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安監站崗位職責四篇

  1鄉鎮安監站崗位職責

1、負責宣傳安全生產方針和監督本鄉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實施情況。

鄉鎮安監站崗位職責四篇

2、負責落實上級安全生產會議、文件的貫徹執行,擬定本地安全監管工作情況檔案。

3、建立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監管工作情況檔案。

4、督促本鄉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瞭解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資格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對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生產經營單位和有關工作人員,報告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由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其處理。

6、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報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7、配合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規定統計、上報本地安全生產情況。

  2鄉鎮安監站崗位職責

鎮安監站在鎮政府的領導和上級安監部門的指導下,根據市安監局的委託,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負責承辦鎮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事務;

2、瞭解、掌握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管理機構、人員配置和管理狀況;

3、組織開展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4、監督檢查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況;

5、在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中,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爲或事故隱患,應當予以糾正或責令限期整改;重大問題應當及時報告所在鎮人民政府和上級安監局;

6、報告、統計轄區內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的情況,配合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

7、依法組織實施上級有關部門委託的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權。

  3鄉鎮安監站崗位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陝西省安全生產條例》有關規定,在鎮政府領導和縣安監部門指導下,組織、指導協調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管理”的工作方針,堅決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精神,運用各種有效手段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普及安全生產基本常識,在全鎮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輿論氛圍。

二、起草、制定本鎮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制度、規定,提出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做好季度、半年、年終工作總結,協助鎮政府把安全生產納入全鎮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

三、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訂鎮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並積極協助縣級各行業和主管部門監督指導本鎮行政、企事業單位和村組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本鎮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單位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工作,並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五、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通報檢查情況。同時按照隱患整改“五落實”的要求,認真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建立安全生產檢查臺賬及整改臺賬。

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以安全宣傳進村組、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爲抓手,宣傳普及安全法規和常識,提高廣大羣衆安全意識,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七、建立本鎮各類企業安全基本情況臺賬,督促企業建立安全生產監管機構,落實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按時參加各類安全生產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八、建立完善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對轄區內重大危險源和重大患隱建立檔案,並實施監控管理。

九、負責填報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方面的有關報表材料,報送各類安全生產信息,按規定向縣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情況。

十、按時完成縣安辦、縣安監局授權、委託的各項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4鄉鎮安監站崗位職責

一、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工作方針,堅決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精神,運用各種有效手段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普及安全生產基本常識,在全鎮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輿論氛圍。

二、起草、制定本鎮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制度、規定,提出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做好季度、半年、年終工作總結,協助政府把安全生產納入全鎮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當好政府的參謀。

三、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訂鎮及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計劃,並積極協助縣級各行業和主管部門監督指導本鎮行政、企事業單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本鎮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認真開展各類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五、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通報檢查情況。同時按照隱患整改“五落實”的要求,認真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建立安全生產檢查臺賬及整改臺賬。

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推進安全化建設,掌握本鎮各類所有制企業安全基本情況,建立臺賬,督促企業建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落實企業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七、建立完善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對轄區內重大危險源和重大患隱建立檔案,並實施監控管理。

八、監督企業做好安全評估工作以及新、改、擴建工程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九、負責填報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方面的有關報表材料,積極報送各類安全生產信息,及時、準確向縣級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報送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情況。

十、按時完成縣安辦、縣安監局授權、委託的各項工作,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