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人員崗位職責四篇

  工程企業會計人員崗位職責(一):企業會計崗位職責

一、出納人員崗位責任制

企業會計人員崗位職責四篇

1.出納員負責現金、支票、發票的保管工作,要做到收有記錄,支有簽字。

2.現金業務要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和商場制定的現金管理制度所要求的辦理。對現金收、支的原始憑證認真稽覈,不符合規定的有權拒付。

3.現金要日清月結,按日逐筆記錄現金日記帳,並按日覈對庫存現金,做到記錄及時、準確、無誤。

4.支票的簽發要嚴格執行銀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籤逾期支票、空頭支票。對簽發的支票必須填寫用途、限額,除特殊情況需填寫收款人。應定期監督支票的收回情況。

5.辦理其它銀行業務要覈對發票金額是否正確、準確,並經領導批准後簽發,不得隨意辦理匯款。

6.收付現金雙方必須當面點清,防止發生差錯。

7.對庫存現金要嚴格按限額留用,不得肆意超出限額。妥善保管現金、支票、發票,不得丟失。

8.杜絕白條抵庫,發現問題及時彙報領導。

9.按期與銀行對帳,按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隨時處理未達帳項。

10.對領導交與的其他事務按規定辦理。

二.會計員的崗位責任制

1.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科目。

2.即使確認銷售收入,正確計算增值稅、消項稅額。

3.劃清費用的開支範圍及營業內外收入。

4.認真計算財務成果及各種稅金。

5.按財務制度規定正確覈算利潤分配。

6.按期繳納各種稅款。

7.債權、債務及時登記、及時查清、按月做好財務狀況分析。

8.對會計帳目及憑證要按期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9.對商場的財務檔案要立冊,嚴格執行查閱制度及保管制度。

10.記帳要及時、準確,明細帳要按日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但不能超過三天。不許先出報表和後帳。

11.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及商場制定的各項制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主管經理。

一、流動資金覈算

1、擬訂流動資金管理和核算實施辦法,參與覈定流動資金定額,實行管用結合與資金歸口分級管理。

2、編制流動資金計劃和銀行借、還款計劃負責流動資金調度,組織流動資金供應。

3、定期考覈流動資金使用效果,不斷加速流動資金調動。

二、固定資產覈算

1、擬訂固定資產管理與覈算實施辦法,劃定固定資產與低值易耗品的界限,編制固定資產目錄。

2、參與覈定固定資產需用量及編制固定資產更新改造計劃。

3、辦理固定資產購置、調入調出、價值重估、折舊、調整、內部轉移、租賃、封存、出售及報廢等會計手續,進行明細登記覈算,定期進清查覈對,做到賬物相符。

4、按制度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5、參與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分析固定資產的使用效果,促進固定資產的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資產利用率

三、材料覈算

1、會同有關單位擬訂材料管理與覈算實施辦法,建立健全材料收發、保管和領用手續制度。

2、根據需要及市場情況會同有關單位制定採購計劃。

3、審計材料採購用款計劃,控制材料採購,掌握市場價格,審查發票等憑證,考覈材料的消耗。

4、建立材料明細登記賬,進行明細覈算,做到賬物相符,覈算清楚。參與庫存材料的清查盤點,對盤盈盤提出處理意見,經批准後作出處理。

四、工資覈算

1、按計劃控制工資總額的使用。

2、審覈工資表,計算髮放工資。按制度規定計提發放獎金。

3、進行工資明細覈算。

五、成本覈算

1、擬定成本覈算辦法,建立健全成本覈算工作程序,編製成本費用計劃。

2、擬訂生產經營成本、費用開支範圍,掌握成本費用開支情況,登記成本費用明細賬,按規定編製成本報表上報。

3、考覈、分析成本費用開支情況,積極挖潛節支,提出改進意見,努力降低成本費用支出。

六、利潤覈算及分配

1、編制利潤計劃,將年度利潤指分解落實到單位。

2、做好利潤明細覈算,正確計算生產經營、銷售收入和其他收入,認真審覈和計算各項成本費用支出,準確計算利潤,按制度計算和上交稅,製作並登記有關的明細賬,編制利潤報表上報。

3、按章程規定和股東大會決議分配利潤,分配股息、紅利,計算股息、紅利率,編制利潤分配表、股利分配表。

4、考覈、分析利潤完成情況,積極挖潛節支,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努力提高利潤。

七、往來結算

  工程企業會計人員崗位職責(二):建築公司財務人員崗位職責描述

(一)、財務總監崗位職責

1、協助總裁制定公司發展戰略。

2、負責公司資金運作管理、日常財務管理與分析、資本運作、籌資方略、對外合作談判等。

3、負責項目成本覈算與控制。

4、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及內部控制,根據公司業務發展的計劃完成年度財務預算,並跟蹤其執行情況。

5、按時向總裁提供財務報告和必要的財務分析,並確保這些報告可靠、準確。

6、制定、維護、改進公司財務管理程序和政策,以滿足控制風險的要求,如:改進應收賬款、應付賬款、成本費用、現金、銀行存款的業務程序等。

7、組織制定財務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並監督執行,制定年度、季度財務計劃。

8、監控可能會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重大經濟活動,並及時向總裁報告。

9、監控公司重大投資項目,以確保未經批准的項目不實施,批准的項目在預算範圍內進行並在控制之中。

10、全面負責財務管理部、資金調配部、倉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11、負責編制及組織實施財務預算報告、月/季/年度財務報告。

12、負責公司全面的獎金調配,成本覈算、會計覈算和分析工作。

13、負責資金、資產的管理工作。

14、管理與銀行、稅務、工商及其他機構的關係,並及時辦理公司與其之間的業務往來。

15、完成上級交給的其他日常事務性工作。

(二)、財務管理部經理崗位職責

1.具體執行有關財務制度,帶領財務部人員完成公司的日常工作;

2.按照經濟覈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費用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覈資金使用的效果,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及時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

3.詳細審覈財務會計每張憑證、有關的內容、數字、金額、期限、應收應付、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簽名確認無誤才安排會計過帳;

