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熱愛生命有感

當賞讀完一本名著後,相信大家都增長了不少見聞,寫一份讀後感,記錄收穫與付出吧。那麼你真的會寫讀後感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讀熱愛生命有感,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讀熱愛生命有感

讀熱愛生命有感1

合上《熱愛生命》這本書,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思緒萬千。《熱愛生命》這本書是傑克·倫敦的代表作。小說主要講了比爾由於輸光了賭博的本錢,孤身一人到北美荒野淘金的經歷,一路上,他疲倦至極,飢餓至極,而且身後還跟着一直覬覦着他,準備隨時吃掉他的病狼。但是,他還是不停地與死神搏鬥,到最後,他的身軀已形如殭屍,但是,幸運的是,他最後獲救了。

是啊,一路上比爾經歷了多少的挫折,飢渴與野獸的追擊迫使他走向死亡的邊緣。但是,他堅信他一定能活下去,生的曙光照耀在他的心頭上。一路上,死神不停地在折磨他,但是,生的意志使他頑強地與死神搏鬥,一次又一次,他從死神的手裏逃生,最後,他憑着自己堅強的意志,戰勝了死亡的威脅。這種熱愛生命的精神讓我萬分感動,我認爲,我也要熱愛自己的生命,努力學習,讓自己的生命綻放出美麗的花朵。

記得我曾經在電視上看到,這麼一位五十多歲的老伯,他不幸患上了食道癌,被醫院下了“死刑”的判決,但是,他沒有放棄治療。由於家境貧寒,他沒有錢住醫院、動手術,只是配了一些藥品,每天服藥。每到犯病時,一陣陣劇痛使他無法忍受,他的妻子只能拿一根木棍,重重地打在他身上,只有這樣,才能緩解病痛帶來的痛苦。他還有一個愛好——游泳,這個愛好對他的康復有很大作用。他堅信他一定能戰勝死神,活下去的`。最終,由於他的堅韌與頑強,他戰勝了死神,奇蹟般地活了下去,還成了抗癌勇士。

電視上那位老伯的經歷,使我萬分感動。我覺得,我們每一個人都要熱愛生命,不僅是與死神搏鬥,還有像劉偉一樣創造生命價值的人。劉偉是一位“80”後男生,他由於不慎碰到高壓線,失去了雙臂,但是,他沒有爲此沮喪,對生活失去信心,仍然從容面對生活。他愛好音樂,於是,他找到一家音樂學院,然而校長以“影響校容”爲藉口一口回絕。強烈的自尊心被瞬間激發出來,他父母借錢買了臺鋼琴。他每天訓練超過7小時,由於琴凳比琴鍵矮,人坐在上面會摔下來,家人爲他特別設計一個琴凳,坐在上面腹部、腰部、腿部共同使勁,一天下來,他腰痠腹痛,雙腳抽筋,但是,他沒有因此放棄,微笑着堅持下去。由於手掌可以撐開8度,腳卻只能張開5度,所以,雙腳彈琴更加艱難。腳被磨出血泡,腫了,出血了,咬着牙關挺過去。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他每天如此刻苦訓練。終於,他會用雙腳彈較難的音樂了。當他出現在“中國達人秀”節目上時,感動了現場所有觀衆,他說“我不抱怨什麼,至少我還有一雙完美的腿”。他敢於挑戰命運、創造生命奇蹟的品質讓我無比感動,我覺得,這同樣是一種熱愛生命的表現。

上述三人都是在困境當中,頑強地與命運拼搏,並且創造生命的奇蹟。同學們,我們都生活在幸福中,也要奮鬥不息,熱愛生命!

讀熱愛生命有感2

現如今,人們做任何事前都會考慮:做這件事有什麼用?對我有什麼幫助和意義等來決定自己是否動身前往、出發。固然,三思而後行是好的,但未免有些過於功利性,只追求作用本身。想到政治老師曾說他有學生到高中還入黨、入團,原因竟是父母認爲找工作更好找;甚至會有人問,入團、入黨到底有什麼用?這都是具有明顯功利性的行爲。入團、入黨難道不是種驕傲嗎?作爲中國人,這種榮譽感不應該更強嗎?爲什麼究其作用不鬆手?

