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讀後感

讀完某一作品後,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是時候靜下心來好好寫寫讀後感了。你想知道讀後感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藥》讀後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藥》讀後感

《藥》讀後感1

“藥”是什麼?能治病?救人性命?還是能普度衆生?在這篇短小精悍的文章裏,魯迅先生依舊用他風格鮮明的辛辣諷刺手法,以筆爲刃,直插封建禮教的腐朽,血淋淋地將人性淋漓盡致地剖析。

華大媽包括老栓,以及周圍所有的人,全都對這個“藥”深信不疑。並且這似乎是一個潛規則,所有的人都覺得這是救命的東西,而也只有“救命的事”纔會去找這個“藥”。老栓去拿“藥”的時候,看到三三兩兩的人鬼似的在那裏晃,哈,可不就是鬼麼,人性愚昧到連鬼都不如,可是,鬼可是又向來比人機靈。“帶血的饅頭”拿到老栓面前的時候,他手抖着不敢拿,雖然他見着那一點紅的時候,也是害怕甚至於有一點懷疑的,但他卻不說,也從來沒有問什麼,默默看着,忍受着,爲什麼?很簡單,大家都這樣,這就是人性。一個如此,兩個都如此,都說中國人的劣根性,其實是事實就要承認,只有敢於直面腐爛的內心,才能得到最真實的新生。如果一直逃避,大家都逃避,那得到的只能是華麗外表下厚厚的污泥。至此,我總算理解了魯迅先生爲什麼會選擇棄醫從文,因爲身體的病,好治,心裏的毒,難醫,即便有了健康的身體,也無濟於事。回來的時候,光輝照到了大道上,照在了金色牌匾上,那幾個字,古_亭口,什麼地方?英雄就義之地啊。可惜他並不知道,他只滿心歡喜的揣着血饅頭回家......。

拿到饅頭的小栓,也似乎被這凝重的氣氛和鄭重的凝視感染,覺得心裏很怪,手裏捏着的彷彿不是饅頭,而是自己的性命一般。而他確實也猜對了,可是性命卻最終沒有捏在自己手裏。在小栓吃藥的時候,店裏面的客人討論着阿義,大家衆口一詞,當有人說可憐阿義時,卻都停頓停滯了。在我看來,最可惡的不是作惡,也並非僞善,而是令人絕望的愚昧。愚昧到對自己不辨人鬼,對別人善惡不分。從來不去想一想爲什麼這麼做,爲什麼沒人說,爲什麼......如此愚昧。

而結尾,不出意料地,小栓死了。而且非常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最後華大媽和他們的“救命恩人”阿義——他的奶奶一起上墳。阿義英勇就義,而他的血蘸着饅頭,被小栓吃了,結果小栓還是死了。兩個墳中間隔着一條路,就意味着清醒與沉睡,永永遠遠不可能有同等的地位。樹上烏鴉冷眼旁觀,安靜詭異,這華大媽似乎卸下了一個“重擔”,如果這樣就得到解脫,那大概大家都會在愚昧冷漠而腐敗的人性當中走向滅亡。但索性,烏鴉最後高高地飛起,向着天空一衝而去,啊,原來世間還是有眼睛在看着,原來至少還有烏鴉——是清醒的。

《藥》讀後感2

老栓的兒子得了肺癆,現在話就是肺結核,那個時代裏是治不好的絕症,當時人們流傳人血饅頭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錢買下了從判黨斬首時染好的血饅頭,回去蒸給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終還是死了.和他的墳臨近的地方是那個被斬首的革命黨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鮮豔的小花,但小栓的卻什麼也沒有……

《藥》是一個比喻。救國的重任,在魯迅看來,絕不是小資產階級發動的革命所能勝任的。因爲其脫離工農的固有缺陷,使他們在國家政治力量對比中始終軟弱無力。儘管那些內心有着真誠的爲救國不惜付出生命的熱情的人,到死也得不到普通羣衆的理解,更得不到多數人的支持,最終爲國捐軀,身首異處,自己的鮮血卻被沒覺悟的老百姓當作治肺癆的迷信藥物吃掉。