4.負責各項目的帳總體策劃設帳、安排處理報表,另在規定的時間內上交國家有關部門要求上報的資料:(包括報稅、納稅資料、統計資料等);

5.查閱瞭解公司財務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糾正財務中的差錯弊端,

(三)、成本覈算會計崗位職責

1、 審覈公司各項成本的支出,進行成本覈算、費用管理、成本分析,並定期編製成本分析報表。

2、 每月末進行費用分配,及時與生產、銷售部門覈對在產品、產成品並編制差異原因上報。

3、 進行有關成本管理工作,主要做好成本的核算和控制。負責成本的彙總、決算工作。

4、 協助各部門進行成本經濟覈算,並分解下達成本、費用、計劃指標。收集 有關信息和數據,進行相關盈虧預測工作。

5、 評估成本方案,及時改進成本覈算方法。

6、 保管好成本、計算資料並按月裝訂,定期歸檔。

(四)、材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物資分類辦法進行物資總帳和分賬的設置,嚴格按照物資分類辦法對物資進行分類彙總統計。

2.並對工地材料員所統計的材料認真核對,票據是否齊全,收發是否一致。

3.及時瞭解工地材料員收到材料的進場工作情況,及時催促材料收、發是否及時。並對所進材料進行彙總,

4 .外協隊伍的調撥材料是否相對應,以便對調撥數量的統計。

5.供應商的結算,檢查票據是否齊全,數量與發票是否一致,有無白條出現,應及時通知供應商到材料員處換取票據。以防收料員少計或多計,引起不必要的對材料混亂和錯誤的記賬。

6.每天做好供應商預付款的登記,並及時與財務溝通,掌握並瞭解供應商餘額情況。

7.負責各種材料的原始憑證記錄,覈算依據,並準確及時地傳遞和反饋信息,及時分類保管好管理資料。

8.按時按月向財務傳送材料入帳與消耗等的資料彙總情況,做到盈虧有原因,損壞有報告,記賬有憑證,調整有依據。

9.忠於職守,實事求是,全面、準確、及時上報統計資料。

(五)、收入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編制收入、利潤計劃;

(2)辦理銷售款項結算業務;

(3)負責收入和利潤的明細覈算;

(4)負責利潤分配的明細覈算;

(5)編制收入和利潤報表;

(6)協助有關部門對產成品進行清查盤點。

(六)、稅務會計崗位職責

1.在部門經理的領導下,按照規定做好本職工作。

2.每月_______日前編制地稅申報表(城建稅、教育附加、工薪所得稅、印花稅等)。負責在規定時間內按時交納各種地方稅費,負責登記職工工薪所得稅臺帳。

3.負責日常開具各種增值稅發票、普通發票及其他票據。並保證及時將所開具的發票交到客戶手中。

4.每月按時抄報稅,按時填制申報表辦理國稅申報業務。

5.負責地稅、國稅每年年鑑工作。

6.負責及時購買地稅、國稅普票、增殖稅發票的領取,並嚴格按照稅務發票的管理規定,專人保管好庫存未使用的空白髮票。

7.負責對已使用的發票進行裝訂成冊入檔保管,並認真按照稅務規定對填寫錯的發票,進行衝票或重開具正確的發票。

8.配合完成稅務部門安排的各種檢查以及其他工作。

9.負責公司倉庫材料、成品的日常登記、覈算、月底結賬,定期盤點及往來帳的核對。

10.積極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臨時工作。

(七)、費用審覈會計崗位職責

1、熟悉會計制度和財政部門對各項費用開支的有關規定,在預算範圍內,嚴格掌握費用開支標準,堅持原則,節約費用,不該支付的費用不予報銷;

2、認真審覈各種費用單據,授權審批人和經手人簽字齊全,原始單據數字清楚,業務情況反映明確;

3、收到費用單據及時填制記帳憑證,金額和摘要清楚,按照規定分清各部門和各項費用的小細目,制單和複覈手續齊全;

4、每月應按權責發生制原則,有關費用預結入帳;

5、對各內部營業口的對內服務費用進行分配;負責每月工資的審覈;

6、和往來及時進行對帳;

7、對使用年限1年以上,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的或價值未到2000但認爲有必要做爲固定資產進行管理的財產作爲固定資產;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按類別設專欄,正確反映各類固定資產原值的增減變動;定期與使用部門資產管理人員覈對,年末必須清點實物,做到帳帳、帳物相符;根據自身經營特點,在規定的折舊年限內,確定折舊年限和折舊方法,折舊年限和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

8、月末編制部門費用匯總表,與預算進行對比分析,對每月的費用進行預警,對超當月預算的費用,提請各部門關注;

9、對預算的執行進行總體跟蹤和控制,保證在預算控制範圍內開支,對異常費用做專項分析,編制相關的管理報表;

10、承辦經理或主管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資金調配部經理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資金管理制度;

2.監督出納貨款要及時存繳銀行,不準挪用現金和“白單抵庫”“ 不準簽發”“空頭支票”;

3.監督一切結算業務(包括銀行存款、現金)都必需按照財務規定以及開支範圍、內容、標準辦理,做到日清月結、帳目清楚,並逐日逐筆地登記現金銀行存款計算機日記帳;

4.管理好財務印鑑章及有價證券;

5.協助有關部門積極追收貨款及欠款,加快資金回籠和週轉使用;

6.監督建立健全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覈資金的收付過程

(九)、現金出納崗位職責

1、 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現金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覈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 庫存現金超過10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 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現金收據》,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 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

6、 出納應按公司《報銷制度》程序給與報銷,不符合財務制度的,堅決予以退回,把好費用支出最後一關。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審覈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出納人員在每日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部門經理進行不定期抽盤。

  工程企業會計人員崗位職責(三):會計人員崗位職責六篇

第1篇: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1、進行會計覈算。會計人員要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如實反映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財務收支情況。進行會計覈算,及時地提供真實可靠的、能滿足各方需要的會計信息,是會計人員最基本的職責。

2、實行會計監督。各單位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行政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制度、財務制度規定的收支,不予辦理。

