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高中政治知識點總結

高中生雜學習政治的時候,不能看到什麼背什麼,應該先總結知識點,然後再進行理解和記憶。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2017高中政治知識點總結,希望對大家有用!

2017高中政治知識點總結

  2017高中政治知識點總結

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一、處理民族關係的原則:平等、團結、共同繁榮

1、我國處理民族關係的基本原則

(1)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

中華民族是定居在中國土地上所有民族的總稱,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有56個民族,其中55個是少數民族。

(2)新中國成立後形成了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係

新中國成立後,各民族陸續走上了社會主義道路,剷除了民族壓迫和歧視的階級根源,形成了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係。但歷史遺留的各民族間的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依然存在。

(3)我國處理民族關係堅持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和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基本原則。

①民族平等原則:

A.法律依據:《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堅持民族平等是我國處理民族關係的首要原則。

B.民主平等的含義:

指各民族都是國家的主人,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權利;依法平等地履行應盡的義務。

②民族團結原則:

A.含義:各民族人民和睦相處、友好往來、互相合作、共同奮鬥。

B.堅持民族團結的重要性:

民族團結、民族凝聚力是衡量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重要標誌之一,是社會穩定的前提,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保證,是國家統一的基礎。

③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原則:

A.含義:我國各民族在民族平等、民族團結的前提下,實現各民族共同發展,共同富裕,共同繁榮。

B.原因:這是社會主義本質決定的,是實現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

④三個原則的關係:

A.相互聯繫,不可分割。

B.民族平等是實現民族團結的政治基礎。

C.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是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前提條件。

D.各民族共同繁榮特別是經濟發展是民族平等、民族團結的物質保證。

  高中政治知識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適合國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1、回顧我國民族區域自制的法制化進程

(1)1949年9月,政協通過的《共同綱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

(2)1954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將民族自治寫入憲法。

(3)1984年10月,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作爲基本法,標誌民族自治進入了法制化建設的新階段。

(4)2001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新的修改的民族自治法,正式確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作爲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的地位,擴大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機關的自治權。

2、符合我國國情的民族區域自制制度

(1)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涵義

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的制度。

(2)我國的民族自治地方:

①民族自治地方分爲三級: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旗),縣以下不實行自治,但可以設立民族鄉等補充形式。

②全國建立5個自治區、30自治州,120自治縣。

(3)我國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①民族自治機關的含義:自治機關是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除行使一般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同時,享有和行使自治權。

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

A.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權的含義:自治權是自治機關根據本地方實際情況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內部事務的權力。

B.民族自治權的主要內容:主要有立法自治權,變通執行權,經濟自治權,文化管理自治權,其他自治權。

C.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權在我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中的地位:自治權是民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內容。

(4)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的選擇

①這是由我國的歷史特點和現實情況決定的。

②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和“大雜居、小聚居”的民族分佈特點是我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社會基礎。

③各民族在長期鬥爭中形成相互依存的民族關係使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具有堅實的政治基礎。

3、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優越性

(1)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和安全

(2)有利於保障少數民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

(3)有利於發展我國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

(4)有利於促進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蓬勃發展

  高中政治知識總結

我國的宗教政策

1、我國宗教具有愛國主義傳統

(1)我國宗教主要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等五大宗教。

(2)我國各宗教都有愛國傳統。

(3)我國宗教界積極參與國際宗教的交往與合作。

2、全面正確理解我國的宗教政策

(1)我國實行正確的宗教政策理由。

①我國存在宗教,就必然存在宗教問題,因此必須實行正確的宗教政策。

②宗教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不能用行政的方法消滅宗教。

(2)我國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①宗教信仰自由的含義:

憲法規定我國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這種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另一種宗教的自由;有信仰同一宗教內不同教派的自由;有過去不信仰宗教,現在信仰宗教的自由;有過去信仰宗教,現在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②我國宗教政的內容:

A.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一是保護信仰宗教的自由,二是保護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權利,是政府尊重****的體現,侵犯這一權利,要承擔法律責任。)

B.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務:

政府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進行管理,制止和打擊利用宗教進行違法犯罪的活動,抵禦境外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

C.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

憲法規定: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任何境外組織和個人不得干預我國的宗教事務。

D.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要求宗教界人士熱愛祖國、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令。

要求宗教界人士從事宗教活動要服從和服務於國家的最高利益與民族的整體利益。支持對教義做出符合社會發展要求的解釋。支持他們爲民族團結,社會發展和祖國統一做貢獻。

3、弘揚科學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