《藥》的明線是描寫羣衆愚昧;其暗線歌頌了革命者的獻身。用人血饅頭將明暗兩條線索連結起來,就更加突出了羣衆的愚昧,但卻又使獻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種難以忍耐的悲哀和孤寂。作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麼錯誤和缺點,而是羣衆身上的弱點。並且不是一般的揭示,而是把這種弱點和革命、革命者聯結起來,更加深刻地加以揭示。誠然夏瑜是孤寂和悲哀的,但作者並沒有剖析他這孤寂和悲哀的主觀原因,比如“脫離羣衆”之類,而是着重在揭示造成這種悲哀和孤寂的客觀原因。就在剖析客觀原因的時候,作者也不是着重在揭示反動統治者的兇殘和狡猾,而是側重描繪羣衆的麻木和愚昧。這就是說,革命者的悲哀和孤寂是因爲深味了羣衆的愚昧和麻木之故。

魯迅曾經與友人談及這篇作品,他說:“《藥》描寫羣衆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羣衆的愚昧而來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說,革命者爲愚昧的羣衆奮鬥而犧牲了,愚昧的羣衆並不知道這犧牲爲的是誰,卻還要因了愚昧的見解,以爲這犧牲可以享用……”我們認爲魯迅的這一段話已經清楚地說明他所要表達的中心思想是什麼。如果需要我們做出概括的話,《藥》的主題就是:羣衆現在還很愚昧,他們對於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們卻毫不覺悟,甚至敵視革命。

要革命,就必須用科學的、民主的思想,把他們從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長期統治下解放出來,否則,革命的成功就沒有希望。

《藥》讀後感3

讀完魯迅先生的《藥》以後,對中國舊農村裏的廣大農民有了一點見解。他們生活在一種似人非人的世界裏,過着麻木不仁的生活。暫且說是麻木不仁吧,他們是無奈的,就連如何墜入這麻木不仁的圈套裏的,他們也許也全然不知。可悲,真的可悲。但是他們卻一直的這樣生活,翻版着一個個前人的身影,一個個以前發生過的,卻又在不斷髮生的故事。多麼滑稽的事情啊,吃下那帶着革命者一點剛勁滋味的血饅頭,就能拯救一切?包括社會,人性,等等等等。

這個時候的農民除了幹農活以外,幹得多得也許就是整天的談論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但別忘了,一件小事可以成全一個人,也可以敗壞一個人。說的沒錯,就在這談論中,中國農民就消沉了,忘記了一些自己的責任,把自己真的就置身與天地山川之間,淡出了與命運的決鬥擂臺之上。悲!

毅然決然的以爲自己對於農民就認識這些,膚淺了?我們常常把愚昧落後的帽子戴在他們頭上。太重了,實在是太重了,他們負擔不起,我們這個社會也負擔不起,他們也許也不覺得了,不覺得痛,不覺得悲。他們變膽小了,他們變沉默了,他們越發的不知所措,也就不以爲然,也就抿然衆人了。

往事越千年,來到今天,又有了像陳奐生這樣的中國農民。同樣,在面對百轉千回的社會時,他們同樣得不知所措,不知道怎樣適應當今的社會。面對物質和精神的雙重壓迫,他們不同於舊式中國農民,有了自己的精神追求,便又在我們的生活中茫茫碌碌,我們卻又對他們“另眼相看”了,於是他們又是難堪,阿Q的復活者又層出不窮,讓人玩味。

我全然不知是他們容不下這個世界,總給這個世界增添一種凝重;還是這個世界容不得他們,總給他們以難處的境地?他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們招惹誰了?他們完全有理由活得更灑脫些,但是他們卻沒有,依然執着於在世界的角落徘徊前進,他們或許已經習慣了,默許了。但是我們也開始關注他們了,的確,別忘了,只有他們,纔是我們心中無法忘記的生命脊樑!

是我們改變了世界,還是世界改變了我們?也許是後者多些,我一路走來,也有過一些疑惑,但是我依然執着於那些心中的力量與溫暖,這纔是人性的所在吧!對於這個問題,你們每個人心中的中國農民形象,我期待你們的解答,也期待着生命的迴音……