3、擬訂本單位辦理會計事務的具體辦法。

4、參與擬定經濟計劃、業務計劃,考覈、分析預算、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

5、辦理其他會計事務。

第2篇:會計人員工作職責

一、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預算計劃,遵守執行各項收入制度、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按照完成財稅上繳任務。

二、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根據合法的原始憑證正確、及時、完整地填制會計憑證,做到記帳、算帳、報帳手續完備,同時使用會計科目準確,反映內容真實、清楚,數字正確,帳目清楚,憑證齊全。

三、記帳時注意覈對憑證與交易所是否相符,月末計提基金、費用正確,各明細帳月末與總帳覈對,做到帳帳相符,準確及時反映資金增減、變動及往來結算、費用開支情況。

四、經常清理往來帳目,避免呆帳,並對費用帳戶進行分析,提出建議。

五、按照編制有關財務報表,做到準確無誤。

六、認真執行國家財稅法規和財經紀律,維護國家單位利益,廉潔自律。

七、會計人員因工作調動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第3篇:會計人員工作職責

一、按照劃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從經費角度上保證教學計劃的完成。

二、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要求編制會計報表,按期上報,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三、按照勤儉建國,勤儉辦事的原則,定期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覈經費使用效果,揭露各種浪費現象,及時向領導提出改進措施。

四、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爲作鬥爭。

五、接月做好經費分類帳,瞭解和掌握專項經費的情況。

六、按月發放教職工工資及班主任獎金等。

七、"包"學費的各項收費,代辦費結算,做到及時、

到位、準確,不出差錯,並且不亂收費。

八、"包"對學校負責,財物上不出問題。

九、"包"一號教學樓清潔衛生,達到七"無"。

十、如工作嚴重失職,導致事故發生,則追究法律、經濟的責任。

十一、對會計人員的考覈,由校長室和總務主任負責。

第4篇: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1、會計人員必須遵守職業道德,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2、會計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會計證、電算化合格證)並定期參加財政部門規定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技能。

3、會計人員必須根據上級要求,設立會計覈算科目,建立帳冊,設立總帳和明細賬、銀行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

4、會計覈算必須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對不符合制度的收支手續不全的憑證,要拒收或者退還重新更正。

5、會計人員要對本單位的收入、支出進行全面的預算,按照收入、支出情況,編制年度預算計劃,並嚴格按照預算計劃執行。

6、定期分析學校預算執行情況,檢查監督各項資金的使用效果,確保教育經費落到實處。

7、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按規定以固定資產進行覈算,固定資產的購入、使用、報廢清理手續要完整。

8、會計人員對各類收入、支出要分清來龍去脈,正確歸集到相關科目,定期向領導彙報學校財務執行情況。

9、對本單位的其他應收款機其他應付款,要設立明細科目,及時清理,不長期掛賬(),對應上繳的款項,不拖欠、挪用,及時上繳。

10、做好年終決算工作,全部報表要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口徑一致、帳帳、帳表相符,編報及時,說明詳實。

11、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部門的財稅,物價檢查與審計。

12、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檔案材料,定期立卷歸檔。

第5篇:機關會計崗位職責

一、嚴格遵守國家財經法規、財務工作規定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履行會計職責,遵守職業道德,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二、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正確設置會計科目、會計憑證和會計帳簿。負責審覈銀行出納、現金付款出納憑證,對原始憑、記賬憑要進行嚴格審覈、整理,並將會計資料裝訂入檔。

三、負責總賬、明細賬的登記與覈對,負責財務報表的編制,保證賬賬、賬表、賬物相符。

四、負責稅務申報工作,及時填制稅務申報表,按時繳納稅款。

五、年終決算完畢,應將全年的會計憑證、報表收集齊全,分類排列,以便查閱。

六、做好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6篇:建築工程公司會計主管崗位職責

一、在日常工作中堅決貫徹黨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令、要堅持原則,廉潔奉公,敢於抵制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虛報冒領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爲,以維護公司資產的完整。

二、領導財務部的財務會計工作,保證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對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全面負責。

三、要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情況,設立會計專戶、審覈各項收支,按會計制度規定處理會計業務,使公司的各種報表、帳薄、憑證內容真實、數字準確、手續完備。爲公司負責。

四、積極參與公司的有關生產、管理的經營決策活動,認真會簽有關經濟合同,建立健全各項結算臺帳,提供經濟活動資料和預測資料,爲加強公司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五、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成本費用列支範圍、列支標準,認真檢查、審覈各項成本費用的報銷單據及有關原始記錄、原始憑證,正確計算各種成本費用,不得將不屬於成本費用的開支計入成本費用;不得隨意估列成本費用;不得任意攤提成本費用,虛增減成本費用。對於違反財經紀律、擴大開支範圍、提高開支標準的成本費用,應拒絕辦理報銷和付款手續。

六、要抓緊債權債務清理工作,要堅持隨時掛支隨時清理以免發生呆帳、壞帳。民工隊借支生活費用的結算要認真審覈合同、借款單、結算清單、有權拒付無合同及超合同付款。要按規定審查備用金的借支、報銷,堅持前帳未清,不得續借的原則。

七、嚴禁用公款亂投資、拆借、購買債券或挪動它用。否則,以違反財經紀律論處,對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八、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庫存現金要有限額,發現超限時要及時通知出納人員將超限部分送存銀行。每月要不定期抽查一次庫存現金情況,對帳款不符的要查明原因,對數額較大的長短款,要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報告。銀行存款每月末要於銀行對賬單上簽字,抽查結果與銀行對賬單粘貼在當月現金、銀行憑證後。

九、保管好公司財務公章,用於簽發支票的印章不能由支票保管人員保管,財務公章只能用於支票、結算等會計業務,不能挪作他用。

十、對本公司的各項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要按照檔案制度的規定裝訂成冊,要做到牢固整齊,並定期收集覈對,分類整理,待項目完工後向公司檔案室移交。

  工程企業會計人員崗位職責(四):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第一條單位預決算是國家財政預決算的組成部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權責結合的原則。

第二條主管部門按照全縣統一的工作程序、編報規程和時間要求,組織實施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預決算的編報工作。其職責主要是:

