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7篇

當細細地品讀完一本名著後,大家一定對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這時候,最關鍵的讀後感怎麼能落下!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寫好讀後感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7篇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1

《殺死一隻知更鳥》是美國作家哈珀.李於1960年發表的一部長篇小說。故事以20世紀三十年代的美國小鎮梅崗爲時代背景,全書圍繞斯科特和他的小夥伴對怪鄰居的一步步認識瞭解的過程,以及斯科特的父親芬奇律師毫無保留及不屈不撓地爲被冤枉成罪犯的黑人湯姆辯護的過程兩大主線進行描述。書中的三個孩子(斯科特、吉姆和迪爾)在這樁冤案所展開的一系列事件的影響下,經歷了不一樣的成長。

良好的家庭教育影響孩子的一生。近年來,“原生家庭”一詞頻繁引發人們的關注,我們必須承認的是,家庭教育對個人的成長及塑造有着至關重要的影響。書中以孩子們在夏日放鬆玩樂爲開端展開描寫,斯科特,吉姆和迪爾三個小孩對於傳言精神失常且從不出門的怪鄰居哈德利深感好奇,甚至對他抱有一定的偏見,一度稱他爲“眼窩深陷,牙又黃又爛,流着口水的怪物”。他們除了把“吸引怪人出門”作爲勇氣的象徵外,還通過角色扮演來嘲弄可憐的哈德利。然而,得知此事後的父親芬奇律師卻跟他們講不要去打擾“可憐人”。在發生的一系列事件後,吉姆和斯科特才終於明白怪人哈德爾不出門的原因,並在故事的最後,也正是怪人哈德爾的出現救了這兩個孩子。父母是孩子教育的第一任老師。除了怪人鄰居,書中還塑造了許多經典的人物從側面襯托出父親芬奇對孩子們的教導有方,比如他同意讓黑人卡波妮教導孩子們。偏見是橫在人們心中的一座大山,我們應當像芬奇律師說的那樣:“你不可能真正瞭解一個人,除非你進入他鞋子,陪他走上一段路”,在面對事物的真僞時,我們應當小心求證,而不是以一己之見妄下定論。

可能對於從未閱讀過《殺死一隻知更鳥》的讀者來說,看到這本書的第一感覺就是認爲這可能是一樁鳥類兇殺案,但事實上,全書對知更鳥的直接描寫少之又少。書中的“知更鳥”更多的是一個隱喻,暗指那些像湯姆一樣被誣陷的無辜人羣。懷揣正義的芬奇律師深深知道:“有一種東西是不能從衆的,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在知道白人對黑人有衆多的偏見的時候,他依然義無反顧地爲湯姆這隻手無縛雞之力的知更鳥辯護着。但現實是殘酷的,它並非如美麗的童話書那般,最終並沒有以人們所想爲結局,律師的辯護沒有成功,種族偏見也沒有被消除。反而,律師失敗了,遭遇誣陷的湯姆依舊擺脫不了被判刑的厄運,最後在越獄的過程中被殺害。

文中最讓我深有感觸的一句是:“勇敢就是,在你還沒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註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地去做,並且不管發生什麼都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故事的結尾看似是正義向邪惡的一方低頭,可律師所做的一切的努力真的失敗了嗎?從小鎮居民對於芬奇律師在法庭上爲湯姆辯護的鏗鏘言辭中所流露出的神情來看,顯然是沒有的。他以一種切身行動的方式向在座的所有人傳遞着正義的火苗。

文章看似以孩子的口吻進行描寫,實際上卻是借知更鳥的啼鳴聲給所有的大人們敲響警鐘。它讓我們知道什麼是家庭教育應有的樣子,也同樣讓我們深思,在面對偏見與不公的時候,是否仍能不顧一切代價地站在正義的一方與之抗衡。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2

書中的故事一點也不玄幻,更不驚悚。整個敘述感覺很平和,但是又非常的吸引人,總覺得一口氣讀完纔是最好的。當然,在有些緊要的時候,特別想翻到最後看一看結局。

主人公是一個才上國小的小女孩,書中的敘述方式,在我看來真的很符合一個孩子用自己天真的眼睛觀察世界的方式,又讓我覺得很像以前讀過的《窗邊的小豆豆》,那種只有孩子纔有的想法,以及面對成人世界複雜事情時的自我解答。

