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故鄉》有感

讀完一本名著以後,相信你心中會有不少感想,讓我們好好寫份讀後感,把你的收穫和感想記錄下來吧。現在你是否對讀後感一籌莫展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讀《故鄉》有感,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讀《故鄉》有感

讀《故鄉》有感1

男孩比利擁有一對心愛的獵犬,老丹和小安。生活中,他和它們形影不離,相依爲命。經常一起穿越山嶺、尋找冰河、捕捉浣熊,結下了深厚的友誼。在一次狩獵中,比利遇到了山獅,老丹爲了保護比利,犧牲了自己的生命。對此,小安也不願意獨活於世。見此情景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僅僅只有老丹和小安情誼,還有那充滿傳奇和幻想的紅色羊齒草,以及那紅葉下掩埋的美好的童年記憶。

讀着讀着,不知是何時,我默默無言的眼淚已經流到了臉頰上。浣熊犬爲主人犧牲自己生命的時候,我通常認爲這僅僅就是狗對主人的忠誠而已,其實我發現這裏面還有主人和犬相互之間真摯偉大的愛,以前我看到許多描寫狗忠誠的句子都不以爲然,但這本書卻讓我難以忘懷,我真正體會到了“忠誠”的深刻含義,猶如春蠶到死絲不斷的這種精神。同時,讓我懂得了要牢固樹立一顆感恩的心,就像學生對老師,孩子對家長一樣,永不忘懷。

讀了《紅色羊齒草的故鄉》這本書,使我堅信:動物和人類有着豐富的情感,它們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同樣我們要像善待人類一樣善待它們,因爲那紅色羊齒草就是我們美好的見證和回憶。您說對嗎?

讀《故鄉》有感2

“我所記得的故鄉全不如此。我的故鄉好得多了。但要我記起他的美麗,說出他的佳處來,卻又沒有影像,沒有言辭了。”看到文章《故鄉》的第一句話,我就忍不住繼續仔細往下讀了起來。開頭的一句話,竟然就能抒發這麼多的情感,對故鄉的思念以及回到故鄉時候的失望與落寞,對自己不能憶起故鄉曾經樣子的懊惱。多麼真切的語句啊。

後來慢慢地往後讀,讀到母親提到搬家的時候,眼角有一絲落寞,然後又決口不提搬家的事情了。短短的一句話,將母親難捨故土,不想遠離這裏的心情描寫地淋漓盡致了。母親的眼神淒涼,一個老人在故土住了這麼多年,看到故鄉日漸荒廢,人的容顏也慢慢變了,有的人心也變了,見證了太多的滄海桑田,內心是何等的淒涼。想到自己的爺爺奶奶,一生的操勞,鍾愛的老家,內心竟也有了點心疼。

讀到作者回憶與閏土兒時交談玩耍捨不得對方離開時,我想起了從小的發小們。因爲我讀書讀到中途就轉去城市裏了,幾年的不見,明顯感到與他們之間有了淡淡的隔閡,以前一起嬉戲打鬧的場景竟也不好意思提及。最悲傷的事情,是曾經熟悉的人漸行漸遠。透過文字我也能體會作者心裏的失落與無奈。

曾經那麼愛美的豆腐“西施”,再也不像年輕的時候愛擦粉,愛打扮了,坐着的樣子也不再那麼端莊了。甚至變得有點嫉妒日子比她好的人,惹上了貪婪小便宜的惡習。時間那麼久,有的人仍然可以做出水芙蓉堅守本心,有的人卻在時光裏淪落了,變成了自己最不想變成的樣子。這是一個人的悲哀,也是一個落魄時代的悲哀。

年少的閏土和自己無所不語,長大的閏土對自己卑躬屈膝。年輕的“豆腐西施”保持着自己最美好的樣子,老了的“西施”整天思考佔小便宜,人生有時很諷刺。每一個人都曾經歷最艱苦的時刻,只是,唯有努力做最好的自己的人才不會在歲月裏沉淪。

讀《故鄉》有感3

《紅色羊齒草的故鄉》是一本同傑克·倫敦《荒野的呼喚》和埃裏克·奈特的《靈犬萊西》一樣,是美國最偉大的寫狗故事之一。

本文主人公~比利所擁有的愛,信仰、責任、誠實、勇氣與堅持的力量,和愛犬共度難關,結下了生死與共的友誼。

比利的兩隻勇敢與忠誠的獵犬—小安與老丹,爲主人贏得了捕獵比賽的金獎盃,在奧沙克山區爲比利獲得崇高的聲譽。然而一次狩獵中,比利遭遇山獅,勇敢的老丹用生命護住了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願在獨活於世……

在我小的時候,也有一隻像老丹一樣的家犬。它個頭高大,但十分溫柔。它那是總陪在我身邊,一起嬉戲,一起打鬧,一起進食,一起受罵,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比我兄弟還兄弟,它是你在我出身後爸爸抱來的,比我小了幾個月,所以我把他當成了“弟弟”。

