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房屋鑑定報告

本報訊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日前發出通知稱,從今年8月起試運行“廣州市房屋安全鑑定報告管理系統”,原“危險房屋鑑定報告管理系統”的使用將予以相應調整。據介紹,新系統試運行時間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爲8月1日 9月30日,新、舊系統並行階段,各房屋安全鑑定單位要將出具的鑑定報告同時在新、舊系統中填報、上傳。第二階段爲10月1日 12月31日,新系統-獨立試運行階段。

危險房屋鑑定報告

各位領導,大家好:

這次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由我給大家講解《農村危險房屋鑑定技術導則》(試行)這一課,因爲本人水平低,我講的不是很全面、很深刻,只能是提綱挈領泛泛而談 。

這本書雖然很薄,但內容很深,涉及量測結構或結構構件的位移、變形、裂縫等參數、統計分析和評估等很多內容,就以上內容,我歸納了六個大問題:

第一個是總則

第二個是術語和符號

第三個是鑑定程序、評定方法和等級劃分

第四個是場地危險性鑑定

第五個是房屋危險性定型鑑定

第六個是附錄B農村房屋安全鑑定報告如何填寫

第一個大問題、總則

農村建築指農村與鄉鎮中層數爲一、二層的一般民用房屋。相對於城市建築,我國農村建築具有單體規模矮孝造價低廉、安全度水平偏低等特點。由於農村建築存在主體結構材料強度低(如土木、磚木、石木結構)、結構整體性差、房屋各構件之間連接薄弱等問題,多數房屋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安全隱患。

1、爲確保既有農村房屋的安全使用,正確判斷農村房屋結構危險程度,及時治理危險房屋,制定本技術導則。

2、本技術導則適用於既有農村房屋的危險性鑑定。

3、本技術導則在農村房屋的危險性鑑定會考慮場地的影響。

4、對常見農村房屋類型給出定性及定量鑑定方法。首先採用定性鑑定方法,對於鑑定結果爲D級房屋,再進行定量鑑定。

5、危險房屋(簡稱危房)的概念爲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可能喪失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爲危險房屋。危房以幢(zhuang)爲鑑定單位。

前面提到的“既有”房屋應是指已投入使用的房屋。房屋是指固定在土地上,有屋面和圍護結構,可供人們直接地在其內部進行生產、工作、生活、學習、儲藏或其他活動的建築物,房屋一般都以平方米麪積計算。 凡正在建造的工程,即使是房屋,由於它處於形成階段,不屬於完成了的房屋,所以理應排除在外。這就區別:“工程驗收”和“房屋鑑定”兩類標準的分界線。

由於農村房屋類型較多,爲了實現房屋類型的基本覆蓋,並考慮到農村的技術水平及可操作性等因素,本導則推薦採用以定性鑑定爲主、定量鑑定爲輔的鑑定方法。對於常見結構類型房屋,一般情況下可直接採用定性鑑定結果,必要時才採用定量鑑定方法進行再判。

由於對房屋承載力計算、房屋傳力體系的調查、房屋荷載調查、結構驗算的成本太高,農村專業技術力量和技術裝備有限,且絕大多數房屋都沒有經過設計,難以有效實施。所以規範條文將承載力驗算僅作爲有條件的少數地區進行,大多數地區不考慮承載力驗算,而通過房屋表象評估來實現對承載力的判斷。這樣提高本導則在農村地區的可操作性。

第二個大問題、術語和代號

首先我們應該把我們常用的術語、代號記住,術語主要是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工程結構設計基本術語和通用符號》等給出的。對農村各類房屋的結構類型進行界定,明確各結構類型的定義及所包含的基本形式 。

一、術語

什麼是場地:場地就是被鑑定房屋所在地,具有相似的工程地質條件。其範圍相當於自然村或不小於一平方公里的平面面積 。

什麼是生土結構房屋:生土結構房屋就是由原生土、生土牆作爲主要承重構件的房屋。

什麼是木結構房屋:木結構房屋是由木柱作爲主要承重構件,生土牆、 石牆作爲圍護牆的房屋。主要包括穿鬥木構架、木柱木屋架、木柱木樑房屋。

二、代號

房屋危險性鑑定使用的代號 :小寫a、b、c、d是房屋組成部分危險性鑑定等級;大寫A、B、C、D是房屋危險性鑑定等級 。

第三個大問題、 鑑定程序、評定方法和等級劃分

一、鑑定程序見下圖(3.1.1)八個方框 :

1、受理委託:根據委託人要求,確定房屋危險性鑑定內容和範圍;

2、 初始調查:收集調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資料,並進行現場查勘;

3 、場地危險性鑑定:收集調查和分析房屋所處場地地質情況,進行危險性鑑定;

4 、檢查檢測:對房屋現狀進行現場檢測,必要時,宜採用儀器量測和進行結構驗算;

5、 鑑定評級:對調查、查勘、檢測、驗算的數據資料進行全面分析,綜合評定,確定其危險等級,包括定性與定量鑑定;

6、 處理建議:對被鑑定的房屋,提出原則性的處理建議;

7 、出具報告:報告式樣應符合本導則附錄B(第15頁)的規定。

二、評定方法和等級劃分

1、房屋危險性場地鑑定:按房屋所處場地,評定其是否爲危險場地。

2、房屋危險性定性評定:在現場查勘的基礎上,根據房屋損害情況進行綜合評定,房屋危險性等級可分爲大寫A、B、C、D四個等級。

3、房屋危險性定量鑑定:採用綜合評定,綜合評定應按三層次進行:第一層次應爲構件危險性鑑定,其等級評定可爲危險構件(Td)和非危險構件(Fd)兩類;第二層次應爲房屋組成部分危險性鑑定,其等級可分爲小寫的.a、b、c、d四等級;第三層次應爲房屋危險性鑑定,其等級可分爲大寫的A、B、C、D四等級。

