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新興縣一年級新生招生辦法

爲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招生秩序,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縣直屬國小(實驗國小、翔順實驗學校、惠能國小)2017年秋一年級新生招生辦法。

2017年秋新興縣一年級新生招生辦法

以下是新興縣一年級新生招生辦法,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一、招生對象

縣直屬國小一年級新生招生對象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 城區戶籍(含原城關鎮和環城鎮)或本縣戶籍其法定監護人在城區擁有獨立房產。

2. 未取得國小學籍,年齡須滿6週歲(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

3. 身體健康、智力正常。

其中縣實驗國小招生範圍爲北至城西路、環城北路、環城中路、城東路的城區範圍;翔順實驗學校招生範圍爲南至城西路、環城北路、環城中路,東至大園路、新州大道的城區範圍;惠能國小招生範圍爲西至大園路、新州大道,南至城東路、環城北路的.城區範圍(詳見招生範圍區域圖)。

  二、招生辦法

符合條件報名的適齡兒童少於計劃招生數的,採用約談直接錄取辦法;符合條件報名兒童多於計劃招生數的,分別由學校組織電腦隨機抽籤確定招錄對象(雙胞胎兒童取同一個號碼參加抽籤,未被招錄的適齡兒童將由新城鎮中心國小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統籌安排入讀國小,具體招生辦法由新城鎮中心國小公佈)。

  三、招生工作流程

(一)公佈計劃,發佈信息。

6月上旬,將縣直3所國小一年級新生信息的當年招生計劃在縣教育局網站、教育微信平臺和學校網站、微信平臺、校門前對外公佈。

(二)提交資料,接受報名。

6月22日到6月24日接受報名(具體時間以招生公告爲準),家長帶備以下資料到學校填寫報名表:

1. 兒童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戶主頁和報名兒童頁,複印在同一張A4紙上);

2. 非新城鎮城區戶籍的本縣戶籍兒童如法定監護人在縣城購置房產的,帶上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原件及複印件和兒童出生證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上寫上家長和兒童姓名。

3. 兒童1張小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相片。

(三)資料審覈,公示報名名單。

由學校組織人員對家長提交資料進行審覈、查驗,6月26日至6月29日分別在報讀學校門前公告欄公示經審覈合符報名資格的兒童名單。

(四)確定錄取名單。

符合條件適齡兒童報名人數少於計劃招生數的,組織約談確定招錄兒童。

符合條件適齡兒童報名人數多於計劃招生數的,學校分別組織電腦隨機抽籤確定招錄對象。其工作安排如下:

1. 電腦抽籤時間:6月30日(具體時間以招生公告爲準);

2. 監督現場抽籤人員:縣紀檢監察、縣教育局有關領導,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代表,報名兒童家長代表等;

3. 電腦抽籤辦法:將所有報名兒童的基本信息等輸入電腦,採用經審覈認可的電腦隨機抽錄程序進行抽籤,按1:1比例確定錄取名單。

(五)公示錄取名單,辦理入學註冊。

將電腦抽籤(或約談)產生的錄取名單在學校門前公告欄、學校微信公衆平臺、學校網站公示3天。經公示無異議後辦理入學註冊手續。註冊時須帶報名兒童及原提交證件的原件再次進行復核,如學生身體和智力情況不適宜進校就讀或因提供虛假資料、在規定時間未前往相應學校參加審覈和註冊的,取消錄取資格。

  四、其他事項

1. 非城區戶籍的軍烈屬、助藏援疆或屬縣政府確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可按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同等辦法接受報名。

2. 每個符合條件的兒童只能報讀一所學校。

3. 惠能國小新生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在縣翔順實驗學校寄讀。2018年9月搬至新建成的縣惠能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