很明顯,人們害怕做了某些事卻失敗,擔心自己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最後卻無功。而這,歸根結底,都是害怕付出沒有回報、努力沒有收穫,糾結於付出的結果。然而,很多人就是在你思考這事的作用大與否時,別人已經加緊腳步出發了,而此時,就比別人慢了一拍。有時候,成功與否,就在一念之間。你越糾結於能夠得到多少,對事情的付出就越吝嗇和斤斤計較,以致於以爲自已付出了很多,最後卻一無所獲。

俗話說:“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但實際卻並不如此,有時候付出不一定有回報,但付出與回報一定正相關。沒有紮實的根基,堅持不懈的努力,何來收穫?既然選擇某條路,做出了某個選擇,就不要功利性地思考是否一定成功,就像正如那句話所說:“無法達到的目標纔是我的目標。",“既然選擇了詩和遠方,便只顧風雨兼程。”

對待夢想也是如此,不要去想未來是美好或是挫折,你只管付出,時間會給你最好的解答。一位作者曾說:“沒有人會因爲追求夢想而受傷,因爲夢想散發光芒,當你執着於追求夢想,整個世界都會來幫助你,又談何受傷?”儘管這摻有美好幻想,但執着的`力量的確不可估量,足以讓你忽略回報的大小,甚至投身於其中,談何功利?心中只剩詩和遠方,每一個腳步堅定而有力,這是夢想的力量。

“既然目標是地平線,留給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讀熱愛生命有感3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隨處都能見到書。書,它可以豐富我們的知識;書,它能陶冶人的情操;書,它給人帶來了無窮無盡的快樂……書像一盞永不熄滅的明燈,在遠處召喚你,牽引你,讓你在知識的.海洋裏隨心所欲地暢遊,讓你在智慧的天空中盡情地歡笑,叫你去品味真正的人生……

然而,在這被書包圍的大千世界裏,我就是一個快樂的讀書人,我常常會對引人入勝的書籍愛不釋卷,以致廢寢忘食……曾記得,我看了一本來自於朋友的《熱愛生命》,厚厚的一本書,圖文並茂,非常吸引人。我好奇地翻了一下,一發不可收拾,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一行又一行,一頁接一頁,越看越想看,看了上面,就急於想知道下面發生的故事,有時甚至看到深夜才停止。睡夢中,我還在爲“小雪虎”(故事中的主人公)擔心,生怕它出什麼意外。“不要啊!”我驚叫起來,滿頭大汗地從睡夢中醒來,我夢見了“雪虎”被大山貓吃了,媽媽聽到叫聲,走進書房,打開電燈,問了究竟,說:“你看書也太癡迷了吧!快睡吧!”我是真的被書裏的故事吸引住了,同齡人中,有許多人都是爲讀書而讀書,完全沒有把自己融入書中,更談不上與書同呼吸了,此時的讀書人,能像我一樣體會到讀書的快樂嗎?

一個懂得生活的人,一個懂得享受的人,都盡情地與書——-這樣一位朋友“交談”。其實,讀一本好書是一種享受,它往往比哪些神話、傳奇更富有腳踏實地的感覺。讓我們與書爲伴,爲生活增添一份溫暖陽光,渡過快樂一生。

讀熱愛生命有感4

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着雪花向他襲來,他一點食物也沒有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發現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着他的血跡尾隨着他。

爲了活着回去、爲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讀了上面這個故事,我們都深深地被淘金者那種熱愛生命、不向命運屈服所感動。是啊,要想使自己的人生散發出耀眼的光芒,就必須要經受住磨難的考驗。

讀熱愛生命有感5

課堂上,王老師曾經給我們讀過一篇名爲《熱愛生命》文章,老師聲情並茂的朗讀,讓我感觸頗多。

故事是這樣的:一個五年級的男孩,他很不聽話,讓父母和老師操碎了心。他花錢大手大腳的,把老師的話當做耳旁風。每次考試都名落孫山。五年級畢業的暑假,他和同學們出去玩的時候暈倒在地,送到醫院,被查出膽囊癌,醫生說做完手術最多也只能活一年了。在這年輕的生命僅剩的`最後一年裏,他頓悟了。手術後他讀了一個月的書,剩下的十一個月,他走訪了所有親戚。在一場大雨後,他病發了,經醫院搶救無效而死亡。在父母收拾他遺物的時候,發現了一封遺書,上面寫着:我非常熱愛生命,非常感謝父母。

在病魔打擊他時才頓悟,認識到要熱愛生命,要是在他身體健康的時候就懂得:“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這個道理的話,他的生命是不是就會更加精彩呢?

