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專利轉讓證明範本

專利轉讓是怎麼一回事呢?專利轉讓也是要開證明的。下面就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專利轉讓證明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最新的專利轉讓證明範本

  專利轉讓證明範文

轉讓證明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將一臺20xx年出廠的山推320型推土機(車編號爲3609930,轉讓款爲 )轉讓給乙方,因甲方購車手續不全,以前的所有經濟糾紛、責任糾紛和停車場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不負任何責任,如果此推土機因其他原因不能運到目的地,甲方全額退款,並承擔乙方一切費用。

付款方式爲推土機上到拖車上,乙方一次性付清轉讓款,付完款之後甲方必須幫乙方的拖車送到高速路上。

特此證明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專利轉讓注意

對於已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的專利申請權轉讓,可以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專利申請權轉讓證明”。“專利申請權轉讓證明”只向專利申請的權利人出具。

辦理“專利申請權轉讓證明”需交納相應費用(費用標準附後)並根據以下情況提交相應文件:

1、申請人或本案代理人辦理“專利申請權轉讓證明”的,需提交申請人或代理機構簽章的“辦理文件副本請求書”。

2、申請人當面辦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委託他人辦理的,需要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委託關係證明和申請人身份證明。

3、申請人以郵寄方式辦理的,需要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委託他人以郵寄方式辦理的,需要提交委託關係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和申請人身份證明。

  專利申請須知

一.爲什麼要進行專利申請

一是爲了保護髮明創造的專有權,尊重發明人、設計人所付出的勞動,另一方面是爲了發明創造的推廣應用,促進科技和經濟的發展。專利權作爲一種無形資產,其價值具有商品性,並可以進入交換領域,這就要求有一種法律制度《專利法》,將這種發明創造及其價值進行保護。

二.專利的類型

我國專利法規定的專利類型有三種: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它又分爲產品發明和技術方案的方法發明。產品發明是指一切以有形形式出現的發明,即用物品來表現其發明,例如機器、設備、儀器、用品等。方法發明是指發明人提供的技術解決方案是針對某種物質以一定的作用、使其發生新的技術效果的一種發明。方法發明是通過操作方式、工藝過程的形式來表現其技術方案的。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專利只保護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和方法以及單純平面圖案爲特徵的設計不在此保護之列。由於實用新型專利及申請具有無需進行實質審查、審批週期短、收費低的特點,使該類型專利的申請量佔總專利申請量的2/3。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即產品的樣式。它也包括單純平面圖案爲特徵的設計。

三.專利權的特點

1、專有性: 專有性也稱獨佔性,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所享有的獨佔性的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口的權利。也就是說,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進行以生產經營爲目的的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口其專利產品。否則,就是侵犯專利權。

2、地域性: 除簽有國際公約或雙邊互惠協定外,指一個國家依照本國專利法授予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法律管轄的`範圍內有效,對其他國家沒有任何約束力,外國對其專利權不承擔保護的義務。也就是說,一項發明創造只在我國取得了專利權,那麼如果有人在別國製造、使用、銷售該發明創造,則不屬於侵權行爲。

3、時間性: 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所擁有的專有權只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有效,期限屆滿後,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不再享有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口的專有權,這時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無償使用該項技術。我國現行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分別爲20年、10年、10年。

四.什麼樣的發明創造才能獲得專利權(專利應具備的基本特徵)?

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必需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 1、在專利申請提交到專利局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創造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2、在國內沒有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它方式爲公衆所知。3、在該申請提交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並且記載在以後公佈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專利申請同申請提交日前的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

實用性是指: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能夠在工農業及其它行業的生產中製造、或能夠在產業上或生活中應用,並能產生積極的效果。

專利法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並且不相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