小姑娘很小失去了媽媽,成長的過程中,只有爸爸、哥哥,以及一個黑人女傭,在這樣一個不算完整的家庭,過着自己有點幸福又有點單調的童年。

一開始是和到這裏來度暑假的小男孩一起,三個小孩子對附近的鄰居,一個據說非常恐怖的隱居者產生了極大的興趣,不斷用小孩子的冒險方式去探索。隨着時間的推移,讓他們的思想激烈轉變的事件發生了。一個黑人無端被白人指控,這是一樁明顯的冤案,法官指定了小女孩的爸爸做辯護律師。雖然經過了很多努力,可是陪審團依然判決有罪,只因爲他是黑人,這讓孩子們受到很大的衝擊,後來黑人死了,可是故事並沒有結束,卑鄙的白人也因爲小女孩爸爸替黑人辯護而在法庭上陳述真相這件事情,到處發泄自己的憤怒,最後對主人公及她的哥哥起了殺心,關鍵時刻,隱居的怪人解救了他們。

孩子的童年成長,一樁莫須有的陳年舊案,一樁黑人冤屈案,夾雜一個經濟大蕭條下的.平凡美國小鎮生活,就是整個故事。

故事讓我看到了任何制度都有不完備的地方,以及人這種具有極大不確定性的東西是多麼難以揣測。在任何事情上,公平、民主都是相對的,在佔有優勢的情況下,往往一羣人決定了另一羣人的生死,先入爲主的觀念,危害巨大,影響深遠。

全書最吸引我的是主人公的爸爸對待兩個孩子的方式,很多時候任由他們釋放孩子的天性,在明知很多孩子小祕密的情況下,依然能夠裝作什麼也不知道。主人公的爸爸有一個令人尊敬的職業,品行良好,尊重他人,而他對孩子的教育方式,纔是真正的令人肅然起敬。對孩子最好的教育,就是做好自己。

主流的評價更多的是從書中看到美國經濟大蕭條時的不公平、種族歧視、罪惡。法律的虛僞等等,以及主人公筆下的爸爸體現出的正義、善良。而我從書中看到的是一個負責任的爸爸,有着強大的內心世界,能夠平和對待一切讓人憤怒的事情,能溫柔的對待自己的孩子,用心呵護他們成長。無論孩子誤解、疑惑、甚至覺得自己的爸爸沒有什麼值的可炫耀的,他從不解釋,更不在孩子面前充面子。當他用衰老的身軀,熟練的端起槍,一槍擊中發瘋的病狗時,我意識到,每一個孩子的爸爸,在他的人生歲月裏,都曾經榮耀過。

書中體現的家長教育理念,我總結了一下,大致如下:

1、給孩子說話的機會,聽孩子把話說完,大人並不總是對的;

2、發現孩子的祕密時不要說出來,只有它還是孩子的祕密時,才顯得美好;

3、給孩子讀書、讀報;

4、在安全範圍內,讓孩子做自己想做的事;

5、教會孩子善良、正直和勇敢,這讓他們成爲人,同時也要告訴他們現實的殘酷、罪惡和黑暗,因爲這些現實,孩子總有一天要踏入其中。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3

囫圇吞棗看完了這本所謂美國借閱率最高的圖書,書開始讀有些枯燥,乏味,根本看不出這書有啥好,能在豆瓣上評分那麼高。第二部分庭審的那塊是我認爲最好看的地方,點題的章節也是在這個附近。原來知更鳥是隻在枝頭歌唱,對人類沒有一點點壞知更鳥隱喻的是對別人無害的人或者事,但是我們有時候卻偏偏要殺死這些人或者事。這就是偏見,爲什麼這本書在美國借閱率高呢,我認爲是因爲美國是個移民國家,各種各樣的人,爲了自由來到這個國家,而各種不同的人,必然會有不同的意見,不同看法,進而產生各種偏見,而一旦人們看的多了,而自己無力一次次的去改變事情,人們如果一直固執己見,固執於自己的小圈子裏,那這個國家就不會發展了,對於個人來說這個人也不會變的更好了。這本書呢,不會告訴你怎麼改變偏見,而是讓你看到什麼是偏見,這些偏見最後是怎麼消除的,看到人家家常閉大門,較少與人交往,就認爲人家家是怪人,怪獸,直到自己親眼看到那個人也是一個好人甚至救了自己一命的人,才消除那可怕的偏見;看到別人時常在喝東西,就人云亦云的認爲人家是酗酒,直到看到他杯子裏面的是可樂,人家還很開心的想要與你分享,你纔打消心中對這個人的不好的念頭,書裏面說的偏見例子太多了,初看覺得很無聊,很煩,但是自己回頭想想,這些例子也時常在自己的生活中發生,比如固執的認爲某個地方的人就是什麼樣子的,直到自己有更多的與這個地方的人共事,偏見會漸漸打消;再比如我們會不知覺的對看到的人做內心的評論,而這個評論很大程度上是從表面上做出的;還有對那些與我們交往不深的人懼而遠之;取笑那些與我們不一樣的人,比如殘疾人;取笑那些與我們做事方式不一樣的人,這些都是不好的行爲,我們應該努力改正它們。

