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素的標準化學知識點歸納

尿素的標準

尿素的標準化學知識點歸納

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尿素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由氨和二氧化碳合成製得的尿素。其主要用途爲農業肥料、塑料、樹脂、塗料、醫藥等工業部門的原料。

分子式:CO(NH2)2

相對分子質量:60.055(根據1987年國際相對原子質量表)

2 引用標準

GB/T 2441 尿素總氮含量的測定 蒸餾後滴定法

GB/T 2443 尿素中縮二脲含量的測定 分光光度法

GB/T 2444 尿素中水分的測定 卡爾·費休法

GB/T 2445 工業用尿素鐵含量的測定 鄰菲

GB/T 2446 工業用尿素鹼度的測定 容量法

GB/T 2447 工業用尿素水不溶物含量的測定 重量法

GB/T 2448 尿素粒度的測定 篩分法

GB 8569 固體化學肥料包裝

GB/T 13256 工業用尿素硫酸鹽含量的測定 目視比濁法

3 技術要求

3.1 外觀:顆粒或結晶。

3.2 尿素應符合表1的要求:

表 1 尿素技術指標 %

指標名稱: 工業用 農業用

優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優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總氮(N)含量(以幹基計)≥ 46.3 46.3 46.3 46.3 46.3 46.0

縮二脲含量 ≤ 0.5 0.9 1.0 0.9 1.0 1.5

水分(H2O)含量 ≤ 0.3 0.5 0.7 0.5 0.5 1.0

鐵含量(以Fe計)≤ 0.0005 0.0005 0.0010

鹼度(以NH3計) ≤ 0.01 0.02 0.03

硫酸鹽含量(以SO4-2計)≤ 0.005 0.010 0.020

水不溶物含量 ≤ 0.005 0.010 0.040

粒度(φ0.85~2.80mm)≥ 90 90 90 90 90 90 注:結晶狀尿素不控制粒度指標。 4 試驗方法

4.1 總氮含量的測定 按照GB/T 2441的規定進行。

4.2 縮二脲含量的測定 按照GB/T 2443的規定進行。

4.3 水分的測定 按照GB/T 2444的規定進行。

4.4 鐵含量的測定 按照GB/T 2445的規定進行。

4.5 鹼度的測定 按照GB/T 2446的規定進行。

4.6 硫酸鹽含量的測定 按照GB/T 13256的規定進行。

4.7 水不溶物含量的測定 按照GB/T 2447的規定進行。

4.8 粒度的`測定 按照GB/T 2448的規定進行。

5 檢驗規則

5.1 尿素應由生產廠的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檢驗,生產廠應保證每批出廠的尿 素都符合本標準要求,每批出廠的尿素都應附有一定格式的質量證明書,證明書包括下列內容:生產

廠名稱、產品名稱、商標、產品等級、批號、生產日期、產品淨重和本標準編號。 5.2 使用單位有權按照本標準規

定對所收到的尿素進行質量檢驗,覈驗其指標是否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5.3 尿素按批檢驗。每批的重量不超過1000t。用戶把附有一質量證明書的質量均勻的產品作爲一批。 5.4 取樣方法:對於已包裝的產品,總的包裝袋數小於512時,取樣袋數按表2的規定選取;大於512時,按3×<>(N爲總的包裝袋數)的規定選取。取樣時,用取樣器自袋的中心垂直插入3/4處採取均勻試樣。或用自動採樣器、勺子或其他合適的工具,從皮帶運輸機上按一定的時間間隔取截面樣品。5.5 將採取的樣品迅速用縮分器或四等分法並根據工、農業品不同要求,縮分爲600~1200g的平均試樣,分裝於兩個清潔、乾燥、帶磨口塞的廣口瓶或具密閉性能的其他容器中,容器上粘貼標籤,註明:生產廠名稱、產品名稱、批號、取樣日期和採樣人姓名。一份供試驗用;另一份作爲保留試樣,保留期一個月,以供查驗。 表 2 選

5.6 如果檢驗結果中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自兩倍數量的袋中採取樣品進行復驗。如果在皮帶運輸機上取樣的,應重新按5.4條關於袋中取樣的規定取樣後複驗。 複驗的結果,只要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則整批尿素爲不合格品。5.7 當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異議時,按國家技術監督局有關規定執行。仲裁時,按本標準規定進行。 6 包裝、標誌、運輸和貯存 6.1 尿素用塑料編織袋(內袋爲聚乙烯薄膜袋)和複合塑料編織袋包裝。每袋淨重25±0.1,40±0.2或50±0.2kg。每批產品袋平均淨重要達到25,40或50kg。 尿素包裝件的質量應符合GB 8569的有關規定。 6.2 尿素的包裝袋上應清楚註明:生產廠名稱、產品名稱、商標、產品淨重及本標準編號。 6.3 尿素可用汽車、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運輸。運輸工具和裝卸工具應乾淨、平整、無突出的尖銳物以免刺穿、刮破包裝件。 6.4 尿素應貯存於場地平整、陰涼、通風乾燥的倉庫內,包裝件應堆放整齊,堆置高度應小於7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