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寧海會考考試時間

面對人生的第一個轉折點,想必中學生心中還是有些忐忑的,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17年浙江寧海會考考試時間,歡迎閱讀借鑑!

2017年浙江寧海會考考試時間

  2017浙江寧海會考時間:6月16-17日

1.招生計劃。各高中段學校要根據我縣2017年教育事業發展計劃,整合教育資源,優化教育結構,充分滿足我縣國中畢業生就讀本地高中段學校的需求,確保本年度國中畢業生升入高中段學校的比例在98.5%以上。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招生計劃按普職大體相當的原則,總體上按1:1比例編制。高中段公辦學校如跨區域招生,必須經市教育局批准,列入市教育局年度招生計劃,不得擅自超計劃招生。要嚴格控制好班額,普高各校班額一般不超過46人,中職學校班額一般不超過50人,有條件的學校,班額應進一步減少。

2.學業考試對象及報名。2017年學業考試對象爲具有本省戶籍或港澳臺戶籍,電子學籍在冊的我縣應屆國中畢(結)業生,或年齡不超過18週歲(1999年9月1日後出生)未取得各類高中學校在冊學籍號的我縣歷屆國中畢(結)業生。

其他在我縣就讀的應屆國中生,報考我縣高中段學校的,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1)具有完整的我縣國中階段連續學習3年的經歷和學籍;(2)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寧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穩定職業(需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在寧海開設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3)父母一方近3年內有1年及以上社會保險證明。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2017年仍可報考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也可以申請借考,考試成績作爲學生國中畢業成績。

未取得就讀地電子學籍的`寧海戶籍國中畢業生,一律回到電子學籍所在的國中學校報考。

學業考試報名時間原則上在3月底4月初進行,具體時間由縣中招辦負責通知。

  2017浙江寧海會考學業考試命題

2017年學業考試根據國家教育部國中學科《課程標準》和省教育廳《關於調整國中部分學科教學內容及要求的意見》(浙教辦教研〔2010〕160號)要求,以市教育局教研室編寫的《寧波市2017年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說明》作爲命題和試卷質量評價的依據。命題以學生髮展核心素養爲重點,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學生生活的聯繫,加強對在真實情景中問題解決能力考查,加強對學科思維能力考查,加強對實踐能力考查,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有關學科命題保持一定比例的PISA(國際學生評估項目)類試題,科學學科引入一定量的科學實驗類試題。有效控制試卷難度,各學科難度係數控制在0.70至0.75之間。

  2017年浙江省寧海會考招生政策

會考時間爲6月16日至17日

7門科目滿分735分

2017年學業考試對象爲具有本省戶籍或港澳臺戶籍,電子學籍在冊的我縣應屆國中畢(結)業生,或年齡不超過18週歲(1999年9月1日後出生)未取得各類高中學校在冊學籍號的我縣歷屆國中畢(結)業生。

其他在我縣就讀的應屆國中生,報考我縣高中段學校的,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1)具有完整的我縣國中階段連續學習3年的經歷和學籍;(2)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寧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穩定職業(需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在寧海開設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3)父母一方近3年內有1年及以上社會保險證明。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2017年仍可報考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也可以申請借考,考試成績作爲學生國中畢業成績。同時,未取得就讀地電子學籍的寧海戶籍國中畢業生,一律回到電子學籍所在的國中學校報考。

學業考試報名時間爲4月8日至10日。考試日期爲6月16日上午至6月17日下午,分別爲語文、數學、英語、科學、音美、歷史與社會思品、體育等7門科目,滿分爲735分。除了歷史與社會思品考試採用開卷形式,其餘科目均爲閉卷形式。另外,2018年起實施英語會考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分值25分。

各學科難度係數控制在0.70至0.75

體育考試成績互認

2017年學業考試命題以學生髮展核心素養爲重點,有效控制試卷難度,各學科難度係數控制在0.70至0.75之間。

在寧波大市範圍內異地借讀並要求回戶籍所在地升學的學生,其體育考試可在原就讀學校參加,由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基(普)教科出具成績證明,體育考試相互承認。在寧波大市外異地借讀並要求回本縣戶籍所在地升學的學生,其體育考試須參加我縣統一安排的高中段招生體育考試,不參加考試視作自動放棄。

考生填報志願分三批錄取

寧海中學分配生的最低控制線爲全縣第1000名

縣中招辦根據事業計劃確定的招生指標,劃定最低普高分數線,普通高中與職高類學校﹙職業中學、技工學校﹚分開填報,不得兼報,但可以兼報師範類學前教育專業。

實行考生填報志願分批錄取制度。寧海中學爲第一批次;知恩中學爲第二批次;柔石中學、正學中學、風華書院、桃源書院、致遠外國語學校爲第三批次。

寧海中學和知恩中學實行“分配招生”與“統一招生”相結合的招生辦法。按照當年教育事業計劃,兩所普通高中分配招生人數所佔比例爲70%,統一招生人數所佔比例爲30%。在分配招生中,全縣所有國中一律採用“學生總數比”(學生總數是指各校參加會考報名且符合規定要求的學生總數)的分配辦法按比例分配到各國中;分配生實行最低控制線限制,寧海中學分配生的最低控制線爲全縣第1000名,知恩中學分配生的最低控制線爲全縣第1500名。統一招生則按會考成績從高到低予以錄取。

柔石中學、正學中學、風華書院、桃源書院、致遠外國語學校爲第三批次招生。每位考生可填報三個志願,第一志願未被錄取的考生,第二志願比第一志願降低10分投檔;第二志願未被錄取的考生,第三志願比第二志願降低5分投檔。

招生錄取時,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在達到綜合素質測評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參考綜合評語和學生的綜合素質測評等第,按考生志願和學業考試成績進行錄取。當錄取中出現總分相同時,先比較數學和語文兩科合計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兩科合計成績相同,再比較數學、語文和英語三科合計成績,高者優先錄取,額滿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