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證明————,性別,——年——月——日出生,系我單位(公司)正式員工,自年月在我單位工作,現任(職務),年薪。他(她)將於年月日前往臺灣旅遊,我司擔保其在臺灣期間遵守臺灣法律,在旅遊結束後按期返回,繼續在我司工作。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
負責人或主管人員簽名:
公司章
負責人或主管人員電話:
公司地址並加蓋公司章:
開具日期:
單位職工在職證明 [篇2]
茲證明 爲我公司員工(性別 ,身份證號 ),現在我公司 部門任 職務,年薪爲 元。
特此證明!
本證明僅用於證明我司員工的.工作,不作爲我司對該員工任何形式的擔保文件!
公司名稱:
公章:
2015年10月27日
單位職工在職證明 [篇3]
茲證明 系我單位職工,身份證號碼: 。現家庭住址爲: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 區 路(鎮) 號樓(村) 室,在我單位任 (工種或職務)。參加工作時間爲 年 月 日,傷(亡)時 (已/未)參加工傷保險,參加工傷保險時間 年 月 日。
(公 章) 年 月 日
單位職工在職證明 [篇4]
茲證明**,男,出生於****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爲:******************,於****年*月起至今在我公司任職,爲我公司正式員工。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蓋章):
負責人簽名:
日期:****年**月**日
單位職工在職證明 [篇5]
茲證明 爲本單位員工,已連續工作 年,身份證號:,目前其在我單位擔任
本單位謹此承諾上述證明是正確的、真實的,如因上述證明與事實不符,本單位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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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