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信訪辦工作職責

信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

鄉鎮信訪辦工作職責
  鄉鎮信訪辦工作職責1

1、認真學習和貫徹《信訪條例》,努力鑽研信訪工作業務,提高政治、業務素質。

2、熱愛信訪工作,全心全意爲羣衆服務,認真受理羣衆來信,熱情接待羣衆來訪,如實反映羣衆的意見和要求,正確處理和解決羣衆所反映的信訪問題。

3、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衝破關係網,不辦人事案,執行公務時,不接受公費或可能影響公正的宴請,不參加用公款支付的營業性娛樂活動,不徇私舞弊、受賄、索賄,堅決抵制和反對一切不正之風。

4、做到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對羣體性、突發性事件,在迅速向領導彙報的同時,及時組織查辦,及時反饋處理結果,嚴格按照領導批示意見進行辦理。

5、忠於職守,紮實工作,甘於清貧,樂於奉獻,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求真務實,開拓進取,堅持羣衆觀念,虛心向羣衆學習,接受羣衆監督。

6、嚴格遵守政治紀律、保密紀律、羣衆紀律、辦案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

  鄉鎮信訪辦工作職責2

1、受理來信,接待來訪。

2、承辦上級行政機關和本級行政機關負責人以及有關部門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

3、向下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責任單位轉辦、交辦、督辦信訪事項。

4、參與調查、協調處理有關重要信訪事項。

5、指導、檢查本地區、本系統的信訪工作,對不負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向有關單位提出處理建議。

6、調查研究,向領導提供信息。

7、爲信訪人提供有關法律、政策諮詢。

8、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其他職責。

  鄉鎮信訪辦工作職責3

1、處理羣衆來信和接待來訪,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

2、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檢舉、控告、申訴的情況和問題。

3、承辦上級交辦的信訪件,對重要信訪件進行了解覈實或初查,經過篩選向有關室或部門提供案源。

4、按“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原則,向有關部門轉辦不屬於信訪工作辦公室職責範圍的信訪問題。

5、協調處理信訪問題,疏導上訪羣衆,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

[辦事規程]

一、羣衆來信工作規程

(一)受理。1、收信;2、閱信;3、登記;4、轉送;5、交辦(“綠色通道”交辦、發函交辦、交辦單交辦)。

(二)告知。1、受理告知;2、不予受理告知;3、不再受理告知。

(三)辦理和督辦。1、辦信“三見面”;2、辦理時限;3、辦結;4、複查;5、複覈;6、聽證;7、督查督辦。

(四)來信信息報告。

(五)歸檔。

二、處理羣衆來訪工作規程

(一)受理。1、登記;2、接談;3、維持來訪秩序。

(二)告知。1、受理告知;2、不予受理告知;3、不再受理告知。

(三)轉送、交辦。

(四)辦理和督辦。1、辦理時限;2、辦結;3、複查;4、複覈;5、聽證;6、督查督辦。

(五)來訪信息分析,通報和報告;

(六)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