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女休行》原文及賞析

秦女休行

《秦女休行》原文及賞析

朝代:唐代

作者:李白

原文

西門秦氏女,秀色如瓊花。

手揮白楊刀,清晝殺讎家。

羅袖灑赤血,英氣凌紫霞。

直上西山去,關吏相邀遮。

婿爲燕國王,身被詔獄加。

犯刑若履虎,不畏落爪牙。

素頸未及斷,摧眉伏泥沙。

金雞忽放赦,大辟得寬賒。

何慚聶政姊,萬古共驚嗟。

譯文

西門有秦氏女,長得秀色如花。她手裏常常揮有一把白楊刀,這一天清早她就找仇家報仇去了。殺了仇人,她的羅袖上灑滿了血跡,她的英雄豪氣充斥在紫霞之上。她報完仇,徑直回西山去,關吏把她攔截了下來。她因爲殺人就被關在了監獄。官吏向她用刑,處境十分危險時,她仍意氣凜然,毫不畏懼那些官吏爪牙。只要她頭還沒斷,她就不會讓惡勢力得逞,不會向他們屈服。突然遇到了天下大赦,她被寬大處置,赦免了她的死刑。她和聶政姐姐相比,有什麼可自愧不如的呢?她們都是萬古以來的女俠英豪!

註釋

①西門:左延年《秦女休行》:“始出上西門,遙望秦氏廬。秦氏有好女,自名爲女休。”詩用其意。

②白楊刀:寶刀名。

③邀遮:攔截。

④詔獄:奉皇帝的詔命拘禁罪犯的監獄。

⑤履虎:踩在虎身上。比喻處境危險。

⑥金雞忽放赦:指大赦,赦免罪行。

⑦大辟:死刑。

⑧寬賒:寬大赦免。

簡析

《秦女休行》,樂府《雜曲歌辭》舊題。此詩是我國古代文學作品中歌頌婦女復仇的`名篇。詩中所述烈女爲父報仇一事,自晉廣爲傳揚,皇甫謐《列女傳》、《三國志》、《後漢書》均見載錄。《後漢書·列女傳》記道:“酒泉龐淯田者,趙氏之女也,字娥。父爲同縣人所殺,而娥兄弟三人,時俱病物故,仇乃喜而自賀,以爲莫己報也。娥陰懷感憤,乃潛備刀兵,常帷車以候仇家,十餘年不能得。後遇於都亭,刺殺之。因詣縣自首。曰:‘父仇已報,請就刑戮。’祿福長尹嘉義之,解印綬欲與俱亡。娥不肯去,曰:‘怨塞自死,妾之明分;結罪理獄,君之常理。何敢苟生,以枉公法!’後遇赦得免。州郡表其閭。”傅玄的這首詩,基本上依照故事原型加工而成。作爲反映古代社會宗親復仇的名作,此詩在文學史上具有特殊的認識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