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學學校招生簡介

喀什大學是前身是喀什師範學院,是一所多民族、多學科、多層次的高等院校。下面是小編爲你整理的喀什大學招生簡介,希望對你有幫助。

喀什大學學校招生簡介

  喀什大學招生簡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本着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喀什大學的前身是喀什師範學院,是一所多民族、多學科、多層次的高等院校。1962年建校,2003年6月,獲得碩士學位授權資格。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評估中被評爲優秀。2015年4月順利通過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專家評議,更名爲—喀什大學。

現設有數學與統計學院、人文學院、法政學院、物理與電氣工程學院、土木工程學院、化學與環境科學學院、生命與地理科學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體育學院、藝術學院、教育科學學院、中語學院、外國語學院、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研究部、繼續教育學院、網絡中心、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中心等教學單位。現有51個本科專業,14個專科專業,涵蓋教、文、史、經、理、法、工、管理、藝術等九個學科門類。現有中國語言文學1個一級學科碩士點,有思想政治教育等11個二級學科碩士點,教育碩士和工程碩士(生物工程領域)等2個專業學位碩士點。

學校現有教職工1075人(含援疆教師、天山學者45人),其中專任教師827人,教師中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536人,佔專任教師的65%,其中博士135人;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289人,佔專任教師的35%。

學校現有在校學生12000餘人,圖書館藏書121萬冊,所有圖書、報刊和電子閱覽室都採取全開放式和一卡通,校園網及3G通信網絡覆蓋全校,互聯世界。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01億元,擁有完善的高標準的教學實驗設備和文化、體育、衛生等設施,全面保障和服務於學校的教學科研和人才培養的需要。

建校五十多年來,學校堅持爲少數民族基礎教育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爲新疆特別是南疆培養了大批靠得住、下得去、用得上的合格教師和有用人才,爲促進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弘揚和傳播現代文化作出了重要貢獻。

二、學校名稱、辦學性質及校址

1.學校全稱:喀什大學 國標代碼:10763

2.學校地址:喀什市學院路29號 郵編:844008

3.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4.辦學層次:普通本專科,同時,學校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

5.學歷證書頒發:學習形式爲全日制。本科學制爲4年,專科3年(民語言學生另預科一年)。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准予畢業,並在學生離校前發給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學位證書。

三、招生數量、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1.喀什大學面向全疆及部分內地省區招收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2.招生數量及類別(簡章中涉及到的招生計劃數以自治區招辦發佈的2017年《招生與考試》爲準)。

3.我校從2012年開始每年招收500名左右定向就業免費師範生,定向就業免費師範生招生專業及人數以“自治區教育廳2017年免費師範生招生計劃”爲準。

4.報名條件

凡符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報名工作規定》中的有關條件者均可報名。我校計劃在內地省區招生的考生,須符合相應省區大學聯考報名工作規範中的要求。

5.身體要求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文件執行。

四、專業考試

1.藝術類

(1)新疆地區考生

報考我校音樂學、美術學、藝術設計學專業的考生只需參加自治區招辦組織的自治區藝術類統一考試並取得合格證,報考我校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舞蹈表演專業校考並取得合格證,即可填報我校相應的藝術類專業志願。

(2)外省地區考生(山東省、甘肅省、陝西省考生除外)

參加本省招生考試部門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取得統考合格證(或本省同等院校的校考合格證)即可填報我校相應藝術類專業志願。

(3)山東省、甘肅省、陝西省考生

山東省、甘肅省、陝西省考生報考我校音樂學和舞蹈表演專業的,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取得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即可填報我校音樂學或舞蹈表演專業志願。

山東省、甘肅省、陝西省考生報考我校美術學和藝術設計學專業的,須參加本省招生考試部門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取得統考合格證(或本省同等院校的校考合格證)即可填報我校相應藝術類專業志願。

2.體育類

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提前參加自治區及相關省區招生考試部門組織的體育類專業測試,並取得體育類專業測試合格證方可填報我校體育類專業志願。

