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質量例會制度

爲了加強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確保工程質量全面受控管理,提高北京分公司工程質量管理穩步上升,特制定質量例會管理規定如下:

建築工程質量例會制度

一、 組織部門和人員:分公司工程技術部組織實施,分公司工程技術部質量總監全面策劃管理。

二、 組織形式:分公司工程技術部質量總監主持組織,在項目部會議室召開質量會議。

三、 參會人員:分公司項目所有質量專業工程師,所在召開項目的專業工程師和技術工程師必須參加;

四、 會議時間:每月下旬(21-30號之間)其中一天。

五、 會議內容:1、參加會議人員分組對項目實體進行檢查會診。

2、檢查人員對現場存在質量缺陷問題進行點評講解總結,提出有效整改措施及解決方案的意見和建議。

六、會議目的:1、徹底全面查出本項目工程實體存在的質量缺陷問題。

2、新老質量專業工程師相互之間進行實體檢查驗收的方法和重點,真正起到傳幫帶的學習鍛鍊培訓作用。

3、給所有質量專業工程師創造了共同觀摩學習機會,不同的工程採用不同的工藝做法和標準。

七、例會出勤制度:有特殊原因不能夠參加會議的,需要提前向分公司工程技術部質量總監請假;無故不參加會議,分公司對當事人進行500元/次的處罰,所有罰款從工資中扣除。

八、例會整改追蹤:項目部將現場存在質量缺陷及時安排整改,並且要排維修計劃上報分公司,整改完成結果附照片回覆分公司,凡是沒有在計劃日期內維修整改完成的,質量缺陷整改不到位,分公司將對項目部和項目專業工程師進行罰款通報,質量缺陷沒有安排人員維修一直放着不動的,對項目部分領導和相關責任人扣除績效薪。

建築工程質量例會制度 [篇2]

第一條 月質量例會每月26號的晚上19:30在項目部會議室召開。

第二條 會議由工程管理辦組織。參加會議人員:項目部指揮、副指揮、總工、各辦主任、各施工隊負責人、各施工隊技術負責人。

第三條 會議議題

1、研究部署重要技術、質量工作。

2、通報施工質量檢查、監督情況。

3、討論質量事故調查和處理情況,審定處理方案。

周技術質量例會

第一條 月技術質量例會在每週日的晚上19:30在項目部會議室召開。

第二條 會議由工程管理辦組織。參加會議人員:總工、技術、質量主任、測量組、各施工隊技術負責人。

第三條 會議議題

1、下週技術、質量工作。

2、通報上週施工質量檢查、監督情況。

3、討論質量事故調查和處理情況,審定處理方案。

建築工程質量例會制度 [篇3]

爲了加強工程質量、進度管理、安全管理,規範例會操作流程,制定本 制度。

一、根據實際情況,工程例會採用定期周例會形式,時間定於工程首次例會結束後的'週五下午三點。工程例會由在建項目監理主持,工程例會地點:總包單位會議室。

二、除定期的工程例會外,工程部可根據工程需要召開工程及各項目組 專題會,解決工程中存在的相關問題。

三、嚴格會議制度,相關人員不得無故缺席會議,參加人員必須準時到會。到會及會議制度如下:

1、各單位相關負責人遲到,罰款50元/人次;遲到30分鐘視爲曠會處理,罰款xx元/人次;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建設單位批准的視爲礦會,罰款xx-x元/人次;中途更換負責人未經建設單位批准的視爲礦會,罰款xx-x元/人次。

2、監理單位相關參會人員礦會達到3次以上,則視爲監理單位不作爲,建設單位將拒絕支付監理費。

3、總包單位相關參會人員礦會達到3次以上,則視爲未能履行總包單位相關職責,建設單位將拒絕支付所有工程總包管理費,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將由總包單位承擔所有責任。

4、甲方指定分包單位相關參會人員礦會達到3次以上,則視爲該分包已無任何問題需要相關單位協調處理,所有問題該分包自行解決,如不能履行合同,因此產生的違約責任由該分包承擔。

5、會議期間各參會人員手機一律調爲靜音或震動狀態,造成嚴重干擾會議正常進行的,罰款xx-x元/次。以上罰款,相關單位應於3日內上交建設單位,否則將雙倍從該單位合同應付款中扣除。以上所罰款款項將作爲衛生環境及文明施工基金應用於整個小區工程或部分獎勵與會一貫較好的單位或個人。

四、例會參加人員

(一)建設方:專業工程師、預算工程師

(二)監理方:在建項目監理單位總監或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

(三)總包單位: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

(四)甲方指定分包單位:各分包項目負責人。另外,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參加範圍。

五、例會內容

(一)總包單位彙報內容:

1、總結匯報本週工程進展情況,質量控制情況、安全及文明施工情況及施工中需協調處理的各種技術等問題。

2、彙報下一週工程計劃情況。並在會後將下週進度計劃提交監理單位。

3、施工中遇到的問題和下階段可能遇到的問題。

4、需要建設單位、監理或其他單位協調解決的問題。

(二)甲方指定分包單位彙報內容:

1、本週施工情況,質量控制情況及施工中需協調處理的各種問題。

2、下階段可能遇到的問題。

3、彙報下一週工程計劃情況。

(三)監理單位根據工程情況提出意見:

1、本週該監理單位負責工程的工程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處理意見。

2、總結本週工程的質量控制情況、總體進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情況。

3、對工程進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彙總,對工程的下一步計劃情況進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建設單位內容:

1、對本週工程進展情況及遇到的問題進行總結。

2、提出下一階段工程的總體要求。

六、例會上各單位提出的問題或優化建議在會議上必須經過討論作出明確結論;對需要再次討論的問題,在會議記錄上明確最終解決日期。

七、首次例會需明確各單位各自的組織機構、人員及職責範圍,明確施 工過程中的例行監理程序及禁止行爲。

八、每次例會後,監理單位做好工程例會會議記錄,例會結束後2日內整理出會議紀要並經建設單位確認後,下發總包及各分包單位。甲方指定分包單位由甲方負責下發。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