求數學成績在90分以上,英語專業原則上要求英語成績在100分以上。

第十六條內蒙古自治區錄取方案:

我校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即對進檔考生,根據考生報考專業以投檔成績爲依據,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若考生成績未達到專業最低錄取線將調劑到其他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做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江蘇省錄取方案:

1.報考我校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級要求爲“2B”及以上。

2.考生進檔後,以投檔成績作爲排序依據,結合考生的選測科目、專業志願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按照第十五條的具體規定安排專業。

第十八條浙江省錄取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高校在上海、浙江對學生提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要求和制定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有關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錄取方案爲:

1.2017年錄取專業中生物工程、種子科學與工程、園林、草業科學選測科目爲:物理、化學和生物3門;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農業水利工程專業選測科目爲:物理、化學和技術3門。

2.考生在填報專業志願時,本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須與我校公佈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一致。某些專業投檔線上選考科目生源不足時,我校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可調劑錄取選考其它科目並有服從專業調劑志願的考生。

3.所有專業錄取均實行“平行錄取辦法”。

第十九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按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殘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後,須進行身體健康復查,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優秀新生獎勵及獎助學金

第二十條爲鼓勵更多品學兼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報考我校,我校對一批次(重點批)分數線上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優秀新生分五個等級給予50000元到5000元的獎勵,具體獎勵辦法見《甘肅農業大學本科優秀新生獎勵辦法》(甘農大發〔2012〕58號)()。

第二十一條我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學校盛彤笙獎學金等。其中,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國家助學金3000元/人,學校盛彤笙獎學金3000-4000元/人;設有社會類獎助學金蘭州正大獎學金、大北農助學金、恆天然獎學金等10餘項。另外,還設有特困生補助,爲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有一定數量的勤工助學崗位,積極幫助學生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相關資助政策,確保不使一個學生因貧困而輟學。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衝突,以本章程爲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爲準。

第二十三條 我校普通大學聯考招生工作由招生辦公室負責,校內其他單位組織的招生宣傳須經招生辦公室批准後方可實施。凡未經招生辦公室批准,私自宣傳導致的招生問題,後果由宣傳單位自負。

第二十四條 我校有關招生政策及錄取結果等將及時在本科招生網上公佈,考生可自行查詢,網址:。

第二十五條 考生對錄取結果有疑義,可向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反映,電話:0931-7631594。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並提交甘肅省教育廳審覈通過後執行,由甘肅農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甘肅農業大學2017年全國排名
甘肅農業大學歷年排名表
年度全國排名省內排名分類分類排名總分
20172476農林2560.99
20162435農林2561.40
20152535農林2461.30
20142025農林2361.98
20132255農林2560.50
  甘肅農業大學所屬類別最好大學排名
學校名稱全國排名所在地區地區排名類型類型排名總分
中國農業大學33北京6農林166.86
南京農業大學39江蘇3農林264.95
華中農業大學45湖北5農林364.65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60陝西6農林463.91
華南農業大學83廣東6農林562.99
北京林業大學85北京16農林662.97
東北林業大學101黑龍江3農林762.62
福建農林大學124福建4農林862
山東農業大學134山東6農林961.9
東北農業大學145黑龍江6農林10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