(一)組織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預決算報表的佈置與培訓工作。

(二)組織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預決算報表的收集、審覈、彙總和上報工作。

(三)組織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預決算報表編制質量的核查工作。

第三條單位應根據財政部門的編制要求,本着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結合本單位人員、資產等基本情況,統籌安排、合理編制部門預算。

第四條單位部門預算的具體編制辦法按《沛縣縣級部門基本支出預算管理暫行辦法》(沛財預[2015]4號)和《沛縣縣級部門項目支出預算管理暫行辦法》(沛財預[2015]5號)執行。

第五條單位部門預算一經批准,不得隨意調整。如有突發性、政策性變化,確需調整預算的,由單位提出調整預算申請,財政部門提出審覈意見,報縣政府審批後按規定程序辦理調整預算手續。

第六條單位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根據財政部門決算編審要求,編制綜合反映本單位財務收支狀況和資金管理狀況的財務決算。

第七條單位在編制決算前應按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及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及時清理收支賬目、往來款項、覈實資產。凡屬本年的各項收入應及時入賬,本年的各項應繳預算款和應繳財政專戶款應在年終前全部上繳;屬於本年的各項支出,應按規定的支出渠道如實列報。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第八條單位應根據財政部門統一下發的報表格式、編制說明及時間要求,認真、及時編制決算,做到表內項目之間、表與表之間、本期數據與上期數據之間相互銜接。決算報表應經單位負責人審查、簽字並蓋章,保證財務決算報表真實、完整。

第九條主管部門應做好決算的審覈工作,審覈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審覈編制範圍是否全面,是否有漏報和重複編報現象。

(二)審覈編制方法是否符合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是否符合行政事業單位決算的編制要求。

(三)審覈編制內容是否真實、完整、準確,審覈單位賬簿與報表是否相符、金額單位是否正確,有無漏報、重報項目以及虛報和瞞報等弄虛作假現象。

(四)審覈報表中的相關數據是否銜接一致,包括表間數據、分戶數據與彙總數據、報表數據與計算機錄入數據、本年數據與上年數據資料是否銜接一致。

第十條單位應按照財務管理關係或預算管理級次,採取自下而上方式,按時彙總上報。主管部門應對所屬單位上報的財務決算報表、部門本級財務決算報表和本級代編決算報表進行彙總,形成本部門彙總財務決算報表。

會計覈算制度

第一條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會計帳冊,進行會計覈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僞造、變更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二條有下屬行政事業單位(不含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實行部門會計集中核算。採取"集中管理、直接收付、單一帳戶、分戶覈算"的方式,集中統一辦理會計覈算和會計監督。

第三條帳簿設置。單位應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帳簿包括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和其他輔助性帳簿。

(一)單位只能建立一套帳。行政單位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既有行政經費又有事業經費的單位,應以主要經費來源爲依據,並參照自身行政職能,相應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或《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二)實行部門會計集中核算的基層單位,根據管理需要,相應設置指標、資產、債權、債務等臺帳。

第四條填制憑證。要求內容齊全、審批手續齊全。

(一)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二)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章。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領導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員簽名或蓋章。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本單位公章。(三)職工公出借款憑證,必須附在記帳憑證之後。收回借款時,應另開收據或者退還借據副本,不得退還原借款收據。

(四)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的經濟業務,應將批准文件作爲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單獨存檔的,應當在憑證上註明批准機關名稱、日期和文件字號。

(五)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稽覈人員、記帳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五條登記帳簿。會計人員應當根據審覈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做到書寫規範、講求規則、日清月結。

(一)單位應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覈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對帳工作除特殊規定外每月應進行一次;

(二)單位應按照規定定期(按月)結帳;

(三)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總帳、明細帳應定期打印。有關電子數據、會計軟件資料等應作爲會計檔案進行管理。第六條會計覈算。單位應以自身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爲對象,所有資金和財產均要納入單位的會計覈算,全面記錄和反映單位自身的各項經濟活動。任何單位不得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資料進行會計覈算。

第七條單位發生下列經濟業務事項,應及時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覈算:

(一)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二)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三)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四)資本、基金的增減;

(五)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六)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七)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覈算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在做好單位收入支出、債權債務和資金繳撥會計覈算的同時要加強下列會計事項的核算。

(一)材料覈算凡批量購進物資材料以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均要進行材料成本覈算。按照會計制度要求的計價方法和出入庫保管方式,建立健全材料管理制度。

(二)固定資產覈算凡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的標準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應當作爲固定資產覈算。單位價值雖然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資產,也應當作爲固定資產覈算。包括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等。單位因購建、調撥、捐贈、融資租入、改建、擴建、出售、轉讓、報廢、毀損等引起固定資產增減變化的,必須進行會計覈算。

(三)項目資金覈算項目資金實行專項覈算。單位要根據專項支出的不同項目,分別建立專項支出明細帳,單獨覈算並反映資金收支餘等情況。對已完工的項目,資金如有結餘,一律按財政部門驗收報告意見處理。年內未完工的項目,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四)基建資金覈算單位經批准用自籌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支出,在"結轉自籌基建"科目覈算;財政給予撥款的基本建設支出,其財政撥款部分,在有關專項收支科目覈算。單位自籌與財政撥款形成的建設資金均應轉存建設銀行,根據《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另行組織基建會計覈算。零星土建工程在單位有關支出科目等會計科目中核算。(五)內部成本覈算凡開展產品生產、勞務服務、批發零售、開發研究等具備內部成本覈算條件的業務活動和輔助業務活動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均應實行內部成本覈算辦法。具備完全成本覈算條件的事業單位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內部成本覈算遵循推行經濟責任制、加強預算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原則。並區分業務活動和輔助業務活動與單位專業職能的關聯程度,正確使用事業收支、經營收支會計科目。實行內部成本覈算的事業單位,成本項目的確定、成本分配的方法,在一定時期內必須具有統一性和完整性,其成本費用開支項目必須與事業支出科目相銜接。

第九條財務報告。單位必須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主要包括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支出明細表、附表、會計報表附註等。

