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安裝監控合同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單位安裝監控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單位安裝監控合同

發包方:

承包方:

經雙方友好協議,現就修工程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辦公樓監控安裝調試

4、承包方式:包工包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三、工程預算造價:

元,大寫(人民幣):伍元整。

四、質量標準: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發包方認可。

2、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五、圖紙及變更:

1、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採用以下第 項執行

(1)發包方委託承包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用爲(大寫): 元,圖紙設計費用不包含在工程總價款內;

(2)發包方自行提供施工圖紙。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提供圖紙的,應在開工前1天將圖紙交給承包方。

4、施工中承包方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包括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因承包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方的.直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施工中發包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向承包方發出變更通知。

六、材料供應:

1、任何一方負責提供材料和設備,均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產品,還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設計的要求。

2、對於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者規格有差異的,對方有權要求更換,提供方應當予以更換。由此增加費用,由提供方承擔。

3、材料和設備進場後,統一由承包方負責保管和使用,如因承包方在保管過程中有重大失誤而造成的材料損失,應由承包方負責。

4、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承包方負責。如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僞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發包方。

七、工程預結算造價編制依據:

1、本工程完工,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進行檢查監控安裝情況,不允許出現無圖像或記錄不及時等任何情況,最終進入結算。

2、工程項目單價以附件《裝修項目清單報價表》爲準。在合同期內政府相關部門制定的費用規定本工程不予調整。

八、付款方式:

1、發包方直接向本合同約定承包方賬戶支付所有款項;

2、雙方同意按下表執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數:三次 支付時間:工程開始前

第一次: 30%,4499元,大寫:肆仟肆佰玖拾玖元整。第二次:60%,8997元,大寫:捌仟玖佰玖拾元整。

3、工程結算審覈完後,承包方提供合法的工程發票,付至結算造價的95%,5%爲質量保證金,保修期爲以“工程竣工驗收單”竣工日期計起兩年(衛生間及屋面防水工程質保期爲四年),期滿後根據承包方履行保修義務的具體情況將餘款付清。

九、工程質量保修:

1、保修範圍:施工全部範圍;

2、屬於保修範圍內的項目,在保修期內(自全部工程經驗收合格之日計起),承包方應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日內派人修理,承包方若不能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方有權委託他人修理,所需全部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發包方有權在保脩金內予以扣除。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承包方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由承包方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在保脩金內予以扣除。

十、雙方職責:

(一)發包方:

1、工程期間,承包方對發包方房屋內的傢俱和陳設採取保護措施。

2、辦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保證承包方能夠順利進場施工,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電源,負責協調鄰里及管理機構之間的關係。

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確認工作。

5、施工期間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該房屋的,應當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護等工作,應當注意爲施工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6、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

7、因承包方不能滿足施工要求和進度安排,發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另行選擇施工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8、因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發包方指揮或提出不合理條件,發包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9、因承包方施工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發包方有權對就此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提出經濟賠償。

10、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擅自將本工程轉包或分包給他人(或單位),發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給發包方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二)承包方:

1、參加有關施工圖紙或者作法說明會議或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計劃交由發包方審定確認。

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規範、防火規定,按期按質完成施工。

3、未經發包方同意或者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主結構及各設備管線。

4、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陳設及水電管線的完好,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的通暢。

5、對於施工過程中(如材料的進場、隱蔽工程的驗收、竣工驗收等)需要發包方確認的,應當及時並給予其必要的準備時間。

6、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7、工程竣工未移交發包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8、委派駐工地項目負責人。

9、服從發包方制定的施工進度和工期安排,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和相關工程質量標準。

十一、中間驗收與簽證:

隱蔽工程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方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與發包方聯繫。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承包方與發包方現場實測工程量並簽證之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發包方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十二、安全施工的約定

1、安全施工與檢查: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十三、竣工驗收:

工程全部完工之日起2日內,承包方應按工程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交竣工資料(竣工圖應含水、電、暖、綜合佈線等系統圖),申請竣工驗收。發包方在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3日內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3日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驗收不合格的承包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雙方對本工程進行現場工程量實測並簽證,並以此進行結算審覈。

十四、約定:

1、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因發生意外安全事故所造成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全部由承包方負責;

2、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發包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爲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發包方已認可,但發包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4、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爲準。

5、如發包方或承包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6、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由雙方協調或調解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含附件共七頁),發包方執三份(集團工程部、成員公司人事行政部、財務部各一份),承包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