很多事情一晃這麼多年,也都忘了,我都記不起它的名字,我只記得在幫它洗澡時的樣子。

那天我和它玩耍時,玩出了很多汗。晚上我洗好了澡,把它喚進浴室,放滿了水,把它抱進去,它乖乖的站着,眼睛微睜,一副很享受的樣子,就像個去度假的富翁似的。

我先把它身上慢慢的淋溼,用小手給他慢慢的按摩,可能是用力大了,它轉過頭用舌頭舔了一下我的手,眨了幾下眼睛,頭一斜,又慢慢的躺了下去。我停止了按摩,摸了摸它的頭,給它上了沐浴露,一邊給它洗澡,一邊還給它唱兒歌:“我還是個烏龜顛倒,哦哦哦哦,走起路來唱唱跳跳,哦哦哦哦”我左擦擦,右擦擦,把它身上的毛都擦的亮閃閃了,然後又給它沖水,它開始有點抗拒,但看了看我,馬上很乖了,剛衝完,放好水龍頭,它就歡快的站起來,抖來人抖身上的水,一下子水花四射,我笑着用小手捂住了臉說“別鬧了別鬧了”,它似乎聽懂了,停了下來,伸着舌頭,搖着尾巴,在一邊看着我。我拿出吹風機,一邊給它吹,一邊用梳子梳它的毛髮。它感覺舒服極了,不時的看看我,用舌頭舔舔我的小手,汪汪的叫兩下。洗完澡我把它帶進它的小狗窩,它開心的就進去睡覺了。

如今它已經不在了,但每次在路上看到其它的狗狗或是看到關於愛犬的書,我都會想起兒時的玩伴,我記憶裏的小白狗!

讀《故鄉》有感4

讀了魯迅先生的《故鄉》,體會到了很多事情,但其中還是希望最爲突出。

一個社會,被嚴格的等級制度分成尊卑不同的上下階層。上級層層剝削,下級無奈受剝削。某些人甘於受別人剝削壓迫,然後去壓榨、欺壓比他們還下層的人民。某些人雖然對壓迫表示痛苦,但卻無力反抗,同時沒有想過去反抗。有些人在壓迫下變得壞了,人際交往出現問題。人與人之間是厚障壁,無法溝通交流,也無法互相理解,更不能友好相處。有的人卑鄙,尖酸刻薄了,潑悍了,庸俗勢利,貪婪了,有的人麻木愚昧,抱怨,對生活消極了,有的人冷漠,壓迫人民,不顧人民只顧自己的利益了。在這個社會,城市與農村都很貧窮荒涼,灰濛濛的陰影籠罩在上空。這便是魯迅先生所處的年代。

我感受到了在那個年代裏生活的苦和人民的苦,感受到了舊中國的落後衰敗。魯迅先生生活在那樣的一個年代,當然感覺非常黑暗、迷茫、無助。

的確,魯迅先生願意創造美好未來,但沒有人能與他結伴而行。這是多麼悲哀而又激憤的事實啊!

但魯迅先生仍懷有希望,保留着希望的種子,願意去尋找肥沃的土地,探索方法,將實踐變爲美好的現實,開創新的生活,開出漂亮的花朵。雖然希望有時並不是最重要的,但我認爲它是必要的。人有了理想希望,才能去追求,去探索。在沮喪灰心時給予力量,驕傲時給予警示。希望真的是極其重要的。在黑暗的社會中,魯迅先生就是因爲有希望,才構造出了一點點的想象,給他慰藉,爲他點了一盞燈。在那個灰濛濛的地方,有如雲朵移開一塊,透進幾縷陽光。

在生活中,各個方面我們都應擁有希望,讓自己向成功一點點靠近。有了希望的種子,只要找到合適的土地,任何時候都能生根發芽,開出花。

讀《故鄉》有感5

這本書講述了小男孩比利,最大的願望就是得到心愛獵犬,爲了能實現自己的願望,比利替釣魚人賣過魚蝦、賣過蔬菜、摘過漿果。可是,這些都沒有阻擋他實現願望的信念!

他憑着堅固的勞動和頑強的毅力,在兩年裏終於得到了一對獵犬———老丹和小安。我在爲比利感到高興的同時,也感受到:比利的家庭雖然不富裕,大但他有一種很寶貴的品質,那就是堅持不懈,才如意以嘗的完成了自己的心願。

比利與自己心愛的獵犬形影不離,並且成功訓練了這對獵犬。在比利第一次打獵時,他斷然砍斷了一棵要幾個人合抱才能抱住的粗壯的楓樹來獲取小獵犬的信任,也讓我感覺到比利是個說到做到守信用的人。

