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語文的基礎知識之駁論方法

在實踐當中,“駁斥”和“反駁”兩詞是可以互換的,但在教學性辯論中每位辯手的第二次發言被稱爲反駁發言。

國中語文的基礎知識之駁論方法

駁論的方法,最基本的仍然是擺事實、講道理,立論的各種方法都可以在駁論中使用。

駁論的一般方法包括駁論點,駁論據和駁論證。

駁論點是就文章的論點中的根本性錯誤,與相關基本原則衝突的部分進行反駁。

駁論據是對文章的支撐——論據進行反駁,既可以直接反駁,也可以通過歸納論據中的謬誤的辦法反駁。

駁論證是對文章的論證方式進行反駁,針對舉例論證可以是找出例子與事實,情理不符的部分,針對排比論證,可以指出

排比中不合理的部分,針對道理論證(馬克思主義原理)可以採用哲學知識指出其錯誤的方法進行反駁。

常用的駁論方法有直接反駁、反證法、歸謬法等。 (與立論都屬於論證方式)

(1)直接反駁

就是運用論據或推理,直接證明敵論點是錯誤的方法。

(2)反證法

爲了證明對方的論點是錯誤的,可以先證明與其相矛盾的另一論點是正確的,這就是所謂反證法。例如:魯迅的'《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嗎》一文,爲了駁斥“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這一錯誤論點,就提出“我們有並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國人在”這個正面論點,然後運用古往今來的事實,證明這一論點的正確性,從而駁倒了反面論點。

(3)歸謬法

先假定對方的論點是對的,然後以它爲前提,推導出一個明顯荒謬的結論,從而證明對方論點是錯誤的。例如:如果按那些政治“精英”們所述的理論來分析,只會產生這樣一個現實:即凡是走上資本主義私有化道路的國家,全部或至少大部都比社會主義經濟發展得快。但可惜的是,這種現實還不存在,這種材料在現實的世界上還沒有。

總結:

在教學性辯論中,辯手們只需對對方辯手所提出的個別論據和論點進行駁斥。在應用辯論中,辯手們則有必要對任何有可能對決策者產生影響的證據和論證進行駁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