(一)財務報告應根據登記完整、覈對無誤的會計帳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財務報告的有關數字。

(二)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向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提供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分月報、季報和年報。月報於次月3日前報送、季報於次月5日前報送、年報按財政決算佈置時間報送。

(三)單位在報送月報、季報、年報的同時要編寫報表說明書。報表說明書包括報表編制技術說明和報表分析說明。

報表技術說明主要包括:採用的主要會計處理方法,特殊事項的會計處理方法,會計處理事項的變更情況、變更原因以及對收支情況和結果的影響。

報表分析說明一般包括:基本情況,影響預算執行、資金活動的原因,經費支出、資金活動的趨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對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現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現金指存放在單位並由出納會計保管的現鈔,包括庫存的人民幣、各種外幣。有價證券視同現金管理。

第二條現金管理遵循嚴格範圍、收入繳存、限額管理、強化監管、確保安全的原則。

第三條現金的使用範圍:

(一)尚未實行財政部門或單位委託銀行代發的工資、津補貼、獎金、福利費、離休費、退休費、退職費、撫卹金、遺屬生活補助等個人報酬;

(二)在規定許可範圍內,向不能轉賬結算的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或支付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預借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現行規定爲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國家規定允許使用的其他事項。

第四條現金收入應於當日繳存國庫單一賬戶,當日繳存確有困難的,最遲在次日繳存。收入的現金不得坐支,不得挪用擠佔,不得公款私存,不得保留賬外現金。

第五條庫存現金限額,原則上以三天的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確定。

第六條收付現金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否則會計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七條收入現金應向交款人開具合法票據,並在記賬聯上加蓋"現金收訖"戳記;支付現金應在付款的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戳記。簽發支票向銀行提取現金,應如實寫明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現金。在辦理屬於個人支出或借支現金時,應由領款人簽字,出納會計不得代領代簽。

第八條個人不得因私借公款。因公借支的,須經分管領導批准,公務結束後一週內必須結清借款,逾期不結清的從其工資中扣還。現金借出時,應以規範的憑證及時入賬,嚴禁以白條抵頂庫存現金。

第九條單位設專(兼)職出納會計,非出納會計不得經管現金。出納會計應設置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逐日逐筆記載現金收支活動,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第十條建立健全現金保管制度,完善保安措施,確保現金安全。單位現金存放處僅允許存放本單位的現金及支票、匯票等銀行票據。

第十一條建立健全現金清查制度,防範和控制各種資金風險。應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人員對現金進行盤點和清查。定期清查應按季進行,在分管領導主持下,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同出納會計共同清查;不定期清查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同出納會計共同進行。清查應形成清查紀錄。

結算管理制度

第一條結算是指行政事業單位通過金融機構資金匯劃系統,將財政性資金由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劃撥給收款人或用款單位賬戶,以及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內各賬戶之間資金劃撥的行爲。

第二條結算必須遵循財務管理統一、資金管理統一、會計覈算統一、資金安全高效運轉的原則。

第三條除按現金管理規定使用現金收付的業務外,單位資金往來均應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存儲、支付和清算。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賬戶構成按《縣政府關於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沛政發[2015]76號)執行。

第四條單位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財政部門提出設立小額現金賬戶、特設專戶等銀行賬戶的申請,經財政部門審批,人民銀行覈准後,在指定的金融機構開設銀行賬戶。未經批准,任何單位不得擅自開設、變更或撤銷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中的各個賬戶,不得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之外開設賬戶。

第五條結算使用的財務印鑑,是單位辦理資金撥付的重要工具,不得隨意更換。因機構調整或經辦人員變動等確需更換印鑑的,應書面報經主管領導批准,辦理預留印鑑更換手續。新印鑑一經啓用,原印鑑需及時封存。

第六條單位一律取消在金融機構開設的各收入過渡性賬戶,應繳的收入採取直接繳庫或集中匯繳方式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具體收入劃繳方式及程序按《沛縣財政資金國庫集中收付管理暫行辦法》(沛政辦發[2015]32號)執行。

第七條單位在辦理資金支出時,除經財政部門批准採用授權支付方式外,所有支出均應採用財政直接支付方式進行結算。具體財政直接支付或財政授權支付方式及程序按《沛縣財政資金國庫集中收付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第八條辦理行政事業單位之間資金結算業務的,應由付款單位提出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按規定的程序審批後,由財政部門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內辦理內劃手續,資金結算各方依據相關票據處理業務。

第九條單位政府採購資金結算按《沛縣縣級政府採購資金財政直接支付試行辦法》(沛財預[2015]6號)執行。

第十條單位負責人應嚴格審覈本單位各項結算業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並對本單位的財務結算活動負法律責任。

財政票據管理制度

第一條財政票據是指省財政廳統一監製或印製的票據,是行政事業單位收費、處罰或結算的合法憑證。

第二條使用財政票據的單位必須是獨立法人,具備獨立覈算資格,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單位的財務部門具體負責財政票據的日常管理。

第三條財政票據實行限量購領、定期繳驗制度。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財政票據的購領、保管、使用、繳銷,並定期向財政部門報送財政票據的使用管理情況。

第四條單位首次申領票據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及複印件:使用收費票據的單位,應持省級以上收費管理部門批准的文件和縣物價部門頒發的《江蘇省收費許可證》、單位法人證明、收費收據購領申請書,經財政部門審查合格,發給《江蘇省行政事業收費憑證購領使用記錄簿》,方可購領《江蘇省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銀行代收單位)或收費票據(委託代收單位)。使用罰沒收據的執法機關須持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和縣政府頒發的行政處罰主體資格認定書、單位介紹信和本人有效證件,經財政部門審查合格,發給《江蘇省罰沒收據領用記錄簿》,方可領用罰沒收據。

