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師範大學2017年農村單獨招生招生簡章

導讀:華中師範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單獨招生)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單獨招生)招生計劃爲90人,報名時間爲4月15日至4月28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華中師範大學2017年農村單獨招生招生簡章

爲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促進教育公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依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號)文件要求,繼續實行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單獨招生)考試。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

我校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單獨招生)招生計劃爲90人。

招生專業有:

文學類:漢語言文學(免費師範)、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文學(非免費師範)、漢語言文學基地班、漢語言、漢語國際教育);

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免費師範)、數學與應用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非免費師範)、數學與應用數學(非師範)、數學經濟學交叉培養班)、統計學;

經濟類: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工程、數學經濟學交叉培養班、法學經濟學交叉培養班、工商管理、房地產經營管理、財務會計教育、人力資源管理);

管理類:公共管理類(含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

計算機類: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

文科學生可選擇報考文學類、經濟類、管理類中的一類;

理科學生可選擇報考數學類、經濟類、計算機類中的一類。

備註:各專業大類中所含專業以我校公佈的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計劃來源爲準。

  二、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單獨招生)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上述要求確定。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7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覈辦法由有關省(區、市)研究確定。

  三、報名流程

2017年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單獨招生)報名採取考生申請與就讀中學審覈推薦相結合的辦法。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2017年4月15日至4月28日登錄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各中學應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推薦學生,並在校內顯著位置公示推薦條件、辦法、程序及名單,做到信息公開、程序透明。每所中學推薦學生不得超過5名。考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包括:

1.華中師範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單獨招生)申請表(網報成功後通過系統打印並由本人、中學負責人分別親筆填寫相關內容並簽字確認,中學審覈蓋章);

2.高中階段各類課程修習情況及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包括記載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成長記錄、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及其他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等;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其他證明材料無效;

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材料複印件須中學蓋章。所有申請材料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考生個人對上傳材料真實性負責,在高校專項計劃資格審查、考試以及入學資格審查過程中,一旦發現並查實提交材料有作假情況,一律取消資格。

  四、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

學校組織專家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確定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單獨招生)考試初審合格考生名單,並於2017年5月30日前在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和我校招生網()公示,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考試

學校在2017年6月16日組織考生考試,考試以遠程視頻面試爲主。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和形式將根據考生報名情況而定,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告。面試重點考察學生綜合素質、培養潛質及對所報學科(類)的興趣愛好和認識程度等。

  五、入圍及錄取辦法

1.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參照各學科報考情況,分類排隊、擇優確定合格名單,入選名單人數爲招生計劃數的1.5倍。學校將於6月20日確定最終入圍名單,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

2.凡入圍考生,如在大學聯考第一志願填報我校,且填報指定的專業(服從專業調劑),大學聯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同批次錄取控制線,我校將予以錄取。

  六、監督機制

學校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嚴格規範管理、加強信息公開,加強監督制約、嚴防權力尋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考覈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由抽籤隨機確定。監督電話:027-67867105、027-67868009(紀委監察處)

  七、附則

本簡章經華中師範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並正式實施,未盡事宜由華中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繫方式

華中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52號(行政樓附樓101)

郵編:430079

諮詢電話:027-67863334、67863374、67862239、67861550(傳真)

電子郵箱:

華中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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