在看看老丹和小安,這倆只獵犬勝過多少擁有貴族血統的名貴犬。他們每天穿越山頭,尋蹤冰河,撲捉浣熊,結下生死與共的情誼。

老丹和小安獲得了獵比賽的金盃獎和銀盃獎,追蹤到最爲狡猾的浣熊鬼,在奧沙克山區爲比利贏得了崇高的聲譽,但是在一次捕獵中,比利遭遇惡獅。在與惡獅的搏鬥中,忠實的老丹爲了保護主人而身負重傷,奄奄一息。讀着這段文字,我的眼前彷彿出現老丹那種無助的眼神,那毛茸茸的長耳被撕得一條一條的,肚皮兩邊的肋骨被利爪抓開,露出了白色的骨頭,血肉模糊的傷口遍佈全身,我忍不住停下來,一遍又一遍地讀着這些文字,我的淚水在眼眶裏打轉,在心裏祈禱,希望老丹可以戰勝傷痛,勇敢地站起來!可是事與願違。老丹死了。可愛溫順的小安失去了同伴,也不願活下去了,我再也忍不助眼眶裏打轉的淚水,心裏萬分傷心、難過。

但是,在老丹和小安的墳墓上,竟然長出了一株美麗的紅色羊齒草!它像彩虹一樣架在兩座墳墓之間。傳說紅色羊齒草生長的地方是神聖之地。因此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齒草的種子!

這是一對多麼忠誠的狗!也是一對形影不離的好夥伴!他們都能爲自己的主人和夥伴獻出自己寶貴的生命,當天使爲他們播撒羊齒草種子時,就說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讀《故鄉》有感6

《故鄉》這本書是出自大作家魯迅之手。它揭開了舊社會勞動人民的艱辛。在歷經二十年之後,文中的閏土已不是那個活潑可愛的孩童,而豆腐西施的可愛美麗也早就逝去,成了歷經滄桑的鄉下人。

《故鄉》裏,給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莫過於閏土了。因爲他少年時期和中年時期完全不一樣,簡直是天差地別。在魯迅先生的眼裏閏土少年時是一個活潑可愛,勤勞能幹的少年。還見多識廣,會講許多有趣的事給魯迅聽,才使魯迅先生對鄉下的生活有了嚮往。雖然他們相處的時間不長,但是在魯迅先生和我的記憶中,他是天真浪漫的。

可在二十年後,他們相遇時,閏土完全變了。一點以前的樣子也沒有,甚至連少年時的影子也沒了。原先紫色的臉蛋,已變成灰黃灰黃,還刻上了很深很深的皺紋,他已失去了從前的純真,變成了一個可憐呆板的人。我知道這是舊社會人過度的勞動,才變成了這樣。原先的健康已變疲勞不堪所取代,他肩上的生活壓力太大了,把他壓得連背都直不起來。他是多麼可憐啊!他看起來不像中年人,更像個老年人。

在書中,魯迅先生是這樣描寫閏土的“他看見我,臉上浮現淒涼和歡喜的眼神。嘴動了動,想要說什麼。終於他的神情變得恭敬起來,分明說道老爺……”從這裏,我知道長大後的閏土已經知道自己和魯迅的差距,已經變得自卑起來,已經明白自己和魯迅再也回不到童年快樂的時光,再也感受不到過去的兄弟情誼了。

從閏土的身上我知道了舊社會的黑暗,也知道以前勞動人民的苦難。我慶幸自己生在新中國裏,我爲此感到幸福。

讀《故鄉》有感7

在暑假中,老師要求我們讀三本書。其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魯迅的作品集《故鄉》。這本書是我從圖書館借的。當時,我毫不猶豫的把這本書從書架上拿下來,迫不及待的想細細閱讀。

這本書包含了魯迅一生所著的各種各樣的散文和小說,展現了他的才華橫溢以及獨特的寫作技巧。

在“散文輯”中,我個人最喜歡的就是阿長與《山海經》。文中,魯迅通過回憶童年往事來敘述他與阿長的故事;通過童年對長媽媽的情感以及她名字的來歷、外形的特點進行詳述。告訴我們魯迅原是尊重阿長,但阿長謀害了隱鼠,已導致他對阿長的敬意慢慢淡化了。雖然如此,可阿長的一個舉動又喚醒了自己對她的敬意。我想,別人不肯做的,也不願意做的事,她卻能夠做成功。謀害隱鼠的怨恨,從此消失了。

在“小說輯”中,令我難忘的是許多名言以及他獨特的寫作手法。就拿《孔乙己》中的最後一句話“大約孔乙己已的確死了”來說吧。這句話原是個病句。因爲“大約”和“已經”互相沖突了。可魯迅卻敢大膽地使用它。這樣就表達了魯迅對孔乙己死活的懷疑。還有《閏土》中的結尾部分“我想,希望本是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正如這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這句話的後半部分,被世人當作是他的名言,與“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爲孺子牛”一樣,廣爲傳頌。

這本書讓我認識魯迅、瞭解魯迅,從而成爲讓我希望可以閱讀更多魯迅著作的一扇窗。它讓我真實的感受到他的才華橫溢以及獨特的寫作技巧。從而拓展了我的知識面和閱讀量。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愛讀書!

