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安全生產工作崗位職責

鄉鎮安全生產崗位的工作者必須明白自身的崗位職責。今天小編就與大家分享鄉鎮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鄉鎮安全生產工作崗位職責

  鄉鎮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省政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勞動安全衛生、消防法規,研究制定安全生產的辦法和措施。

(二)聽取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省長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彙報,對出現的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三)發生特大惡性事故時及時組織搶救。

(四)向國務院和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本省的安全生產情況。

  鄉鎮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省長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定,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認真抓好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

(二)主持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工作,制定和提出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三)督促檢查各市、縣政府和省直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對重大事故隱患,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整改。

(四)發生特大事故時負責組織搶救,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調查處理和結案工作。

(五)聽取並回答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對安全生產問題的質詢。

  鄉鎮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市、縣(區)政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民政府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定,主持研究和決策本地區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督促檢查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職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問題及時提出解決辦法。

(三)轄區內所屬各類企事業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及時組織搶救,並負責事故善後處理和結案的組織工作。

(四)向上級政府和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本轄區的.安全生產情況。

  鄉鎮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副市長、副縣(區)長

(一)對國家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法令在轄區內貫徹執行負責,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政府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積極落實政府安全生產任期目標責任制的實施計劃。

(二)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督促、檢查政府各部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納入企業廠長(經理)的任期目標管理。

(三)根據安全生產的要求,督促檢查企業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四)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聽取經濟生產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察部門的工作彙報,全面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督促有關部門及時對存在的事故隱患和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和預防措施。

(五)聽取並回答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對安全生產問題的質詢。

(六)發生重大傷亡、中毒和重大設備事故時,分別情況趕赴現場處理,並及時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的真實情況。

發生特大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事故時,市分管領導要到現場組織搶救,做好善後工作,並協助組織調查處理。

發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和較大經濟損失事故時,縣(區)分管領導要到現場組織搶救,並做好善後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和結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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