《藥》讀後感4

這本書的作者是羅爾德。達爾,他是一個非常了不起的英國作家,《小喬治的神奇魔藥》這本書很受廣大讀者的歡迎,其中也包括我。

這本書分別有兩個故事,第一個故事是:小喬治的神奇魔藥,第二個故事是:愚蠢夫婦。我比較喜歡看第一個故事,因爲第一個故事非常幽默,經常讓我捧腹大笑。

這本書的主要內容是:有一個小孩叫喬治,他有一個非常壞的姥姥,喬治的姥姥只要看喬治的父母不在,就開始命令喬治,作弄喬治。

有一天,喬治再也忍無可忍了,他把所有的液體類的東西全部倒入一個大鍋裏,然後用勺子攪拌一下,然後放進一個瓶子裏,瓶子裏本來是要給姥姥吃的藥,結果喬治把藥拿出來,把自己做的藥倒入瓶內,爲了試驗一下自己的藥,喬治先把自己做的藥給雞喝了一點,那隻雞馬上變得超肥,超大,然後下了一個蛋,這個蛋竟然比橄欖球還大。然後端給姥姥喝,他那瘦瘦的姥姥漸漸變高,後來,她還突破了屋頂,這時候,喬治的爸爸和媽媽回來了。

後來,喬治的爸爸知道這件事後,要喬治把藥做給其他雞喝。可是喬治試過三次了,還沒成功,在第四次給雞喝的時候,雞開始變小,變得用肉眼都無法看見的樣子。

小喬治做的第四次要還剩下一些,正好被他姥姥看見了,他姥姥馬上把藥搶到手裏,喝光了,結果,喬治的姥姥變得用肉眼都無法看見的地步了,喬治的媽媽和爸爸難過極了,而喬治,卻興高采烈,因爲他失去了一個煩人、整天嘮嘮叨叨的姥姥。

我看了這本書後,認爲喬治的做法是對的,就應該那樣對待他的姥姥。沒有了煩人的姥姥,希望喬治的生活會更加幸福,快樂。

但是,對待親人,我可不想像喬治一樣把藥給他們喝,我不想他們變小,因爲他們對我很好,我不想失去他們,因爲失去他們我會感到非常痛苦。

對待壞人,我卻很想像喬治一樣,我們班裏也有幾個淘氣的同學,他們經常欺負同學、氣老師,耽誤上課時間,我很想把那些藥給那些淘氣的同學喝,讓他們變小,這樣的話,他們就再也欺負不了我們班上的同學了。

這本書對於我來說非常好看,充滿神奇的一本書,《小喬治的神奇魔藥》是我在羅爾德.達爾的作品中最喜歡的一些書的其中之一,非常好看。

《藥》讀後感5

這幾天,我看了 《裝在口袋的爸爸》,我覺得非常好看。一開始我也覺得爲什麼口袋裏會有爸爸呢?爲什麼呢?我也在想這個問題。我看完書才知道哦,你們一定會覺得很好奇吧!讓我講給你聽吧。

原來楊歌的爸爸是一個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個,他之所以會變小。你們知道嗎?不知道吧!還是我告訴你們吧!因爲楊歌的媽媽老是罵他。楊歌的媽媽每罵他一次,他就會縮小一釐米,久而久之楊歌的爸爸就變成了一個拇指小人兒,變小後的爸爸什麼都不能幹,只能呆在楊歌的口袋裏,當他的"教育部長",監視他的一舉一動。

讀着,讀着,我忍不住想:我的爸爸要是變小會是什麼樣子呢?哈哈如果我的爸爸也變得和楊歌的爸爸一樣只有 .8釐米高,他就不能批評我了,坐公交車他就不用買票了;考試時他可以藏在我口袋裏幫我解難題了;平時在我寂寞的時候就可以給我講故事了,小夥伴們欺辱我他就可以挺身而出了,可以和我們一起玩捉迷藏了……

但是,我的爸爸喜歡搞發明,他自從變小後也從不閒着,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拋出一個"偉大的構想",比如"聰明飯"、"搖錢樹"什麼的,有發明天賦的他總能夢想成真。不過,這些發明最後不但沒有給他們帶來幸運,反而將大家都還得慘兮兮的,讓人心有餘悸。

故事圍繞楊歌爸爸的每一次奇怪的發明而展開,因爲他只有拇指那麼大,所以每次發明都要拜託楊歌收集材料,還要幫他瞞着他媽媽,這在楊歌看來可是一件辛苦的差事,所以楊歌每次都是被迫的。

像他發明的魔藥能使家裏的仙人掌能夠走路,雖然惹出了不少麻煩,但是還能幫忙抓小偷,不能不說也是一件好事。他們家很窮,楊哥也是相貌平平,成績平平。有一次楊歌喝了他爸爸研製的新魔藥,變成了一個天才少年,這讓楊歌很受歡迎。但是到最後楊歌發現這並是真正的自己,他還是想找回那個真正的自我。

這本書讓我深深認識到,生活中並沒有什麼真正的使人變聰明或漂亮的魔藥,也不可能有裝在口袋裏的爸爸,不要心存幻想,要實實在在的生活,活在當下,過好每一天。你們覺得呢?

