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維坦》讀後感

讀完一本名著以後,你有什麼領悟呢?需要寫一篇讀後感好好地作記錄了。是不是無從下筆、沒有頭緒?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利維坦》讀後感,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利維坦》讀後感

  《利維坦》讀後感1

利維坦是傳說中的一種食人海獸,後被比喻專制政府模式。政府有雙面性格:由人組成,又由人運作,因此也就具有了人性的那種半神半獸的品質,在保護人的同時又在吃人。吃人的專制政府稱爲利維坦,所以,就有了人類社會最高理想就是把利維坦關進籠子裏一說。

霍布斯的《利維坦》意在用以比喻一個強大的國家,藉此論證君權至上,反對“君權神授”。

他重新發現了“人自身”,看到古典政治理想的不現實性。對霍布斯來說,“最佳政制”並不是最首要的,而是人的“生存”、自保。必須重建政治,確保人的生存。霍布斯首先要爲政制尋找一個正當性的根基,這是因爲,除了對古典理想主義的不滿,他似乎也同樣反對馬基雅維裏過分的現實主義路線。因此,霍布斯保留了古典“道德政治”的理想,但又把目光轉向政治的“開端”進行思考。如果說古典政治依據目的論的自然觀,發掘的是手段——目的的過程;而霍布斯把這一方式顛倒爲原因,結果,歷史主義的方式。

霍布斯重建道德的政治的方式是重構“自然法”理論。他發明了“自然狀態”,這一狀態就是人與人的戰爭狀態,一切人爲了自保在自然狀態對一切事物具有權利的結果,人與人的衝突,自然慾望的激情的個體。基於此,霍布斯得出了“自然權利,就是每一個人按照自己所願意的方式運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自然權利”是霍布斯的新發明,也是現代政治哲學的核心觀念。從此,洛克、盧梭、康德等哲政治哲學家無不從接受霍布斯的“權利”概念而思考政治問題。他發現了“特殊性”,自私的個體。現代性就是特殊性、個體的發現。

由此,政治哲學從以自然目的爲依據轉換成以人的目的建立。自然權利從古典的自然正義、正當轉變爲現代人的自然權利。政制的本質就是基於人的意志的人爲創造,政制就是人造物。

霍布斯以“自然權利”爲根據重建了“自然法”(第十四章),並在自然的基地上構建了“利維坦”式的正當生活。政制不在於確保人追求“善”的生活,而在於提供追求幸福的“條件”,霍布斯提供的是一個絕對嚴厲的“利維坦”來確保。而利維坦的正當性就在於前面經過論證的“自然權利”的正當性,“自然權利”就是絕對的“自由”,就是絕對的道德。因爲它根植於人性。

不過霍布斯的《利維坦》是爲克倫威爾的獨裁專政唱讚歌,爲大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的政治統治奠定理論基礎的,他在書中用很大篇幅記述了法律方面的各種問題。在今天看來,霍布斯的理論已不再新奇,他的政治主張也不再重要,他留給後人的是“利維坦”這個名詞。在當今社會,利維坦成了政治學界、社會學界和一些經濟學者們用來描述專制的政權的專用名詞。現在所講的利維坦或者利維坦模型,就是指那種不受約束的、濫用權力的、胡作非爲的、令人民生活困苦不堪的專制政府。

  《利維坦》讀後感2

在1651年發表代表作《利維坦》的霍布斯,因爲他生活的特殊階段(光榮革命從醞釀到積蓄到成型的重要過程),這可能影響了他對人性的理解,他的有關人的自然屬性跟其他的啓蒙時期的思想家區別很大,跟韓非倒是很接近。轉型時期,動盪時期,戰爭時期,能看到和平時代看不到的很多面,他覺得人性會帶來“一切人與一切人的戰爭”,也能理解了。

霍布斯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洛克的基礎,洛克的思想重點是形成政府,而霍布斯卻是從討論建立國家開始的。霍布斯是契約論的先聲,盧梭那裏有很明顯的霍布斯契約論的影子。

霍布斯用聖經裏頭跟上帝作對的利維坦來代表國家,字裏行間還對這個利維坦表達敬意,我覺得甚至可以解讀爲那個時期民族國家和羅馬教會兩種權力之間的某種隱喻。

利維坦是一羣人的結合,要搭建起來這樣一羣人,總要有個思路和藍圖。霍布斯提出的根據與以往的神搞來的,天然就有的一類解說不同。不管你叫它機械唯物主義還是經驗主義,霍布斯的藍圖是作爲個體的人,既然利維坦是一羣人的集合,那作爲組成部分的最初單位——個人,他的性質就決定了利維坦怎麼建構起來和怎麼運作的。人是什麼,是個開端。人是一個慾望的集合,這些慾望被解釋成從今天看來略顯粗糙的神經感官刺激什麼的,這個不提。反正,人是慾望的集合。人要去滿足自己的慾望,不斷地爭取更大欲望的實現。人在這個意義上是利己的,畢竟慾望總是歸屬於某個特定肉體。同時,這個慾望也是非善惡的,應該說是前善惡的。這東西在沒有道德評價的時候,就已經在人身上了。