第五條單位再次購領票據時須持《江蘇省行政事業收費(罰沒收據)記錄簿》繳舊領新,並登記繳銷及領用票據的本數、起訖號碼、收款金額等。

第六條單位在財政票據啓用前,應檢查票據是否有缺頁、少聯、錯號等情況,一經發現,應及時向財政部門報告並辦理更換手續。

第七條單位按規定從上級財政或主管部門購領的各類專用財政票據,必須持文件依據到財政部門辦理備案後使用,並按"票款分離"收繳辦法和操作規程將所收資金繳入非稅收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八條實行銀行代收方式的單位收費事項發生時,應根據財政部門編髮的單位代碼和收費項目代碼填寫《江蘇省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交由當事人到財政部門指定的非稅收入代收銀行繳款,代收銀行審覈無誤後向當事人開具《江蘇省非稅收入收款收據》(簡稱機制票據)。實行銀行代收的執罰機關處罰事項發生時,應填寫《沛縣罰沒收入專用繳款單》,交由當事人到財政部門指定的代收銀行繳款後,處罰機關據繳款回執開具罰沒收據。

第九條符合當場收繳條件的單位,應提出委託代收申請並填制《委託代收申請表》,經財政部門審批同意採取委託代收代繳辦法後,方可購領收費收據或罰沒收據(含定額收據和專用收據)。

第十條實行委託代收方式的單位應於收費(處罰)事項發生時,當場收款並開具收費收據或罰沒收據,但當日(最遲次日)必須將所收金額彙總解繳財政。非稅收入彙總解繳時,單位應按要求填寫《江蘇省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執罰機關直接繳入財政部門指定的罰沒收入專戶),註明所用收據的起訖號碼及"彙總"字樣,送代收銀行收款後,必須將機制票據記賬聯與收費收據記賬聯配對記賬,將機制票據收據聯粘貼在相對應的收費收據存根後,以備財政部門審驗。

第十一條單位須嚴格按規定的用途使用票據,不得串用混用,嚴禁轉借、轉讓、代開和買賣。票據使用時,內容填寫必須完整準確,印章齊全,不得塗改。填錯的票據應加蓋"作廢"戳記,聯次齊全。

第十二條對收費(處罰)單位之間的合法徵收行爲及往來事項,交款單位出具撥款申請,財政部門審覈後辦理內劃手續並代開收據,收據須加蓋執收單位財務專章和會計印章。

第十三條嚴格實行票據繳驗制度。單位應建立票據內部審覈制度,覈對內部各單位使用票據的冊數、號碼、收取金額、已繳財務入帳金額、已繳財政金額,確保票款一致。向財政部門繳銷票據時,單位應填寫《收費(罰沒)票據繳驗表》,連同票據存根(附機制票據收據聯)繳財政部門審驗。

第十四條單位不得私自印製、出售、僞造財政票據,不得使用白條收費或罰款。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繳款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付,不得作爲報銷憑證。

第十五條單位如發生票據丟失,應及時在縣級以上新聞媒體聲明作廢,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報財政部門處理。

第十六條財政票據實行"年終零結存"制度。年度終了時,單位所領財政票據應全部清理覈銷。已填寫的票據收入原則上不得跨年度入賬。

第***單位已開據的財政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爲五年。個別用量特別大的票據存放確有困難的,經縣財政部門批准,可適當縮短保存期限。

第十八條票據銷燬須經過財政部門批准,單位不得自行銷燬。對符合銷燬條件的票據,單位應填寫《江蘇省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或罰沒收據)銷燬申請表》,報經財政部門審覈同意,方可組織票據銷燬工作。

第十九條撤消、合併、分立及收費項目被明令取消的單位,應按規定到財政部門辦理購領記錄簿"的變更或註銷手續,將已領未用票據全部清理。不得私自轉讓、銷燬票據和票據購領記錄簿。

非稅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條非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彩票公益金、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經營服務性收入以及利息收入等。

第二條非稅收入實行依法徵收、票款分離、銀行代收、專戶存儲管理辦法。

第三條根據上級文件規定增加或取消收費項目、調整收費標準和範圍的,執收單位須持相關文件按規定程序報縣物價、財政部門審批。

第四條單位收費應辦理《江蘇省收費許可證》、《江蘇省收費員證》;執法機關實施處罰應辦理《行政處罰主體資格認定書》和《江蘇省行政執法證》。堅持持證上崗、亮證執收執罰。

第五條單位收費或執罰應實行社會公示制度,在公共場所向社會公佈收費(處罰)的文件依據、收費(處罰)項目、標準、範圍、收費的減免政策及減免項目等。

第六條單位組織收入應按規定使用省財政(稅務)部門統一監製或印製的票據。

第七條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部門會計機構統一覈算,不得設置賬外賬。

第八條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嚴格執行《沛縣收費罰沒收入收繳分離暫行辦法》(沛政發[2001]53號)和《沛縣非稅收入"票款分離"操作規程》(沛財綜[2015]12號)。

第九條實行銀行代收方式的執收單位應於收費事項發生時填寫《江蘇省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交由繳款人將款項送存非稅收入財政專戶,以代收銀行開具的《江蘇省非稅收入收款收據》第四聯作爲收入入帳依據。實行銀行代收的執法機關應於處罰事項發生時填寫《江蘇省罰沒收入專用繳款單》,交由當事人將款項送存財政部門指定的罰沒收入專戶,執法機關憑繳款單回執開具《江蘇省罰沒收入專用收據》並作爲收入入帳依據。

第十條實行委託代收方式的執收(執罰)單位應按規定於收款事項發生時向當事人開具《江蘇省行

政事業收費收據》(含專用及定額收據)、《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結算憑證》(其他收入使用)、《江蘇省罰沒收入專用收據》,將所收資金於當日(最遲次日)彙總繳入非稅收入財政專戶(具體繳款方法同第九條),收費單位應將代收銀行開具的《江蘇省非稅收入收款收據》第四聯與手工收據記帳聯配對入帳,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

第十一條單位對組織的收入應及時入賬,按月與財政部門覈對,確保收入賬賬相符。

第十二條對繳費人因特殊原因提出減免的,執收單位應依據政策規定的減免標準和範圍,按審批程序和權限辦理。凡不屬政策規定減免範圍的,任何部門和個人均無權批准減免。

基本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條基本支出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爲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兩部分。