記得在我三年級的時候,我每天回家總嫌作業多,不願意完成,每到雙休日或長假總是把作業一拖再拖,放到最後做。一個星期六,我又嫌作業太多了,甩手扔開作業本,偷偷溜出家門去鄰居姐姐家玩。這個姐姐已經上國中了。剛走進姐姐家,我說道:“姐姐,今天天氣這麼好,就跟我出去玩吧!”姐姐趴在課桌上寫回家作業,頭也不擡地指了指在書桌左側的3本厚厚的書,又指了指在右側的2張大試卷,還有正在寫的抄書作業,說:“我還有很多作業呢!今天必須完成,我不想拖到明天。”一看姐姐的作業量遠遠的超過了我,相比下,姐姐的作業像一個大雪球,而我的作業像一粒小雪花。但她卻能踏踏實實地完成作業,而我卻總是怨天尤人。我紅着臉默默退出了姐姐的房間,輕輕地關上門。

讀了《熱愛生命》讓我感慨萬千,當我嫌作業多不願意寫的時候,當我體育鍛鍊嫌累不想堅持的時候,當我練舞練得腰痠腿疼想放棄的時候,我都會想起文中的男孩,想起他是在生命的盡頭時才懂得珍惜生命,珍惜擁有的每一天!而我一定要把自己的每一天當作生命的最後一天一樣珍惜。

讀熱愛生命有感6

《熱愛生命》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最有代表性的中篇小說之一,書中講述了一位美國淘金者在西部遇險、掙扎求生的故事。在當時的大背景下,美國掀起了一陣西部淘金熱,不過,在尚顯蠻荒的美國西部大陸,對於很多追夢人來說仍然是危險重重的,無數的人被永遠地留在了這片土地上。主角“我”腿部受傷,被朋友無情拋棄,又遇上了一條同樣受傷而奄奄一息的狼。就這樣,一人一狼,這這片渺無人跡的土地上,一邊前進,一邊互相戒備。最終,主角殺死了狼,靠着生啖狼血存活了下來,等來了救援。

荒野小說是傑克·倫敦最具鮮明的特色之一。無論是《荒野的呼喚》還是《白獠牙》,以及這部《熱愛生命》,關於美國西部和阿拉斯加處女地的描寫總是讓人印象深刻,這與作者早年當船員出海,歷經艱險的經歷是分不開的。在惡劣的環境下,傑克·倫敦只要有空閒,就不會忘記讀書。幾年的航海經歷不僅鍛鍊了他的體魄,更讓他讀完了許許多多大師的作品。後來,他在一次寫作競賽中獲得了一等獎,這對於僅有國小文憑的他來說是極大的鼓舞。他最終走上了文學的道路,創作了許多膾炙人口的作品。不得不說,傑克·倫敦好學的精神,值得很多人學習。

對於生命意義的思考則是全書的精華。生命是什麼?我們爲什麼要熱愛生命?在緊張忙碌的城市生活中,上班、下班、買菜、做飯,成爲了許許多多像我這樣的芸芸衆生的真實寫照。無數次簡單的重複中,每個人都在被消磨,漸漸地都漫漶了生命的真正意義。但是什麼又讓生命如此強大呢?

在傑克·倫敦逝世幾十年後,海明威在他的書中寫道“人可以被消滅,但是不能被打敗”。我們可能無法經歷《熱愛生命》中主角的絕境,但是在今年在武漢市突然爆發的疫情,對於每個生命來說都是巨大的考驗。在無差別攻擊的病毒面前,生命的.脆弱顯露無疑,甚至連消逝都是悄無聲息的。然而,傷痛過後,是舉國上下的抗擊疫情,馳援武漢。無數醫護人員夜以繼日的工作,從死神中搶來了無數生命。而全國上下,有口罩送口罩,有食品送食品,保障了武漢的正常運轉。在封城76天后,這座1100萬人口的城市從傷痛中恢復,再次煥發出了活力,生命在此刻閃出了光輝,詮釋了熱愛。

生命是什麼?不妨摸摸自己的脈搏,感受那鏗鏘有力的鼓點。生命或許是脆弱的,但又是如此頑強,所有不能擊敗他的挫折只會讓它浴火重生,更加強大。這就是生命,生生不息。

讀熱愛生命有感7

能夠說,《熱愛生命》描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離他遠去了,他陷入了困頓中。他該何去何從?

那時,他擁有的東西不多。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不明白還能撐多久;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一支槍,這是他防身的武器,卻找不出一根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他曾設想比爾會在前方等着他並與他一齊南下,結果比爾早死於狼口。飢餓的他也曾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可望不可及。

嚴峻的事實使他更感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創;他唯一能夠感愛到的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溫暖那顆失落無助的心,並給他以前行的些許勇氣,所以他視如珍寶般地細心包裹。文中有一個細節,他將那67根火柴數了4、5次仍“意猶未盡”地想再數數,這有點卑瑣的舉動也許看起來會很可笑,可是火,對於處在那樣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裏,是多麼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爲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時,威脅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獨,孤獨意味着無助。無助地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曠野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個單薄的生命。其次是飢餓,飢餓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他只能靠槳果之類充飢度日,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僅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掙扎着,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爲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着他的生命。最終是狼羣的威脅;狼羣在他周圍頻頻出現,他也曾看到狼羣捕食時那撕咬的血腥。當他應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因爲那昭示了他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爲生存權利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着對方的勝利。環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個茹毛飲血的原始時代,因爲適者生存。

