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財經學院是一所以經濟管理類學科爲主,文學、法學、理學、工學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地方性、教學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下面是小編爲你整理的廣西財經學院招生簡章,希望對你有幫助。
廣西財經學院招生簡章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切實加強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工作管理,規範招生工作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爲廣西財經學院,學校的國際代碼爲11548,註冊地址爲廣西南寧市明秀西路100號,郵編530003。學校設有南寧市相思湖校區、明秀校區和防城港校區三個校區。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舉辦,屬全日制公立普通本科院校,以本科教育爲主,同時開辦有研究生教育、高職高專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學生和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下設招生錄取工作小組,招生錄取工作小組日常職能劃歸學校招生就業處。
第四條 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錄取規則與要求
第五條 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德智體美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第六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的105%以內。
第七條 學校在提檔及專業錄取時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
第八條 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願級差”的方式確定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的級差均爲1分。
考生第一專業志願未滿足時,投檔成績減去1分級差生成當前等效基準分進入第二專業志願檢索,以此類推。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根據考生當前等效基準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等效基準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以下情況優先錄取:①專業志願順序②語文、數學、綜合、英語單科成績排序。
第九條 對江蘇省的.相關規定
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爲B、B,必測科目測試等級需達到4C級及以上等級,技術科目必須合格。對進檔考生按照第八條確定專業。
第十條 錄取時,只有在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在相應批次控制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報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對報考涉外專業考生的錄取,實行不報不錄原則,即只錄取填報有專業(方向)志願的考生。
第十二條 美術類本科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的考生,須取得相應省(自治區)專業統考合格證,大學聯考文化成績達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的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填報我校志願方可被我校錄取。我校根據考生報考志願,按綜合分(綜合分=文化考試成績×40 % +專業考試成績×60 %)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文化考試成績高的考生(文化分相等,則按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排序高者優先)。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區)招生政策有特殊規定則以該省(自治區)政策爲準。
第十三條 執行考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降)分政策。
第十四條 無男、女招生比例和民族成分限制。
第十五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六條 外語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爲英語;本科專業的英語單科成績須達該科總分的70%(如按150分滿分,須達到105分)以上;高職專業的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該科總分的50%(如按150分滿分,須達到75分)以上;本科專業要求英語口試成績合格以上。
第十七條 非外語類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但入校後只開設英語公共課。
第十八條 所有已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予調換專業。
第四章 學生培養和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學生符合畢業條件,發給廣西財經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條件,授予廣西財經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條 學費實行學分制和學年制兩種收費方式。學費、住宿費、教材費按學年預收,畢業時予以清算,多退少補。各項收費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覈定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國家招生規定和體檢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者,根據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第二十二條 普通高職新生安排在防城港校區學習。
第二十三條 學校開通“綠色通道”,採取獎學金、助學貸款、助學金、勤工助學金等措施,對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予以幫助。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沒有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招生錄取不收取考生的任何費用。對於非法利用我校名義進行普通大學聯考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的行爲及後果,我校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並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沖突,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爲準;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爲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校區地址與聯繫方法:
1.校區地址
相思湖校區:廣西南寧市大學西路189號
明秀校區:廣西南寧市明秀西路100號
防城港校區:廣西防城港市江山半島防東公路南側
2.聯繫方法
招生就業處通訊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西路189號
郵政編碼:530003
聯繫電話:0771-3835078、3859737、3843560(七月前)
0771-3859737、3843560(七月後)
舉報電話:0771-3823632(七月前)、3821091(七月後)
傳 真:0771-3823215
學校網址:
招生郵箱:
廣西財經學院2017年全國排名廣西財經學院歷年排名表 | |||||
年度 | 全國排名 | 省內排名 | 分類 | 分類排名 | 總分 |
2017 | 414 | 9 | 財經 | 35 | 60.44 |
2016 | 410 | 9 | 財經 | 34 | 60.64 |
2015 | 387 | 10 | 財經 | 29 | 60.72 |
2013 | 438 | 11 | 財經 | 30 | 60.07 |
廣西財經學院位於廣西首府南寧市。其辦學歷史溯源至1963年成立的廣西財經學校和1960年創辦的廣西商業專科學校。學校現有明秀校區、相思湖校區、防城港校區(現名防城港學院)、南校區四個校區。校園佔地面積133.8665萬㎡,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0573.47萬元,擁有教學用計算機7419臺,紙質藏書168.38萬冊,各類教室503間;校園網覆蓋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