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銷售人員協議

甲方:法定代表人:

招聘銷售人員協議

乙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月。

二、工作內容

依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換工作崗位。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小時,每週工作小時。每月休假不超過天。

四、勞動報酬

1.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人民幣元。(試用期內工資最低保證3000元/月)

2.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公司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綜合工資制:(1)基本工資爲月(2)提成工資:按照月銷售量考覈,具體。

3.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4.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公司負責爲聘用人購買意外險,其他現金由聘用人自行負責。

六、勞動紀律

1.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2.乙方應做到:

1.)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

2.)服從甲方安排,忠於職守,珍惜甲方聲譽,維護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祕密,全心全意爲甲方服務;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4.)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2.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崗位工作的;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嚴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 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異議,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違約責任

1.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據產生損害後果和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賠償。

2.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人民幣_元。

3.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它

1.以下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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