《藥》讀後感6

讀完魯迅先生的《藥》以後,不能知道在當時的舊社會就是一個吃人的社會。那些人都生活在一種似人非人的世界裏,但是他們卻一直的這樣生活,翻版着一個個前人的身影,一個個以前發生過的,卻又在不斷髮生的故事,難道說吃下那帶着革命者一點剛勁滋味的血饅頭,就能拯救一切?或許在今天我們可以把病治好,但在沒有現在醫療條件這麼好的情況下,一個血饅頭做了什麼呢?小栓最終還是離開了人世!

饅頭是吃的東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鮮血的饅頭就成了仙藥嗎?可能現在看來那是盲目的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個時候,辛亥革命時,雖然結束了我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還是沒有解放。他們還深受封建思想的迫害。

夏瑜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廣大羣衆的利益,而大衆卻不支持他。他講革命道理,人們“感到氣憤”;他挨牢頭打,人們幸災樂禍;他說阿義“可憐”,人們說他“瘋了”,他被殺害,人們“潮加”一般地去看熱鬧。“華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應該依靠老栓卻沒有,老栓應該支持夏瑜卻沒有;流血的不知道爲誰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誰的血。以互不關心爲始,以同歸爲盡爲終。魯迅先生通過夏瑜這一角色,表達出同情。讚美,也表達出當時民衆的落後愚昧,統治者的兇狠殘忍。同時也一語雙關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敗的原因:沒有獲得羣衆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節墳頭出現的花環,說明革命者仍然在懷念他,革命火種還沒有?——也不會被撲滅。它在黑暗中給人以希望。

有很多人說華老栓夫婦麻木但是愛子,我認爲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館中忙碌了大半輩子,勤勤懇懇地勞動,爲兒子治病而省吃儉用。爲兒子治病掏出積攢多年的洋錢,就只換取了幾個人血饅頭,愚昧落後的表現!試想一下如果華家有好幾個兒子,小栓生了病,那麼華老栓還會如此盡力嗎?恐怕不然,他費盡心思爲兒子治病,恐怕是因爲“不孝有三,無後爲大”的封建道德吧!爲了華氏的香火,他們不惜一功代價,甚至用別人兒子的命來“移植”,與其說華老栓夫婦所作所爲是對兒子的愛,不如說是對華氏祖宗的“孝”,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人們身上還未散去的封建之氣。

《藥》描寫羣衆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說因羣衆的愚昧而來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說,革命者爲愚昧的羣衆奮鬥而犧牲了,愚昧的羣衆並不知道這犧牲的是爲誰,卻還要因愚昧的見解,以爲這犧牲可以享用,增加羣衆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可悲又可嘆!

《藥》讀後感7

讀完這篇文本的時間,我的心早已被文中的兩位主人公——艾迪與德諾所感動,是他們讓我領悟了友誼的真諦。

“德諾10歲那年因爲輸血不幸染上了艾滋病,夥伴們全都躲着他。”試想,沒有夥伴的德諾是多麼孤獨,實際,有時間,孤獨比病態更令人痛楚。“艾迪的媽媽再也不讓艾迪去找德諾了,她怕一家人都染上這可怕的毒素。但這並不能阻止兩個小孩的友情。”艾迪不僅不顧媽媽的反對經常來陪德諾,還給他找藥,尤甚瞞着大人帶他去新奧爾良治病,歷盡艱辛,即使最後不得不因爲德諾病重和路費不足而回家。德諾住進了醫院,病的進程加重,但他是快樂的,因爲“艾迪依舊經常去病房看他。兩個好朋友在一起時,病房便佈滿了快樂。”關在病房裏無聊地打法時間的兩個小孩經常搞惡作劇,有病的德諾在牀上裝死,艾迪便跑去騙大夫說德諾死了,看到大夫的慌里慌張忙來忙去體檢的樣子,牀上的裝死的德諾會忽然睜開眼部跳起來,之後兩個小孩就開心地大笑不止。有一天,他們兩個還是用這個方法騙大夫,在大夫急急忙忙地體檢時,艾迪在窗外因爲看到德諾裝得太像不露痕跡而忍不住大笑,但是德諾還是緊閉雙眼,像死了一樣。但是,與上幾次相異,這一次,德諾真的死了。讀到這啊,真讓人心酸,既爲德諾的死悲傷,又被艾迪的善良感動着。