五、錄取原則

1.免費師範生錄取:以自治區2017年相關文件爲準。

2.所有招生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漢語言”和“民考漢”考生進校後外語教學語種爲英語

3.“民考民”和“雙語班”考生報到後,學校將進行漢語言水平測試,測試達不到專業學習標準的學生將進行爲期一年的預科學習。

4.藝術類考生錄取。

(1)新疆地區報考我校音樂學、美術學、藝術設計學專業的考生,在文化課分數達到自治區最低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自治區藝術類統考成績佔70%,文化成績佔30%的比例計算總評成績,並按總評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新疆地區報考我校舞蹈表演專業的民語言考生,在文化課分數達到2017年自治區劃定的最低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我校舞蹈表演校考專業成績佔70%,文化成績佔30%的比例計算總評成績,並按總評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新疆地區報考我校舞蹈表演專業的漢語言考生,在文化課分數達到2017年自治區劃定的最低控制線的基礎上,按我校舞蹈表演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外省地區(山東省、甘肅省、陝西省除外)報考我校音樂學、美術學、藝術設計學專業的考生,在文化課分數達到2017年該省劃定的文化課最低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該省藝術類統考成績佔70%,文化成績佔30%的比例計算總評成績,並按總評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未組織省專業統考的,以該省相同層次高校相同專業校考合格成績爲準)。

(4)外省地區(山東省、甘肅省、陝西省除外)報考我校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在文化課分數達到2017年該省劃定的文化課最低控制線的基礎上,按該省舞蹈表演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未組織省專業統考的,以該省相同層次高校相同專業校考合格成績爲準)。

(5)山東省、甘肅省、陝西省報考我校音樂學專業的考生,在文化課分數達到2017年本省劃定的文化課最低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我校組織的音樂學專業校考成績佔70%,文化成績佔30%的比例計算總評成績,並按總評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山東省、甘肅省、陝西省報考我校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在文化課分數達到2017年當地省份劃定的文化課最低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我校組織的舞蹈表演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5.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考生錄取:根據自治區或者其他省市劃定的文化課分數線上線,再根據考生專業成績由高至低擇優錄取。

6.錄取過程中,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以平行志願投檔方式進行,學校將按大學聯考成績排序的方式擇優錄取。

7.區外省區招生錄取的專業,如有生源不足的情況,學校招辦將協商生源地考試部門徵集志願進行錄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將剩餘的招生計劃數調配至疆內計劃安排錄取。

8.所有錄取工作嚴格按照自治區招生管理有關規定進行,錄取名單報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審批後,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免費師範生錄取(免費師範生的'計劃和錄取以自治區2017年相關文件爲準)

免費師範生招生計劃爲定向就業模式。免費師範生均要留出一學期以上(不超過一年)時間前往地州的農村鄉鎮中國小、學前教育機構實習支教。具體實習支教工作,根據自治區實習支教總體計劃安排實施。

1.免費師範生計劃在面向全區的前提下,優先招收定向就業地州的生源。

2.簽訂協議:免費師範生入學時,需簽訂《定向就業免費師範生教育協議書》。定向就業的免費師範生如果拒籤協議,培養院校有權取消定向就業免費師範生錄取資格。

3.違約管理:免費師範生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相應義務則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4.免費師範生入學後及在校期間,一律不得申請調整學校和專業。

5.就業:免費師範生畢業後,須按協議規定,由定向就業地州教育行政部門安排至當地鄉鎮中國小或學前教育機構就業,並保證在鄉鎮中國小工作5年以上。

七、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維吾爾語言)專業

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維吾爾語言)專業計劃招生納入普通大學聯考招生錄取工作中,錄取批次與各具體招收院校的本科錄取批次相同。計劃招生對象以母語爲漢語的考生爲主,只錄取所填報志願中有該專業志願的考生(女生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50%),且一經錄取不得調換專業。學制4,必須到南疆基層實習支教一年。

