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赤坎區國小一年級招生辦法

2017年赤坎區秋季國小一年級報名時間:2017年7月15日—16日,補報時間:2017年7月22日—23日。招生對象是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赤坎區國小一年級招生辦法,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赤坎區國小一年級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

赤坎區屬學校(含公辦和民辦)國小一年級招生對象是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滿6週歲),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

(一)赤坎區戶籍適齡兒童。

(二)法定監護人(根據民法通則第16條的規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擔任監護人)爲赤坎區戶籍,並在赤坎區有合法穩定住所的非赤坎區戶籍適齡兒童。

(三)法定監護人或適齡兒童本人在赤坎區持有《房地產權證》的非赤坎區戶籍適齡兒童。

(四)在赤坎區連續居住半年以上(含半年),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收入來源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五)符合省、市、區有關優待政策的適齡兒童。

  二、招生辦法

(一)赤坎區戶籍適齡兒童按人戶一致(戶籍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一致)的原則安排入讀對口學區學校,未能提供實際居住地相關證件的,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學位。人戶分離(戶籍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以實際居住地爲主安排入讀對口學區學校。

(二)法定監護人爲赤坎區戶籍,並在赤坎區有合法穩定住所的非赤坎區戶籍適齡兒童,採取隨機派位的方式抽取公辦學位。

(三)異地務工人員在赤坎區連續居住五年以上(含五年)、有戶籍部門簽發的居住證(外市的須提供)、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並依法納稅的隨遷子女,採取隨機派位的方式抽取公辦學位。

(四)異地務工人員在赤坎區連續居住半年以上(含半年),有戶籍部門簽發的居住證(外市的須提供)、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並依法納稅的隨遷子女,採取隨機派位的方式抽取公辦學位。在公辦學位不能滿足隨遷子女入學需求的情況下,家長可到民辦學校辦理入學申請(“五年”、“半年”是指2017年4月30日止倒推連續計算滿“五年”或“半年”)。

(五)軍人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市軍分區政治部關於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政組幹[2014]8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法定監護人是烈士、在赤坎區居住或工作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引進人才、華僑等優待對象的適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照省、市、區有關優待政策執行。

(七)湛江鋼鐵和中科煉化基地搬遷戶適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照《市政府工作會議紀要([2009]34號)》和《關於湛江鋼鐵基地搬遷戶子女入學安置工作的意見》(湛教[2009]61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八)持有赤坎區商品房完全產權《房地產權證》的非赤坎區戶籍人員,權屬人適齡子女入學,按照房產地址安排入讀對口學區學校。但如果學區學校學位不足,則採取隨機派位的方式抽取公辦學位;持有非完全產權《房地產權證》(房產份額不足100%)的,其適齡子女入學,採取隨機派位的方式抽取公辦學位。

(九) 民辦國小招生方案(內容包括辦學特色、招生計劃、招生辦法、諮詢方式和收費標準等)由各民辦學校制定,經區教育局審覈同意後組織實施。

  三、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7年7月15日—16日

補報時間:2017年7月22日—23日

  四、報名辦法

家長鬚在指定時間內到居住地所屬的學校報名。家長只能選擇1所學校報名,不能多校報名,否則將取消入學資格。

報名時,家長鬚填寫《2017年赤坎區國小一年級入學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並按要求提交入學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一式兩份(材料用A4複印紙,按指定順序裝訂)。

赤坎區適齡兒童戶口掛靠在親戚或朋友戶口上的,須回法定監護人戶口所在地所屬的學校報名,否則不予以錄取。

  五、入學證明材料

(一)赤坎區戶籍適齡兒童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審覈後,提交戶主、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頁複印件。

2.房產證或網籤購房合同原件及複印件,同時須提供購房發票和稅票原件及複印件,審覈後,提交複印件。

3.適齡兒童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審覈後,提交複印件。

(二)法定監護人爲赤坎區戶籍,其非赤坎區戶籍適齡兒童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審覈後,提交戶主、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頁複印件。

2.赤坎區半年以上(含半年)社保清單原件,或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審覈後,提交複印件(社保清單須提交原件)。

3.適齡兒童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審覈後,提交複印件。

(三)異地務工人員在赤坎區連續居住五年以上(含五年)的隨遷子女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審覈後,提交戶主、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頁複印件。

2.居住證(外市的須提供)原件和複印件,審覈後,提交複印件。

3.赤坎區五年以上(含五年)社保清單原件,或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審覈後,提交複印件(社保清單須提交原件)。

4.適齡兒童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審覈後,提交複印件。

(四)異地務工人員在赤坎區連續居住半年以上(含半年)、五年以下的隨遷子女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審覈後,提交戶主、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頁複印件。

2.居住證(外市的須提供)原件和複印件,審覈後,提交複印件。

3.赤坎區半年以上(含半年)社保清單原件,或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審覈後,提交複印件(社保清單須提交原件)。

4.適齡兒童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審覈後,提交複印件。

(五)在赤坎區持有完全或非完全產權《房地產權證》的,其非赤坎區戶籍適齡子女須提交以下材料

1.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審覈後,提交戶主、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頁複印件。

2.房產證或網籤購房合同原件及複印件,同時須提供購房發票和稅票原件及複印件,審覈後,提交複印件。

3.適齡兒童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審覈後,提交複印件。

(六)符合有關優惠政策的適齡兒童

家長鬚攜帶相關有效證明材料到赤坎區教育局教育股報名,教育股將證明材料報相關部門審覈確認。

  六、材料審覈和責任追究

(一)學校審覈

學校須分類整理入學證明材料,學校領導和經辦人審覈原件後須在複印件上簽名、加蓋學校公章,在指定時間內上報赤坎區教育局教育股。同時,學校須填寫表格《2017年赤坎區國小一年級報名信息彙總表》和證明材料分類表格,並將其電子版發送到赤坎區教育局教育股郵箱)。

