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慶生育險報銷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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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慶生育險報銷新規定

重慶市生育保險報銷程序

1、產前檢查、生育或終止妊娠、計劃生育手術,須在當地生育保險協議機構就醫;不能使用醫療保險卡結賬。

2、在分娩或實施終止妊娠的流、引產術後,由參保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於當次醫療行爲結束後90日內到重慶南岸區社會保險局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手續。

3、參保職工因公出差、異地工作、探親、准假外出等原因在市外進行生育或終止妊娠以及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必須在申報費用審覈時提供單位證明和醫院出具的級別證明。

4、屬生育發生併發症,須在確切診斷結論作出之日期5個工作日內,由參保職工本人或其書面委託人持《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生育併發症備案表》、診斷證明、病歷等材料到重慶市所在區社會保險局備案。

個人申領待遇時需提供的證件及資料

1、本人的身份證及兩張複印件,代爲申領的,提交申領人身份證及兩張複印件、委託書、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及兩張複印件;

2、單位出具該員工是單位參保職工的證明,並加蓋公章;

3、產前檢查費用發票,檢查報告單原件(複印件加蓋醫院章);

4、《(再)生育服務證》和複印件;

5、協議服務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收據、出院證明(註明妊娠起止時間、胎兒數、是否順產等情況),住院明細總清單,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死亡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流引產醫學證明、專家鑑定證明等。

6、參保職工因特殊情況需要在非協議服務機構急診的,必須出具急診就醫證明(醫療機構加蓋急診章)、住院病歷複印件(加蓋醫院章)。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1、用人單位有爲職工購買生育保險,並且在職工生育時爲職工繳費累計達12個月。生育保險個人是不得購買的,是一定要由用人單位代爲購買。

2、職工生育符合我國計劃生育這一項基本國策,纔可以享受我國生育保險報銷條件,若是生育二胎者必須符合我國新出臺的二胎政策纔可以享有生育保險報銷。

生育保險三大作用

一、產前檢查及住院生產費用的報銷

(一)產前檢查費

(二)生育醫療費

(三)生育津貼

(四)妊娠及產假期間治療生育併發症的醫療費

(五)計劃生育手術費

根據醫院和具體情況的不同報銷的比例也不一樣。

二、產假

2016年4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按照《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增加產假三十日。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9號)第七條規定: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護理假十五日,護理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

三、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

女性在休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的待遇,相當於正常領取工資。

計算公式如下: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

生育津貼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正反兩面的複印件)

2、準生證(原件、複印件)

3、出生證明(原件、複印件)

4、出院證明原件(就是上面寫了破腹產還是順產,還有醫生寫了出院後的注意事項的那張單子,每個醫院都不一樣)

5、住院費用清單(就是詳細的那個清單,應該有幾張,每種藥寫得很清楚的那個)

6、住院費用收據(就是費用總單,什麼甲類多少錢,乙類多少錢那個)

7、結婚證(原件、複印件)

異地分娩規定

參保職工因特殊情況需異地生育的,應由用人單位填報《生育保險異地生育申請審批表》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審批手續,生育醫療費由職工個人墊支,出院後憑《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登記卡》、出院小結、費用明細、發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審覈報銷,符合生育醫療支付項目的費用,定額標準以內的據實報銷,超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結算。

異地生育職工生育小孩兩個月後將相關資料交由單位,由單位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待遇。

領取時間及支付方式

應於當次生育醫療行爲結束後90日內到所在區的社會保險局辦理申領待遇手續,資料齊全即可受理,無需本人親自辦理。

支付方式有兩種:

1、願意由參保單位代領的,提供本人簽署的委託書,須清楚表達由何單位(單位全稱)代領生育待遇,生育待遇相關款項轉賬到單位賬戶。

2、要求本人直接領取的,提供重慶市內開戶的本人名下的銀行卡複印件一份,生育待遇將轉賬到本人的銀行卡中。

生育保險的參保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流程。一是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的參保職工本人在妊娠3個月後,須到參關係所屬區縣生育經辦機構辦理《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就醫證明》,並選定1家生育保險協議服務機構進行分娩,選定的協議服務機構一經確定,原則上不予變更。 所需證件和資料:參保職工本人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再)生育服務證》三證的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張。如有特殊情況需委託他人代辦,參保單位應出具情況說明加蓋公章。二是費用報銷。參保職工在分娩後或實施終止妊娠的流、引產術後,由參保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持以下證件和資料於當次醫療行爲結束後90日內到參保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手續: 1.委託單位申領的,提交本人身份證及一張複印件、委託書(請準確委託由何單位領取生育待遇)。(生育待遇將轉賬到單位) 2.本人申領的,提交本人身份證及一張複印件,本人名下的中國銀行卡複印件一張。(生育待遇將轉賬到銀行卡中) 3.《生育服務證》或《再生育服務證》及一張複印件。 4.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及一張複印件。 5.產前費用:檢查費用發票、檢查報告單(發票與報告單需一一對應);如有治療併發症的費用,需提交併發症備案表、診斷證明書、相關醫療費用發票、治療費用明細、處方、檢查報告單。建議用現金或銀行卡結算產前檢查醫療費,請勿用社會保障卡結算,否則相關費用生育保險不予報銷。因爲社會保障卡上醫療保險賬戶中的餘額是醫療保險基金的組成部分,社會保險不能重複享受。另外,有生育發生併發症的,須在診斷結論作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由參保職工本人或其書面委託人持診斷證明、病歷等材料及《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生育併發症備案表》到參保地經辦機構備案。不及時備案或不辦理備案手續的併發症費用,生育保險經辦機構不予支付。 6.住院費用:住院醫療費用發票、出院證明(註明住院起止時間、胎兒數、是否順產等情況)、住院明細總清單;如有治療併發症的費用,需提交併發症備案表及住院病歷複印件。三是參保職工因出差、異地工作、探親、准假外出等原因在市外(境內)進行生育或終止妊娠以及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費用由個人全額墊付,除了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要提供就診醫院出具的級別證明。

符合生育政策的參保職工,產假期間由領取工資改領生育生活津貼。女職工生育津貼爲98天;晚育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難產增加15天。生育生活津貼=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具體相關業務的辦理請與參保地的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聯繫,並以其解釋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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