利維坦(國家)是怎麼來的?霍布斯認爲,國家這個龐然大物不是上帝造的,而是人們通過契約製造出來的。人們爲什麼要通過契約製造出利維坦這麼個怪物?又是怎麼製造出來這個龐然大物的呢?在還沒有國家的自然狀態下,因爲人的'本質是慾望和前道德的,所以人爲了滿足自己的無限慾望就勢必要侵害他人,因爲慾望的無限,個人不會因爲獲得了一定數量的資源就停止攫取更多資源,無限的慾望帶來無限的攫取無限的攫取就帶來了普遍的爭鬥,也就是一切人與一切人之間的戰爭。

在這樣的環境中,人們就註定了是孤獨的,多疑的,恐懼的,短命的。爲了解決這樣的困境,人們需要通過彼此訂立契約讓度出一部分自己的權力,組建一個力量足以震懾個體,限制個體慾望無限擴張的利維坦。在利維坦的強力下,個體纔有可能迫於壓力約束自身的行爲,從而擺脫自然狀態中的悲慘境遇。

如果國家不是來自於上帝啊傳統啊一類的,而是來自於人們在一起完成的契約,那麼國家就是一種跟每個人都直接有關係,並且每個人都直接參與了國家建構,因此這種關係不是單向的壓迫剝削一類的。這應該是現代國家,一直到今天爲止的作爲邏輯起點和思想前提的核心內容。

霍布斯認爲,現代國家區別於傳統國家的特點有三個:一是單一的主權實體。二是在一個確定的範圍內可以合法地使用暴力。三是有一整套專業的官僚隊伍來治理國家。從幾百年後我們的時間來看,這樣的現代國家的概括,也並不過時。霍布斯時代是民族國家形成和發展的時代,國家性質在發生着轉變。查爾斯泰勒認爲個人是近代才發展起來的一種觀念,在霍布斯這裏,以個人爲單位,構成國家,並且以個人爲計算單位來調整傳統的國家觀念的做法,似乎可以說在某種程度上印證了泰勒的理論。暴力不是來自於神授,而是個體組合時的契約,人們的貴賤也不是天生遺傳,同樣是個體組合時的契約,至於必須是單一主權,能形成契約的一個利維坦,就是一個民族國家。由個體組合而成的這個利維坦是爲了人們免於恐懼,多疑,暴戾,短命而存在的。它的運轉必須圍繞這些目的而展開,它纔有存在的合法性。

我想,一個偉大的思想家,他的思想一定是來自於他最深的生命體驗。

霍布斯母親因爲西班牙的無敵艦隊與英國作戰,恐懼之下,霍布斯提早出生。出生的他或許還沒辦法理解那份恐懼,不過,有關恐懼與他的早產想來也是母子交流的重要話題。所以,恐懼作爲人的一種原初的自然狀態,在霍布斯的思想中比其他思想家那裏更被重視也就不難理解了。

霍布斯成長的那個年代,國王跟議會折騰,天主教跟新教折騰,我想霍布斯文本中“壞秩序也要好過沒秩序”的想法,應該與他身處其中所見到的流血折騰不無關係。

歐洲遊歷過的霍布斯,見過培根笛卡爾這類大思想家的霍布斯,以家庭教師身份見過上層社會如何運作的霍布斯,據說霍布斯寫作的文筆很好,一個人能寫出這樣一部流傳至今的經典,那份氣象格局,想來,與這些經歷不無關係。不過,雖然這些經歷或許都影響了他,但應該沒有一一對應的因果關係,否則的話,偉大如康德,這個一輩子生活在格尼斯堡的,時鐘般機械生活的偉大哲人的思想之於經歷,就說不通了。

《利維坦》的意義在我看來,最重要的就是它明確的提出了一種關於社會分析的新的計算單位——抽象的個人。通過對這個抽象的個人的某些原初性質的規定,沿着思想的邏輯,推出來一系列的制度,這樣的制度就有了它的合法性,也同時有了它的限度。洛克的計算單位也是個體,只不過,他與霍布斯的分歧在於對個體的原初性質的不同規定,從不同的起點出發,自然也就推出了看上去差異很大的制度形態,沿着洛克在往前走,還能找到密爾,雖然密爾跟霍布斯已經幾乎相反,但從個體這個計算單位觀照,親緣關係還是很容易看出來的。盧梭發展的那部分除了個體,還有個體間關係(個體間性),盧梭有點理想化,個體間性這部分,在黑格爾的《法哲學原理》那,能看到理論化的形態。

羅爾斯的《正義論》是一本大書,我想,他對此前的現實主義的霍布斯和理想主義的盧梭的推進,有點類似於康德對唯理論和經驗論的結合。羅爾斯剔除自然狀態的經驗要素,使用純粹的思想模型,用博弈論的辦法把抽象個體這個計算單位和民族國家這個計算單位劃界,限定,保證其在劃定的有限範圍內使用。以此避免理想主義越界導致的流血變革,也避免現實主義越界帶來的現狀的專制。從這個意義上,我想,或許可以說霍布斯的利維坦和柏拉圖的理想國,在當代的衝突與合流,是政治哲學的基本問題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