德諾應該沒有什麼遺憾了,因爲大千世界,芸芸衆生,能在茫茫人海找到一分珍貴的友誼,是件不可易的事,但他與艾迪之中的友誼是永恆的,乃至於死。他們倆深切地愛着對方,且都有一顆善良的心。

俗話說,朋友居五倫文末,可我認爲,朋友卻是極其緊要的一倫。所謂友誼實際是人與之中的一種很好關係,其中包括瞭解、欣賞、信任、容忍、犧牲等等諸多美德。真正的友誼是無需打着燈籠去尋找的,它是人與人專心靈去鑄造的,但這種鑄造卻比沙裏淘金還要時間,萬一真正鑄成了,便會堅同三金,永不退轉。

友誼,是生命裏的陽光,它讓我們擁有的每1個日子都變得繽紛多彩,它讓我們人生走過的每個歷程都變得暖和光明。友誼,是值得每1個人都去好好珍藏,讓我們懂得珍惜幸福和學會感恩。

惟有共同付出,才能共同擁有。你做得到了嗎?

《藥》讀後感8

桑喬是個非常重視榮譽的人,着來源於他二十五歲之前那段他自認爲屈辱的獵人歷史。桑喬從內心裏厭惡打獵。桑喬喜歡的是讀書識字。他憑着他一年私塾所學得的幾個字,逮到什麼書,就拚命去讀,去獵獲,樣子就像跟隨在他身邊的那條獵狗。桑喬十分鄙視自己的歷史,因爲在他的歷史裏幾乎沒有榮譽,所以他非常在乎榮譽。

不得不承認,桑喬是個出色的教書先生。他從一處換到另一處,而每換一處,都是因爲他工作的出色。他一個一個臺階地上升着,直至成爲一所完全國小的校長。桑喬的榮譽都被他珍藏在一隻小木箱裏,打開箱子來看一看這些獎狀和筆記本。那時,巨大的榮譽感,幾乎會使他感到暈眩。但是淘氣的,愛擺譜的桑桑卻把這些記載榮譽的筆記本佔爲己有,所以遭到了桑喬的一頓毒打。

半夜,桑喬被桑桑銳利的叫喚聲驚醒了,桑喬發現桑桑的脖子上有一塊巨大的腫塊,他還發現桑桑清瘦得出奇:兩條腿細得麻稈一般,胸脯上是一根根分明的肋骨,眼窩深深,眼睛大得怕人。桑喬帶着桑桑去了好多醫院,桑桑能感覺到父親的表情越來越沉重,儘管父親做出來的是一副很正常的樣子。但桑桑自己不知道自己是一種什麼感覺。爲了讓桑桑開心,他決定滿足兒子的心願,他不再在乎人們會知道他從前是一個低賤的獵人,桑喬要給桑桑好好打一回獵。桑喬看到兒子那副高興得幾乎發狂的樣子,抓着獵q,兩眼頓時溼潤了。

奇蹟總是會發生在桑桑身上,油麻地來了一個外地的郎中。當有人向他說起桑桑的病後,他來到了油麻地國小。看了桑桑的病,他說:“我是看不了這個病,但我知道有一個人能看。他是看這個病的高手。”於是,留了那個高手的姓名與地址。父子倆日夜兼程,三天後才找到那個地方。那個高手已是八十多歲的老人。他已不能站立,只是癱坐在椅子上,腦袋穩不住似地直晃悠。他顫顫抖抖地摸了摸桑桑脖子上的腫塊,說:“不過就是鼠瘡。”桑桑的藥奇苦。那苦是常人根本無法想像的。但是,當他在椅子坐定之後,就再也沒有一絲恐怖感。他望着那碗棕色的苦藥,耳畔響着的是溫幼菊的那首無詞歌。此時此刻,他把喝藥看成了一件悲壯而優美的事情。後來,桑桑的病好了,桑桑考上了中學。桑喬因爲工作的出色,已被任命到縣城邊上一所中學任校長。桑桑以及桑桑的家,又要隨着父親去另一個陌生的地方。

