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教師評優考覈方案

一、 評優考覈的目的:

國小教師評優考覈方案

弘揚我校全體教師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務實創新,積極上進,樂於奉獻的精神,激勵和不斷提高教師的思想、業務素質,深化教改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樹立新時期人民教師的良好形象,本着全面、客觀、公正、公開和原則評價每一位教師,尊重教師的勞動成果,既重視對教師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的評價,又重視對教師工作成效的評價,重視評價的導向和激勵作用,通過評價、考覈,爲每一位教師的自我發展和完善指明方向。

二、評優考覈的構成:

1、 教師述職報告佔5%

2、自我評價佔10%

3、 民意測評佔20%

4、 考覈小組評價佔30%

5、 直接領導評價佔35%

三、評優考覈的條件

(一)德:熱愛教育事業,關心集體,愛護學生,服從學校組織安排;

(二)能:關心學校,積極參與學校事務管理,教學成績出色。

(三)勤:

1、按時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教學常規。

2、出勤率高(包括政治學習、考勤、集會等)

(四)績:

1、積極參與教育教學科研,一學期中至少開出校級或以上公開課一節(專題講座在此列)或參與教科研類評比且獲獎(縣或以上指導師獎在此列,校組織的各類教師教研類評比在此列)。

2、積極參與教師培訓學習,達到規定標準學分。

3、積極參與聽課活動,校本教研達到規定要求的次數(以記錄爲準)。

四、評優考覈的組織:(考覈小組)

組長:校長

組員:教導主任及學科教研組長、教師代表

(在綜合評價中,考覈小組成員採取避嫌原則。)

五、評優考覈的原則

1、按考覈程序操作,採用公示制度,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教師。

2、提倡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努力爭取,不搞輪流坐莊,平均分。

3、在同等情況下,上一年已評爲先進的,退讓今年評選到的。

4、對於不參加評優考覈的教師,正式教師按不稱職上報,代課教師不再聘用。

5、按評價分值由高到低爲縣優秀、校優秀。

六、評優考覈的程序

由全體教師進行投票

選舉,對符合條件的教師由校委會、教研組經綜合考評,確定先進候選人,再報校委會審覈最後確定先進人選,在操作過程中若出現未盡事宜由校委會商議決定。

國小教師評優考覈方案 [篇2]

爲了客觀、公正、合理地評價教師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用制度來激勵、督促全體教職工提高政治和業務索質,認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職責。避免人爲因素,增強評優的透明度,有利於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年度考覈評優工作實施意見。

一、評優評先注重以師德爲先的原則。

教師師德是衡量評優評先的重要標準。在學校突發事件和教育教學工作中對學校工作有貢獻、教師公認、師德好、經行政集體研究、教師公認的可直接評優評先。

二、年度考覈量化入等考覈方案。

l、注重年度考覈與平時考覈相結合的原則,學校的月考覈是教師平時德、能、勤、績的綜合體現,也是衡量教師工作態度和實績的標準,其計算方法如下:

(1)班主任

(2)科任教師及教輔人員

2、年度考覈要以注重實績的原則。

以當年元月、7月兩次教學成績爲實績,以50分爲基分,超年級平均分1分加分,以此類推。低年級平均分減分,以此類推。在原基礎上提高分加分,以此類推。在原基礎上降低分減分,以此類推。

3、加分因素。

(1)獲獎加分:當年年度獲“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兩基”“先進個人”“優秀共產黨員”的教職員工可按省級5分、市級3分、縣級2分加分。

(2)發表淪文、經驗點滴文章加分。

爲鼓勵教師學習業務、提高素質,在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刊物上發表文章的按省級1分、市級0.75分、縣級0.5分加分。

(3)教學活動加分。

縣及以上優質課、信息技術比賽、教學競賽等活動獲獎、獲輔導獎的教師按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優秀獎按三等計入)加分。同一次教育教學活動,按最高獲獎等次計。

4、減分或排除評優因素。

(l)早退、遲到全年累計超過8次不得評優秀等次。事假全年累計10節,病假全年累計20節,不得進入優秀等次。

(2)曠課、曠會、曠工一次不得評優秀等次。

(3)學校出現重大責任事故,校長和分管副校長不能進入評優等次。

(4)全校教職工因工作失誤受到縣局、鎮黨委政府通報批評的責任人不能進入評優等次。

(5)所帶班級學生在校期間有違法犯罪現象,受到校級以上處分的。

(6)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行爲的。

(7)因責任事故導致學生傷害的,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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