文中沒有言說的是對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動證實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無所不能。因爲有信念,即使過着風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堅持着;因爲有信念,取捨就有了原則。再耀眼的黃金的光輝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爲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兇猛。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經過自我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爲了活着。是的,就是爲了活着,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向支撐着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終咬死了病狼。

讀到那裏,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爲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爲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頭,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爲“爲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爲“爲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着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爲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爲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而不是獸,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可是,當我應對小說中那個拋棄了同伴的比爾時,我又無法認定他就是一個壞人,認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現的就是惡的一面。因爲小說畢竟是虛構的,我不明白真實的生活會是怎樣,如果我是比爾,在那樣的環境中我會怎樣做?是不是一樣會棄他人於不顧,因爲我也想活下去,而受傷的同伴在那時是否就成爲了我的累贅?一樣是爲了求生,一樣是對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義凜然地譴責比爾的行爲嗎?什麼是善,什麼又是惡?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國的小說、電視劇裏,可能我們更多地會看到這樣的.情節:兩個同伴在應對生死威脅時,那個受傷的總會含着眼淚說:“你走吧,別管我了。”而另一個必須會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絕不會丟下你,背也要把你揹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塊兒”之類的豪言壯語,最終的結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報,兩個人一齊化險爲夷。可是,這真實嗎?是普遍存在於人性中的東西嗎?還是比爾的做法才代表了絕大多數人的選擇呢?在中國從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總是不怕死的,在應對民族大義和各種原則的時候,他不習慣妥協,喜歡把自我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壞人大都離不開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爾求生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們對他做出道德上的審判了。可是,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動機有很多,有的人是爲

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爲了拯救全人類,我覺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麼這個法律上的平等,就並沒有研究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爲一個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爲一個人的行爲不能給你以感動,就否定他求生的權利。最起碼,善與惡的界限不能這樣簡單地劃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潛質,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完美燦爛而不是醜陋邪惡的一面,我覺得是我們的教育和德育應當認真思考的。尤其是我們平日的教育環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蓋了一些潛在的危機,使我們看不出一些深層的本質;而真正展現出這些本質的時候,往往是一些危急關頭,這些時候,既是對教育最好的檢驗,卻又是教育最無力的時候。教育的作用在這樣的關頭是會獲得夢想的回報,還是無情的打擊,關鍵是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樣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卻總是理不清頭緒,無法清晰記錄,是遺憾,也是繼續思考的動力。

讀熱愛生命有感8

他一動不動地仰面躺着,現在,他能夠聽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氣,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來愈近,總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經過了無窮的時間,但是他始終不動。它已經到了他耳邊。那條粗糙的幹舌頭正象砂紙一樣地磨擦着他的兩腮。他那兩隻手一下子伸了出來——或者,至少也是他憑着毅力要它們伸出來的。他的指頭彎得象鷹爪一樣,可是抓了個空。敏捷和準確是需要力氣的`,他沒有這種力氣。

那隻狼的耐心真是可怕。這個人的耐心也一樣可怕。

這一天,有一半時間他一直躺着不動,盡力和昏迷鬥爭,等着那個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東西。有時候,疲倦的浪潮涌上來,淹沒了他,他會做起很長的夢;然而在整個過程中,不論醒着或是做夢,他都在等着那種喘息和那條粗糙的舌頭來舐他。

他並沒有聽到這種喘息,他只是從夢裏慢慢甦醒過來,覺得有條舌頭在順着他的一隻手舐去。他靜靜地等着。狼牙輕輕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緊了;狼正在盡最後一點力量把牙齒咬進它等了很久的東西里面。可是這個人也等了很久,那隻給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牀。於是,慢慢地,就在狼無力地掙扎着,他的手無力地掐着的時候,他的另一隻手已經慢慢摸過來,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鐘之後,這個人已經把全身的重量都壓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雖然還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臉已經緊緊地壓住了狼的咽喉,嘴裏已經滿是狼毛。半小時後,這個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體慢饅流進他的喉嚨。這東西並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裏的鉛液,而且是純粹憑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後來,這個人翻了一個身,仰面睡着了。

