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考體育培訓協議範文集

篇一:會考體育培訓協議

會考體育培訓協議範文集

會考體育培訓協議

甲方:

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在完全知悉瞭解甲方及其相關培訓信息,並完全同意遵守甲方的相關培訓、管理制度基礎上,同意參加甲方舉辦的培訓學校所開的培訓課程。 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 培訓課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課程介紹:

二、 培訓目的:甲方針對體育會考對乙方學員進行全方位培訓,保證乙方學員體育會考達到_____分,未達標不收任何費用。

二、 培訓時間:乙方學員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接受甲方舉行的會考體育培訓課程,具體時間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課程時間安排爲準。

三、 培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培訓費用: 本次培訓費用爲______元,支付方式共有以下三種:

1、預付費,學員未達成績持本協議退款。

2、支付寶付費,學員成績達標後確認支付。

3、後付費,學員成績達標後付費,需要提供學員身份證以及監護人身份證複印件、戶口本複印件、監護人手機及單位電話、單位地址、學員學校班主任電話等。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乙方自願選擇第____種付款方式。

五、 責任與義務:

1、參加培訓的學生要嚴格遵守學校的紀律及規章制度,嚴格按照作息制度認真學習,按時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與任務,因學生本人原因導致學習成績進步不明顯,以及由學生本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學生在培訓期間出現嚴重違紀違法現象,甲方有權利勸其退學,包括由於學生個人原因導致的退學,所交學費一律不退。由於學生遲到、早退、曠課導致的學生培訓時間不足的,概不補課及退費。

2、乙方有責任督促學生認真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與任務以及學生在上學過程中的接送事項,保證學生在上學及放學過程的人身安全。以上乙方原因導致學生成績進步不明顯以及出現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甲方有責任按要求保證質量完成培訓課程的內容,保證培訓過程中乙方學員的人身安全,認真爲學生制定好學習計劃,佈置好學生的作業和任務,並且及時與乙方溝通學生學習情況。

4、乙方學員在非甲方過錯的情況下,不得中途退出本次培訓,否則視爲已接受完畢甲方全部培訓課程,體育會考成績達標後仍需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培訓費用。

5、付費方式選擇爲支付寶付費或後付費的學員,應在確認會考體育成績達標後3日內支付應付學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付或拒付培訓費用。3日內未支付培訓費用,每逾期一日加收培訓費用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並保留通過司法途徑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六、 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補充相關協議、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協議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注: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

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

年 月日

篇二:體育訓練班安全協議

乒乓球訓練協議

尊敬的家長:

您好!爲發展學生的個性和特長,激發學生的興趣愛好,讓孩子們插上乒乓球冠軍夢想的翅膀,沂河源學校乒乓球訓練中心於本學期開始乒乓球特長訓練。爲確保學生在訓練期間的人身安全,讓您放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與您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1、學生必須自願參加乒乓球訓練,家長同意並支持訓練,由學生家長親自簽訂《乒乓球訓練協議》。

2、家長必須嚴格按時接學生回家。出校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3、學生因不按教練要求訓練、私自做其他危險動作等行爲,造成損傷,學校不承擔責任。訓練期間,學生未到或未經請假私自離開,學生由此造成的意外傷害或引發其他社會危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訓練期間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訓練期間,因第三者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

5、學生訓練結束後由教練員統一集合帶領離開訓練館,非訓練時間學生在訓練館及周圍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不承擔責任。

6、教練員嚴禁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練本人負責。

7、學生必須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凡患有心臟病或內外科及其它疾病,以及各種不適宜參加訓練者禁止參加訓練,凡有隱藏病情未告知者,一切後果由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責任。

注: 訓練時間(夏季作息):週一至週五17點30分到18點30分。

如同意此協議,請家長和學生在下面簽字。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乒乓球俱樂部學校2014年5月20日

篇三:體育培訓合作協議律師擬定版本

培訓合作協議

甲方:

住址:

聯繫方式:

乙方:

住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位於 的羽毛球場地用於共同合作開辦體育培訓等事宜,經雙方自願平等、友好協商,達成

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提供位羽毛球場地用於共同合作開辦體育培訓項目,

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2、合作期間,甲方負責招攬培訓學員、宣傳、推廣及體育培訓相關工作,乙方爲

甲方提供上述場地及水電,不收取額外費用。

3、合作期間,甲方提前一週向乙方報備培訓計劃,提前3日溝通場地準備情況,

期間也將委派一名專業培訓人員,處理相關學員培訓安排等相關事宜,乙方需按照甲

方提供的培訓計劃,妥善安排培訓場地,提供部分基礎設施,保證培訓順利進行。

第二條 合作期限及場地使用時間

1、雙方合作期限爲 年,從 2015 年 月日到 201 年月日。有效

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以續簽。

2、場地主要使用時間爲:周 至周 :上午9:00至下午18:00

每週 、周 :上午9:00至晚上21:00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

1、合作期間,在體育培訓所產生的營業額,其中合作第一年乙方抽取營業額

的% ,合作第二年乙方抽取營業額的%,合作第三年乙方抽取營業額的%,其

他方式所得收益:乙方場外招攬學員的營業額,其中甲方佔%,乙方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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