A級:結構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未發現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

B級:結構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個別結構構件處於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安全,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

C級:部分承重結構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

D級:承重結構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

第四個大問題 場地危險性鑑定(第6頁)

本導則依據房屋所在場地對房屋作出鑑定,如房屋處於危險場地,則無論房屋上部結構如何,即可直接判定爲危險房屋。

下列情況應判定房屋場地爲危險場地:

1、對建築物有潛在威脅或直接危害的滑坡、地裂、地陷、泥石流、崩塌以及岩溶、土洞強烈發育地段;

2、暗坡邊緣;淺層故河道及暗埋的塘、浜、溝等場地;

3、已經有明顯變形下陷趨勢的採空區。

第五個大問題 房屋危險性定性鑑定

一般規定:定性鑑定現場檢查的順序宜爲先房屋外部,後房屋內部。破壞程度嚴重或瀕危的房屋,若其破壞狀態顯而易見,可不再對房屋內部進行檢查。

一、房屋外部檢查的重點宜爲:

1、房屋的結構體系及其高度、寬度和層數;

2、房屋的傾斜、變形;

3、地基基礎的變形情況;

4、房屋外觀損傷和破壞情況;

5、房屋局部坍塌情況及其相鄰部分已外露的結構、構件損傷情況。

根據以上檢查結果,應對房屋內部可能有危險的區域和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做出鑑定。

二、房屋內部檢查重點宜爲:

應對所有可見的構件進行外觀損傷及破壞情況的檢查;對承重構件,可剔除其表面裝飾層進行覈查。對各類結構的檢查要點如下:

1、 着重檢查承重牆、柱、樑、樓板、屋蓋及其連接構造;

2、檢查非承重牆和容易倒塌的附屬構件,檢查時,應着重區分抹灰層等裝飾層的損壞與結構的損壞。

3、現場檢查人員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三、房屋評定方法

因爲我們鑑定的是生土結構土房,重點放在 D級,因爲D級是房屋危險性鑑定最高一級,損壞最嚴重,有以下四種情況:

1、地基基礎:地基基本失去穩定,基礎出現局部或整體坍塌;

2、牆體:承重牆有明顯歪閃、局部酥碎或倒塌;牆角處和縱、橫牆交接處普遍鬆動和開裂;非承重牆、女兒牆局部倒塌或嚴重開裂;

3、樑、柱:樑、柱節點破壞嚴重;樑、柱普遍開裂;樑、柱有明顯變形和位移;部分柱基座滑移嚴重,有歪閃和局部倒塌;

4、 屋蓋:木屋架歪閃,部分屋蓋塌落。

第六個大問題 附錄B 農村房屋安全鑑定報告

如何填寫(第15頁)

爲了讓大家對填寫此表有個更深刻的印象,我假設填寫了一下,以下窪鎮爲例,名字不準。

農村房屋安全鑑定報告

鑑定編號:下窪危改鑑字(2010)第1號

1、基本資料

房屋名稱(填戶主姓名)李曉明

建成時間1976.6.28

鑑定人員下窪鎮危改辦工作人員鑑定機構下窪鎮危改辦鑑定時間2010年4月1日

房屋地址下窪鎮廣興太村第一組

聯繫人李曉明電 話4640219(沒有電話,可填親屬電話)

用途住宅 ( 後面打鉤) 其他

規模總長15 m 總寬6m 總高3.2m 共1層(實地調查取得)

結構形式(外觀調查 )混凝土結構 砌體結構 木結構 鋼結構 石結構

生土結構( 在生土結構後面打勾) 其他( )

2、結構組成部分檢查結果 小寫a完好 b輕微 c中等 d嚴重

1 場地安全程度(場地不安全程度情況比較少,應謹慎填寫,

如果選中,涉及調整宅基地 ) ( )

2 地基基礎(地基基本失去穩定,基礎出現局部或整體坍塌 ) (d )

3 房屋整體傾斜(承重牆有明顯歪閃、局部酥碎或倒塌;

牆角處和縱、橫牆交接處普遍鬆動和開裂;) ( )

4 上部承重結構(樑、柱節點破壞嚴重;樑、柱普遍開裂;

樑、柱有明顯變形和位移;部分柱基座滑

移嚴重,有歪閃和局部倒塌;

木屋架歪閃,部分屋蓋塌落) ( )

5 圍護結構 ( 非承重牆、女兒牆局部倒塌或嚴重開裂, ) ( )

3、房屋綜合評定

評定等級

A B C D在大寫d下面打鉤

處理建議原地翻建

審覈:下窪鎮危改辦負責人簽字 鑑定人員:下窪鎮危改辦工作人員簽字

下面我提出三點想法供在坐的鄉鎮蘇木(辦事處)各位領導參考:

1、在危房鑑定初始調查一定要親臨現場,因爲這涉及到房子的定性問題,象附錄B 結構組成部分檢查結果,五個結果不可能全有,必須有一個結果存在,方能定性。

2、鑑定危房鑑定的是住宅,不是其它附屬用房。

3、確定危房戶主,問題上一定要使產權、產籍、包括地籍清楚,防止發生產權糾紛。

會議時間:2010年3月16日(星期二上午九點)

會議地點:旗會議中心201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