本科階段學習優秀、實習支教表現突出的,可推免研究生,推免研究生比例以國家和自治區最新文件確定。

八、收費標準

我校嚴格按照自治區“新價非字[2000]28號”文件精神收費。 2016年我校收費標準爲(如有新標準參照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一)自治區設立免費師範生計劃專項資金,全額承擔免費師範生在校期間的學費、教材費、住宿費和實習支教費用。

(二)“民漢雙翻人才培養計劃”按規定,自治區財政全額承擔在校期間的學費和實踐經費。

(三)按照自治區預科生補助政策,少數民族預科生一年預科期間減免學費和住宿費。如果國家調整本年度收費標準或資助政策,我校將按照新規定執行。

(四)非免費生學費收費標準

(1)本科:

①理科:3500元;

②文科:3100 元(外語專業除外);外語類專業:3800元;

③體育(文理兼招): 3300 元;

④美術、音樂、舞蹈(文理兼招): 6000元。

(2)專科

①理科:3300元;

②文科:2900元( 外語類專業除外 );外語類專業:3500元;

③美術、音樂、舞蹈(文理兼招):5500元;

④體育(文理兼招):3100元。

九、新生報到

1.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爲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複查合格者予以註冊,取得學籍。複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學校應當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校規定辦理註冊手續。不能如期註冊者,應當履行暫緩註冊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註冊條件的不予註冊。

4.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後註冊。

十、獎助學措施

爲了鼓勵學生勤奮學習,積極進取,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制定了一系列獎勵、資助措施,具體內容如下:

1.國家獎學金:對品學兼優的學生進行獎勵,獎學金標準爲8000元/人·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對品德優良、學習優秀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獎勵,獎學金標準爲5000元/人·年。

3.國家助學金:對勤奮學習、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資助,資助標準爲一等4000元/人· 年,二等3000元/人· 年,三等2000元/人· 年。

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助學金:對品學兼優、勤奮學習、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獎勵,資助標準爲一等5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 年,三等2000元/人· 年,四等1000元/人· 年。

5.國家助學貸款:凡正式錄取在冊、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大學生,可按國家的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6.學校還設有勤工助學基金和臨時性困難補助,爲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和臨時性困難補助。

十一、錄取規定

1.加強招生工作透明度,錄取實行“三公開”、“三監督”、“陽光工程”。公開招生計劃、公開招生政策,考生可以公開查詢本人的錄取結果和退檔原因;調整學校招生委員會人員構成,增加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充分發揮他們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2.招生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要做到作風正派,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廉潔自律,秉公執紀;堅持德、智、體全面考覈、擇優錄取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堅決杜絕以權謀私等腐敗行爲,自覺接受組織和羣衆的監督。

3.考生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招生規定,招生過程中由考生違規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十二、招生諮詢聯繫方式

1.聯繫電話:0998—2892386、0998—2890007、0998-2893229

2.聯繫人: 高建平 阿不都艾尼江·塔西 朱婷婷 姜寧寧

3.監督電話:0998—2892231

4.聯繫地址:喀什市學院路29號喀什大學學生工作部

5.E-mail:ksuzb@

6.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http://

十三、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十四、本章程由喀什大學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喀什大學

招生辦公室

2017年3月

  喀什大學2017年全國排名
喀什大學歷年排名表
年度全國排名省內排名分類分類排名總分
20175479綜合12160.28
20164919師範6760.50
  喀什大學介紹

喀什大學坐落於新疆喀什市,是一所多民族、多學科、多形式的應用型、技術技能型大學,是中國最西部的一所大學。學校現有14個教學單位,48個本科專業(含3個專業方向)。有中國語言文學1個一級學科碩士點,思想政治教育等11個二級學科碩士點,有教育碩士、工程碩士(生物工程領域)2個專業碩士點。有1個國家級本科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1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