讀熱愛生命有感9

“熱愛生命”講的是一個由理智支配生命延續的故事:人生活着並經歷着痛苦,痛苦往往不可預知地奪取人的生命。如果比飢不擇食、寒不擇衣、慌不擇路的境遇還要悽慘百倍,這個人會命運如何呢?“熱愛生命”裏他的靈魂與身體雖然在共同前進或者說共同爬行,但卻是分離的,只憑一根遊絲連結在一起。他的身體極度虛弱,但已經不會感到任何疼痛了,也不覺得飢餓。一想到食物,他反而會覺得噁心,現在所做的一切完全是由理智支配的。事實上,感覺和熱情早已離他而去,他已經不會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經都已經昏睡過去了。然而,體內的生命力在驅使他前進——雖然已經筋疲力盡,但是生命仍不願離去。最終,他的的確確活了下來。

“投宿”這個故事中,醫生肯定地說道,“一旦暴露於野外,一個人便會大口喘氣,這樣他就將冰霜吸進了肺裏。他的肺會因此而變得冰冷,邊緣組織會被凍傷。壞死的組織結痂脫落,他便會頻頻乾咳,來年夏天就會死於肺炎,而他自己還對此感到莫名其妙。”這個故事不但讓讀者體味生命的意義,還學得了醫學常識。

“意外”這個故事中有這麼一句話——有那麼一部分人適於生存,可以擺脫原有習慣的束縛,不斷地對自己的生活加以調整。正如孫中山先生所說,“世界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亡。”只有不斷創新,勇於創新的人才能適應社會,才能帶領社會不斷髮展。

在舍與得之中,生命追尋的.不僅僅是安享,更是共同擔當的歷程。人們總是在不斷地做事情,也總是在不停地選擇着,無論他所做的行爲影響如何,這都是一個舍與得的過程。“義犬沃爾夫”在舍與得之中依然選擇了它的老主人,一個會讓它有“幹不完的活兒,還有飢餓,還有霜凍,以及其他各種各樣不幸的事——”的克朗代克人。

“幻日追蹤”這個故事裏夕特卡·查理爲了每月掙七百五十美元,陪着主人走在歷盡艱辛的旅程中。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一個大智慧,一種強光把一切照得亮堂堂的,我一下子把一切都看清楚了,明白了一個人活着不是爲了錢,而是爲了得到一種幸福,這種幸福沒有人可以給予、沒有人可以拿來買賣,這種幸福超過世上所有金錢的價值。

“一塊牛排” 故事中的湯姆·金現在是個老傢伙了,他感到這個世界對老傢伙一點兒也不友善。他現在除了下點兒苦力外,什麼也不會,而他的塌鼻樑和腫耳朵使得他連找這種苦力活兒也相當困難。自己當初要是學了一門手藝該多好啊!從長遠來看,有一門手藝在身是會好一些的。從沒有人這樣建議過他,然而他也明白,即便有人這樣向他建議,從內心深處他也不願意聽從的。

湯姆·金回想起年輕的時候,“那時日子可真好過:大把大把的鈔票——劇烈而又光榮的拳賽——休賽的時候就四處遊蕩——還有一大羣阿諛之徒跟在身後。人們都喜歡拍他的肩膀,和他握手,……那時的時光可真是爽啊!”現實中,多數人又何嘗不像湯姆·金一樣,正如顏真卿的古詩《勸學》裏所講——“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

“爲趕路者乾杯”的故事中的是這樣描述那個警察的:可他那個種族的人生性堅毅、倔強,除非在路上累得垮下來,他肯定會按照預先設定的速度前進,不會停下的。“強者的力量”故事中這樣描述團結就是力量——可住在陸脊那邊‘大山谷’的那些‘吃肉的’卻很抱團兒,他們一同打獵,一同捕魚,一同戰鬥。那十個“吃肉的”,每個人都有十個人的力量,因爲他們把大家的力量積聚在了一起,十個人打起仗來一條心。我們這邊有三十戶人家,六十個男人,可我們卻只有一個人的力量,因爲每人都是在獨自戰鬥。

“生命法則”故事告訴我們:我就像是去年的一片殘葉,只是輕輕地掛在枝幹上,只消第一縷微風,便會飄然而落。樹木生長、嫩柳吐翠發芽、黃葉飄落——這一過程已道盡了生命的整個歷程。

讀熱愛生命有感10

《熱愛生命》是我讀過的一本書,這本書給我介紹了達爾文的一生。 理斯、達爾文是19世紀英國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學家,他寫過好多書,比如《物種的起源》啊,《人類的起源》啊,《攀援植物》等等,都是在他筆下誕生的,一聽這書名就可以知道達爾文很喜愛大自然。