讀《故鄉》有感8

前不久,我閱讀了一本名叫《紅色羊齒草的故鄉》的書,它是由美國作家威爾遜·羅爾斯原著,翻譯成中文的小說。這本書受到《朗讀手冊II》、美國亞馬遜讀者、英國亞馬遜讀者、岡村迪安(美國加州聖馬特奧公共圖書館官員)等衆多讀者的好評。

書中講述了一個名叫比利的男孩,他最大的心願就是擁有一對心愛的獵犬。他憑着艱苦的勞作和頑強的毅力,最終如願以償地得到了一對獵犬——老丹與小安。比利與愛犬形影不離,一直穿越山頭、尋蹤冰河,捕捉浣熊,結下生死的情誼。

勇敢忠誠的老丹和小安獲得了捕獵比賽的金獎盃,追蹤到了最爲狡猾的浣熊鬼,在奧沙克山區亨有了很大的聲譽。然而在一次狩獵中,比利遭遇山獅,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護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也不願獨活於世……

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僅有老丹和小安,還有它們墳頭充滿傳奇色彩的紅色羊齒草,以及那美麗紅葉掩埋的童年記憶……

這本書擁有令讀者感動落淚的巨大力量,這種力量讓人無從抗拒。合上這本書,我的淚不由自主地往下流,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老丹和小安對比利的忠誠,如果沒有它們的忠誠,那就再也無法看到這本書了。老丹與小安爲了比利,付出了生命,它們那種勇於獻身的精神非常值得我們尊重和學習。

讀《故鄉》有感9

出了正月十五,這個年纔算是過完了。小時候的這天,每家每戶的小孩子必有一個燈籠,等待着夜晚的到來。燈籠是春節前臘月二十八的集市上買的,五顏六色形態各異的小燈籠掛在網牆上,有蠟燭的,有裝電池的。小孩子們拉着家長站在攤前,伸着小胳膊說要這個要那個,總覺得別的比手裏的好看,攤主忙的團團轉,也不着急,樂呵呵的好脾氣地換來換去,熱熱鬧鬧。

終於正月十五到了,天還沒黑,各家各戶的小朋友就很着急的把新燈籠拿出來,放蠟燭的擱好蠟燭,點燈籠的裝好電池。天剛擦黑,一個個的小燈籠都迫不及待地亮起來了,跑出家門,來到巷子裏。你一個燈籠,我一個燈籠,越來越多,在黑夜裏飛來飛去,伴着孩子們的歡笑聲。最悲傷的事情莫過於蠟燭倒了,把燈籠燒沒了。小孩子們最開心看到這種事情,沒有惡意,只是聚在一起哈哈哈大笑,ta的燈籠燒沒了,隨後又一陣風似的去了別處。你也只能看着燈籠化成一團灰燼,在歡樂的夜裏,你只能做個旁觀者,跟着燈籠還好着的小夥伴們跑來跑去。雖說沒了燈籠,但跟小夥伴們在一起,總是快樂的。這時候,你會特別羨慕電燈籠。電燈籠不僅顏色特別鮮亮,還完全不用擔心被火燒沒了。

電燈籠乾乾淨淨的,沒有蠟燭燈籠裏的蠟燭隨風搖擺的樣子,也沒有蠟燭燃燒時的味道,更沒有因跑步擔心蠟燭倒了的危機。雖然顏色鮮亮,燈光明亮,可與人的交流沒了。當手持蠟燭燈籠瘋跑的時候,忽然有人大喊“啊呀,我的蠟燭快倒了”,周圍的小夥伴們會停下腳步,圍上來,守護者這個快要倒的蠟燭。當蠟燭穩當之後,一陣歡呼,繼續跑。當蠟燭不幸倒下,也沒關係,大家哈哈一樂,無所謂。

還有一種燈籠,是自制的。家長中有手巧的,會找來一根鐵絲或者竹絲,做成燈籠的架子,底部放一個瓶蓋兒做的蠟燭座兒,再蒙上一層薄薄的紅紗,配上蠟燭,齊活!燈籠是在小孩子的期盼中成形的,找材料、彎架子、找剪刀、找繩子……在整個過程中,最忙碌的就屬小朋友了,最期待的也是小朋友。看着最終成形的燈籠,高興的不僅是完美漂亮的燈籠,還有那份參與制作的過程,與爸媽一起體會手工的快樂。這種燈籠是正月十五無法磨滅的記憶,當孩子們長大了,做父母的時候,這種記憶會重新啓用,和自己的孩子一起體會着兒時做燈籠快樂。

一說起元宵節,總會離不開過年。每到臘月三十,家家戶戶門口都會掛起兩個大大的紅燈籠,天擦黑就打開,一直亮到第二天天亮。過年期間走在巷子裏,兩側都是高高掛起的大紅燈籠,形成兩條平直的燈籠線,不僅照亮了夜間的路,還透着濃濃的年味兒。要是再下點雪,更漂亮了。

