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淀區義務教育入學政策

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實行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職責共同負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的體制。以下是關於海淀區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2017海淀區義務教育入學政策

  建立國中新生學籍檔案

政策變化要點

1.國小繼續實施六年一學位,逐步推進多校劃片入學方式

2.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入學資格條件的審覈

3. 小升中取消“推優”,增加“登記入學”,降低特長生招生比例

1國小繼續實施六年一學位,

逐步推進多校劃片入學方式

2017年,海淀區將繼續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地址、就讀學校實施記錄,與2016年該地址入學信息進行比對,自該套住房地址用於登記入學之年起,原則上六年內只提供一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自2017年起,根據學校分佈、學位供給、戶籍、房產、居住年限等因素,海淀區將逐步推進多校劃片入學方式。

今後,海淀區將進一步嚴格單校劃片入學條件,擴大多校劃片入學適用範圍,逐步由單校劃片爲主入學過渡到單校劃片與多校劃片相結合的方式。

2加強部門聯動,

加大對義務教育入學資格的審覈

2017年,海淀區將加強部門聯動審覈,區教委將聯合各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各相關委辦局,共同加強對入學資格的審覈,特別是對戶籍情況、實際居住地的審覈,凡不符合戶籍管理相關規定、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均不得作爲入學資格條件。

今年,區教委將聯合多部門加大對申請人的戶籍情況、實際居住地的審覈,嚴格審覈入學條件。對於部分熱點區域內的空掛戶、集體戶、戶口掛靠等情形,凡不符合戶籍管理相關規定的,均不得作爲入學資格條件;凡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如過道房、車庫房等情形,及租住違法建設房屋、辦公用房、地下室、多人合租等情形,違反國家和北京市房屋租賃規定租住轉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軍產房等情形的,均不得作爲入學資格條件。

3小升中取消“推優”,增加“登記入學”,

  降低特長生招生比例

2017年小升中入學,海淀區全面取消“推優”,增加“登記入學”,降低特長生招生比例,進一步優化入學途徑。

增加登記入學方式。堅持全面保障機會公平、促進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在2017年小升中入學中,海淀區增加登記入學方式,並將全區所有公辦國中校都納入登記入學範圍。符合海淀區國中入學條件的國小畢業生,均可以按照自願原則,依據區教委劃定的`登記入學區域,選擇1-3所公辦國中申請登記入學。

進一步減少特長生招生比例,特長生比例控制在國中招生總人數的4%以內。嚴格執行市教委有關規定,經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的學校,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間,面向海淀區內招收特長生。

2017年,海淀區將根據全市的統一安排,繼續於5月1日啓動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5月8日至31日完成國小和國中入學信息採集工作。

  入學條件

(一)國小入學條件

按照免試就近原則,凡年滿6週歲(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在海淀區申請入學,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海淀區戶籍;

2.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實際居住地在海淀區(需提供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的合法房產證明);

3.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我區接受國小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本人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全家戶口簿等相關材料,並通過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聯合審覈。”

加強部門聯動審覈。區教委將聯合各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共同加強對入學資格的審覈,特別是對戶籍、實際居住地的審覈,凡不符合戶籍管理相關規定、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均不得作爲入學資格條件。

(二)國中入學條件

完成國小教育的適齡少年,申請在海淀區升入國中的,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 1.具有海淀區學籍;

2.學籍不在海淀區,但全家戶籍在海淀區或實際居住地在海淀區的本市戶籍國小畢業生(需提供學生法定監護人的合法房產證明);

3.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區接受國中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本人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全家戶口簿等相關材料,並通過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聯合審覈。”

(三)下列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按照海淀區戶籍對待

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准書》、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海淀區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等證明的適齡兒童少年。

  入學方式

(一)國小入學

按照北京市教委文件要求,凡符合入學條件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均須通過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參加海淀區學齡人口信息採集;在規定時間內,持全家戶口簿、房產證明等資料,隨監護人到責任學校進行信息審覈,辦理登記入學手續。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須登錄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參加學齡人口信息採集;相關證明材料按照《2017年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海淀區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覈細則》,經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聯合審覈通過後,按要求取得《學齡人口信息採集表》;在規定時間內,隨監護人到居住地對應學校聯繫就讀。學校接收有困難的,由學區協調解決。

2017年,我區繼續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地址、就讀學校實施記錄,與2016年該地址入學信息進行比對,自該套住房地址用於登記入學之年起,原則上六年內只提供一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自2017年起,根據學校分佈、學位供給、戶籍、房產、居住年限等因素,逐步推進多校劃片入學方式。

(二)國中入學

除九年一貫制學校國小畢業生直升本校國中外,其他國小畢業生通過以下方式升入國中:

1.登記入學。符合海淀區國中入學條件的國小畢業生,按照自願原則,依據區教委劃定的登記入學區域,選擇1-3所公辦國中申請登記入學。

2.特長生入學。經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的學校,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面向本區招收特長生。體育、藝術和科技專業水平突出的學生,經本人自薦,所在學校審定,可擁有特長生推薦資格,申請參加招生學校的特長生專業考查。特長生招生項目和數量向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方向傾斜。

3.公辦寄宿學校(班)入學。經區教委批准的具備招收寄宿生資質的公辦學校(班),嚴格按照公示的本年度招生計劃,依據《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面向本區招生。

4.民辦學校招生。經區教委批准的具備當年招生資質的民辦學校,按照公示的本年度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招生。

5.派位入學。符合海淀區國中入學條件的國小畢業生,原則上以就讀國小所在招生區域爲界進行統一分配。

(三)保障殘疾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各學校對居住在義務教育服務範圍內,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安排其隨班就讀,實現“零拒絕”。特殊教育學校要按時做好新生入學工作。

(四)凡屬海淀區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人才子女入學,按相關規定,由區教委協調解決。

駐區高校、科研機構等單位舉辦的子弟學校,其主辦單位的職工子女可按單位與學校商定的條件進入學校學習。

對持有烈士子女、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身份證明的學生以及臺籍學生,按相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