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也是一門專門探討在食品加工、存儲、銷售等過程中確保食品衛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隱患,防範食物中毒的一個學科。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最新的安全知識競賽試題,希望能爲大家提供幫助!
1.什麼是食品?
答: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爲目的的物品。
2.什麼是食品安全?
答: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3.什麼是預包裝食品?
答:預包裝食品指預先定量包裝或者製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4.什麼是食品添加劑?
答:食品添加劑,指爲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爲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
5.什麼是用於食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
答:用於食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指包裝、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劑用的紙、竹、木、金屬、搪瓷、陶瓷、塑料、橡膠、天然纖維、化學纖維、玻璃等製品和直接接觸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劑的塗料。
6.什麼是用於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
答:用於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指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劑生產、流通、使用過程中直接接觸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劑的機械、管道、傳送帶、容器、用具、餐具等。
7.什麼是用於食品的洗滌劑、消毒劑?
答:用於食品的洗滌劑、消毒劑,指直接用於洗滌或者消毒食品、餐飲具以及直接接觸食品的工具、設備或者食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的物質。
8.什麼是保質期?
答:保質期,指預包裝食品在標籤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
9.什麼是食源性疾病?
答: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進入人體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10.什麼是食物中毒?
答: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後出現的急性、亞急性疾病。
11.什麼是食品安全事故?
答: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於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12.什麼是食品相關產品?
答:食品相關產品是指用於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於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
13.什麼是農產品?
答:農產品是指來源於農業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
14.什麼是食用農產品?
答:食用農產品是指供食用的源於農業的初級產品。
15.《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何時通過、何時施行?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於2009年2月28日通過,並予公佈,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16.《食品安全法》共有多少章?多少條?
答:《食品安全法》共有10章104條。
17.《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什麼?
答:立法目的是爲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18.《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義務和責任是怎樣規定的?
答: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衆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19.《食品安全法》與《食品衛生法》在調整範圍上有哪些差別?
答:《食品衛生法》是對食品生產和經營階段食品安全問題的規定。《食品安全法》擴大了調整範圍,增加食品源頭的農產品種植、養殖等環節,涵蓋“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
20.《食品安全法》的適用範圍包括哪些方面?
答:適用範圍包括:
(1)食品生產和加工(以下稱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以下稱食品經營);
(2)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
(3)用於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於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以下稱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
(4)食品生產經營者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5)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源於農業的初級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但是,制定有關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標準、公佈食用農產品安全有關信息,應當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21.誰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答:食品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22.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意義是什麼?
答:在現有分段監管體制的基礎上,由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作爲高層次的議事協調機構,以加強對各有關監管部門的協調、指導。
23.《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務院各部門食品安全職責是怎樣劃分的?
答: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工作職責由國務院規定。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承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佈、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範的制定,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要事故。
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別對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24.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中承擔哪些責任?
答: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的工作機制;統一領導、指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完善、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評議、考覈。
25.國家對食品安全宣傳的政策是什麼?
答:國家鼓勵社會團體、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普及工作,倡導健康的飲食方式,增強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公益宣傳,並對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行爲進行輿論監督。
26.食品行業協會在食品安全中承擔哪些責任?
答:食品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引導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生產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
27.國家鼓勵和支持開展與食品安全有關的研究有哪些?
答:國家鼓勵和支持開展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鼓勵和支持食品生產經營者採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規範,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28.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在食品安全方面有哪些權利?
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食品生產經營中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行爲,有權向有關部門瞭解食品安全信息,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29.國家爲什麼要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
答: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是爲了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進行監測,及時獲取有關食品安全風險的信息,對食品中的有害因素,做到早發現、早評估、早預防、早控制,減少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危害,保證食品安全。
30.什麼是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
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是指對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進行風險評估的制度。
31.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的用途是什麼?
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是制定、修訂食品安全標準和對食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的科學依據。
32.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結論的,相關監管部門應當如何處置?
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結論的,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立即採取相應措施,確保該食品停止生產經營,並告知消費者停止食用;需要制定、修訂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制定、修訂。
33.什麼情況下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
答: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
34.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由哪個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答: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
35.制定食品安全標準的原則是什麼?
答:制定食品安全標準,應當以保障公衆身體健康爲宗旨,做到科學合理、安全可靠。
36.食品安全標準是什麼標準?
答: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強制性標準。
37.食品安全標準有哪些內容?
答: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食品、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2)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用量;
(3)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羣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4)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籤、標識、說明書的要求;
(5)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6)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7)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8)其他需要制定爲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3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哪個部門制定和公佈?
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衛生部門負責制定和公佈,國務院標準化行政部門提供國家標準編號。
39.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是否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答: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40.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由哪一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制定?
答: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制定。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應當參照執行食品安全法有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的規定,並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41.企業生產的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該企業是否可以制定企業標準?
答:企業生產的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爲組織生產的依據。國家鼓勵食品生產企業制定嚴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企業標準應當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在本企業內部適用。
42.公衆可以查閱食品安全標準嗎?
答:食品安全標準應當供公衆免費查閱。
43.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哪些食品安全要求?
答: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盟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佈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淨、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應當洗淨,保持清潔;
(6)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7)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8)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