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工業大學招生簡介

廣東工業大學由原廣東工學院、廣東機械學院和華南建設學院(東院)於1995年6月合併組建而成,學校已有50餘年的辦學歷史。下面是小編爲你整理的廣東工業大學招生簡章,希望對你有幫助。

廣東工業大學招生簡介
  廣東工業大學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有關精神及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相關文件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廣東工業大學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1845

第五條 學校地址:

校本部: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外環西路100號;郵政編碼:510006

東風路校區:廣州市東風東路729號;郵政編碼:510090

龍洞校區:廣州市天河區龍洞街;郵政編碼:510520

番禺校區:廣州市番禺區鍾村街;郵政編碼:511495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廣東工業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爲學校負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機構及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招生錄取期間成立信訪小組,負責處理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爲準。

第十五條 學校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總數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總規模的1%。

第十六條 錄取批次:

(1)廣東省各專業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除中外合作辦學的戲劇與影視學類(動畫)專業在本科第二批批次錄取外);

(2)廣東省以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文科類、理科類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

(3)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的專業錄取批次按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確定;

(4)港澳臺聯合招生、香港免試生招生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

(5)錄取批次如有調整以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專業目錄公佈爲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大學聯考成績爲基本依據,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覈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志願和學校確定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根據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數原則上不高於招生計劃的105%。藝術類專業投檔比例按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對於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的要求,我校根據各省級招辦要求確定後執行。錄取時對大學聯考總分和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優先次序有要求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對投檔考生的錄取方式爲:先總分後等級。

第二十一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省招生辦公佈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於投檔及專業分檔。

第二十二條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爲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三條 報考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三個專業的新生,入學後加試素描,素描成績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考生的大學聯考成績及填報我校的專業志願調整專業。

第二十四條 戲劇與影視學類(中外合作辦學)(動畫)專業只錄取有填報該專業志願的'考生。

第二十五條 本科國際班是我校與英國、美國、澳大利亞等國知名大學合作的一校對多校、學分互認的國際化人才聯合培養項目,只錄取有填報相關國際班專業志願的考生。考生填報志願前須認真閱讀相應的招生簡章。

第二十六條 高水平運動隊、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生、內地新疆高中班和港澳臺學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的錄取,由我校按照教育部、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文件要求制定具體辦法,詳情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網站查閱。

第二十七條 專業錄取:按分數優先原則,尊重考生所填的專業志願順序,不設置專業志願級差。

大學聯考總分相同時:大學聯考總分有對應排位的,排位前者優先錄取;大學聯考總分沒有對應排位的,比較單科成績高低,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文史類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

第二十八條 出檔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併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九條 藝術類專業執行本章程上述有關規則的同時,出檔考生按照以下錄取原則錄取:

(1)報考術科校考專業的考生與報考術科統考專業的考生分開排名錄取。

(2)術科校考專業(表演專業):錄取時按考生術科校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術科分相同,文化總分高者優先錄取。

(3)術科統考專業(除表演專業外的其他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先按考生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招生總計劃60%(按四捨五入規則)。再按文化總分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招生總計劃的40%(按四捨五入規則);術科分排名前60%(按四捨五入規則)者,若術科分相同,文化總分高者優先錄取;文化總分排名前40%(按四捨五入規則)者,若文化總分相同,術科分高者優先錄取。

(4)在省招辦第一次投檔錄取結束後若還有未完成招生計劃,在省招辦第二次投檔時錄取原則爲先院校志願優先,在院校志願優先的基礎上,考生的專業分檔方式與第一次投檔專業分檔方式一致。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三十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大學聯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爲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複查,對經複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二條 學費與住宿費

(1)學費(不含書費)

①理工、外語類專業每生每年6850元;文史、財經、管理類專業每生每年6060元;藝術類每生每年10000元。

②戲劇與影視學類(中外合作辦學)(動畫)專業每生每年28000元;

③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國際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國際班)、土木工程(國際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國際班)、工商管理(國際班)學生因第1、2學年在廣東工業大學學習期間,增加了雙語教學、語言強化、專業培訓等課程,除了向廣東工業大學繳納相應專業的標準學費、住宿費和代收費外,還應繳納經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的雙語教學、語言強化、專業培訓等費用兩年共50000元。

④港澳臺聯合招生、香港免試生學費標準與內地學生一致。

(2)住宿費

①大學城校區有空調設備的宿舍每生每年1700元,沒空調設備的宿舍每生每年1500元;

②龍洞校區有空調設備的宿舍每生每年1700元,沒空調設備的宿舍每生每年1500元;

③東風路校區每生每年750 -1400元不等,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

④番禺校區每生每年1700元,

收費標準若有更改以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最新覈定爲準。

第八章 學生資助政策

第三十三條 爲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完成學業並實現全面發展,學校建立了健全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具體內容如下:

(1)綠色通道,即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覈實後的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2)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爲本科生每人每年8000元。

(3)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本科生每人每年5000元。

(4)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爲本科生每人每年3000元。

(5)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金額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6)學校獎助學金

①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獎金600元/人~2000元/人。

②學校單項獎學金包括學習標兵獎學金、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創新獎學金、學業進步獎學金、社會實踐菁英獎學金、校園文藝菁英獎學金,獎金100元/人~500元/人。

③學校設立新生助學金、自強助學金、特殊困難助學金等面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助學金。

另外,社會團體、企業、個人在學校設立了多項專項獎助學金,金額1000元/人~5000元/人。

(7)勤工助學,用於組織學生尤其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結合專業學習和全面發展的需要,利用課餘時間進行勤工助學,獲取合理報酬。

除以上項目外,學校還有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學費資助、高等學校畢業生赴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等學校學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高校直招士官學生國家資助等資助項目。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諮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四條 招生諮詢

諮詢電話:020—39322681

傳 真:020—39322680

電子郵箱: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第三十五條 招生監督與申訴

聯繫部門:紀委辦公室、監察處

聯繫人:趙老師

監督電話:020-39322692,020-37626233(錄取期間)

電子郵箱: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廣東工業大學經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廣東工業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廣東工業大學委託廣東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爲準。

  廣東工業大學2017年全國排名
廣東工業大學歷年排名表
年度全國排名省內排名分類分類排名總分
201716111理工5261.61
201615710理工4962.17
201517411理工5361.96
201420211理工6361.98
201317910理工5760.77
  廣東工業大學所屬類別最好大學排名
學校名稱全國排名所在地區地區排名類型類型排名總分
清華大學2北京2理工196.91
華中科技大學10湖北2理工274.84
天津大學14天津2理工372.8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15安徽1理工472.42
哈爾濱工業大學18黑龍江1理工571.9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3北京5理工669.68
同濟大學24上海3理工769.63
東北大學25遼寧1理工868.01
大連理工大學26遼寧2理工967.98
華南理工大學27廣東2理工106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