父愛讓桑桑更加貼近了父親桑喬,他不在覺得桑喬是個高高在上的校長了,他可以爲了孩子不惜放棄隱藏了很多年的祕密。父愛,也讓桑喬重新開始思考自己人生的價值。

《藥》讀後感9

人與人之間最重要的是什麼?爲什麼在你無助時會有一雙手來支持着你?因爲友誼無處不在。《生命的藥方》裏的兩個少年之間的情誼故事實在是太多了。

10歲的德諾因輸血不幸染上了艾滋病,夥伴們都常常避開他,害怕被傳染到,但是14歲的艾迪卻不嫌棄德諾,依舊和他一起玩耍。10歲就染上了艾滋病,真是讓人悲痛欲絕,德諾的這一生即將結束,其他的夥伴們卻嫌棄德諾,但是艾迪與德諾的友情之鏈還是緊緊地鎖在一起,永遠不會斷裂。德諾已經患上了難以治療的艾滋病,夥伴們就更應該了卻他童年的希望——與朋友們一起快樂的生活下去。不拋棄,不嫌棄。

現在朋友們都離開了德諾,只有艾迪留在他身邊。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艾迪在雜誌上看到了能治療艾滋病的費醫生,他們在一個月明星稀的夜晚,踏上了去新奧爾良的漫漫旅程。“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德諾用他那顆堅強的心和艾迪那無私的精神,一起去尋求治病的良方。他們年紀小小,卻有如此大志氣,真是佩服!但是要是沒有艾迪這個陪伴着德諾去治病的少年,那麼病魔將早已侵佔德諾的身體,讓他痛苦地離去。

在旅途中,德諾做了一場夢,他夢見二百億年前的宇宙,他一個人待在那兒,找不到回來的`路。艾迪把他的臭鞋塞到德諾的手上,讓他相信:艾迪的臭鞋就在你手上,他肯定在附近。艾迪的想法真是太好了,一個重病的人得到這樣一種安慰,對他們來說那一定是說不出的溫暖。記得以前看過一部電影,有兩個人是朋友,國小、中學都在一起上學,兩人關係特別好。到了大學,他們被分到了不同的學校,他們就各自交換東西,這樣以後看看各自交換的東西就能想起對方。

但是在去新奧爾良的途中,孩子們沒錢了,而且德諾的身體越來越虛弱,艾迪只好放棄了計劃。回到家鄉,德諾很快就住進了醫院,艾迪喜歡和德諾玩裝死遊戲。在秋天的一個下午,艾迪又去找德諾玩了,但是這次是艾迪和德諾玩裝死遊戲的最後一次。

艾迪和德諾歷經千辛萬苦去新奧爾良求醫,但是到中途不得不前功盡棄。雖然他們玩裝死遊戲,最後德諾真的死了,但是他們的心還是連着的。艾迪雖然沒有治好德諾的艾滋病,但是他趕走了德諾的孤獨,孤獨比艾滋病更需要醫治。艾迪真是個偉大的人物,他先是不嫌棄德諾,又帶着德諾去新奧爾良求醫,再陪伴他到最後。

不要小看艾迪的那隻臭鞋,它就是德諾與艾迪中間的友情鏈。

《藥》讀後感10

暑假裏,媽媽給我買了羅爾德·達爾爺爺寫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系列叢書。我最喜歡看這樣的童話故事了,一拿到書,我就如春筍遇到了甘甜的雨露,不肯放下。上廁所拿着,外出車上帶着,旅遊去了也不忘塞幾本到行李箱中。尤其是《小喬治的神奇魔藥》,深深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那本書的扉頁上寫着:敬告小讀者你們在家,千萬不要試着做小喬治的那種魔藥,太危險了!是什麼魔藥呢?好奇的我馬上捧起來,迫不及待地往下看,如果可能,我還想試着去做做呢。不過千萬別讓媽媽看見了,要不然她又要囉嗦了。我也開始佩服羅爾德·達爾爺爺,他這麼寫,我們小朋友肯定更想看了,不是嗎?我覺得他真是個了不起的“狐狸爺爺”!

