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生活易錯易混知識

我們在學習政治生活的內容時,經常會被一些容易出錯、混淆的知識點弄得頭疼,這些知識點是一定要區分清楚的。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高中政治生活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

高中政治生活易錯易混知識

  高中政治生活易錯知識

1.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民族鄉的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和司法機關。(×)

(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不包括民族鄉的人大和人民政府,不包括司法機關)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是由我國的基本國情決定的,是由我國的歷史特點和現實情況決定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歷史傳統,“大雜居、小聚居”的民族分佈特點,各民族在長期奮鬥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關係。

2.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各民族共同繁榮是處理民族關係的政策。(×) (應該是基本原則)

民族平等是實現民族團結的政治基礎,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是實現民族共同繁榮的前提條件,各民族共同繁榮特別是經濟發展,又是實現民族平等、民族團結的物質保證。(√)

3.民族團結的重要性

①國家統一、民族團結是我國順利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根本保證,也是實現公民的政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重要保證②民族的團結、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重要標誌之一,是社會穩定的前提,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保證,是國家統一的基礎③民族團結是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前提條件

4.怎樣才能繼續把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推向前進?

①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府要積極履行各項職能。②堅持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和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基本原則。③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④認真貫徹執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少數民族的宗教信仰。⑤每個公民要自覺履行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的義務,同破壞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的'言行作鬥爭。

5.宗教信仰自由是憲法規定的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是我國尊重和保護人權的重要體現。(√)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只保護信仰宗教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一項全面的政策,既保護信仰宗教的自由,也保護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在我國,任何宗教活動受到法律的保護。(×) (正常的宗教活動才受到法律的保護)

6.我國的宗教性質已發生了根本轉變,宗教能夠與社會主義相適應。(×)

(我國宗教狀況已發生根本的變化,但宗教的性質仍是唯心主義,宗教能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7.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羣衆自治制度。(√)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

8.國際組織是國際社會最基本的成員,是國際關係最主要的參加者。(×) (應該是主權國家。)

一國可以自由修改憲法、變更政體、確定經濟體制、締結條約、進行自衛戰爭等是主權國家享有平等權的表現。任何國家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他國接受自己的意志,在外交文件上有使用本國文字的權利等是主權國家享有獨立權的表現。(×) (前者是獨立權的表現,後者是平等權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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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的權利是黨和政府賦予的。

(是憲法和法律確認並賦予的)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在法律制定和法律實施上的平等。

(公民不能制定法律)

3、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享有同樣的權利。

(公民平等地享受權利、履行義務、適用法律)

4、只有享受權利纔是人民當家作主的表現。

(人民當家作主不僅體現在依法享有權利上,還體現在履行義務上)

5、選舉權的主體是全體人民。

(18週歲公民除去剝奪政治權利的人)

6、選舉權是選舉國家領導人、村委會和居委會的權利。

(選舉權是選舉國家權力機關人員的權力)

7、公民行使監督權是社會主義民主的具體表現。

(政治自由是社會主義民主的具體表現)

8、人民民主專政是社會主義的生命。

(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

9、我國公民享有相同的權利,履行相同的義務。

(不相同)

10、公民可以依法對政府的工作行使質詢權。

(人大代表)

11、要保障人民民主就要強化專制職能。

(專制不等於專政)

12、只要充分發揚人民民主,就能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優勢。(只有……才)

13、村委會是我國的基層政權組織。

(不是政權,是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

14、監督聽證會是公民參與民主決策的重要方式。

(監督聽證會是公民參與民主監督的重要方式)

15、人民民主專政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所以人民是國家權力的直接行使者。

(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的直接行使者)

16、我國的基層政權組織是鄉鎮政府和街道辦。

(最基層政權:鄉、鎮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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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處理民族關係的原則:平等、團結、共同繁榮

1、 處理民族關係,我國堅持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和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基本原則。

2、

民族平等

首要原則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三項原則是相互聯繫、不可分割的。民族平等是實現民族團結的政治基礎。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是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前提條件。各民族的共同繁榮特別是經濟發展,又是民族平等團結的物質保障。

民族團結

重要原則

民族團結、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照耀標誌之一,是社會穩定的前提,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保證,是國家統一的基礎

民族共同繁榮

根本原則

在民族平等、民族團結的前提下,實現各民族共同發展、共同富裕、共同繁榮是由社會主義本質決定,是國家實現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

3、 自覺履行憲法規定的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使每個中國公民的責任。作爲當代青年學生,要把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係付諸行動。

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適合國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1、 我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的制度。

2、 我國民族自治地區分爲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旗)三級。

自治機關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在行使一般大方國家機關治權的同時,享有和行使自治權。

3、 自治權是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內容。

——自治機關根據本地方實際情況貫徹國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內部事務的權利。實際政治經濟文化各個方面。

自治權包括: 立法自治權、變通執行權、經濟自治權、文化管理自治權、其他自治權。

4、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是適合我國國情的必然選擇,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歷史傳統,“大雜居、小聚居”的民族分佈特點,以及各民族在長期鬥爭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關係,使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具有堅實的社會和政治基礎。

5、 民族區域自治是以領土完整和國家統一爲前提和基礎的,是國家集中領導與民族區域自治的有機結合,增強了中華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別是少數民族人民把熱愛本民族和熱愛祖國的深厚感情結合起來,更加自覺地擔負起捍衛祖國統一、保衛邊疆的光榮職責。

6、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優越性: ① 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和安全

② 有利於保障少數民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

③ 有利於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

④ 有利於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蓬勃發展。 7.、 如何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

① 必須堅持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和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基本原則;

② 要積極推進西部大開發,國家要在投資項目、稅收政策等方面加大對西部地區的支持;

③ 少數民族地區要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精神,發揮自己的創造性、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