如今我們覺得年味兒越來越淡了,兒時那種快樂好像消失了。其實,過年過年,本來就是給小朋友過得。小孩子們在新年裏可以穿新衣,有紅包,有好吃的,還不用做作業,可以玩遊戲~快樂總是那麼多,一天根本不夠裝。長大以後,快樂變得不是那麼簡單了,而是更有責任了。通過自己的努力,讓家裏的父母健康,孩子快樂,心裏纔會變得快樂。

讀《故鄉》有感10

觀看生本課堂教學實錄這是第二次,在今天的《故鄉的蘆葦》這節課上又讓我看到了孩子們盡情的在課堂的展示的情景,這種自由灑脫給人一種“形散神不散” 的感覺,你看老師就像是一個主持人,引導着孩子們展示自己,在這節課中從孩子們回答問題中可以看出,學生的知識面很廣,其中就涉獵的古詩就有六首左右,像“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獨在異鄉爲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遙望洞庭山水色,白銀盤裏一青螺”等等,出口成章,真是讓人羨慕!我想這有兩點原因:一是孩子的課外閱讀量肯定是驚人的,二是孩子們課前的預習是十分認真的。聯繫自己的學生想要在課堂上有這樣的表現,那麼如可來引導孩子進行課外閱讀應是我們思考的問題,也是我們下一步語文教學的主方向,像我們一年級,學校爲我們準備了幾本繪本,另外我還蒐集了很多的電子版的繪本,我想在閱讀課上與孩子們一起來共讀,另外積極的發動我們的家長在家長與孩子一起閱讀我推薦的書,讓孩子幼小的心靈得以文學的`滋潤,以智慧的洗滌,讀後感《故鄉的蘆葦讀後感》。

另外這節課還有一個環節給我的印象很深,在最後的小組展示自己製作的課件中,可以看出孩子們製作課件的水平絕不在我們老師之下,畫面精美,內容豐富,孩子們就是這樣在製作的過程中開拓了視野,增長了智慧。我想在四五年級的學生可以放手給孩子們,大膽的給孩子提供展示的舞臺,也許我們的孩子也會給你一個驚喜!

生本課堂——學生的課堂,學生展示的舞臺,課堂的主人,這我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一般情況下,如果看到的是“由……說開去”、“由……引起的聯想”、“從……得到的啓示”、“……遐思”這樣的文章標題,那麼,這文章所運用的寫作模式就大有可能是“引入深化”式。此種寫作模式常常用於一事一議、一事幾議、讀後感、觀後感、雜文、小評論、小小回憶錄、詠物抒情小品、知識小品以及聯想類文章等等。其表達的特點就是從一個“點”出發,進行拓展,進行延伸,進行深化;全文由此及彼,文中的那個“點”,只是一個引子,只是一個展開話題的由頭。

《故鄉的蘆葦》就屬於這一類的文章。原文如下:

多年來尤其令我夢牽魂繞、永遠不能忘懷的,是故鄉的蘆葦。

是的,就是那些看來似乎很不起眼的、樸實無華的蘆葦。一片片,一簇簇,碧生生,綠油油,迎着輕風,搖曳着修長的青玉似的秀枝,遠看猶如一朵朵綠色的輕雲,在地幹線上飄拂着,給鄉村平添幾分恬靜和飄逸。

幾乎所有的河溝,小湖,池塘,都有綠色的蘆葦掩映着。

每年,當春風剛剛吹謝雪花,故鄉的蘆葦就迫不及待地從還未褪盡寒意的泥土裏探出尖尖的靛青色的腦袋。它長得很快。要不了多少日子,它就可以長到幾尺高,快活地舒展出它那扁平的狹長的葉子。

一到這時候,我和小夥伴們最喜歡摘一片蘆葉,熟練地捲成小小的哨子,放在嘴邊,吹出各種悅耳的樂音,孩子們爲這美妙的音樂所陶醉,在亮晶晶的小河邊,在碧青青的草地上,快樂地奔跑着,忘情地呼喚着。

我們還喜歡用蘆葉折成綠色的蘆葉船。手巧的夥伴,還會從舊火柴匣上剪下小片片,當做舵,安在小船的尾部,還用香菸匣裏的錫紙做成小小的銀色的帆葉。我們一個個光着小腳丫,蹲伏在河灘上,小心翼翼地各自把小船移到水面上。“開船羅!開船羅!”於是,在一片歡呼雀躍聲中,綠色的“船隊”便滿載着我們純真的幻想之花,順流而去……

