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工作考覈管理規定

爲進一步做好公司宣傳工作,規範通訊員工作,鼓勵通訊員積極投稿,爲提升企業形象與知名度、美譽度,增加品牌附加值服務。同時也爲促進企業精神文明建設、培育優秀企業文化、加強通訊員隊伍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通訊員工作考覈管理規定

一、適用範圍:

1) 本辦法適用於全體正式通訊員。(名單見附表)

2) 本辦法中所指稿件僅限於宣傳本企業或#####的稿件,原則不包括對外文藝類稿件。

二、考覈辦法:

1) 每季度爲一個考覈期,考覈期的保底分爲50分,正式通訊員連續兩個考覈期爲能達到保底分的,轉爲非正式通訊員;

2) 非正式通訊員繼續投稿,且在下個考覈期內達到保底分的,即可恢復其正式通訊員資格;新申請正式通訊員亦參照此條辦理

三、考覈標準:

1) 正式通訊員向公司宣傳主管部門(以下簡稱黨辦)投稿的',每篇得2分;

2) 稿件被《####》採用的,每篇得4分;重要稿件視情加分,但最高不超過10分;

3) 稿件被《####報》採用的,每篇得8分;重要稿件視情加分,但最高不超過15分;

4) 稿件被《###報》、《###報》採用的,每篇得20分;重要稿件視情加分,但最高不超過30分;被其他市級媒體採用的(含##電視臺),每篇15分;

5) 稿件被《##日報》、《##報》等省部級報刊採用的,每篇得30分;重要稿件視情加分,但最高不超過50分;

6) 稿件被《人民日報》等中央級媒體採用的,每篇得100分;重要稿件加分另定;

7) 採寫《內部情況反映》並交至公司黨辦的,視情每篇得20-30分;

8) 合作稿件按平分計分;

9) 本《辦法》中的考覈標準得分僅指單發稿件,發生一稿多用時,作減半計分;

10)本《辦法》中的考覈標準得分與考覈獎金比值爲1:1,即1分等於人民幣1元;

四、其他:

1) 本辦法中所稱媒體不包括各級網絡媒體;

2) 通訊員(包括非正式通訊員)應就投稿和採用情況自行備案,待考覈期末與公司來稿登記表覈對;

3) 非正式通訊員不在本辦法考覈之列,也不享有考覈期獎勵;

4) 對於工作成績突出的通訊員(包括非正式通訊員),至年度末,公司視情再行表彰與獎勵;

5) 本《辦法》爲試行,若有未盡之處,由黨委辦公室負責修改和解釋。

6)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黨委辦公室

2004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