好句子摘抄

世界上就是有那麼一類人,他們只顧擔心來世,根本就不去學習今生如何做人。

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欣賞,什麼壞事也不做。他們不吃人家院子裏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穀倉裏築巢做窩,只是爲我們盡情的唱歌。所以說殺死一隻知更鳥是犯罪。

勇敢就是,在你還沒有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註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的去做,並且不管發生什麼都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

阿迪克斯說過,與人交談的禮貌做法是談論對方感興趣的事情,而不是大談特談自己的興趣點。

千萬不要問你事先不知道答案的問題。

你可以選擇自己的朋友,但不能選擇自己的家人,所以不管你是否承認,他們都和你有血緣關係,而且不承認事實會讓你顯得很愚蠢。

迫害,都是來自那些懷有偏見的人。

驅散陰影的最好辦法,就是把一切都擺在明面上。

你永遠也不可能真正瞭解一個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來回走來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慮問題。

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後就會發現。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4

我是無意中因爲《羅馬假日》這部電影認識了好萊塢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後因爲他,發現了《殺死一隻知更鳥》這部電影。當時由於劇荒,才點開這部名字並不吸引我的電影。看完之後,我立馬被這部電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裏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滿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兒童的純真視角講述了一個複雜真摯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題思想和令人身臨其境的場面。因此,我在閱讀這部小說時,邊讀文字邊對照電影場景,真是別有風味,其樂無窮。

我記得看過一部電影,胡軍飾演的項羽跪在秦二世的儀仗隊旁暗暗發誓:大丈夫當如此。這跟我看完《殺死一隻知更鳥》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樣的,不過,我暗暗發的誓是:做父母當如此!

小說比電影更詳細,因此我就通過小說中的細節來說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樣的睿智。他的兩個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說的背景是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在那時孩子對父母直呼其名絕對是離經叛道的行爲。在小鎮居民眼中這位律師父親在教育孩子方面比這離經叛道的行爲還有很多——允許女兒滿大街瘋跑、允許女兒不穿裙子、允許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種禮儀、認真傾聽孩子的心聲、耐心解答孩子的疑問、能用威脅解決的從不動手打孩子……最讓人感動的是阿迪克斯總是把“我一直努力讓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夠直視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來,你覺得我還能面對自己的孩子嗎”這樣的話放在嘴邊,時刻用父親的身份約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過自己的正義行爲來贏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遠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爲無辜的黑人湯姆·魯濱遜辯護;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靜地擦掉了罪魁禍首白人鮑勃·尤厄爾吐在臉上的報復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動來教育孩子什麼叫“穿上對方的鞋考慮問題”——雖然鮑勃·尤厄爾罪無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辯護確實當衆揭發了其罪行,導致其少的可憐的一點兒名譽也一掃而光,站在對方的角度看,確實值得憤怒報復。

讀小說時你會發現作者是以一個八九歲的兒童的視角來講述故事的。20世紀初的美國,白人對黑人的歧視態度堅不可摧,在這樣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師爲無辜的黑人辯護,這個故事中的婉轉隱幽並不是一個八九歲兒童所能理解的。這個複雜的故事卻被作者恰到好處的用一個純真的兒童視角展現出來了,其中的精彩絕倫只有你自己親自閱讀才能發現。

無論是電影還是小說都營造出一個身臨其境的氛圍感,也讓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靜。小說中對小鎮環境的細緻勾勒和對人物外貌的傳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讀者帶回到20世紀初的梅科姆鎮。而小說的主題思想——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衆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讓人沉思的力量。

小說的結構也獨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應”來形容——小說以“刺探怪人拉德利”開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結束全篇。

最後用文中的一段話結尾:

“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欣賞,什麼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家院子裏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穀倉裏築巢做窩,只是爲我們盡情地歌唱。所以說殺死一隻知更鳥是犯罪。”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5

01、去掉那些形容詞剩下的就是真實了。

終於讀完了一部外國文學了,因爲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難記了。開頭我就讀了好幾遍,直到我在紙上寫下了人物關係圖,終於記住了他們的名字。當然《殺死一隻知更鳥》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這一缺點,讀完有種意猶未盡的感覺。