他在劍橋大學學習的經歷使他獲得了遊歷各大州的機會。經過5年的遊歷考察,遇到的困難和挫折使他成爲一位成熟的植物學家。 達爾文從兒童到成人,從成人到中年,從中年到老年,直到死,奮鬥了一生,一生都在研究大自然中的生物,探索大自然的奧祕,他死後,人們爲了紀念他,還將他葬在伊薩殼牛頓的旁邊呢!他一生都堅持着他自己的.興趣,永不改變,聽清楚,是一生呢!在想想我們,一會兒喜歡這個了,就對這個感興趣,一會覺得這個興趣不好了,又換另一個。

我們和達爾文比起來,可真是有着天壤之別啊! 我從這本《熱愛生命》中體會到了什麼纔是真正的堅持不懈,什麼是真正的堅忍不拔,什麼是真正的破釜成舟。達爾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 讀書一定要認真讀,才能真正讀懂,才能長知識,不然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讀熱愛生命有感11

生命是美好的,縱然有苦有累,也是七彩生活。

故事的主人公經歷了生活的困苦顛連,能做到這種地步也就是勝利,儘管他們輸掉了本錢,這次賭博的本錢。一切,總算剩下了這一點。生命的價值快樂和幸福,同時,生命也因爲酸甜苦辣的配合而更有價值。生活中的挫折與困難不是不幸,是調味品。

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調味品纔有滋有味,也許放的全部是辣醬、酸醋、苦瓜,但是,不同的菜適合不同的人。即使再愚笨,再蠢,活着也有希望,即使再貧窮,努力也會使生活好起來;即使你是盲人,有一絲光芒也要牢牢抓住。即使,你什麼也做不了,愚笨要樂觀,貧困要堅強,失明也要快樂,推開心中那道阻礙,你就是勝利者。現在,住在這裏的我們多麼快樂多麼幸福!貧困山區的孩子想讀書還沒得讀,我們卻不努力,他們睡什麼,枕什麼,坐什麼,讀什麼?生活在天堂,自己又怎麼想呢?

生活在世上是一件多麼快樂的事!他吃的.是生魚,穿的是破布,睡得是泥地;真的沒有,什麼都沒有,他有的僅僅是那條衰弱的命,常的是無盡苦。他這樣,勝利了。

讀熱愛生命有感12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通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爲了活着。是的,就是爲了活着,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着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讀到這裏,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爲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爲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爲“爲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爲“爲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着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爲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爲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讀熱愛生命有感13

《熱愛生命》,這無疑是一個非常簡潔的標題。一個簡單的動賓短語吸引了我,我奇怪地想知道這本書是否講述了同樣的身體殘疾和意志堅定的故事。

但是,原來《熱愛生命》絕不是我想象的那麼平淡,我被書中那個一直被作者稱爲“他”的掘金者吸引住了,震驚了!

19世紀下半葉至20世紀初,工業革命在美國肆虐,歐美資本主義國家進入壟斷資本主義時期。當時美國文壇流行“世紀末文學”的潮流,以死亡和病態爲中心,加劇了社會的悲觀厭世情緒。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作者創作了這樣一部感人的、發人深省的、讓人熱愛生活的小說。

有人說“小說源於生活,高於生活。”的確,《熱愛生命》是那個充滿“侵略性”的時代的真實寫照。誰能想象在回家淘金的路上被伴侶無情拋棄?更何況他(小說主人公)當時已經扭傷了腳。我想,如果我處於這樣的困境,不,不僅僅是困境。這是一個絕望的局面!我可能早就自暴自棄了,心裏剩下的只有等死。但是,他沒有放棄!他走在一條危險崎嶇的道路上,忍受着孤獨,對抗着寒冷、飢餓、野獸和疾病,應對着未知的未來。他不明白自己能不能活下來,但是他堅持,堅持,帶着對生活的期待堅持!故事是這樣展開的。

如今,我們很難想象飢餓是什麼樣的,也不會擔心“吃飯”這種簡單的事情。然而,爲了吃飽,他拼命追趕一隻腳疼得厲害的受傷松雞。可能有人會覺得“絕望”這個詞太重了,但也不算太重。如果他不能滿足他的飢餓,他將受到死亡的威脅!“有的時候,他只是一瘸一拐,靜靜的追。摔倒的時候咬着牙耐心的爬上去,或者頭暈的時候用手揉眼睛。”那每一個動作都顯示了他對生活的執着!看這部小說,我會爲他沉重的負擔感到鼻子酸酸的,也會被他幾乎不可能的堅持感動。一頁又一頁,情節一頁一頁展開。我猜他會不會在這樣絕望的情況下堅持,堅持爲生存而前進,在心裏默默爲他祈禱。加油!

