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農業大學2017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招生簡章

導讀:華中農業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招生計劃總數120人,全部爲理科。報名時間爲4月11日-4月30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華中農業大學2017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等文件精神,華中農業大學在2017年繼續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招收一定數量符合學校培養要求的來自邊遠、貧困、民族地區縣及縣以下中學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一、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總數120人,全部爲理科。

  二、招生專業

學院招生專業(類)
植物科學技術學院農學
植物科學與技術
植物保護
種子科學與工程
動物科學技術學院 動物醫學院動物科學
動物醫學
資源與環境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類
生命科學技術學院生物科學(國家生物學理科基地班)
生物技術(國家生命科學與技術基地班)
生物工程
園藝林學學院園林
園藝
林學
茶學
風景園林
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
水產學院水產養殖學
水族科學與技術
工學院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機械電子工程
自動化
能源與動力工程
經濟管理學院經濟學類
工商管理類
食品科學技術學院食品科學與工程類
理學院信息與計算科學
應用化學
文法學院法學
外國語學院商務英語
公共管理學院行政管理
工程管理
土地資源管理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信息學院生物信息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注:按大類錄取的考生,入學後,按學校人才培養方案規定進行專業分流。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科學、環境工程、地理信息科學、農業資源與環境、環境生態工程等專業; 經濟學類含農業經濟管理、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統計學等專業; 工商管理類含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會計學、工商管理、財務管理等專業;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等專業。

  三、報名對象及條件

符合國家政策規定,具有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符合下列全部條件的`高中畢業生,均可報考:

1.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市根據上述要求確定);

2.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3.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4.對學校某一學科專業有濃厚興趣,符合學校學科培養特點。

  四、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11日-4月30日

(2)報名途徑:報名期間,登陸陽光大學聯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報名,並通過報名系統打印相關報名材料。

2.寄送材料

(1)《華中農業大學2017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申請表》(通過報名系統打印)。考生所在中學應對申請表中學生的學籍和就讀證明、成績、年級排名和獲獎情況等進行認真審覈;

(2)戶口本複印件(考生姓名頁),身份證複印件或戶籍證明;

(3)《個人申請報告》。由學生本人手寫,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對所報專業的認識和理解、進入高校後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1000字左右;

(4)高中階段各類主要獲獎證書、發表文學作品、論文等複印件。

以上書面材料需裝訂成冊,逐頁加蓋中學公章,交由考生所在中學,在2017年5月2日(以收件日郵戳爲準)前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統一寄送至華中農業大學招生辦公室,通過其它途徑郵寄而造成接收不及時或接收不到由考生本人負責。請在信封上註明“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報名材料”字樣。報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時收到者,視爲無效報名。所有郵寄材料均使用A4紙張,均不退回,請自行備份留存。

爲保證本項目的覆蓋面,每所高中推薦名額原則上不超過5人。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中學要對本校推薦人員的相關信息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

  五、選拔程序

1.初審

5月15日前,有關省(區、市)完成考生資格初審,學校於5月25日前根據報名條件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考生提供的書面材料進行審覈,確定參加考覈的學生名單,並在華中農業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網上公示。如有弄虛作假者,取消考生考覈資格和所在中學三年推薦資格。

2.考覈

學校將組織專家以省爲單位成立工作小組,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考覈,重點考覈考生個人學業水平、獲獎情況、個人申請報告及學校綜合素質評價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分。

3.認定

學校以省爲單位按照考生的評價總分排序,入選考生於2017年6月10日在華中農業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網上進行公示,並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同時通知考生所在中學。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可獲得華中農業大學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資格。

  六、錄取辦法

獲得資格的考生須參加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按考生所在省級招辦規定填報我校。考生專業志願填報應爲學校公佈的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業,體檢符合所報專業要求,學校按下列規則予以錄取:

1.投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專業服從調劑,學校予以錄取;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如所報專業都未滿足,學校予以退檔。

2.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招辦(考試院)確定的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3.投檔成績達到學校生源所在省投檔資格線的學生,在該省專業招生計劃範圍內,平行志願省份加5分、非平行志願省份加10分進行專業安排。

4. 考生入學後與其他普通文理類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5. 江蘇考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爲2B。

6. 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具體選考科目要求見附表。

  七、領導機構

華中農業大學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八、監督及申訴機制

1.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選拔錄取工作,監督及申訴電話:027-87282056。

2.新生報到後,學校根據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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