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創業補貼須符合以下條件:
1、 經營場所須在利津街道轄區範圍內(歐式街、銀座周圍商鋪、縣城範圍內的請到城區管委會辦理)。
2、 經營時間滿一年,營業執照註冊時間是2012年1月1日以後。
3、 經營者年齡女不能超過54週歲,男不得超過59週歲。
4、 經營者沒有繳納職工保險。
5、 必須是經營者本人的第一個營業執照 。
提示:(已有就業創業證的請及時出示,蓋章請到院內最東的大樓“新農民培訓學校”一樓右側大廳蓋章。)
謝謝合作!
創業補貼
1、 營業執照副印件1份+原件
2、 身份證複印件2份+原件
3、 個體戶信息
4、 2張2寸照片
申請補貼情況說明 [篇2]
最新修訂的我院職工住房補貼發放規定已公佈,希符合規定的所有教職工於2017年4月23日前將申請材料(住房補貼申請表、 住房補貼打分表及相關材料)報校產處,逾期視爲放棄今年的補貼資格(因實行新的打分辦法,原打分全部作廢,故所有欲拿住房補貼的教職工都要填寫申請材料)。
聯繫人:王繼鬆
聯繫電話:61867
關於職工住房補貼發放的補充規定
(2017年修訂)
爲了做好我院職工住房補貼工作,遵照上級有關文件(徐政辦發[2003]156、163號文)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做如下補充規定:
一、由於學校財力有限,無法將具備獲取住房補貼資格的職工全部補貼到位,故採取逐年解決的辦法。2004年以前學校每年撥款20萬元用於學院老職工住房補貼;2004年每年增撥至26萬元,其中20萬元用於學院老職工住房補貼,6萬元用於1999年12月31日後調入我院的新職工住房補貼。一屆七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出了提高住房年補貼總額、加快住房補貼進度的議案。院領導非常重視,決定自2017年起每年增撥至約100萬元,其中約77萬元用於學院老職工住房補貼,約23萬元用於1999年12月31日後調入我院的職工住房補貼;希望在三年內將現有教職工住房補貼發放完畢(以後調入職工另行考慮)。
離退休職工一旦辦理好離退休手續,將及時進行住房補貼發放工作,不再參與排隊;
二、住房補貼發放對象是:1998年11月30日(含30日)之前參加工作的無房和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家庭,1998年12月1日(含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按月發放。
無房職工家庭是指夫婦雙方均未享受實物分房、未得到單位資助購建住房和未按房改政策購買住房的職工家庭。
對原租住公有住房面積相對較小的職工,經所在單位同意,在購房時若交出其租住的公有住房,可按無房職工對待。
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家庭是指已購公有住房未達到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職工家庭。
要獲得補貼無房戶必須是購商品房或自建房、住房面積不足者則需再購商品房或自建房(離退休職工除外)。
三、職工住房補貼建築面積標準:
(一)一般幹部職工75平方米;
(二)科級幹部(中級職稱)90平方米;
(三)處級幹部(高級職稱)110平方米;
(四)廳局級幹部135平方米;
(五)離退休職工按離退休後享受的職級,對應上述標準執行;
(六)按技術職稱聘用的人員,參照同級行政職務住房補貼面積標準執行。
四、老職工一次性發放住房補貼包括基礎補貼和工齡補貼二部分組成:(按建築面積計算):
(1)無房老職工一次性發放基礎補貼的計算公式:
補貼金額(元)=450(元/ m2)×補貼面積(m2)(補貼額保留整數,小數部分四捨五入)。
(2)對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老職工,其面積差一次性發放住房補貼的計算公式:
差額補貼(元)=450(元/ m2)×面積差(m2)(補貼額保留整數,小數部分四捨五入)。
面積差=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現住房建築面積(包括夫妻雙方所有優惠購房的面積)
(3)工齡補貼:
工齡補貼額(元)=8.10(元/ m2)×工齡(虛齡)×補貼面積(m2),1992年(包括1992年)在職職工工齡計算到1992年,1992年前離退休的教職工工齡計算到離退休那年。
(4)工作年限在25年(含25年)以上的'職工,可直接發放貨幣補貼款;工作年限未滿25年的,仍按全額發放,超出實際工作年限的住房補貼作爲借支,在今後工作年限內逐年抵扣;不滿25年調離、辭職的,借支餘額由本人離開時一次性歸還學院。
(5)夫妻雙方均享受住房補貼(但要按其各自的標準計算)。
五、住房補貼發放分配比例
《申請補貼情況說明》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餘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