在那星月交輝的夏夜,我最喜歡帶着弟弟到蘆葦叢中抓紡織娘。紡織娘通體透明,頭上長着兩根細長的觸鬚,身上襄着兩片薄薄的玻璃紙似的羽翼。我們把捉到的紡織娘小心地放進小竹籠子裏,怕它們餓,就寒進幾朵金紅色的南瓜花。然後將籠子掛在蚊帳架上,任紡織娘用好聽的歌聲伴我們進.入蜜的夢鄉……

啊,故鄉的蘆葦!因爲你給過我不少童年的歡樂,所以我一直對你懷有一種特殊的親切之感。每每想起你,我就會沉浸在童年美好的回憶之中……

讀《故鄉》有感11

抱着對“故鄉”這個刺眼詞語的好奇心,我讀完了魯迅先生的《故鄉》。心中不禁涌起一絲心酸,又何嘗不是感同身受,亦或許進一步說是探尋到“故鄉”與“童年”的真諦。

回到別了二十餘年的故鄉的魯迅,眼前的鄉景卻已不再是那心心念唸的故鄉了,放眼一望,滿眼的蒼黃,橫着蕭索的荒村啊,已早無生氣。但故鄉本應如此,只因自己的心情早已改變,遭逢的事多了罷,也就有所不同。回到兒時的記憶,才知什麼是美好,什麼是純真。兒時與閏土的鄉憶啊,卻早已回不去,那記憶早已在時光的翩擦下,隔上了一層厚障壁。那兩小無猜的關係啊,唯存記憶罷。再見已是生死無話,誰還能不動聲色地飲茶。

“故鄉”這兩個或許會令人感到溫暖又或許使人心酸的字眼,只會隨時間的消磨給人留下記憶罷,事物終究都會變。人原本可以和平友好地相處,但在那封建的思想影響下的人也會變得不堪,唯有記憶是不變的!即使當今社會沒有從前的殘暴壓迫和剝削,也會附隨成長遠離故鄉,淡化那記憶中的熟悉感。

萊辛曾說過:做孩子的時候感到無聊,期盼着長大,長大後又嚮往返回童年,我們活得既不是爲了現在也不是爲了將來,我們活得似乎永遠不會死,我們死得也好像從來沒活過。既然當今沒有以前那樣的壓迫,爲何總要活得不是爲了現在也不是爲了將來,爲何總沉浸在那已逝去的時光中,爲何總嚮往着能否回到過去的幻想?憶雖美,但已逝。人總不能往回走,兒時那美好的時光啊,就讓它永遠存在你那美好的記憶裏吧,兒時的故鄉啊,就讓它一直爲那記憶的存在而存在吧!

往前走,有一天你能自然微笑面對過去,面對那充滿鄉憶的故鄉時,你一定過得比別人好!

讀《故鄉》有感12

窗外,天灰濛濛的一片,刺骨的寒風肆意地吹着地上的枯萎的樹葉。格外地寒冷,不禁讓人打起哆嗦來。一看就知道是秋天來了。

在這日子裏,我讀了《故鄉土,祖國情》這篇文章之後,我才體會到什麼是愛國。英國的英格索爾說過:“力爭使祖國變得更加美好的人才是最愛國的。”這不就是曾經在我們中國母親在最苦難的時刻拯救過我們中國的那些偉人嗎?就是因爲他們,我們的中國纔有今天,纔有今天這段輝煌的歷史。沒有祖國,就沒有我們的棲息之地;沒有祖國,我們就沒有了今天的快樂生活;沒有祖國,我們就沒有了這幸福的家園。相對而來,有了祖國,就有了我們今天擁有的一切,有了尊嚴,有了……《故鄉土,祖國情》裏的主人公肖邦,他就有着一顆愛國之心。肖邦是波蘭的音樂天才,他那時只有16歲,彈的琴就十分美妙、唯美。他認真勤奮地學習音樂,終於有了個好結果。但是天空不會永遠是晴空萬里的,總會有烏雲出現。當時俄國佔領了波蘭,肖邦情不得已地離開了祖國。肖邦抵達維也納不久,華沙人民起義,把俄國趕出了波蘭。那一個晚上,肖邦寫了三首曲子,這三首曲子都十分深切地寫出了他內心的感受。他之間去了許多國家,創作了許多曲子,他在國外漂泊的歲月中,不幸染上了肺癆。最後,去世了。他死的時候,手中緊緊地握着祖國的泥土。在1849年10月17日,巴黎所有的優秀藝術家都參加了肖邦的葬禮,他們演奏了肖邦的遺作《葬禮進行曲》。

這一位才華橫溢又具有愛國之心的音樂家,就這樣帶着亡國與祖國之土長眠於地下了。

肖邦永遠忠於祖國,他用他的歌聲爲祖國歌唱和戰鬥。

讀《故鄉》有感13

進了學校,小強和娟就分開走了,因爲他們的寢室在不同的方向。我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根本不知道要讀那篇文章。離開地球是我的無奈,離去也是我的選擇;可它突然把剛纔吃進肚子的食物吐了出來,然後又去吃,吃了又吐,吐了又吃......這樣折騰了好幾回後,終於把食物真正地吃下去了。