故事還在繼續。就在他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隻生病的狼。他發現那隻病狼跟着他,舔着他的血,跟着他。早上,當他睜開眼睛時,他看到貪婪醜陋的病狼用飢餓的眼睛盯着他。“命運對他太苛刻了,然而,即使他快死了,他也不願意死。”就這樣,兩個垂死的生物拖着奄奄一息的屍體,在荒野中互相捕獵。爲了活着回去,打敗讓他生病的病狼,男人最終贏得了人與狼的戰鬥。他殺了狼,喝了狼的血,就像灌進肚子裏的鉛液一樣。最後,他得救了。”水手笑着遞給他一塊硬麪包。他貪婪地抓住它,像守財奴一樣看着它,然後把它塞進襯衫裏。”即使他得救了,飢餓帶給他的可怕的東西也不會鬆動。淘金回家的路上,他讓生活大放異彩。

《熱愛生命》的作者傑克倫敦曾經加入過淘金者的`行列,卻空手而歸。從此,他埋頭寫作。在傑克倫敦的作品中,我們常常感受到英雄情結。對生命本身的崇拜,對生命存在意義的追求原始形式和精神自由。

生活的堅毅就像書中的掘金者,可以對抗餓狼,可以獨自行走對抗摯友的背叛,可以在生病的時候咬着牙。回顧過去,中國著名外交家張騫也在各種困難和障礙下,爲國與國之間的和平與友誼而無畏地奮鬥!“梅花香自苦寒來”,難道只有絕境才能磨礪堅定的人生?我覺得不是這樣。無論是在已經逝去的漫長歷史中,還是在現在走向和平繁榮的現代社會中,還是在未知的未來世界中,堅定的生活永遠不會停止奔跑和挑戰困難!

讀熱愛生命有感14

一首《生命的歌唱》蕩氣迴腸。它唱出了經歷了生與死的考驗的汶川人民永不倒下的堅強。生命被汶川人民演繹的如此高亢。那麼,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蒙田又是如何看待生命的,學習了蒙田的《熱愛生命》,你又有什麼收穫呢,今天特地給大家整理了讀蒙田《熱愛生命》有感,一起來看看吧!

今天要講授蒙田的《熱愛生命》,我一直認爲現在的學生還小,還不適合接受關於生命之類的沉重話題。但是文章確實是經典,短小精悍。

文章開頭,蒙田變亮明自己的'觀點:生命是值得稱頌,富有樂趣的。繼而,作者認爲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懷着感恩的心去看待個體的生命。他說:“我們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賜,它是優越無比的,如果我們覺得不堪生之重壓或是白白虛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們自己。”這就進一步告訴世人,人生並不存在什麼不能承受的重,到處都是色彩斑斕,時時都是陽光彩虹,只不過我們還沒有修煉到這重境界罷了。

文中,蒙田還引用了古羅馬哲學家塞涅卡的名言:“糊塗人的一生枯燥無味,躁動不安,卻將全部希望寄託於來世。”這似乎是在說宗教的消極性,因爲宗教往往認爲此生的痛苦是合理的,是人類在贖罪,贖罪結束了,人就可以在來世進入天堂。看來,蒙田對這種觀點是持懷疑態度的。

“我想靠迅速抓緊時間,去留住稍縱即逝的日子;我想憑時間的有效利用去彌補匆匆流逝的光陰。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暫,我愈要使之過得豐盈飽滿。”文章的結束,作者告訴了讀者怎樣去熱愛生命。熱愛生命不是簡單地享受生活,而是勤奮創造,充實自己的人生。只有這樣,人的一生纔不會在碌碌無爲中度過。

禁不住又想起了奧斯特洛夫斯基的話: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

讀熱愛生命有感15

要寫篇讀後感,我選擇了《熱愛生命》,因爲它還不算太長。蔣子龍在提到這篇小說時說:“有一天接到一個朋友病重的消息,趕到醫院去探望,他躺在牀上,吃力地說這他最想說的幾句話:原知死後萬事空,人爲什麼還要活着?爲什麼還要受許多罪?回答病人的問題是很困難的,回答一個高智商的病人提出的問題就更難了……”這個關於“熱愛生命”的故事就從“TOBEORNOTTOBE”的問題談起的。