第二條單位應按照批准的年度部門預算,編制月度用款計劃,堅持按預算、按計劃執行進度辦理支出。

第三條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嚴格按國家規定的開支範圍和標準支出。

第四條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制度,嚴禁亂髮津貼獎金。

第五條單位人員經費應按照人事部門審批的工資標準,及時足額發放,不得無故拖欠、截留挪用。確因工作需要僱用臨時人員的,應按有關管理規定到勞動、人事部門辦理用人和工資待遇的審批。

第六條人員經費由財政部門或單位委託金融機構辦理個人帳戶發放。

第七條納入財政統一發放單位人員工資變動、增人增卡、減人停卡,應根據人事部門批准的手續,減資和減人停卡手續應於工資人員減少的當月15日前報送財政部門;增資和增人增卡手續應於每季度末最後一個月的10日前報送。嚴禁虛報冒領工資。

第八條單位應加強公用經費的內控管理,制訂切實可行的措施,對重點支出項目參照項目支出管理。

第九條購置辦公用品,應由單位財產物資管理機構統一辦理,按計劃領用。對購入辦公用品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應通過"固定資產"覈算。購進大批同類材料物品,應通過"材料"科目覈算,並相應健全入出庫手續。

第十條單位應加強會議費管理,嚴格履行會議審批制度,壓縮會議規模,嚴格執行會議費開支範圍和標準,不得借會議費名義報銷與會議無關的其他費用。會議費支出嚴格按縣政府《印發〈關於會議費開支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沛政發[1997]7號)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單位應加強電話費管理,對辦公電話、傳真機和網絡等費用支出,推行定額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單位應加強車輛燃修費的管理,實行車輛派車單制度和車輛里程考覈制度。同時應完善單車燃修費審批和管理辦法,對大項維修實行跟蹤管理,定點維修。

第十三條招待費支出應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的通知》(財預字[1998]159號)規定執行。公務招待應建立就餐通知單制度。嚴格控制就餐人員和就餐標準。

第十四條單位在開展非獨立覈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數,不能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經營支出應與經營收入配比。實行內部成本覈算辦法。

項目資金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條項目資金是指爲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實現某一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具有專門用途、適合項目管理的各項財政資金。包括各級財政預算內、外安排、上年結轉等方面的資金。

第二條項目資金指標下達後,項目實施單位應對項目支出按支出用途進一步細化分解。

(一)基本建設(大修理)項目支出細化預算包括項目前期費用、徵地費、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設備等購置費、原材料、其他費用。

(二)會議培訓項目支出細化預算包括住宿費、伙食費、場租費、交通費、材料費、表彰費用、其他費用。

(三)資產購置支出細化預算包括資產器材購置費、安裝費、其他費用。

(四)專項業務項目支出細化預算包括設備材料購置費、會議費、差旅費、印刷費、宣傳諮詢費、維修費、租賃費、勞務費、其他費用。

(五)其他項目支出細化預算包括項目前期費用、開發費用、研究費用、設備材料費用、會議費、差旅費、租賃費、其他費用。

第三條項目實施單位在申請撥付資金前,對項目支出細化預算所列事項以及施工合同、工程預算有關材料和配套資金落實情況提供給財政和主管部門進行審覈,經覈實後,簽訂項目工程資金合同(協議)書,確定撥款辦法。

第四條按合同或協議規定,先期可預撥20%的項目資金作爲啓動資金,然後按工程進度,經審覈後分期分批撥付資金,但在工程驗收前最高撥付額不得高於項目資金總額的70%,驗收合格後再撥付20%資金。對需多渠道籌措資金的項目,應先落實自籌資金。凡自籌資金未足額落實的,一律不予撥付項目資金。具體撥付程序和要求按《沛縣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沛財[2015]第3號)執行。

第五條預留項目支出預算的10%作爲項目質量保證金,待項目工程按計劃完成,驗收交付使用一年後,經財政部門檢查未發現質量問題的,再予撥付。

第六條財政補助金額較小的項目,在徵得財政部門同意後,項目實施單位可根據項目計劃先行實施,待項目完工,經財政部門驗收合格後辦理一次性撥款手續。

第七條項目資金支出預算確定後,嚴禁隨意調整預算,要嚴格按照批准的用途,專款專用,並進行明細覈算。因項目發生終止、撤銷、變更引起調整的,相關單位必須提出變更申請,並附報變更的政策依據和說明,按照規定的程序報經財政部門批准後執行。

第八條項目資金實行報賬制管理,縣財政局爲報賬管理部門,對項目實施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進行審覈蓋銷後,退還給項目主管部門,由項目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會計制度負責會計覈算,以真實準確反映項目資金使用全貌與效果。

第九條項目實施單位要做好報賬的基礎工作,報賬憑據根據報賬審覈需要,由項目實施單位提供。具體包括:項目計劃批覆、項目中標合同、政府採購合同、報賬撥款申請表、項目資金支出明細表(附原始憑證)以及項目竣工決算等。

第十條項目資金的基本建設部分,達到或超過招投標管理限額的,必須實行招投標管理。列入政府採購目錄的物品,應當實行政府採購。

第十一條實行報賬制管理的項目資金採取國庫集中支付辦法,直接支付到商品、勞務的提供單位或建築工程的承建單位。報賬資金的撥付實行轉賬結算,嚴格控制現金支出。

第十二條項目實施單位要定期向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項目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情況,對項目實施單位不按規定使用資金的,財政部門應停撥項目資金或中止項目資金,並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糾正的,財政部門應採取有效措施,收回所撥資金。

第十三條項目完成後,項目實施單位應首先自查、自驗,對項目資金的落實、工程的實施、完成及效益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形成系統的總結並及時向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報送資金使用效果的文字報告。

第十四條主管部門對已完成的項目組織檢查驗收小組,根據立項單位和項目承包單位的合同或協議以及項目可行性報告的要求,審覈有關項目竣工材料,出具檢查驗收報告。然後由財政部門審驗。

第十五條項目驗收合格後,要明確產權主體,落實管護責任,由主管部門及時與項目實施單位辦理固定資產價值移交手續,切實保證賬實相符,確保項目工程永續利用,長期發揮效益。