02、起始。

最開始是因爲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話:“一個人沒必要把自己懂的東西都展現出來。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說了,人們不喜歡他們身邊有什麼人比他們懂得多。這會讓他們氣不打一處來。你使用的語言再標準,也改變不了他們。除非他們自己想學,否則一點兒辦法也沒有。你要麼閉上嘴巴,要麼跟他們說一樣的話。”

當我順着話找到這本書時,看見名字以爲講的是懸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發生在19世紀的美國梅克姆鎮;一個基本隔絕於世,還有着種族歧視的小鎮。從一個小女孩的視角寫出了她從小律師父親阿蒂克斯·芬奇對他的教育,以及爲黑人湯姆·魯賓遜作辯護的故事。

03、大多數人都是好人,在你終於瞭解他以後。

我總是無法歸納好自己的感受,可能還是因爲看的書太少,最後只能總結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無法描述出來的細枝末節的感悟。

整本書最精彩的還是當她父親爲黑人辯護時,雖然被整個小鎮的人恥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爲知道他不會因爲流言蜚語而左右自己的觀念,他的正直就是別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當我看到最後官司的結局,最終居然是悲劇的結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訴辯護成功的時候,這位黑人在轉換監獄的時候試圖越獄,被白人警察們開槍打死了!

我隨後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個年代,想必也覺得自己的餘生只能在監獄中度過了吧,與其等待所謂一個白人律師來救他,不如拼死一搏。這就是發生在美國,在美國就繞不開黑人和白人之間的種族衝突。奴隸制曾經在美國歷史上存在過很長時間。鎮上的人稱呼黑人爲“黑鬼”,幾乎所有人都認爲黑鬼們不是什麼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們並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壞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夢隨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復返,一切都會好起來啦。

然而裏面的人物我最喜歡的並不是這位正直的律師,而是鄰居莫爾小姐,真的是內心很強大的人,認爲心智正常的人都不會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聰慧,過着精緻的生活;每天都會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鵑花,會爲自己和周圍的孩子們準備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無敵並慷慨的送給鎮上的人們;偶爾又歲月靜好的在走廊上曬着太陽。

而當自己的房子燒燬時,沒有過多的懊惱難過,反過來安慰斯庫特她終於可以蓋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幫了她一直捨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後她和三個孩子的相處以及對最後阿蒂克斯的評價都讓我越來越喜歡她。

這種心態以及處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爲之追求,並努力成爲的,做到每一天起來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戀的感情。

每天都覺得能讓自己健康快樂的成長到現在已經是上天給與的最大的歐氣。當然錦鯉也是每天都要的轉的,說不定還有溢出來的歐氣呢。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6

我很慶幸遇見了這本書,堅強和軟弱,正義與邪惡,它讓我見證了人性的污穢與光輝,教會了我勇敢和正義的堅守。

這本書的題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輕時是一名神槍手,他告訴孩子們,殺死一隻知更鳥就是一種罪過。因爲,他們不毀壞別人的花園,也不在玉米地做窩,除了專心唱歌,什麼都不做。知更鳥象徵着天真無辜和善良的人,當你殺死知更鳥的時候,就好像殺死無辜善良的人。他們從來都是無辜的,而人們卻對其不斷殘害,就像小說中的許多人物並未做過任何壞事,卻被人傷害。也因此,他們更需要有正義感的人爲他們挺身而出。後來,人們都喜歡給孩子取名斯庫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兒的名字,那代表着正義無畏與勇敢。

故事的主線是女孩斯庫特的律師父親阿迪克斯爲一個遭白人女孩誣陷殘疾黑人魯濱遜辯護,它發生在美國經濟大蕭條期的南方阿拉巴馬州,沒錯,那也是黑人白人涇渭分明、種族歧視和隔離極爲嚴重的三十年代。在這樣的一個時代,打官司黑人勝辯白人是不可能的,從未有過。故事的最後官司真的輸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對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會問:爲什麼主人公要堅決接受這一場沒有懸念的官司?在書中,他是這樣說的“你勇敢嗎?真正的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就已知道自己會輸,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無論如何都要把它堅持到底,你很少能贏,但有時也會。”它很好的向我們詮釋了勇敢的含義。同學們我們捫心自問,你勇敢嗎?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學習,明明知道體育考試跑不進3分鐘,但你依然每天堅持練習,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個同學,但你依然在努力嘗試超越它。