一切,做算剩下了這一點——他們經歷了生活和動亂;能做到這樣也就是勝利,儘管他們輸掉了賭博的本錢。

這首詩將我再次引入了傑克·倫敦的世界──一片蒼茫的大地,一個沒有人的氣味的空間。

“淘金潮”中的阿拉斯加,兩個被寒潮緊緊追趕的淘金者,沒有子彈的來複槍,兩袋金子和一羣狼——這就是舞臺上的全部。淘金者試圖抓住維繫他們與人類社會的最後一絲生機,逃離渺無人煙的北美寒溫帶叢林,躲避大自然無情的“追殺”。此時此地,“優勝劣汰的自然競爭法則”是唯一的法律,他們必須憑藉自己的力量在冰封之前回到來時的港口。

“他”在涉水時扭傷了腳踝,“他”的夥伴毫不猶豫地拋棄了“他”──這個小小的“兩人社會”在瞬間便分崩離析了,人類社會的一切律法、倫理、道德都被拋進了北冰洋刺骨的寒流。現在,“他”不得不作爲一個生命個體來面對大自然的挑戰。“工具”──這是他唯一的.優勢,也是人類社會給他的最後的饋贈。這個北美叢林中的魯賓遜,緊緊抓住來複槍、白鐵罐子、火柴、毛毯,這就是生的希望。與充滿了非理性因素的人類社會相比,自然顯然要冷酷得多,它要求的是公平──絕對公平的較量。在大自然的步步進逼下,他不得不一再作出妥協,鹿皮袋裏的金子扔了一半,再扔了四分之一,最後全部拋棄(此時他連一個淘金者的身份也放棄了)。來複槍、白鐵罐先後不知去向,毛毯也撕完了,火柴丟了三分之二(可他連生火的力氣也沒了)。當他身上的外套被一層層的撕去之後,他才發現自己只是一個直立行走的四足獸而已。

如果他最終的結局像他的同伴一樣被羣狼撕成碎片,那麼評論家們顯然會將傑克·倫敦定位在一個悲觀主義的作家(或者是世界觀過於消極)──正如他們對於《老人與海》的評價。可是傑克·倫敦更願意將自己定位在“殘忍”之上。他讓人降格到了動物的層面,憑藉着本能與大自然較量一番。

爲了公平起見,傑克·倫敦給這個奄奄一息的淘金者選了個很合適的對手──一匹狼,一匹奄奄一息的病狼。請留意一下對於這匹狼的描繪:

那雙尖耳朵並不像別的狼那樣豎得筆挺;它的眼睛昏昏的,滿布血絲;腦袋好象無力地、苦惱地耷拉着。這個畜牲不斷地在太陽光裏眨眼。它好象有病。正當他瞧着它的時候,它又發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聲音。

這樣的一匹狼我未曾在任何小說中讀到,也不可能在齊秦的歌聲中聽到。它是獵手,也是獵物,是生命,也是弱者,是被羣體拋棄的孤兒,也是一團渴望生存的火焰。

接着是一場勢均力敵的拉鋸戰:人和狼,吃掉對方是它們唯一的生機,於是它們不得不選擇了等待,等待對方力竭倒地的那一刻。飢餓、寒冷、疲倦、傷痛都已融化在這“慢性自殺”般的等待之中──當痛苦不成其爲痛苦之時,這纔是真正的痛苦。

讓我們再來看看這場較量的決勝時刻:

(他)覺得有條舌頭在順着他的一隻手舐去。他靜靜地等着。狼牙輕輕地扣在他的手上;扣緊了;狼正在盡最後一點力量咬進它等了很久的東西里面。可是這個人也等了很久,那隻給咬破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牀。於是,慢慢地,就在狼無力地掙扎着,他的手無力地掐着的時候,他的另一隻手已經慢慢地摸過來,一下子把狼抓住。

這場神聖的殺戮像電影的慢鏡頭在我們眼前一幀一幀地跳動,唱詩班如天籟的歌聲敲打着我們的耳鼓,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體慢慢地流進他的喉嚨”,一種血液的紅色填充了整個畫面。終於,我們欣賞到了生命本來的顏色。

很喜歡傑克·倫敦粗放的筆鋒,更欣賞他對於生命的虔誠。生命的存在要高於存在的生命,這就是他所要告訴我們的。半個世紀之後,一個叫薩特的人也說了類似的話,而且被更多的人所認同。

在很長一段時間裏,“熱愛生命”已成爲了一個時髦的口號,人們在這個口號下努力追尋着各自生命的意義,並將這種意義外化爲各種各樣的物質享受和精神體驗。人成爲了這種“意義”的承載,而社會便成爲“意義”的價值評判。傑克·倫敦似乎想讓人們看清自己的本來面目,他不留情面地撕去了社會披在人們身上的層層僞裝,引導人們從動物的基點上來思考生命:我們是否在社會中待得太久,忘卻了大自然的氣息?

迴歸自然,不只是要親近自然環境。恢復人自然的本性,還要走很長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