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發言人

白宮新聞祕書誕生於宣傳需要,羅斯福首個任期開300場發佈會

美國發言人

美國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和發展政治信息化的國家,新聞發言人制度化建設使美國政府信息公開有了可靠的實現渠道。1829年上任的美國第七任總統安德魯•傑克遜最早聘用總統新聞發言人,宣傳助手阿莫斯•肯德爾承擔了向國會和公衆宣傳政治理念的重要任務。自他之後的幾任新聞發言人是以私人祕書出現,直到1857年麥金利總統上臺,新聞宣傳助理纔開始領取政府薪水。

富蘭克林·羅斯福執政期間,當過記者的史蒂夫•厄爾利被任命爲首任白宮新聞祕書。厄爾利向羅斯福闡述職業規劃就要求不受限制地聯絡總統,直接向總統彙報自己的觀點和評論。他還取消了事先提交問題的做法,提醒總統注意記者們可能提出的問題。羅斯福首個任期內先後舉行了300多場新聞發佈會。從那時起,記者在發佈會最後總會說,“謝謝你,總統先生,XXX提問到此結束。”這個傳統一直延續到今天。[詳細]

立法促使新聞發言人從主動宣傳向被動尊重公民知情權轉型

20世紀40年代末,美國新聞界開展了爭取信息自由和公開記錄的運動。60年代,美國新聞界又從人權之不可剝奪性、不可替代性、不可降低性等角度強化了“知情權”概念。1966年,美國頒佈了《信息自由法》。該法律規定:公衆有權向聯邦政府機關索取任何材料;如果政府機關拒絕公衆的特定請求必須說明理由等等。此後的.《陽光下的政府法》規定,50多個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成員的聯邦部門舉行會議要公開。通過立法,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由主動宣傳,轉向被動尊重公民的知情權。[詳細]

“講真話,不撒謊,不掩蓋”等公開運作原則被用於所有對外公佈信息的美國官員

公開運作原則由福特總統新聞祕書內森闡述並持續使用至今,甚至被用於所有負責對外公佈信息的美國官員。從內森上任的第一天起,他就總結設定了這樣一套原則:講真話,不撒謊,不掩蓋,親自公開壞消息,越早公開越好,加上自己的解釋。

規範新聞記者與政府官員關係的基本規則建立後,關於“公開”、“背景”以及“不公開”信息發佈規範也基本延續下來。“公開”信息顧名思義是對大衆公開的,記者在報道時可說明消息來源人的姓名。 “背景”信息意味着信息來源人雖將消息提供給記者,但記者在報道時不可透露其姓名。 “不公開”信息則是指,記者不可以以任何方式公開使用所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