然而鄉愁並非主要的,最讓人感到悲哀的卻是閏土的巨大改變。那個金黃圓月下西瓜田裏的閏土不見了,站在作者面前的是一個捏着長煙管裹着薄棉衣在冷風中瑟瑟發抖的農民。閏土悽苦的生活是什麼造成的呢?是那個社會。這一切都讓人感傷,鄉愁夾雜着作者對故鄉破敗的感慨,不免有萬種滋味齊聚在心頭的感覺。惟有希望纔會讓人在寒冬裏感到心底的一絲溫暖。哀傷與希望的交織可以說是《故鄉》的基調。

對我來說,回憶故鄉的時候只有留戀,因爲自己的快樂的童年留在故鄉。

從鄉下小鎮來到北京,進了一所美麗的大學,卻喪失了我的聽覺,除了麻雀、灰喜鵲,和嘰嘰喳喳的烏鴉,我聽不到其他的鳥叫。我盯着那羣飛遠的麻雀,告訴自己它們是黃鸝,是杜鵑,是布穀鳥....

我聽不到麥叢裏斑雞一長一短的叫聲,我聽不到松樹林裏金翅兒的啼鳴,我聽不到秋空裏“滴滴水”的清脆的裂響,我聽不到屋檐上燕子的歌。

我也聽不到溪流的塗塗的聲音,也聽不到晨霧裏不知名的蟲子晨曲,我也聽不到原野上黃牛的長哞和陽光裏曬太陽的豬患快意的呼喊......

我再也沒有看到自由飛翔的羽翼,再也沒有看到夕陽裏飄起的炊煙,再也沒有看到拖着鼻涕打鬧的童年......

我的故鄉有座荒家,裏面埋葬着我的夢想,我的靈魂,我的心。有一天它會裂開,跳出一隻金褐色的蟋蟀,它震響雙翅,進入我的夢鄉。關於希望

以前看過豐子愷先生的一篇短文,叫做《實行的悲哀》。大意是說很多事情都是這樣,打算的時候興致勃勃,充滿了激情,可是真正實行起來了,卻會發現不過爾爾,難免有些失望。他特憊舉了學生放假的例子,大概也是我們當學生共同的感受吧,即放假前對假期的生活充滿了憧憬,真到了假期,想像中豐富多彩的生活其實也平淡得很。他把這形容爲一種“悲哀”。

讀魯迅先生的這篇小說時,我就深切地爲這種“悲哀”所籠策。當然,還有一句更流行的話能將這種悲哀表達得更加貼切,那就是“相見不如懷念”。

其實,細緻地想一下,也許會有這樣一個結論:人的想像力總比現實的可能性要大。當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美好時,現實不會那麼美好;當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糟時,現實也不至於那麼壞。於是,生活在現實中的人可能就是要比生活在憧憬中的人要平靜一些,不至於在大喜大悲中大起大落。

按照上面的說法,豐子愷先生文章的題目就應該改作《憧憬的悲哀》了。不是嗎?是我們自己無端地構造出一個“美好的假期”,而最後只能在現實中跌落;是“我”一直念念不忘早已不存在的月夜下的閏土,纔會感到“氣悶”和“悲哀”。

想到這裏,就愈感到小說結尾處的深刻了。“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原來讀這句話時,總覺得好,但不知道好在哪裏。現在才發現,它是在敘述一種人生態度。魯迅先生說的“希望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意思並非讓人們放棄希望,而是把希望放在一個並不顯眼的位置,不要讓希望總是佔據自己過多的視野。在現實中踏實地走着,這樣就不會總是失望,於是路有了,離希望也更近了。

我想魯迅先生的告誡也許特別適用於我們年輕人。從小就在 “長大了以後要當科學家”、“長大了以後要當藝術家”的口號中生活慣了,倒是很少被教育去認識現實中的困難。於是總是在失望中去接受現實,好像現實和理想總是矛盾的。爲什麼不能從一開始就平靜恬淡一點呢?這就會有更多前進時的喜悅,更少受挫時的沮喪了。

在沒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是需要理想和勇氣的,但這遠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要走,並且要一直走下去,持之以恆,永不放棄。

讀《故鄉》有感14

《紅色羊齒草的故鄉》一書講述了主人公比利的家在美國奧沙克山區一個美麗的峽谷中,他最大的心願是得到一對獵犬。他在長達兩年的時間裏依靠自己堅持不懈的努力工作攢錢終於買來了他心愛的獵犬——老丹和小安,並與兩條獵犬一起捕捉浣熊,得到了捕獵比賽的金獎。比利不輕言放棄的故事,不由讓我想起了學打籃球的事。