康德曾說,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義,那麼一切都沒有存在的意義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去公平對待每一個人每一件事。即使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對,自己的兒子也遭受到了傷害。可他依然不放棄。因爲他的目的是爲正義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會失敗,不會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試一試。他以一己之力抵擋輿論的批評與指責。在那個種族糾紛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與正義爲孩子們做了榜樣,讓他們得到黑人的尊重與認可。

其實我們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風日下”的情況,看見老人摔跤誰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車上小偷偷東西沒人敢站出來等種種情況。我們也應該感謝中國,沒有種族歧視,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視,說上海人小氣,說北京人官僚,說東北人野蠻,說福建人精打細算等等。我想說請不要這樣去評論任何一個地區的人,如果不團結,還談什麼振興中華?這裏再借助書中的一句話“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後就會發現。”

有種勇敢叫做堅持,有種善良叫做正義。也許這些人會與社會的大衆思想背道而馳。但他們仍然會一句心中所想,堅守正義與良知。所以,請爲正義代言。

殺死一隻知更鳥讀後感7

讀完這本書的感觸還是頗多的,有對阿蒂克斯的欽佩、種花老奶奶積極的生活態度的佩服、也對兩個孩子能有這樣幸福的童年的慕豔。

小鎮上所有正直的人都知道阿蒂克斯是個好人,除了那些本身就充滿惡臭的人在不斷地造謠,家族裏的人也不盡支持。阿蒂克斯是走在思想前端的人,他主張人人平等,無論膚色和種族。所以他會讓黑人卡普尼亞看護、教育兩個孩子這麼多年,所以他不顧一切流言蜚語去爲黑人打官司,竭盡全力的去保護“那個人”的安全。

他認爲“殺死一隻知更鳥是有罪的”,知更鳥爲人們歌唱,爲人們除去莊稼裏的害蟲——就像湯姆,他只是覺得尤厄爾家的女人需要幫助。但只是因爲白人女孩需要解決情感寄託,親吻了黑人湯姆,並且這一幕被尤厄爾先生看見,爲了維護白人的面子,一場惡意栽贓陷害肆意進行。法庭上,阿蒂克斯據理力爭,人人都看清了真相——甚至是年幼的斯考特,但這並沒能挽救湯姆的性命,陪審團依然提交了不公平的結果。

湯姆死了,兩個年幼的孩子該怎樣看待這件事情呢?我們不得而知,不過,我相信在斯考特和傑姆心中,他們明白人不分貴賤不分種族,事情只分對錯。

另一個比較觸動的畫面——斯考特和哥哥傑姆總是直呼父親的姓名,這在中國大部分家庭應該是會被嚴厲呵斥的吧,認爲這是對父母的不尊重,可是真的是這樣嗎?尊重如果僅是這樣的話,那我們也不用多做別的什麼了。

小斯考特上一年級時就認識了大量的字母和詞,這並沒有得到老師的賞識,反而讓老師教訓一通。起初讀到這裏我覺得老師不讓家長提前教孩子認字是正確的,讀到後面才知道,原來阿蒂克斯並沒有刻意爲之,也爲老師的魯莽行爲嘆息。原來阿蒂克斯讀報紙時,小斯考特會自己鑽進爸爸懷裏去看報,久而久之自然會認識許多字母了。坐在爸爸腿上去看報紙,和爸爸分享自己的煩惱,這樣的畫面屬實美好。

爸爸這個角色能帶給孩子們的東西太多太多,教孩子成爲一個正直、自信、堅強的人。希望即將成爲父母的我們可以真正把孩子當做一個溝通者,能夠去傾聽他們的聲音、去交流、去告訴他們不瞭解的一切。而不是簡單粗暴的說:“大人的事,你少管……說了你也不懂……”

莫迪小姐是一個寡婦,每天早上穿着男人的工作服,頂着一頂草帽在自家花園中幹活,等到下午五點洗完澡後,她頂着精緻的透着凌然之氣的美貌出現在自家門廊前欣賞着滿園花色。即使一些教徒對她說,最終她和她的花都會下地獄,但這也不能妨礙她享受現在。這是一種對於生活可屈可伸的態度吧?爲了自己喜歡的事物去做什麼都可以,不用在乎別人的眼光。

莫迪小姐說:“有些人只擔心來世,卻從不學習今生如何過活。”——這句話是對當時刻板的教徒們的諷刺,但也在提醒着我,過好當下的生活。想要做的事情趁着年輕去做,想要穿的衣服就大膽嘗試,想要學習技能就趁早、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