書中的小喬治是個8歲的小男孩,活潑乖巧,還會照顧人,每天都要伺候姥姥吃藥。但是他的姥姥卻是個坐在輪椅上的自私自利、脾氣壞透了的老太太,不僅不喜歡他,還總是趁他父母不在家,罵他,嚇他,讓他感到害怕,覺得姥姥是個巫婆!不得已,小喬治決定治治姥姥的壞毛病。他用了浴室的洗浴用品,媽媽的化妝品,洗衣房的家庭用品,廚房的調味品,動物的藥品,車庫的用品,再經過高溫燉藥,神奇藥水出爐了!結果,姥姥變高了,穿透了屋頂,會走路了,姥姥欣喜地感謝他。家裏的雞變大了,生的雞蛋可以供50個人吃,牛、羊、馬都成了龐然大物,爸爸樂得直誇他。

看到這兒,我覺得小喬治真是太了不起了,發明了這麼神奇的魔藥。看着看着,我也開始幻想,希望自己能發明一種美容藥水。因爲媽媽工作很辛苦,原本美麗的臉上長出了很多的雀斑,還經常上火冒出痘痘。媽媽用了很多化妝品,也不知喝了多少苦澀的中藥,可是臉上的雀斑還是外甥打燈籠——照舊!如果我能發明一種藥水,塗在媽媽的臉上,一覺醒來,臉上的痘痘不見了,雀斑也消失了,媽媽該有多開心哪!

帶着美好的憧憬,我繼續往下看。小喬治的爸爸要求他繼續配藥,給他們帶來更大的利益。可是小喬治已經不記得配料了。第一次調藥,母雞吃了後長出了兩條15英尺長的細腿;第二次調藥,母雞長出了一條超長的脖子;第三次調藥,母雞縮小了,只有藥丸大小。看到這兒,我突然感到害怕!這個母雞實驗讓我想到我愛吃的雞翅。媽媽曾經給我看過關於肯德基的新聞,那些雞都打了激素,會長出好多翅膀,吃了會致病。害得我好長一段時間不敢吃雞翅。

讀着,讀着,我開始憂慮起來。在我們的食物中會不會也添加了很多東西呢?我可不希望我們吃的食物里加了像小說中的“魔藥”呀!

《藥》讀後感11

魯迅先生是如此獨特,,如此博大,以致於人們對他總有說不完的話題,他寫的小說——《藥》,把當時的社會現實揭露得淋漓盡致。

《藥》是憤怒揭露“吃人”的封建制度的名篇,在這裏,不僅有被愚昧、迷信“吃掉”的普通百姓,還有被封建專制的屠刀“吃掉”的年輕革命者。

是藥?——是人血饅頭

是藥?——是愚弄,毒害百姓的鬼話

不是藥嗎?——是藥。反映苦難,深挖病根,引起療救者的注意,是一劑醫治社會的良藥。

華老栓夫婦對兒子的愛是發自內心的,但由於當時社會的扭曲,使他們的愛也變得扭曲。他們從劊子手手中買來人血饅頭爲兒子治病,爲了這個“藥”,華老栓用了一生的積蓄,爲了這個“藥”,華老栓把別的事都置之度外,雖年老體邁,但卻還“邁步格外高遠”。爲了這“藥”,華老栓彎下了他那本只不起來的腰,皺癟的臉上擠出苦澀的笑容。爲了這“藥”華大媽不知過了多少個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淚水……可見,當時人們身上的封建思想,是何等的牢固!

夏瑜,作爲一個資產階級民主戰士,其革命精神、革命意志、革命信心是無可厚非的。但從歷史的、政治的角度來說,其失敗也是必然的。在當時複雜的歷史時期,資產階級的本質決定了他們不能承擔領導中國革命走向勝利的重任。

文章的結尾處,寫到夏四奶奶去上墳遇見了華大媽。當時的夏四奶奶躊躇、羞愧,但又硬着頭皮。這恰好反映了夏四奶奶矛盾重重的心理。然而,在平常人看來,一個母親去給自己的兒子上墳是一件正常不過的事情,爲什麼又羞愧呢?——故事發生在扭曲的社會裏,而夏四奶奶當時的身份是:一個被處決了的罪犯的母親,在社會上將承擔多大的壓力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她無地自容,而產生這一系列現象的原因在於夏瑜參加革命併爲之獻身,廢除舊的社會制度進行革命,固然是十分好的。況且,夏瑜不是人民大衆的敵人而是統治階級的敵人,他所進行的革命不但沒有得到家人與人民的理解與支持,失敗後留給人民的是怨恨,留給家人的是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