打籃球是一件十分累人的體育運動項目,爸爸媽媽希望我通過鍛鍊快點長高,於是爲我報了籃球課。一開始,我天真地認爲打籃球只不過是去隨便打打比賽,充其量也只是玩玩而已。我去上了第一節課後不禁“大失所望”,教練說先要熱身半小時,休息5-10分鐘,再運球30分鐘,然後打比賽30分鐘,最後是沿着球場跑上10圈。這就是我們一節課的內容。

第一節課,我們的熱身是從一個小遊戲開始的,名字叫“運球抓人”。需要一隻手運球,一隻手抓人。首先輪到我來抓,我是這裏的新生,其他的都是老生。他們一個個東躲xx跑到我前面引誘我,一會又走到我身後嚇唬我,他們就像一條條靈活的魚在水裏遊動,我怎麼也抓不住他們。我又氣又惱,心裏直埋怨教練爲什麼不給我安排到新生班裏,簡直不想再學了。這時我眼前浮現出《紅色羊齒草的故鄉》的主人公比利用了兩年時間才攢到50美元買獵犬的情景,而我卻連一個多小時的運動都想放棄不做,頓時感到臉上火辣辣的。我想我也一定行的,於是咬咬牙堅持下去。

好不容易等到休息時間,我喝了一大杯水才緩解了口渴。這時,我卻感到大腿的肌肉又酸又痛,如果這裏有張牀,我一定會毫不猶豫地躺上去。此刻,大腳趾處也傳來了一陣痛楚,原來經過剛纔的熱身,我的腳趾上居然起了一個大水泡。短暫的休息時間在教練的口哨聲中很快結束了,我一跑腳趾頭上的疼痛就一陣陣向我襲來,教練卻責備我偷懶。我心裏有委屈又惱火,明明事出有因,卻被人誤會。我忽然又想起了比利,他不就是我的榜樣嘛,不就是一個多小時的運動而已,我一定可以挺過去的。這樣爲自己一打氣,似乎腳上也不再像剛纔那麼疼了。

到了打比賽的時間,腳上的水泡更痛了。我正準備和教練說自己腳上已經長了一個大水泡,比賽不參加,讓我在一邊休息觀賽。話到嘴邊,我又想起了比利得到一對獵犬的經歷。我想他當時遇到的困難比我難多了,但他還是沒有輕易放棄,難道打籃球這點小事就能難倒我嗎?我相信我也一定能夠堅持並完成的!出乎意料的是,教練居然安排我打主力。我一次次想起比利的故事,那些情節就一次次鼓勵我堅持下去。當教練宣佈我們以四比三的成績打敗對方時,我興奮地大聲叫了出來,沒想到我不僅堅持下來,還在比賽中爲我們隊出了不少力。此刻,我完全忘記了腳上的疼痛。

比利靠堅持和努力工作換來了心愛的獵犬,每當我遇到困難想退縮的時候,我便會想起他,他堅持不懈,不輕言放棄的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給我無窮的力量和勇氣!

讀《故鄉》有感15

對於我來說,故鄉的最大特點便是常颳風。

因爲地理位置,風常常帶着水汽,將家門口的長江水卷帶着,吹向洲上每一個人的臉龐。媽媽有時說,將躺椅搬至廊道口,睡個一中午,膚色會因風變得黑些。這江風將洲上每個人的臉吹黑,吹出江洲人的特點,吹給莊稼獨有的水分,吹咧了種地鄉親的笑臉。炊煙給江風吹得散得縹緲,幾家人的炊煙因此混雜着,慢慢遠去,給夕陽鍍上一股迷幻的色彩。家中的棗樹結着青果,也應着風和餘暉在搖動着,迫不及待要成熟。

洲上的人家大多集中環抱在一起,腳步落在土地上,在青草中形成小徑,人們在飯後或走動或閒適地坐在門前談天,衣角被江風吹的微搖。日頭漸落,風帶來的是勞碌一天後的雜感,人們或充實或期盼明天的好天氣。江風是江洲老百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穿梭在屋與屋間的小縫裏,穿梭在人們踏出的小徑上,將人與人拉在一起,串成美妙溫馨的鄉村社會。正如作者所說,“我喜歡鄉村的味道:寧靜、淳樸、喜悅、安樂,像理想的桃花源。”這“桃花源”因這江風,更添幾筆。

故鄉是我魂牽夢繞的一陣江風。儘管故鄉漸漸冷清,人們大多進入縣城謀生活,但故鄉的江風帶給我的安適寧靜,故鄉給我的輕淺的“源頭”之感,都不會因此消失不見。洲上的綠土因江風仍顯沃饒,和家前的長江水一起,承載着時光的印跡,揮之不去的碎影流年,流進我的心裏。只要江風依舊,我便會記得幼時的鄉鄰、幼時的經歷,這些歡笑淚水,印證着我的成長。

江風帶給我的,是我最寶貴的,我驕傲我所擁有的故鄉,儘管它沒有顯赫的名字,不是有名的風景地,但在我心裏,它便是這江風,是我靈魂寄託的地方,在我心裏,它是那麼的燦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