第十六條項目實施單位應按要求提供項目立項、評審、實施和成果等方面的資料,主動接受財政和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並按檢查處理建議和意見整改糾正。

政府採購管理制度

第一條單位在編制年度部門預算時要同時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凡集中採購的項目必須根據政府採購預算要求編制詳細的年度政府採購執行計劃。

第二條單位應根據財政部門批覆的政府採購預算和年度政府採購執行計劃,按月編報政府採購計劃。未列入政府採購預算的採購項目,不得實施採購。

(一)納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的政府採購項目,必須委託政府集中採購機構代理採購。單位應填制"政府採購預算控制計劃表"和"政府採購計劃明細表",由主管部門審覈彙總後,於每月5日前報財政部門覈准。

(二)未納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實行協議供貨採購的項目除外)的政府採購項目,單位可以按照政府採購規定的程序組織實施分散採購,也可以委託採購代理機構代理採購。

(三)分散採購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必須進行公開招標,因特殊情況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採購項目採用公開招標以外採購方式的,以及因特殊情況需要採購非本國貨物、工程或服務的,應當在開展采購活動前報財政部門依法批准,並將採購結果報財政部門備案。

(四)政府採購計劃中採購方式屬協議供貨採購的採購項目,單位應按照財政部門有關協議採購的規定執行。第三條單位應指定專門機構(或專人)負責政府採購事宜。委託代理機構代理採購前,應與採購代理機構簽訂委託代理協議,明確委託的事項、雙方的權利義務。確定委託代理協議採取一年一訂的方式,特殊項目採取一事一訂的方式。

第四條單位依法採用相應的採購方式組織採購活動,應當簽訂書面採購合同。政府採購合同訂立後,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依法變更合同。涉及政府集中採購的合同,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簽訂採購金額不超過原合同金額百分之十的補充合同。政府採購合同應當自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副本報財政部門備案。

第五條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對履約情況進行驗收。凡符合事先約定標準的,即爲驗收合格。

第六條單位應當按合同約定支付採購資金。資金支付按照《關於印發〈沛縣縣級政府採購資金財政直接支付試行辦法〉的通知》(沛財預[2015]6號)規定執行。

第七條覈准後的政府採購預算(計劃)一經確定,原則上不作調整。如遇特殊情況需調整採購計劃的,按原報批程序執行。

(一)年度執行中追加預算安排政府採購項目的,按規定辦理部門預算指標調整手續後,單位提出政府採購預算調整申請,經主管部門審覈彙總,報財政部門審批,補報年度政府採購執行計劃。

(二)在部門預算資金範圍內追加政府採購預算的,單位提出政府採購預算調整申請,經主管部門審覈彙總,報財政部門審批,補報年度政府採購執行計劃。

(三)調整政府採購預算的,單位提出政府採購預算調整申請,經主管部門審覈彙總,報財政部門審批,補報年度政府採購執行計劃。第八條單位應加強政府採購項目新增資產的管理,及時進行國有資產登記備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九條政府採購的備案和審批事項由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向財政部門報送。

(一)下列事項應經財政部門依法審批:1、因特殊情況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採購項目需要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採購方式的;2、因特殊情況需要採購非本國貨物、工程或服務的;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其他需要審批的事項。

(二)下列事項應報財政部門備案:1、主管部門制定的本部門政府採購實施辦法;2、經財政部門依法批准,採取公開招標以外的採購方式的執行情況;3、政府採購項目的合同副本;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其他需要備案的事項。第十條單位應當建立政府採購檔案管理制度,真實、全面反映和記錄政府採購活動情況,採購檔案保存期爲從採購結束之日起不少於15年。

財務內部控制制度

第一條單位要建立嚴格的財務內部控制機制,以防止會計覈算工作上的差錯和舞弊行爲,保證各項財務活動真實合法準確完整。

第二條單位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覈、會計檔案保管或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做到印鑑和支票相分離,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三條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迴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親屬爲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係。

第四條設置會計機構的單位應設置專職稽覈崗位,配備稽覈會計,否則由會計機構負責人兼任此項工作。未設置會計機構的單位,由會計主管人員兼任本單位的會計稽覈工作。稽覈會計對其稽覈意見負責。

第五條會計稽覈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預算財務計劃、經濟業務計劃及各項財務收支;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及其他會計資料;各項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

第六條稽覈人員應依據國家財經法規、規章制度及有關財務規定開展稽覈工作,對原始憑證、記帳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進行稽覈。

(一)原始憑證不經審覈不得入帳。原始憑證取得或填制後由稽覈人員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進行初審,並加蓋"稽覈"字樣印戳,報分管領導人簽字批准方可入帳。

(二)記帳憑證由填制人員填制後,經記帳會計初審,稽覈會計複覈,並分別簽名或蓋章後入帳。

(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要每月稽覈一次。

第七條稽覈會計有權督促有關部門和個人對稽覈時發現的差錯和問題進行糾正。有關部門和人員必須配合稽覈人員的工作,對稽覈出的錯誤應預以糾正。對重大問題或有關部門和人員不予糾正的問題,稽覈人員有權向單位領導或者有關部門反映。

第八條經濟業務發生後,先由會計機構審覈,再報分管領導人籤批;未經審覈的,分管領導人不得予以審批。對不真實不合法的憑證,會計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九條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單位根據業務量大小和年度支出多少確定具體的支出審批權限,原則上單筆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直接審批,1000元以上的需經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後由分管領導人審批。單位其他領導人不得越權審批。

第十條對大項開支實行事前申報制度。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會計機構審覈後,報單位分管領導人審批,未經審批的不得辦理,更不準未批先辦。

第十一條單位應對年度財務收支預決算、專項資金支出及使用效益情況,單位的開支標準、報批程序及其它財務事項進行公開。

第十二條單位年初以會議的形式通報本年預算的安排及資金使用的打算,年末開會通報資金使用情況及效益。單位應於每季度末15日前將本季度財務收支情況公佈上牆,接受社會監督。專項資金或大額支出應及時在單位通報並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