(二)相關部門審覈

赤坎區教育局收集、整理、進一步審覈報名證明材料後,送相關部門覈實。

1.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負責審覈居住證和戶口簿。

2.赤坎區組織相關人員審覈房產證或網籤購房合同。

3.湛江市赤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審覈社保清單。

4.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赤坎分局負責審覈營業執照。

相關部門將覈實結果報赤坎區教育局,由該局在赤坎區教育信息網(網址)和學校公佈證明材料審覈通過的名單。

(三)責任追究

凡提供虛假入學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入學資格,並視情況將相關人員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紀查處。

審覈材料人員在審覈材料的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視情況將相關人員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紀查處。

  七、錄取辦法和公佈方式

(一)第一批錄取

1.赤坎區戶籍適齡兒童(能提供實際居住地相關證件的)。

2.赤坎區戶籍適齡兒童(未能提供實際居住地相關證件的)。

學位安排:第1類按照就近入學原則,按學區直接錄取;第2類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學位。

區教育局在赤坎區教育信息網(網址)和學校公佈錄取名單及錄取學校,同時公佈“第一批錄取”後學校剩餘學位,開始“第二批錄取”。

(二)第二批錄取

3.持有完全產權《房地產權證》權屬人的適齡子女。

學位安排: 按照就近入學原則,按學區直接錄取。但如果學區學校學位不足,則採取隨機派位的方式抽取公辦學位(根據房地產權證的地址,在有學位的公辦學校中,按照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進行隨機派位)。

(三)第三批錄取

4.異地務工人員在赤坎區連續居住五年以上(含五年),其隨遷子女。

5.法定監護人爲赤坎區戶籍,其非赤坎區戶籍的適齡子女。

6.持有非完全產權《房地產權證》權屬人的適齡子女。

學位安排:採取隨機派位的方式抽取公辦學位。

家長在填寫《申請表》時,須從以下四個片區學校中選擇其中1個離居住地相對就近的片區學校參加隨機派位。如果被選擇的片區學校的學位已滿,系統將自動轉向其它學位未滿的片區學校進行隨機派位。

學校分片情況(“第三批錄取”學校片區選擇):

第一片區學校:二小 二十四小 二十九小

第二片區學校:三小 十五小 八小(舊校區)十六小 十九小

第三片區學校:四小 六小 十七小 二十一小 十五中

第四片區學校:八小(新校區) 三十二小 十七中 二十八中

以上學校在第一、第二批錄取後,還有學位剩餘的情況下參加隨機派位,錄取滿額則不再參加隨機派位,屆時以赤坎區教育信息網(網址)公佈學校名單爲準。

(四)第四批錄取

7.異地務工人員在赤坎區連續居住半年以上(含半年)、五年以下,其隨遷子女。

學位安排:採取隨機派位的方式抽取公辦學位。

家長在填寫《申請表》時,須從以下四個片區學校中選擇其中1個離居住地相對就近的片區學校參加隨機派位。

學校分片情況(“第四批錄取”學校片區選擇):

第一片區學校:二小 八小(新校區) 八小草蘇校區

二十四小 二十九小 二十八中

第二片區學校:三小 八小(舊校區) 十五小 十六小

十六小新坡校區 十九小

十九小福建校區

第三片區學校:四小 四小東山校區 六小 十七小

二十一小 十五中

第四片區學校:三十二小 十七中 十九中 二十五中

以上學校在第一、第二、第三批錄取後,還有學位剩餘的情況下參加隨機派位,錄取滿額則不再參加隨機派位,屆時以赤坎區教育信息網(網址)公佈學校名單爲準。

如果公辦學校學位不足,家長可到民辦學校申請入學。

隨機派位由赤坎區教育局組織,公證部門現場公證、區檢察院派員現場監督、現場邀請若干名家長參與監督,當場公佈隨機派位入圍名單和錄取學校名單,同時也在赤坎區教育信息網(網址)和學校公佈。

  八、民辦學校招生

1.民辦學校須制定招生計劃和招生方案,並在招生前報備赤坎區教育局。民辦學校可與公辦學校同時開始招生,也可提前進行,但不能突破招生計劃。

2.凡經家長確認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列入公辦學校招生對象。

  九、入學通知

家長鬚在8月20日到錄取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並在指定時間內到學校辦理註冊手續。

  十、工作要求

1.全面實行陽光招生。招生工作開始前,赤坎區教育局將通過赤坎區教育信息網(網址)、報紙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包括學區劃分、入學條件、報名時間、報名地點、證明材料、招生程序、錄取辦法、諮詢電話等)。

2.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組織學習《義務教育法》,使廣大羣衆進一步明確實施義務教育的重要意義、責任及義務。各校要對國小一年級招生工作高度重視,動員赤坎區所有適齡兒童入學,確保適齡兒童100%入學。

3.學位安排嚴格貫徹落實廣東省《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實施辦法》。

  十一、工作機構

爲使招生工作科學有序、高效運轉、公正透明,成立赤坎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組織。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和協調招生工作;各學校成立由校長負總責、本校人員組成的招生工作小組,落實相關工作。

  十二、其它

1.招生工作諮詢電話設在赤坎區教育局,電話號碼是3328494;招生工作投訴電話設在赤坎區監察局,電話號碼是8208087。

2.本實施意見由赤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本實施意見未涵蓋的情況,由赤坎區招生領導小組研究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